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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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专业考研录取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录取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清华大学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考研派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清华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法学的研究生。

清华大学法学考研考试科目

     
  ►个人简介
  程啸
  法学博士、副教授
  座右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教育背景
  1、1993年9月—1997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1997年9月—200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3、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2003年8月—2006年12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2007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3、2008年6月—2009年8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从事中德侵权法与损害赔偿法的比较研究工作;
  4、2012年6月-2012年9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赴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学,从事中德损害赔偿法比较研究工作。

  ►社会兼职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3、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4、《清华法学》杂志民法责任编辑;
  5、中国红十字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6、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7、北京市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8、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法、损害赔偿法

  ►研究概况
  1、2014年1月至今,主持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中国统一损害赔偿法的构建与完善”
  2、2013年1月,主持负责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担保物权研究”
  3、2012年4月至今,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研究项目
  4、2012年1月至今,主持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损害赔偿法基础理论研究”
  5、2010年9月至今,主持负责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之研究》
  6、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已结项)
  7、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清华大学文科振兴基金课题“中国危险责任立法研究”
  8、2006年7月起,主持负责清华大学法学院985项目二期研究课题“我国转型时期的损害事故、补偿制度与法律之完善”
  9、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建设部《房地产登记办法》的主要起草人
  10、2005年7月-2006年7月,参与王利明教授受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修改研究》课题
  11、2001年11月-2003年4月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度证券法制建设研究课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12、2000年-2006年参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负责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并负责该建议稿立法理由书的撰写及统稿

  ►奖励与荣誉
  1、2014年12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14年11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十三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2013年7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4、2012年6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2012年度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5、2011年9月,荣获清华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优秀招生新人”称号。
  6、2010年10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7、2008年9月,合著《民法学》(第二版)荣获教育部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8、2008年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二等奖。
  9、2006年为本科生开设的《侵权行为法》荣获清华大学本科生精品课程并于2009年、2014年通过清华大学复审。
  10、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1、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个人简介
  李兆杰
  教授
  座右铭:知识分子应当成为社会的良心。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硕士、图书馆信息学硕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外交学院兼职教授,亚洲发展国际法基金(DILA)核心组成员。

  ►研究领域
  国际法学

  ►学术成果
  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97-2001年卷,编译《国际人道主义法文集》1997年卷、1998年卷,发表中文、英文论文各10余篇。

 清华大学法学院位于清华大学中央主楼以南,毗邻清华大学东门。院馆“明理楼”,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楼内设有教室、办公室以及法律图书馆、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等教学设施。 
  至2017年9月,清华法学院有全职教师67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29人。在校学生1217人,其中本科生416人,各类研究生801人。 
  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 
  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法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
 

     
  ►个人简介
  汤欣
  法学博士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100084
  地址:清华大学明理楼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教育背景
  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98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98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担任教职,荣获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度“十佳教师”称号。2000年以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总则、民法债权等研究生、双学士、本科生主干课程以及China’sCompanyLaw(LLMProgram)课程,2002年获清华大学法学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度获“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一等奖,2012年荣获“清华大学凯原奖教金”。2002年在美国UniversityofWashington法学院访问研究,研究专题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化”;2007年至2008年先后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在台湾大学法学院、美国ColumbiaUniversity法学院和以色列InterdisciplinaryCenterHerzliya的Radzyner法学院讲授“证券法”和“中国公司治理”课程。

  ►社会兼职
  多次应邀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著名大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接受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等部门邀请,参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拟订和论证工作,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五”普法讲师团专家,参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改工作。现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北京市、深圳及珠海经济特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应邀到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半小时”等栏目担任专家嘉宾。

  ►研究领域
  商事法、民法

  ►研究概况近期研究课题
  1.汤欣,“《期货法》立法研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计划项目,并为该所草拟《期货法(建议草案)》相关章节,研究过程中。
  2.汤欣,“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新发展”,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计划项目,2014年7月完成研究报告初稿,9.7万字。
  3.汤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责任”,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行政处罚委员会合作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并为中国证监会草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2010年2月完成研究报告,12万字。
  4.汤欣,《证券行政执法实效研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二局合作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课题主持人,2007年8月完成研究报告,8万字。
  5. 汤欣,《“私人总检察官”(Private Attorney General)制度及其在中国的运用》,美国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及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课题主持人,2007年5月完成,课题主持人。
  6.汤欣,《证券法上的一般性反欺诈条款及隐含诉权理论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主持人,2012年结项,7万字报告。
  7.汤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和责任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5年5月完成,课题主持人,19万字。
  8.汤欣,《健全债券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境外经验及其借鉴》,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4年11月完成,课题主持人,5.6万字。
  9.汤欣,《证券交易所会员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4年2月完成,课题主持人,7万字。
  10.王保树、汤欣,《证券公司会员退出的法律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3年12月完成,课题主持人,8万字。
  11.王保树(主持),《<公司法>学者建议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项目,2003年12月完成,课题研究人员。
  奖励与荣誉荣获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度“十佳教师”称号,2002年获清华大学法学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度获“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一等奖,2012年荣获“清华大学凯原奖教金”。

