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一对一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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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考研考试科目

     
  ►个人简介
  李兆杰
  教授
  座右铭:知识分子应当成为社会的良心。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硕士、图书馆信息学硕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外交学院兼职教授,亚洲发展国际法基金(DILA)核心组成员。

  ►研究领域
  国际法学

  ►学术成果
  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97-2001年卷,编译《国际人道主义法文集》1997年卷、1998年卷,发表中文、英文论文各10余篇。

     
  ►个人简介
  许章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

  ►学术兼职
  曾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人文学院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eniorresearchfellow),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三大访问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江苏大学等校客座或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宪政理论、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TheConfucianMisgivings
  2.《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
  3.《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
  4.《监狱学》
  主编著作
  1.《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
  2.《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
  3.《法律的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
  4.《认真对待人权》
  5.《法律:理性与历史——澳大利亚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6.《犯罪学》7.《汉语法学文从》、《西方法哲学文库》和《法意丛刊》等丛书。座右铭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工夫。

     
  ►个人简介
  陈建民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座右铭: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学术兼职
  兼任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概况
  1.1993年,参加北京市社科重点科研课题<北京市行政执法现状>的研究,负责调研和撰写北京市工商行政执法的现状与特点部分.整个课题完成并验收后,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2.1996-1997年,参加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课题<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的研究,负责合同欺诈专题的调研和撰写工作。

  ►奖励与荣誉
  199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优秀著作奖

  ►学术成果
  独著或主编的作品
  1.现代企业法律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10万字合著作者1996.1
  2.经济合同纠纷的应对与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28万字合著作者1996.6
  3.合同欺诈及预防人民法院出版社22万字独著1998.12
  4.知识产权名案代理法律出版社26万字主编1999.12
  5.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5万字编著2000.4
  合著作品
  1.经济法律大词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2.万事源大词典海洋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3.经济合同法问答中国统计出版社4万字合著1993.11(第一作者)
  4.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出版社4万合著
  论文和其他
  1.论技术秘密及保护北京律师独著1996.5
  2.也谈是否有"灰色区域"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8.28
  3.从专利侵权责任性质谈侵权赔偿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9
  4.当事人不服专利机关调处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一作者)法制日报合著1992.2
  5.专利权应属于谁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2.2
  6.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3.2
  7.保护名誉权与新闻舆论监督北师大学报独著1993.7.20
  8.协议管辖能以默示成立吗?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3
  9.合同欺诈的特点与具体表现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4
  10.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要式法律行为中国技术市场报独著1997.8
  11.商标专用权和法人名称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7.10
  12.正确区分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北京律师独著1997.10
  13.商业秘密保护与竟业避止法制日报独著1997.12
  14.跨国特许经营标志权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8.4
  15.跨国特许经营的有关法律问题北京律师独著1998.6
  16.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形成北京律师独著1999.6

     
  ►个人简介
  张明楷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业务咨询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导小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曾为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奖励与荣誉
  《行政刑法辨析》、《刑法的基础观念》获普通高校第三届、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论刑事责任》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刑法学》获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个人简介
  程洁
  副教授
  座右铭:淡泊敬诚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1999),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1996),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3)。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3-4),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访问学者(2001),中欧大学夏季研究班(1997)。

  ►学术兼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2006-7)

  ►研究领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香港基本法、法律诊所教育

  ►研究兴趣领域
  1、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审计、罢免、预算、监察专员、选举诉讼)
  2、违宪审查制度
  3、规范冲突与审查
  4、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5、信息公开制度(信息自由、隐私权与信息安全研究)
  6、宪法史(包括中国宪政史、家法与国法)
  7、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判例专题)

  ►讲授课程
  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案例、民权法案比较研究、法律实务(公民权利救助)

     
  ►个人简介
  刘晗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2006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2008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3、2009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LL.M.);
  4、2012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S.D.)。

  ►工作履历
  2009-2010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助理。

  ►研究领域
  宪法学

  ►学术成果
  1、“隐私权、言论自由与中国网民文化:‘人肉搜索’的规制困境”,《中外法学》2011年第4期;
  2、“林肯的时刻:宪法、分离与美国统一的根基”,《北大法律评论》第12卷第2辑(2011);
  3、“民主共和与国家统一:美国早期宪政中的北方分离运动”,《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6期;
  4、“参与式互联网与数字野蛮主义”,《读书》2010年第2期;
  5、“超越‘法律与文学’”,《读书》2006年第12期。

     
  ►个人简介
  蒋舸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8-2002法学本科(武汉大学)
  2002-2005法学硕士(武汉大学)
  2005-2006法学硕士(德国萨尔大学)
  2006-2010法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

  ►工作履历
  2010-2011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奖学金获得者
  2011-2012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顾问(Associate)
  2012-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