  ►学术成果
  撰写专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主编《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控股股东法律规制比较研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索赔释疑》,合著《走出困境: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责任》及《商法总论》等多部教材,担任多部论文集副主编,六次主持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合作的“联合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外国法译评》、《法学家》、《清华法学》、《清华法学评论》、《当代法学》、《中国金融》、《民商法论丛》、《商事法论集》、《证券法学评论》、《南京大学法学评论》、《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丛》、《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导报》、《月旦财经法杂志》、《月旦民商法杂志》(台北)、China Quarterly(英国)、《同志社大学环球商业评论》(日本)、《釜山大学校法学研究》(韩国)等书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万字,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财经报纸上发表多篇文章。论文《论公司法的性格——强行法抑或任意法?》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2000年青年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论文《美国证券执法中的公平基金:问题与出路》获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论文《法律移植视角下的短线交易归入权制度》获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专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2012年获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二十周年庆典评选“经济法学优秀成果奖”。

  ►著作及编著
  1、汤欣,《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专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独著,31万字。
  2、汤欣,《私人诉讼与公共利益》(编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主编,35万字。
  3、汤欣等,《控股股东法律规制比较研究》(专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11月,第一作者,21万字。
  4、汤欣,《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索赔释疑》(编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主编,37万字。
  5、赵立新、汤欣等,《走出困境: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责任》,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主要撰稿人,35万字。
  6、汤欣:《证券法案例教程》,最高人民法院系列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即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章节;
  7、王保树、汤欣等,《公司重组:理论与实践》(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9月版,副主编,73万字。
  8、王保树、汤欣等,《非公司企业法制的当代发展》(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副主编,59万字。
  9、王保树、汤欣等,《实践中的公司法》(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9月版,副主编,98万字。
  10、王保树、汤欣等,《转型中的公司法的现代化》(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版,副主编,97万字。
  11、王保树、汤欣等,《公司收购:法律与实践》(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6月版,副主编,67万字。
  12、王保树、汤欣等,《投资者利益保护》(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副主编,65万字。
  13、王保树、汤欣等,《全球竞争体制下的公司法改革》(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副主编,90万字。
  14、朱从玖主编,《上证研究2005年法制专辑》(参与写作),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131-175页。
  15、王保树主编,《商法》(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参与写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256-281页。
  16、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参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21-161页。本书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个人简介
  张晨颖
  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经济法专业、公司法方向
  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经济法专业
  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专业
  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双学位

  ►工作履历
  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兼职)
  2003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课程:反垄断法学、财税法、破产法(英文授课)

  ►学术兼职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经济法学、竞争法学、企业法学

  ►研究概况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反垄断法律制度研究(课题负责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市场经济化研究(课题负责人)

  ►奖励与荣誉
  全国第五届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一等奖

  ►学术成果
  1.《破产制度价值研究》,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2.《破产免责制度中的平衡理念》,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3.《非法人企业破产能力否认的困境及其出路》,载《人文杂志》,2006年第4期
  4.《对无限连带责任的再思考:谈非法人企业破产制度的确立》,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5期
  5.《破产免责制度的正当性及其实现》,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
  6.《破产“申请主义”制度之修正》,载《法律适用》,2006年第8期
  7.《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选择的经济分析》,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4期
  8.《企业破产中的“资不抵债”要件辨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9.《反垄断法的适用与豁免——兼论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存与废》,载《法学》,2006年第7期
  10.《卡特尔赦免制度考察》,载《清华法学》,2008年第1期
  11.《反垄断法视线下的银联定价机制审查》,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8年6月
  12.《股市中操纵市场行为及其防范的法律对策》,载《法学》,2000年第3期
  13.《经济法学》,2004年5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学校介绍
清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创办于1896年、以南洋公学为前身的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一个世纪以来,形成了“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优良传统和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优秀人才,包括一批杰出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科学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专家,为国家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著名校友有江泽民,以及陆定一、丁关根、汪道涵、钱学森、吴文俊、邹韬奋、茅以升、蔡锷、黄炎培、邵力子、王安等。在国家23位“两弹一星”功臣中,交大校友有6位;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交大的校友有200多名。改革开放以来,一批较年轻的校友已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崭露头角。 
专业介绍
法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29年,1952年由于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1995年,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1999年法学院正式复建。历史上,清华法学院曾培养出许多杰出的法学、法律人才,如前南国际法庭大法官、中国国际法学会前会长王铁崖先生,中国国际法学会前(来自:考研派之家公众号)副会长陈体强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端木正先生等。 与传统法律院系不同,清华法学院秉承“学术为天下之公器,法律以明理为己任”的理念,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法学院办学?-验,力图把“经院式”的法学教育转变为融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即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知识和理论,而且要培养学生具备在现实社会中灵活运用法律的技能、方法和综合素质,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考,培养法律人良好的职业道德;把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使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过程。
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全日制-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
日语 
③632法学基础 
④858法学综合 
1、本学科按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结合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互选分方向培养
。 
2、入学前须取得
学士学位。 
3、外语考试选择
日语的考生,复试
时需加试英语,入
学后统一学习英语
或自费到华东师范
大学修读相关小语
种课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曾宪义,人大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曾宪义,人大出版社出版
分数线
年份 分数线
2020 350
2019 325
 
学费
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主要导师
赵千川 教授.智能与网络化系统研究中心(CFINS)。1987年9月-1992年7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并获得应用数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9月-1996年7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工作履历1996年8月留校任教至1998年8月被评为副教2003年12月被评为教授2004年9月获得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2000年3月-2001年4月 在卡内基梅隆大学担任访问(国家教委公派)2002年5月-2002年9月 在哈佛大学担任访问2006年7月-2006年11月 在康乃尔大学担任访问教授
 
索津莉 副教授。控制理论与技术研究所。。2004年9月-2010年6月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2000年9月-2004年06月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工作履历;2010年7月-2012年6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博士后。2012年6月-2016年12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讲师。2016年12月-至今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副教授
 
李小武 助理教授 1990.9~1995.7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利工程建筑专专业论文,三峡导流底孔应力分析,导师金锋;1995.9~1999.3法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律学系。诉权研究,导师王亚新;1997年6月,参加香港大学主办的暑期普通法培训并顺利结业;2000年7月2日到8月1日,参加香港亚美跨国法研习暑期项目(来自:考研派之家公众号)(由港大和杜克大学合办);2006.09-2010.06,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攻知识产权法,商标反淡化研究,导师李明德。工作履历1999.4~2001.7人文学院业务办副主任。1999.9~2003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依法治国”课题组研究成员。2001.8~2002.7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课题:高科技与法律。2002.9~2003.1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2003.1~2006.1清华法学院教务办主任。2002.8~法学院讲师,所授课程包括《法学绪论》,《法律文书写作》,《网络规制法》,《网络世界的知识产权》《经济法》,《法律英语》,《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学》。授课对象包括本部的研究生、本科生,深圳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香港继续教育学院学员,远程教育专升本学员。2005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研究成员。2006年至今,校工会教工围棋协会负责人。2007年至今,本科江西招生组组员。2007年底至今,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秘书。2009年暑期(8月),带领法学院学生赴英国牛津暑期实习。2010年8月至今,法零班主任。2012年春至今,法学院外事办主任。2012年春,参加国家专利局“文(来自:考研派之家公众号)化创意发展与外观设计制度完善”课题。负责外观设计制度与产业政策衔接,外观设计制度与著作权制度的比较部分2011年7月,参与“专利代理援助制度比较研究”课题并完成欧盟部分。现在正继续参与国家专利局发起的该课题的后续部分。2011年9月,作为负责人承接“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校级课题。2011年10月,开始参与国家大型重点课题“自主知识产权重型燃气轮机核心技术研究”,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部分的梳理。研究领域网络法。

     
  ►个人简介
  吕晓杰
  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1年-2004年,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博士
  1996年-199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
  1991年-1996年,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工学学士

  ►研究领域
  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

  ►研究概况
  2004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2年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德国法及欧盟法项目研究学者
  1999年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学术成果
  1、《统一解释原则与WTO协定的国内效力》,载于《现代行政纷争》(日),成文堂(2004)
  2、《国际技术转让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源泉地问题研究》,《清华法律评论》第四辑(2002)

     
  ►个人简介
  徐炳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1951年出生,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