  ►学术成果
  1.《美国与德国知识产权研究现状比较及其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借鉴意义》,载卜原石主编《域外中国法评论(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388页。(第一作者)
  2.《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第113-120页。
  3.《德国公司形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第143-150页。(第一作者)
  4.《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载《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75-80页。(第一作者)
  5.《合理替代行为抗辩之比较法与经济合理性分析》,载《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55-158页。(第一作者)
  6.《欧洲公司法新发展》,《理论月刊》,2009年第137-141页。(第一作者)
  7.《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新发展》,载陈小君主编《私法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65-386页。(第二作者)
  8.《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安全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江汉论坛》2004年第7期(增刊),33-34页。
  9. Dual-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China: Enhanced Protection Standard or Labyrinth for Right holder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petition Law (IIC), 2011/8,pp. 926-952.
  10. Das GmbH-Recht in China aus rechtsvergleichender Sicht, Peter Lang Verlag 2011.
  11. Der Schutz geographischer Angaben in China, GRUR. Int.2011, 11-20.
  12. Datenschutz in China: heute und morgen, Datenschutz und Datensicherheit 2011, 642-647.
  13. Die dritte Revision des chinesischen Patentgesetzes, Recht internationaler Wirtschaft (RIW) 2010, 446-453. (第二作者)
  14. Straf- und Zivilrechtliche Mischf?lle im Bereich geistigen Eigentums in China, GRUR. Int. 2011, 703-713. (第三作者)

摘要:楼主在基层法院工作4年,经历了三次考研,最终成功考取了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希望每一个考研的同学都能够像楼主一样,有梦想就勇敢的去追,不好好地努力一次,怎能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
 
  2018年3月30日,得知自己被清华民商专业拟录取,庆幸自己的努力终没有白费。
 
  行走在陌生路途,有人指引是幸运的。备考过程中,我从经验帖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信息,非常感谢作者。在这写下自己的个人感悟,希望能够为有意报考清华民商的同学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或反面的教训。
 
  先介绍下自己考研情况,报考清华民商专业,初试成绩392(政治69+英语70+综合课129+专业课商法124),复试393.5(拟录取名单中复试成绩最低)。
 
  一、学校选择
 
  清华法学考研难吗?确实难,因为招录的人数太少。很多人基于这样的考虑,不敢报考清华法学。这样的避险意识,虽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使得很多人错过了挑战自己的机会。
 
  路平人拥挤,险峰登者少。个人觉得,清华法学考研适合于不怕输的人,主要适合于目标明确、不怕失败、能够考虑二战三战的人,也适用于那些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消化吸收知识的人(复试名单中不乏清华、人大、中政、西政、华政等名校的,复试时候还是蛮有压力的)。
 
  以我为例,本人毕业于江苏某师范大学,在某基层法院工作4年,期间报考民商专业3次,第一次333,第二次347(复试线351),第三次392(复试线366)。所以,有梦就要去追,不要轻言放弃啊。想一想,报名人数其实也不多,只要你主观上不怕输,客观上条件允许,为什么不试试呢。给自己一个机会,不要盲目,踏踏实实地试一次。
 
  二、初试:参考书目及备考方法
 
  英语(墨墨背单词、跟刘一男背单词)、政治(跟肖秀荣背押题卷)就不说了。
 
  以下就说下法学科目。
 
  一直觉得2014年改革后,考民商要看的科目实在太多,后来逐渐明白,这样的科目设置非常科学。
 
  综合课考宪法,很适合,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综合课考法理学,也适合,因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方法论(虽然我始终认为要先学习部门法,再学习法理学更有效);综合课考民法更是重要,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民事关系;商法,作为专业课,必须考(虽然有的学校民商法不考商法);复试考民诉,也适当,因为之前都是实体法,涉及实务肯定要学程序法。
 
  这样,经过考研的历练,你对民商领域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就有了一定的掌握。民商专业考研科目的设置,高明!
 
  (一)初始参考书目
 
  1、法理学(50分)
 
  高其才著《法理学》。(一本足以)
 
  2、宪法(50分)
 
  林来梵著《宪法学讲义》。(一本足以)
 
  3、民法(50分)
 
  (1)民法总论
 
  崔建远等著《民法总论》;(基础)
 
  朱庆育著《民法总论》。(对照及补充)
 
  (2)债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
 
  崔建远著《债法总论》、《合同法》;(基础)
 
  韩世远著《合同法总论》;(对照及补充)(2018年民法案例题第2问,看过《合同法总论》的同学应该很高兴)
 
  程啸著《侵权责任法》。(程啸老师的书应该是目前最好的侵权责任法教材,体系完整、见解有理有据、案例新颖)(一本足以)
 
  (3)物权法
 
  崔建远著《物权法》。(基础)
 
  4、商法(150分)
 
  (1)商法总论
 
  施天涛著《商法学》中总论部分;(基础)
 
  王宝树主编《商法》中总论部分。(对照及补充)
 
  (2)公司法(重点)
 
  施天涛著《公司法学》;(基础)
 
  朱慈蕴著《公司法原论》。(对照及补充)
 
  (3)证券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证券法部分;(基础)
 
  叶林著《证券法》;(对照及补充)
 
  朱锦清著《证券法》。(对照及补充)
 
  (4)票据法(技术性强,今年居然没考)
 
  施天涛著《商法学》票据法部分;(基础)
 
  谢怀栻著《票据法概论》;(对照及补充)
 
  王小能《票据法》。(对照及补充)
 
  (5)保险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保险法部分;(基础)
 
  樊启荣著《保险法》。(对照及补充)
 
  (6)破产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破产法部分;(基础)
 
  王欣新著《破产法》。(对照及补充)
 
  (7)信托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信托法部分;(基础)
 
  (8)商业银行法(仅考过一次)
 
  施天涛著《商法学》商业银行法部分。(基础)
 
  (二)备考方法
 
  1、每一科目至少用两本教材对照看,以清华老师的书为基础,另一本书为对照或补充。
 
  譬如商法,施天涛著《商法学》是很重要,但这本书有个缺点,就是太简练,很多制度的知识点没有展开,当你在试卷上答题会显得太苍白,所以需要你再找一本比较好的专著进行对照或补充,使自己的答案(笔记)显得丰满。
 
  2、建议作电子稿笔记,有助于整理、总结。
 
  每本书的从头到位过一遍,删除不重要的知识,剩下的就是重点知识的,后期就整理笔记,进行精简,考前背笔记。所谓的答案,不过是你对笔记内容的整合。
 
  (1)体系化
 
  每本书的从头到位过一遍,有助于应对偏题、怪题。这类题目,估计多数人都比较陌生,所以考试有时候就是碰运气,你了解你就会写,不了解就只能靠临场“法律创作”。以民法为例,偏题如【2014简答】网络侵权责任、【2014名解】代物清偿、【2014名解】特殊的普通合伙。
 
  (2)突出重点(也就是押题)
 
  遇到传统重点题目,不是碰运气,而是看努力了。试卷上,绝大多是题目都是传统重点考点,极个别才是偏题。一定要有主次意识,把握重要考点、了解边缘知识。
 
  对重点知识进行整理,有助于应对传统重要考点。哪些是重点考点呢?以民法、商法为例,个人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通常具有争议的、理论性较强的
 
  这类知识点很少,也很少考,所以只要了解即可,不建议花太多时间整理。因为一般情况下,出题老师回回避理论争议,但今年却考了关于解除后果的几种理论。
 
  如物权行为理论(存在?独立?有因无因?)、合同解除的返还原物的性质(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折衷说;如果不了解,今年的民法案例题你就不回答)、代理权的授权行为(独立、有因还是无因?)、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性质(准物权行为还是事实行为)等。
 
  ②理论体系较为成熟、完整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多是制度历史悠久的)
 
  民法总则中,如法律行为、代理中(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每年都押题,居然没考,伤心)、法人的分类、权利的分类(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每年都押题,居然没考,伤心)等;
 
  债法中,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每年都押,今年终于考了,开心。不负我对她一片痴情)、债的关系上的义务群(多好的出题资源,居然多年未考)、债的保全等;
 
  合同法中,如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双务合同中的抗辩、解除、缔约过失责任(多好的出题资源,居然多年未考)、违约责任(尤其是违约金责任)、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等;
 
  侵权责任法中,如归责原则(绝对是重点)、多数人侵权等;
 
  物权法中,如物权法定原则(重点,考了好多次,面试时候老师也问到了)、物权公示原则、物权效力(包括物权请求权)、物权变动模式及规则、善意取得(每年都押题,今年终于考了,感动)、占有回复关系等;
 
  继承法中,转继承、代位继承等。
 
  ③较为新鲜的,如新修订、增加的制度
 
  如《民法总则》增加的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今年押题的,考场上看到题目很开心);
 
  如《公司法解释四》增加的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今年押题的,考场上看到题目很开心)。
 
  3、区分科目特点
 
  个人觉得,宪法、法理比较容易复习,所以,应该保证这两科少丢分。至于民法、商法,有时候真的是看运气,比如商法,准备了票据法好长时间,今年没考,伤心,侵权责任法也是如此。
 
  4、重视往年真题
 
  根据不同科目区别对待。法理学重复率最高,民法次之,宪法、商法几乎没见到重复的。
 
  (1)法理学中,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奥斯丁考了多少次了。考过的题目,一定要重视。
 
  (2)民法中,重复率不太高,因传到处都是知识点,没必要重复。
 
  (3)宪法、商法科目新增没几年,未见有重复出题的。所以,考过的,一般不会再考。这一点,需要注意。
 
  5、关注修法动态(包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民法、商法的题目,一般会跟随当年的修法动态。对更新的知识点,一定要特别记忆。
 
  6、记忆方法
 
  (1)对于每个制度的内容,不可能每句话都记得住,所以记住关键词即可,考场上进行展开即可。
 
  (2)注重对比记忆。有的法律制度单独记忆可能印象不深,如果与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发现异同,有助于理解制度的本质,印象会更深刻。
 
  7、答题方法
 
  笔记整理方法,其实也就是答题方法,你整理笔记的最终形态,应该就是你在试卷上的写的答案,所以应以答案为标准整理笔记。
 
  个人觉得,答题时,名词解释当成简答题答、简答题当成论述题答、论述题当成论文写,比较合适,因为这样答非常全面,通常不会遗漏要点。(仅是个人观点,可能有的同学觉得这样不恰当)
 
  每一个制度,一般都有如下体系,
 
  (1)概述
 
  ①概念(必写)
 
  ②性质(没有,就不写)
 
  如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有争议)。
 
  如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如无因管理属于混合的事实行为。
 
  如诉讼时效属于状态还是事件(有争议)。
 
  如监护人责任属于替代责任、无过错责任。
 
  ③功能/存在意义(必写)
 