  ►教育背景
  本科南京大学外文系,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工作履历
  1968—1972年,农民,任生产队长,大队革命委员会委员,民兵营长
  1975年至1978年在国务院文化部工作,参与审查四人帮骨干专案组工作。
  1979年至1981年在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负责文化交流工作。
  1982—2013年主要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主编。
  1982年至1984年底参与中英关于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谈判工作。
  1995年至2004年专职律师,先后担任十多家国际500强公司的法律顾问。从事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仲裁,国际海商及民商事法律实务,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3年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奖励与荣誉
  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证书。

  ►学术成果
  主要论文
  《“言者无罪”与“以言治罪”》,1979年3月10日《光明日报》
  《论“人权”与“公民权”》,1979年6月19日《光明日报》以整版发表此文,新华社发通稿播发全国,各省级以上报纸大多予以转载。
  《试论罪犯在我国的法律地位》,1979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与李步云同志合著
  《论人权理论的产生和历史发展》,1989年《法学研究》第三期,
  《人权与宪政》,1991《理论内参》第8期
  《应当禁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1984年12月红旗杂志《未定稿》,
  《美国的货物质量保证制度》,1990年《法学研究》第二期
  《论买卖法上的诚信原则》,1990年《法学杂志》第一期
  《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法定买卖条款》,1990年《法律科学》第一期
  《论美国货物买卖合同上的诈欺法》,1989《法学研究》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所有权转移》,1990年《当代法学》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风险转移》,1991年《法学研究》第一期
  《解决三角债的出路在于实行信用证制度》,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第13期.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评述》,1995年《外国法译评》第1期
  《十问物权法草案》,2006年1月《环球法律评论》第一期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01年11月《岳麓法学评论》,
  《自由企业制度是公司法的灵魂》,2010年12月《现代国企研究》
  《辛亥革命的历史启示》,2011年10月12日《法制日报》
  主要著作
  《买卖法》,1991年《经济日报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释》,1984年《群众出版社》,与王德祥合著
  《权利与义务》,1985年《人民出版社》,与李步云合著
  《比较法基础知识》,1987年《法律出版社》,与吴大英合著
  《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1991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199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与郭道晖、李步云等合著
  《宪法比较研究》,2004年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公司》,与李步云、张文显等合著
  主要译著
  《行政法》美国施瓦茨著,1986年《群众出版社》
  《行政法》英国韦德著,《行政法》1995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个人简介
  周光权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
  2.1999年8月分配至清华大学工作,先后任讲师(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博士生导师(2006年)
  3.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4.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挂职)

  ►社会兼职
  1.2008.3至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2008.3至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3.2011.10至今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4.2007.11至今中国法学会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咨询委员
  5.2007.1至今北京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6.2007.12至今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7.2010.11至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8.2011.3至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智库专家
  9.2011.5至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0.2012.5至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1.20011.5江苏镇江丹徒区人民法院咨询专家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奖励与荣誉
  1.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
  2.清华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3年);
  4.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2003年);
  5.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4年);
  6.第一届“法鼎奖”(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银奖(2005年);
  7.第九届清华大学研究生“良师益友”优秀导师(2006年);
  8.司法部第二届优秀法学教材和科研成果二等奖(2006年);
  9.中国法学会“西湖杯”优秀刑法论文(2000~2005)二等奖(2006年);
  10.入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08年);
  11.首届北京市“十大青年法学家”(2010年)。

  ►学术成果
  论文
  1.“抽象性问题及其意义:对刑法领域法治立场的初步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01(2),P.103~114;
  2.“违法性判断的基准与行为无价值论——兼论中国刑法学的立场定位”,《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P.123~136.
  3.“公众认同、诱导观念与确立忠诚——法治国家刑法基础观念的批判性重塑”,《法学研究》1998(3),P.30~48;
  4.“行为评价机制与犯罪成立——对犯罪构成理论的扩展性思考”,《法学研究》2000(3),P.46~72;
  5.“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2(3),P.124~141;
  6.“结果假定发生与过失犯”,《法学研究》2005(2),P.57~65;
  7.周光权:“论内在的客观处罚条件”,《法学研究》2010年第6期,P114~134;
  8.“量刑基准研究”,《中国法学》1999(5),P.127~138;
  9.“刑法的公众认同”,《中国法学》2003(1),P.116~121;
  10.“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要素”,《中国法学》2006(1),P.165~175;
  11.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P158~171;
  12.周光权:“新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
  专著:7部
  1.《注意义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1万字;
  2.《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2万字;
  3.《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24万字;
  4.《刑法学的向度》(“中青年法学文库”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1万字。
  5.《刑法各论讲义》(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74万字;
  6.《刑法总论》(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60万字;
  7.《刑法各论》(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86万字。