  如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如不当得利旨在矫正失败的财货变动。
 
  如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如债权人撤销权具有请求权与形成权性质。
 
  ④理论基础/原因/立法理由(可能会与③重复,视具体情况)
 
  如情势变更原则理论基础为诚信原则。
 
  如规定物权法定原则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⑤地位(如果制度很重要,就写)
 
  如请求权与抗辩权处于对立地位。
 
  如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属于帝王条款。
 
  (2)构成要件(必写。有的制度构成要件,可能会区分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①主体
 
  ②对象
 
  ③行为
 
  ④时间
 
  ⑤方式
 
  ⑥其他
 
  (3)法律后果
 
  有的法律制度,区分不同主体赋予不同法律效果;
 
  有的法律制度,区分实体法效果与程序法效果。
 
  (4)存在问题与改进方法(字数不够就写)
 
  如物权法定原则的弊端与缓和。
 
  (5)关联与辨析(无话可说,就打擦边球)
 
  如破产法上的破产撤销权与民法上的债权人撤销权。
 
  三、复试
 
  复试分述我在拟录取的同学中,分数最低,以下就当是教训吧。
 
  (一)笔试
 
  1、参考书目
 
  张卫平著《民事诉讼法》。
 
  2、题目类型
 
  之前听前辈说,一般考理论性较强的题目。
 
  个人觉得这类知识点主要有:诉讼原则方面(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管辖方面(管辖恒定、默认管辖、协议管辖)、当事人方面(类似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型第三人)、法院方面(法院职权,调查取证权、释明权)、事实方面(证据三性、证据种类、自认、书证提出义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经验法则)、判决的既判力、诉讼要件、重复起诉、诉讼理论方面(诉的分类,尤其是形成之诉)、特殊的诉的种类(反诉、公益诉讼、执行异议之诉)、特殊救济程序(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异议之诉)。
 
  怎么知道这些是重点呢?你可以看看张卫平老师的论文,他的论文就涉及到这些知识点。我亲自验证过,作了好多无用功。
 
  今年最高院还出台了关于执行和解(具有较大理论变化,承认和解协议具有可诉性,而张卫平的书否认可诉性)、执行担保的规定,我觉得会考。很遗憾,试卷上寻觅,没考。
 
  结果,今年的民诉却考了抗辩、电子数据、撤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能出题老师变了吧(我没有看出理论性在哪里),考场上措手不及。
 
  另外,建议同学练下写字速度、合理安排时间。民诉笔试时间比较短,对于我而言,还剩下15分钟,还有案例题4个问没写,交卷时,没写完。。。心里觉得肯定考不上了。。
 
  (二)面试
 
  按照流程,主要有以下环节:
 
  1、老师先让你坐下、自我介绍。
 
  2、介绍完,就问你对哪个方向感兴趣,民法还是商法。我选的是民法。
 
  3、老师问对哪个领域感兴趣?我由于在民一庭工作,啥案子都可能遇到,所以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后悔的话:民法博大精深,都感兴趣。说完,老师笑了(可能觉得我太自不量力了)。(说完我就后悔了,所以建议同学一定要预设老师会问什么问题,最好事先组织好语言;即使你说的是事实,也要换位思考下老师的感受,看看自己说的话妥当不!跟当事人打交道,也是如此。惨痛的教训!)
 
  4、老师接着问对哪一科目有兴趣。我答民法总则(因为之前看了一些文章作了一些准备),老师又笑了,老师说民法总则刚出台,你评价下。我说了两点,就被另一老师问道自甘风险(这个词在我刚才的回答中出现,老师抓住这一点发问)和与有过失是什么关系,我答的不太好,老师又举例让我辨析哪个是自甘风险、哪个是与有过失。我才逐渐明白。老师安慰我说,不怪你,这题目确实偏。听完,我故作坚强(其实心碎)。。。
 
  5、老师又问,物权编正在编纂中,谈谈你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理解。我答,物权法定原则(老师让我举例,我答居住权、典权,然后被老师追问)、物权变动与原因区分原则(老师给我物权法法条让我找出这个原则的依据。我慌了,没找到。最后我说对不起、我记错了,可能是在合同法中。显然,我不应该提这个原则)。我居然忘记说物权公示原则了,这应该是物权法上最大的原则了,非常遗憾。其他的原则还有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等,可惜面试时候紧张,都没说。
 
  6、英语口语题。负责英语口语的老师,让我用英语讲述我在法院办过的一个民事案件。我呆住了(大学没学过法律英语,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诉讼事实、民间借贷专业词汇都不会;其实,就是正常的讲故事,我也不会,自己的英语水平确实差。之前准备了家乡、学校等主题,万万没想到问这个)。惭愧地问了下老师民间借贷怎么说,老师说了两次,我愣是没学会。然后我尴尬说对不起。结束,觉得复试真没戏了。。。
 
  7、出考场,问下其他同学英语问什么,有的问家乡(方言)、有的问托福考试。。。认了。
 
  (三)调剂
 
  由于复试的笔试、面试的失败,自我感觉不是很好,所以申请了参加国际法的调剂。
 
  下午就参加国际法笔试(2道题:属人法制度、互惠原则。都过去4年了,大学学的国际法早就忘了,不会,只能瞎写)。
 
  第二天参加上午国际法面试,老师比较好问了民法与国际私法的一些基础问题,感觉良好。老师问昨天的调剂笔试你参加没,我说参加了。老师还问考上国际法之后有什么规划,我说回去当法官,老师说那你不白学了吗(因为基层法院不审涉外案件)。。。另一老师解围说法院内部可以参加遴选。非常那位老师的帮助。
 
  最后英语口语题,老师问考研英语多少分。我说考70,因为昨天民商面试英语口语太难了,所以才申请调剂的。老师说,那你把昨天的题目再回答一遍(老师你真厉害!)。(我自认倒霉,谁叫我英语不好呢,活该)我解释说没学过法律英语,专业词汇不会,老师也就没再为难我。结束。感觉良好,除了英语口语。
 
  四、等待出结果
 
  觉得民商没戏,只能寄希望于国际法调剂。焦虑地等了近两周,结果才出来,有幸还在民商专业(多亏了笔试成绩,不然真考不上)。然后,跟院领导汇报考研结果。
 
  五、最后的话
 
  感谢领导和同事的理解,感谢家人和朋友的支持,感谢没有放弃的自己。想起《光明》的歌词,共勉吧:
 
  也许迷途的惆怅
 
  会折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
 
  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
 
  虽然失败的苦痛
 
  已让我遍体鳞伤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最后,希望我的个人经验,能够为有意报考清华民商的同学提供参考。愿各位梦想成真!
 
  声明:本文来源考研论坛,作者:二超10003

     
  ►个人简介
  许章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

  ►学术兼职
  曾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人文学院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eniorresearchfellow),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三大访问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江苏大学等校客座或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宪政理论、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TheConfucianMisgivings
  2.《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
  3.《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
  4.《监狱学》
  主编著作
  1.《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
  2.《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
  3.《法律的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
  4.《认真对待人权》
  5.《法律:理性与历史——澳大利亚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6.《犯罪学》7.《汉语法学文从》、《西方法哲学文库》和《法意丛刊》等丛书。座右铭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工夫。

     
  ►个人简介
  陈卫佐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0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7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2年1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年10月至2011年12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11月至今)。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以“洪堡学者”身份在位于德国汉堡的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
  受海牙国际法学院的邀请,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3日用法语为海牙国际法学院2012年夏季讲习班主讲国际私法特别课程——《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La nouvelle codificat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 chinois),其法文讲义已发表于《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Recueil des cours de l'Académie de droit international de La Haye/Collected Courses of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第359卷(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出版社2013年法文版,莱顿/波士顿)。
  1990年7月至1998年5月在中南政法学院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教学工作,先后任助教、讲师;19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海牙国际法学院1996年博士奖学金获得者身份,在海牙国际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萨尔大学欧洲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其中1998年5月至8月为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获得者,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瑙曼基金会博士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1月12日至2月11日为巴黎政治学院访问学者(法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2月14日至3月28日为比利时鲁汶大学客座教授;2005年4月至2010年4月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6月1日至7月29日为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范卡尔克奖学金获得者)。

  ►学术兼职
  国际比较法学会(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合作会员(associate member);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比较法学院客座教授(2003年4月至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社会兼职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国际私法、比较法、德国民法

  ►科研项目
  (一)“现代民法和现代国际私法的法典编纂”,教育部自主科研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编号:20131089297);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的现代化”,北京市法学会2011年度法学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编号:BLS(2011)C020,2011-2012年(已结项);
  (三)“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研究”,教育部自主科研计划课题——Z02-1:青年教师自主选题基础研究(课题编号:2010THZ0),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已结项);
  (四)“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编纂”,北京市法学会2010年度专项课题(已结项);
  (五)“《罗马I规则》后的欧中国际私法在合同事项上的法律冲突规则之比较与前景”(Conflict of Laws Rules in Contractual Matters in European and Chinese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fter the Rome I Regulation: Comparison and Perspectives),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项目,2009年至2011年(已结项)。

  ►奖励与荣誉
  2011年8月5日荣获德国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Stiftung/Foundation)授予的“有经验的科学家研究奖学金” (Forschungsstipendium für erfahrene Wissenschaftler),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洪堡学者”之一

  ►学术成果
  专著及其他独立完成的著作  
  1.法文专著La nouvelle codificat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 chinois(《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载《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Recueil des cours de l'Académie de droit international de La Haye/Collected Courses of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第359卷(2012),莱顿/波士顿,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出版社2013年法文版,第87—284页
  2.专著《比较国际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规则和原理的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Chinese Civil Procedure and the Conflict of Laws(《中国民事诉讼与法律冲突法》,Tsinghua Chinese Law Series之一), Homa & Sekey Books and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 Paramus, 2013;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英文版
  4.《拉丁语法律用语和法律格言词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5.《比较国际私法》(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专著《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7.《德国民法典》(译注),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版;2006年第2版;2004年第1版
  8.德文专著Weizuo Chen, Rück- und Weiterverweisung (Renvoi) in staatsvertraglichen Kollisionsnormen, Peter Lang GmbH Europaeischer Verlag der Wissenschaften, Frankfurt am Main, 2004(《国际条约的冲突规范中的反致和转致》,法兰克福,彼得?朗欧洲科学出版社2004年德文版,被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列为关于海牙国际私法公约的一般参考文献之一,见http://www.hcch.net/index_en.php?act=text.display&tid=82)
  9.专著《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梁慧星主编的“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之一)  