     
  ►个人简介
  易延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座右铭:“心系自由律令,胸怀至上美德”

  ►教育背景
  1992-199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96-1999,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2001-2002,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
  1999-200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

  ►学术成果
  著作
  1.《刑事诉讼法(第四版)》(法学阶梯),法律出版社,2013年。
  2.《刑事诉讼法精义》(法学名师讲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3.《UnderstandingChina’sCriminalProcedure》(英文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美国海马出版社,2012年。
  4.《中国刑诉与中国社会》,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5.《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6.《刑事诉讼法(第三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
  7.《陪审团审判与对抗式诉讼》,台北,三民书局,2004年。
  8.《刑事诉讼法(第二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
  9.《刑事诉讼法(第一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3年。
  10.《沉默的自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论文
  1.《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系及完善》,《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
  2. 《State Ideology Transition and Procedure Model Transformation: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Its Revisions》,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2012.
  3.《论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政法论坛》,2012年第1期
  4.《论最佳证据规则》,《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6期。
  5.《公民宪法权利的刑事程序保护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为中心展开》,《清华法学》,2011年第4期。
  6.《证人出庭与刑事被告人对质权的保障》,《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7.《对抗式刑事诉讼的形成与特色——兼论我国刑事司法中的对抗制改革》,《清华法学》,2010年第2期。
  8.《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对质权研究》,《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1期。
  9. 《Can A Government Compulsorily Make Citizens More Free? Revisiting Non-Judicial Detentions unde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n PR China and Their Justifications》, in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2010, vol. 2.
  10.《刑事审级制度的建构与反思》,《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11.《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关联性》,《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6期。
  12.《除罪化、程序法治与法的可预期性——以黄碟案为中心的法理透视》,《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
  13.《特免权规则:美国的制度与实践》,《证据科学》,2009年第4期。
  14.《英美证据法上的证人作证规则》,《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6期。
  15.《证据规则的法典化——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制定及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
  16.《传闻法则:历史、原理与发展趋势》,《清华法学》2008年第4期。
  17. 《Arrest as Punishment: the Abuse of Arres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PUNISHMENT & SOCIE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NOLOGY, 2008, vol. 10, No. 1.
  18.《英美证据法上的专家证言制度及其挑战》,《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19.《英美法上品格证据的运用规则及其基本原理》,《清华法学》,2007年第2期。
  20.《冤狱是怎样炼成的——从<窦娥冤>中的举证责任谈起》,《政法论坛》2006年第3期。
  21.《权衡原则是怎样把人权消灭掉的——以<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为例》,《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2.《证据学是一门法学吗——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的考察》,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
  23.《陪审团移植的成败及其启示》,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
  24.《英美证据法的历史与哲学考察》,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3期。
  25.《陪审团在衰退吗?——当代英美陪审团发展趋势解读》,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3期。
  26.《论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27.《论辩诉交易应当缓行》,载《法学》,2003年第12期。
  28.《走向独立与公正的司法——司法改革研究述评》,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6期。
  29.《论反对自我归罪的特权》,《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2期。
  30.《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哲学基础的再思考》,《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2期。
  随笔
  1.《检察官客观义务需要理论与实践支撑》,《检察日报》,2009年9月23日。
  2.《日本陪审团的恢复及对中国的启示》,《南方周末》,2009年7月。
  3.《官位与资源让学者们马失前蹄》,《法制日报》,2009年6月24日。
  4.《重典治乱与司法能动主义无关》,《法制日报》,2009年8月31日。
  5.《法院判决应当经得起法律的推敲——英文字母入姓名不符合我国法律》,《法制日报》,2009年3月4日。
  6.《量刑辩论程序理应推广和完善》,《法制日报》,2009年6月。
  7.《我国暂不宜设立藐视法庭罪》,《法制日报》,2009年1月22日。
  8.《保障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南方周末》,2008年11月27日。
  9.《律师应当为何而战》,《中国律师》,2008年。
  10.《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检察日报》,2006年5月18日。
  11.《法院判案何须请示》,《南方周末》,2004年5月27日。
  12.《人民法院整体回避于法有据——评法官谋杀院长案》,搜狐评论,2003年10月13日。
  13.《我们能被关押多久》,《南方周末》,1999年11月2日。
  14.《“可不知论”与“不可不知论”》,《南方周末》,1998年12月18日。
  15.《法院如何给说法》,《南方周末》,1998年9月25日。
  16.《法官应代表哪家的利益》,《南方周末》,1998年6月26日。
  17.《毒树之根岂可不挖》,《南方周末》,1998年6月5日。