     
  ►个人简介
  陈新宇
  副教授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日本名城大学招聘研究员(2007年4月-2008年3月)

  ►学术兼职
  《历史法学》编辑、日本东洋法制史学会会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亚洲研究》(韩国)审稿人

  ►研究领域
  中国法律史

  ►研究课题
  1、《比附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已申请结项)
  2、《学思与法意:近代清华的法学教育》(清华法学院种子基金项目)(已结项)

  ►奖励与荣誉
  1、《从比附援引到罪刑法定——以规则的分析与案例的论证为中心》获“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优秀青年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联合颁发(2008年12月)。
  2、清华大学优秀班主任一等奖(2010年)。
  3、清华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二等奖(2010年12月)。
  4、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先进个人(2011年7月4日)。
  5、校工会先进个人(2011)。
  6、法学院先进工作者(2011)。

  ►学术成果
  刑法史、古典法律推理
  1、《<钦定大清刑律>新研究》,《法学研究》2011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5月19日第20版摘要推介】
  2、《比附与类推之辨——从“比引律条”出发》,《政法论坛》2011年第2期。【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1年第8期全文转载】
  3、《谁在阻挠<大清新刑律>的议决?——章宗祥回忆辨伪及展开》,《清华法学》2011年第6期。
  4、《从比附援引到罪刑法定——以规则的分析与案例的论证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
  5、《继受与变革——以日本过渡刑律下“断罪无正条”与“不应为”的变化为中心》,《清华法学》2008年第3期。
  6、《近代中国刑法史上の一つの空白——沈家本の比附に対する態度変化の背後》,《名城法学》(日本:名城大学法学会)57卷4号,2008年3月。(松田惠美子教授译)
  7、《“分别民刑考”——以〈大清现行刑律〉之编纂为中心》,《法制史研究》(台北:中国法制史学会会刊)第10期,中国法制史学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主编,2006年12月。
  8、《法有正条与罪刑不符——<大清律例>“审拟罪名不得擅拟加等”条例考论》,《清华法治论衡》2009年第2期。
  9、《规则与情理——“刺马”案的法律适用研究》,《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
  10、《近代中国刑法语词的塑造——以外国刑法典的翻译为研究对象》,《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冬季号。
  11、《清代的法律方法论——以〈刑案汇览三编〉为中心的论证》,《法制史研究》(台北:中国法制史学会会刊)第6期,2004年12月。
  法政人、法政教育
  1、人生何处不相逢——瞿同祖与何炳棣的命运对照》,《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3期。
  2、《向左转?向右转?——董康与近代中国法律改革》,《法制史研究》(台北:中国法制史学会会刊)第8期,2005年12月。
  3、《近代清华的法政教育研究(1909-1937)》,《政法论坛》2009年第4期。
  4、《法治的恪守者——燕树棠先生的生平与思想》,《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5、《先哲已逝,典范永存─缅怀徐道邻先生兼评〈中国法制史论集〉》,《政法论坛》2007年4期。
  6、《一生求索惟公正,人品文品入清流——记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1期。
  7、编(著):《法意清华》(印刷品,2009)。
  8、编(著):《法学清华一百年》(印刷品,2011)。
  9、编(著):《鸿迹:纪念法学家端木正教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0、编:《公道、自由与法》(汉语法学文丛:燕树棠法学文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学术小品文
  1、《君子的复仇》,《方圆律政》(第15期),2010年1月。
  2、《法与名分》,《方圆律政》(第16期),2010年2月。
  3、《妇女呈控》,《方圆律政》(第20期),2010年6月。
  4、《以代际递进为特点的日本中法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5月25日第10版。
  5、《法者还是墨者开启帝国——聆听何炳棣先生清华讲座有感》,《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8月5日第4版。
  6、《人文与法意:清华法律图书馆琐思》,《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9年第3期。
  7、《日本“法制史学会第59次总会”观感》,《法史学刊》第2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8、《习惯中国的法律宿命》,《检察日报》2011年7月21日第3版。
  9、《反特权法制与连坐》,《检察日报》2011年9月29日第3版。
  10、《告与不告,是一个问题!》,《检察日报》2011年10月27日第3版。
  11、《新旧问题——<大清新刑律>百年祭》,《检察日报》2011年12月1日第3版。
  12、《“笑解烦恼结”?——从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离婚案谈起》,《检察日报》2011年3月1日第3版。
  13、《瞬时文化与学术自觉》,《检察日报》2012年5月17日第3版。
  14、《经济学家视野下的中国法律史》,《检察日报》2012年9月13日第3版。

     
  ►个人简介
  张建伟
  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座右铭:“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

  ►学术成果
  著有《司法竞技主义》、《刑事司法体制原理》和《刑事司法:多元价值与制度配置》等学术专著。学术随笔结集为《法律皇帝的新衣》,并著有教材《刑事诉讼法通义》。论文代表作为《认识相对主义与诉讼的竞技化》、《法学之殇》、《对抗与和合》、《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等。在法学杂志和报刊发表论文、随笔二百余篇。