     
  ►个人简介
  李旺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学士,京都大学硕士,京都产业大学博士

  ►研究领域
  国际私法学

  ►学术成果
  著作
  1、《国际私法》
  2、《现代化与法》(合译)
  3、《国际诉讼竞合》
  论文
  1、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规范,清华法律评论,第一辑,184-193页,1998年12月
  2、国际诉讼竞合,清华法律评论,第二辑,254-271页,1999年4月
  3、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的互惠原则,政法论坛,1999年第2期,92-98页,1999年4月
  4、关于中国涉外合同的准据法(上)(下),(日本)国际商事法务,第21卷第3号301页-308页;第4号第456页-464页。1993年4月15日
  5、关于中国国际私法上的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上)(下),(日本)国际商事法务,第23卷第1号53页-58页;第2号163页-169页。1995年2月15日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7 年6月15日通过,2017年9月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和方向:
 
l  法学理论
 
l  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l  刑法学
 
l  民商法学
 
l  知识产权法学
 
l  经济法学
 
l  环境与能源法学
 
l  诉讼法学
 
l  国际法学
 
l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l  卫生法学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系统的知识结构、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紧跟学术前沿的国际视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远大抱负和强烈责任感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三年。
 
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6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的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1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由两校推荐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学位相应要求的各个环节。联合培养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其中在北京清华大学学习期间,获得学科学分总计不少于16学分(含公共必修课、必修环节、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在新竹清华大学学习期间所修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0学分(经双方认可可以抵免的学分最多为10学分),相关课程参见附录。
 (五)我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课程。
 
     说明:
 
一、课程中带“Δ”者为各学科专业学位必选课。其中“法学专业强化课”(70660542,即新生入学两周强化教学安排)为所有法学硕士必修课程,学生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即可,不需要选课。
 
【备注】当要选择的学位课课程不在方案内课程列表中时,可在“选择方案内课程”页面“学位课”课组查找“自选课程”(课程号:00000003),单击“自选课程”链接,搜索并添加入学位课。
 
   二、研究生中凡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须补修3门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具体科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上述补修课程不另开课,研究生必须与本科生同堂听课,考试或考查方式与本科生相同。考核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三、“学术活动(69990031)”的考核方式为:学生旁听我院举行的各类学术报告,均可利用IC卡刷卡系统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10次者,其“学术活动”成绩视为通过。
 
四、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为研究生院每学期组织开设的系列讲座课程。主要包括职业修养、学术修养、领导团队和创业教育四部分。研究生在读期间累计听讲座且有效签到次数达到8次及以上,并围绕讲座内容提交相关课程总结,可获得1个学位课学分(考查)。本课程不需网上选课,选修此课的同学,务必在每学期第17周前,将课程总结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邮箱:yjsypyc@mail.tsinghua.edu.cn。
 
五、其他研究生素养课程内容和介绍请见附件。学生也可以根据兴趣选修其他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这些课程需要在特殊课组00000005中选择(会有对应的名称和课程号),选修相关课程的同学不需要再修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
 
 
 
五、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1.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时间。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法学院教务办备案留存。
 
2.开题报告的内容包含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不得少于5000字),并应附有该选题的资料索引。
 
(二)中期检查
 
在开题之后半年,应由本学科的导师组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论文写作进度与基本内容。
 
(三)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见解;独立完成;不得少于3万字。
 
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两方教授共同指导下完成,须分别向两方院系提交两本不同的学位论文,并分别通过两方的答辩和学位审议。整个培养环节完成并合格后,达到两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可申请获得两校学位。
 
 
 
六、其他要求
 
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读书报告。
 
研究生在答辩前需满足如下论文发表要求:已经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虽不符合前两项要求,但指导教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且字数达到5000字以上,视为已满足论文发表要求。
 
属于前两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复印件;属于第三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论文稿。      
 
申请校级优秀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个人简介
  任重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2004-2008清华大学,法学学士
  2008-2011清华大学,法学硕士
  2009-2010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
  2010-2013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13-2015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员
  2015-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

  ►奖励与荣誉
  1.2007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2.2011年获得清华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优秀硕士论文
  3.2011年获得留学基金委高水平项目资助
  4.2015年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后

  ►学术成果
  论文
  1.“论虚假诉讼——兼论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实践”,《中国法学》2014年第6期
  2.“案外第三人权益程序保障体系研究”(第二作者,与张卫平教授合作),《法律科学》2014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5年第3期全文转载
  3.“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存在吗?”,《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2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4.“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德国认知与实践”,《法学家》2014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5年第2期全文转载
  5.“民事诉讼协动主义的风险及批判”,《当代法学》2014年第4期
  6.“形成判决效力——兼论物权法第28条”,《政法论坛》2014年第1期
  7.“案外第三人权益保护:德国制度与理论”,《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1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8.“民事诉讼真实义务边界问题研究”,《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5期
  9.“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事诉讼架构——以第69届德国法学家大会为契机”,《司法改革论评》第15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0.“纳粹时期德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事程序法研究》第8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版
  11.“试论德国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以1877年帝国民事诉讼法为起点”,《民事程序法研究》第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译文
  1.PeterGilles著,“比较诉讼法研究”,《司法改革论评》第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编著
  1.《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1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2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承担项目
  1.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民事诉讼法与民法衔接理论研究》,项目编号20141020048
  2.博士后基金第54批面上资助项目《民事诉讼目的与民事诉讼结构调整》(已结项)

  ►个人简介
  沈远远
  博士

  ►教育背景
  1979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获法律学士,1986年获硕士,是中国第一届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生。1988年起赴美学习,先后获法律硕士(LLM,哈佛大学法学院,1989)和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1998)。

  ►工作履历
  1986-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讲师,国际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江商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美国的布兰迪斯大学经济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任教。教授的课程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法,中国商法,中国法律和发展,和法社会学等。
  1989-2005曾受聘于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荷兰政府及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就中国法律改革和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HarvardChinaProject研究员(2002-2006)
  社会兼职从2006-2012年任国际特殊奥运会主席的中国事务特别顾问。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迄今)
  “法律与社会”等国际专业学术协会的会员

  ►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与发展,中国法律改革,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环境纠纷解决,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保护法等。

  ►学术成果
  英文出版物
  论文:“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的保护”(Loyola大学国际比较法杂志,1990);
  论文:“法治概念的形成与继受: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法治的局限性》KarenTurner等主编(华盛顿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用法律解决中国环保困境的局限性”(合著,斯坦福大学环境法杂志,1997);
  论文:“你吃了吗?你离婚了吗?中国的结婚离婚及对自由的界定”(合著,《中国社会自由论》WilliamC.Kirby主编(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挑战”《加强进口食品安全》WayneEllefson等主编(JohnWiley&Son公司出版,2013)等。
  中文出版物
  著作《发明与发现权》(法律出版社1986);论文“论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证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评价标准”《中国国际法年刊》1988;合著《国际技术转让》,高等院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89)等。

     
  ►个人简介
  黄新华
  副教授

  ►教育背景
  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

  ►工作履历
  曾任清华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市清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高等工科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研究领域经济法学
  学术成果合著《法律基础》、《中外合资企业管理基础》、《经济法纲要》、《经济法案例分析》等书籍,在国内各种期刊,会议上发表论文10余篇。

     
  ►个人简介
  田思源
  副教授法学博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座右铭:“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

  ►教育背景
  1980年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1997-2002年在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学习,修完博士课程

  ►工作履历
  1986年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94年副教授,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200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
  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体育法学、军事法学

  ►奖励与荣誉
  1、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08年清华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
  3、1996年获“吉林大学第四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4、1995年被确定为首批“吉林大学35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
  5、1995年获“两省三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6、1992年-1996年连续五年获“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奖”
  7、1991年-1996年连续六年获“吉林省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8、1991年获“五省二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9、1985年获“吉林省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学术成果
  近年来主要科研项目
  1、2012—2013年,中国法学会——《我国职业体育法律制度研究》
  2、2012—2013年,北京市人大——《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3、2011-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研究》
  4、2011-2012年,北京市人大——《人大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研究》
  5、2010-2011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方立法价值取向问题研究——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为例》
  6、2009-2010年,北京市人大——《直辖市地方性法规比较研究》
  7、2008-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后奥运时代我国<体育法>的修改与体育法制建设》
  8、2006-200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985二期”子课题——《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9、2005-2008年,清华大学人文社科振兴基金——《行政法视野下的国防行政与军事行政》
  10、2004-2007年,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资助课题——《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
  11、2006-2007年,北京市人大——《志愿者立法问题研究》
  12、2005-2006年,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人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著书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3、《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主编中国言实出版社2005年
  5、《公民法律全书》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
  6、《公安行政诉讼文集》常务副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
  7、《中国宪法学若干问题讨论综述》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
  8、《行政诉讼法概要》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年
  9、《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疑难名词解释》副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90年
  10、《行政法学》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89年
  11、《法学基础与行政法》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12、《政治学》独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个人简介
  徐炳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1951年出生,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