     
  ►个人简介
  田思源
  副教授法学博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座右铭:“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

  ►教育背景
  1980年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1997-2002年在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学习,修完博士课程

  ►工作履历
  1986年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94年副教授,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200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
  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体育法学、军事法学

  ►奖励与荣誉
  1、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08年清华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
  3、1996年获“吉林大学第四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4、1995年被确定为首批“吉林大学35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
  5、1995年获“两省三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6、1992年-1996年连续五年获“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奖”
  7、1991年-1996年连续六年获“吉林省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8、1991年获“五省二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9、1985年获“吉林省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学术成果
  近年来主要科研项目
  1、2012—2013年,中国法学会——《我国职业体育法律制度研究》
  2、2012—2013年,北京市人大——《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3、2011-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研究》
  4、2011-2012年,北京市人大——《人大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研究》
  5、2010-2011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方立法价值取向问题研究——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为例》
  6、2009-2010年,北京市人大——《直辖市地方性法规比较研究》
  7、2008-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后奥运时代我国<体育法>的修改与体育法制建设》
  8、2006-200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985二期”子课题——《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9、2005-2008年,清华大学人文社科振兴基金——《行政法视野下的国防行政与军事行政》
  10、2004-2007年,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资助课题——《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
  11、2006-2007年,北京市人大——《志愿者立法问题研究》
  12、2005-2006年,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人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著书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3、《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主编中国言实出版社2005年
  5、《公民法律全书》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
  6、《公安行政诉讼文集》常务副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
  7、《中国宪法学若干问题讨论综述》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
  8、《行政诉讼法概要》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年
  9、《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疑难名词解释》副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90年
  10、《行政法学》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89年
  11、《法学基础与行政法》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12、《政治学》独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个人简介
  张晨颖
  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经济法专业、公司法方向
  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经济法专业
  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专业
  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双学位

  ►工作履历
  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兼职)
  2003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课程:反垄断法学、财税法、破产法(英文授课)

  ►学术兼职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经济法学、竞争法学、企业法学

  ►研究概况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反垄断法律制度研究(课题负责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市场经济化研究(课题负责人)

  ►奖励与荣誉
  全国第五届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一等奖

  ►学术成果
  1.《破产制度价值研究》,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2.《破产免责制度中的平衡理念》,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3.《非法人企业破产能力否认的困境及其出路》,载《人文杂志》,2006年第4期
  4.《对无限连带责任的再思考:谈非法人企业破产制度的确立》,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5期
  5.《破产免责制度的正当性及其实现》,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
  6.《破产“申请主义”制度之修正》,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8期
  7.《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选择的经济分析》,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4期
  8.《企业破产中的“资不抵债”要件辨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9.《反垄断法的适用与豁免——兼论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存与废》,载《法学》,2006年第7期
  10.《卡特尔赦免制度考察》,载《清华法学》,2008年第1期
  11.《反垄断法视线下的银联定价机制审查》,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8年6月
  12.《股市中操纵市场行为及其防范的法律对策》,载《法学》,2000年第3期
  13.《经济法学》,2004年5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个人简介
  余凌云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警察法学

  ►教育背景
  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199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2006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2008年起)。
  1997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三级警监。曾担任校科研处副处长、安全防范系副主任(2004-2006年)。
  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任书记员。
  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被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聘为研究助理(Research Associate)。
  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4年11月至12月,英国布莱姆希尔(Bramshill)警察学院高级警官培训。
  2008年11至2009年2月,荷兰乌特列兹大学(Utrecht University)法学院访问教授(visitin gprofessor)。
  2011年1月至2月,法国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France)访问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理事;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控烟法律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中心暨卫生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法律专家顾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概况
  主持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10AZD023)“监督与规范行政权力的主要路径和重点领域”(2010-2013年);
  2、主持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批准号07BFX023)“行政法上的合法预期制度”;
  3、主持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青年项目,批准号03CFX004)“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司法控制”;
  4、主持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契约规制的理论与实践”(2003年);
  5、主持司法部200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合同编号:04SFB2015)“警察预警与应急机制研究”;
  6、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北京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2007年);
  7、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十五”规划项目“警察行政强制问题研究”(2001年);
  8、主持公安部2006年城市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技防科技专项研究课题“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和使用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9、主持公安部2003年部级重点课题“关于安防报警业管理规范的研究”;
  10、主持公安部2000年部级课题“对警察枪支与警械使用的法律控制”。
  参与国家立法和法制宣传服务
  参加《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禁毒法》、《政府采购法》、《国民经济动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等立法(修改)研究、论证或起草工作。
  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新闻频道“法治在线”和“东方时空”、社会与法频道“法律大讲堂”、公安部“中国警务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观潮”和“中国之声”、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东方卫视“新闻纵横”等栏目上做过大量法制宣传工作。

法律(非法学) [035101]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清华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备  注: 复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试。

     
  ►个人简介
  聂鑫
  副教授

  ►教育背景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法律史、比较法
  中国古代政府组织与司法制度、财政制度,近代中国宪法史,比较宪法,法律现代化的历史与理论,台湾地区法律制度