  ►教育背景
  本科南京大学外文系,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工作履历
  1968—1972年,农民,任生产队长,大队革命委员会委员,民兵营长
  1975年至1978年在国务院文化部工作,参与审查四人帮骨干专案组工作。
  1979年至1981年在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负责文化交流工作。
  1982—2013年主要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主编。
  1982年至1984年底参与中英关于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谈判工作。
  1995年至2004年专职律师,先后担任十多家国际500强公司的法律顾问。从事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仲裁,国际海商及民商事法律实务,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3年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奖励与荣誉
  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证书。

  ►学术成果
  主要论文
  《“言者无罪”与“以言治罪”》,1979年3月10日《光明日报》
  《论“人权”与“公民权”》,1979年6月19日《光明日报》以整版发表此文,新华社发通稿播发全国,各省级以上报纸大多予以转载。
  《试论罪犯在我国的法律地位》,1979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与李步云同志合著
  《论人权理论的产生和历史发展》,1989年《法学研究》第三期,
  《人权与宪政》,1991《理论内参》第8期
  《应当禁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1984年12月红旗杂志《未定稿》,
  《美国的货物质量保证制度》,1990年《法学研究》第二期
  《论买卖法上的诚信原则》,1990年《法学杂志》第一期
  《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法定买卖条款》,1990年《法律科学》第一期
  《论美国货物买卖合同上的诈欺法》,1989《法学研究》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所有权转移》,1990年《当代法学》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风险转移》,1991年《法学研究》第一期
  《解决三角债的出路在于实行信用证制度》,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第13期.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评述》,1995年《外国法译评》第1期
  《十问物权法草案》,2006年1月《环球法律评论》第一期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01年11月《岳麓法学评论》,
  《自由企业制度是公司法的灵魂》,2010年12月《现代国企研究》
  《辛亥革命的历史启示》,2011年10月12日《法制日报》
  主要著作
  《买卖法》,1991年《经济日报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释》,1984年《群众出版社》,与王德祥合著
  《权利与义务》,1985年《人民出版社》,与李步云合著
  《比较法基础知识》,1987年《法律出版社》,与吴大英合著
  《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1991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199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与郭道晖、李步云等合著
  《宪法比较研究》,2004年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公司》,与李步云、张文显等合著
  主要译著
  《行政法》美国施瓦茨著,1986年《群众出版社》
  《行政法》英国韦德著,《行政法》1995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个人简介
  申卫星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2)、法学硕士(199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1)

  ►工作履历
  1992.7-2001.10,吉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1.10-2003.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2003.6-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1999.10-2000.10)
  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2002.6-2002.9)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2004.7-2004.8)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访问学者(2009.1-11)

  ►学术兼职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学

  ►研究概况
  1.《期待权理论研究》,台湾中流文教基金会与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项目;
  2.《土地债务制度及其借鉴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项目;
  3.《现代担保制度与我国物权立法研究》,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德国债法改革研究及其对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影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奖励与荣誉
  1.《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一文(发表于《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获中国法学会1997年民法经济法年会二等奖;
  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发表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3.《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发表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
  4.2005年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
  5.2006年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
  6.北京高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最佳教案奖;
  7.《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一书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个人简介
  程洁
  副教授
  座右铭:淡泊敬诚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1999),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1996),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3)。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3-4),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访问学者(2001),中欧大学夏季研究班(1997)。

  ►学术兼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2006-7)

  ►研究领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香港基本法、法律诊所教育

  ►研究兴趣领域
  1、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审计、罢免、预算、监察专员、选举诉讼)
  2、违宪审查制度
  3、规范冲突与审查
  4、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5、信息公开制度(信息自由、隐私权与信息安全研究)
  6、宪法史(包括中国宪政史、家法与国法)
  7、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判例专题)

  ►讲授课程
  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案例、民权法案比较研究、法律实务(公民权利救助)

     
  ►个人简介
  黄新华
  副教授

  ►教育背景
  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

  ►工作履历
  曾任清华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市清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高等工科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研究领域经济法学
  学术成果合著《法律基础》、《中外合资企业管理基础》、《经济法纲要》、《经济法案例分析》等书籍,在国内各种期刊,会议上发表论文10余篇。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