  ►研究概况
  中国台湾地区政治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中心访问学者

  ►学术成果
  发表论文
  18)美国法学教育模式利弊检讨,《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3期。
  17)英国法律教育改革管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3.24转载)
  16)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理念与现实,《中外法学》2010年第2期。
  15)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清华法学》2009年第5期。
  14)传统中国的土地产权分立制度探析,《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13)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
  12)民初议会政治的困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1)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中央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
  10)国民大会的理论与实践,《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9年第1期全文转载)
  9)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浅议,《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
  8)民国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8年第2期全文转载)
  7)“中华民国宪法”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变迁——“修宪”与“释宪”的二重变奏,《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7年第2期。
  6)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问题——以中国近代制宪史为中心,《中外法学》2007年第1期。
  5)盐(铁)问题的困境——思想与制度的历史考辩,《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
  4)法意与人情——沈家本对中国古代法学的最后发展,《中国学术》2005年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3)法律现代化与人本主义:超越中西,《法律文化研究》第1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法律现代化:中西之辩,《清华法制论衡》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法律现代化:百年未圆之梦,《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参编教材与著作
  4)《清华法治论衡第14辑:法律全球化与全球法律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副主编)。
  3)《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副主编,负责近代宪法与宪政一章的编写)。
  2)《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负责南京国民政府法制一章的编写,并与主编共同负责全书的统稿)。
  1)《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负责秦代法制和汉代法制两章的编写)。

     
  ►个人简介
  王洪亮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4年秋季于深圳研究生院为法律硕士讲授物权法课程
  2005年春季为法律硕士讲授合同法、非合同之债
  2005年春季为本科生讲授公共课——合同法
  2006年秋季为本科生讲授民法总论与外国民法(德国不当得利法)

  ►学术兼职
  2012-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
  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

  ►研究概况
  2007.9-2008.8德国弗赖堡大学访问学者
  2008.4-2008.5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个人简介
  梁上上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90年9月—1994年7月,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2001年9月—2004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年8月—1999年8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助教;
  1999年9月—2002年11月,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2年12月—2006年11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6年12月—2013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8年4月—至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8年9月—2010年7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
  2010年7月—2013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13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社会兼职浙江省法制研究所副所长;
  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商法学、法律方法论

  ►奖励与荣誉
  1、博士论文《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2007年10月,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2、《利益的层次结构与利益衡量的展开》,2003年12月,获得第11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类三等奖。
  3、《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2004年12月,获得第12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类二等奖。
  4、《抵押物转让中的利益衡量与制度设计》,2007年12月,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5、2004年12月,评为“浙江省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6、2011年01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
  7、2008年11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8、2011年12月,入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

  ►学术成果
  著作
  1、独著:《利益衡量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6月。
  2、独著:《论股东表决权》,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3、主编:《图解新公司法》,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3月。
  4、主编:《公司登记疑难案例解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
  主要论文
  1、《论商誉和商誉权》,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5期。
  2、《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6期。
  3、《论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4、《利益的层次结构与利益衡量的展开》,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1期。
  5、《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6、《抵押物转让中的利益衡量与制度设计》(与贝金欣合作),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7、《股东表决权: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8、《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
  9、《利益衡量的界碑》,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10、《公司担保合同的相对人审查义务》,载《法学》2013年第3期。

     
  ►个人简介
  陈建民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座右铭: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学术兼职
  兼任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概况
  1.1993年,参加北京市社科重点科研课题<北京市行政执法现状>的研究,负责调研和撰写北京市工商行政执法的现状与特点部分.整个课题完成并验收后,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2.1996-1997年,参加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课题<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的研究,负责合同欺诈专题的调研和撰写工作。

  ►奖励与荣誉
  199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优秀著作奖

  ►学术成果
  独著或主编的作品
  1.现代企业法律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10万字合著作者1996.1
  2.经济合同纠纷的应对与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28万字合著作者1996.6
  3.合同欺诈及预防人民法院出版社22万字独著1998.12
  4.知识产权名案代理法律出版社26万字主编1999.12
  5.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5万字编著2000.4
  合著作品
  1.经济法律大词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2.万事源大词典海洋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3.经济合同法问答中国统计出版社4万字合著1993.11(第一作者)
  4.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出版社4万合著
  论文和其他
  1.论技术秘密及保护北京律师独著1996.5
  2.也谈是否有"灰色区域"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8.28
  3.从专利侵权责任性质谈侵权赔偿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9
  4.当事人不服专利机关调处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一作者)法制日报合著1992.2
  5.专利权应属于谁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2.2
  6.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3.2
  7.保护名誉权与新闻舆论监督北师大学报独著1993.7.20
  8.协议管辖能以默示成立吗?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3
  9.合同欺诈的特点与具体表现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4
  10.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要式法律行为中国技术市场报独著1997.8
  11.商标专用权和法人名称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7.10
  12.正确区分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北京律师独著1997.10
  13.商业秘密保护与竟业避止法制日报独著1997.12
  14.跨国特许经营标志权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8.4
  15.跨国特许经营的有关法律问题北京律师独著1998.6
  16.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形成北京律师独著1999.6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