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保研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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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保研夏令营

     
  ►个人简介
  许章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

  ►学术兼职
  曾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人文学院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eniorresearchfellow),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三大访问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江苏大学等校客座或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宪政理论、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TheConfucianMisgivings
  2.《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
  3.《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
  4.《监狱学》
  主编著作
  1.《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
  2.《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
  3.《法律的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
  4.《认真对待人权》
  5.《法律:理性与历史——澳大利亚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6.《犯罪学》7.《汉语法学文从》、《西方法哲学文库》和《法意丛刊》等丛书。座右铭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工夫。

     
  ►个人简介
  陈建民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座右铭: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学术兼职
  兼任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概况
  1.1993年,参加北京市社科重点科研课题<北京市行政执法现状>的研究,负责调研和撰写北京市工商行政执法的现状与特点部分.整个课题完成并验收后,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2.1996-1997年,参加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课题<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的研究,负责合同欺诈专题的调研和撰写工作。

  ►奖励与荣誉
  199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优秀著作奖

  ►学术成果
  独著或主编的作品
  1.现代企业法律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10万字合著作者1996.1
  2.经济合同纠纷的应对与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28万字合著作者1996.6
  3.合同欺诈及预防人民法院出版社22万字独著1998.12
  4.知识产权名案代理法律出版社26万字主编1999.12
  5.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5万字编著2000.4
  合著作品
  1.经济法律大词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2.万事源大词典海洋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3.经济合同法问答中国统计出版社4万字合著1993.11(第一作者)
  4.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出版社4万合著
  论文和其他
  1.论技术秘密及保护北京律师独著1996.5
  2.也谈是否有"灰色区域"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8.28
  3.从专利侵权责任性质谈侵权赔偿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9
  4.当事人不服专利机关调处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一作者)法制日报合著1992.2
  5.专利权应属于谁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2.2
  6.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3.2
  7.保护名誉权与新闻舆论监督北师大学报独著1993.7.20
  8.协议管辖能以默示成立吗?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3
  9.合同欺诈的特点与具体表现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4
  10.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要式法律行为中国技术市场报独著1997.8
  11.商标专用权和法人名称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7.10
  12.正确区分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北京律师独著1997.10
  13.商业秘密保护与竟业避止法制日报独著1997.12
  14.跨国特许经营标志权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8.4
  15.跨国特许经营的有关法律问题北京律师独著1998.6
  16.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形成北京律师独著1999.6

     
  ►个人简介
  李小武
  助理教授
  办公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412室
  办公电话:86-10-62773477
  电子邮件:xiaowuli@mail.tsinghua.edu.cn

  ►教育背景
  1990.9~1995.7 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利工程建筑专业。毕业论文,三峡导流底孔应力分析,导师金锋;
  1995.9~1999.3 法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毕业论文:诉权研究,导师王亚新;
  1997年6月,参加香港大学主办的暑期普通法培训并顺利结业;
  2000年7月2日到8月1日,参加香港亚美跨国法研习暑期项目(由港大和杜克大学合办);
  2006.09-2010.06,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攻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商标反淡化研究,导师李明德。

  ►工作履历
  1999.4~2001.7人文学院业务办副主任。
  1999.9~2003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依法治国”课题组研究成员。
  2001.8~2002.7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课题:高科技与法律。
  2002.9~2003.1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
  2003.1~2006.1清华法学院教务办主任。
  2002.8~法学院讲师,所授课程包括《法学绪论》,《法律文书写作》,《网络规制法》,《网络世界的知识产权》,《经济法》,《法律英语》,《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学》。授课对象包括本部的研究生、本科生,深圳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香港继续教育学院学员,远程教育专升本学员。
  2005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研究成员。
  2006年至今,校工会教工围棋协会负责人。
  2007年至今,本科江西招生组组员。
  2007年底至今,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秘书。
  2009年暑期(8月),带领法学院学生赴英国牛津暑期实习。
  2010年8月至今,法零班主任。
  2012年春至今,法学院外事办主任。
  2012年春,参加国家专利局“文化创意发展与外观设计制度完善”课题。负责外观设计制度与产业政策衔接,外观设计制度与著作权制度的比较部分
  2011年7月,参与“专利代理援助制度比较研究”课题并完成欧盟部分。现在正继续参与国家专利局发起的该课题的后续部分。
  2011年9月,作为负责人承接“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校级课题。
  2011年10月,开始参与国家大型重点课题“自主知识产权重型燃气轮机核心技术研究”,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部分的梳理。

     
  ►个人简介
  崔建远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民法学

  ►奖励与荣誉
  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
  《准物权研究》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学科著作类)奖一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编的《合同法》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总则》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负责人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及北京市精品课程,作为负责人的民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负责人的《债法》被评为北京市及清华大学精品课程。

  ►学术成果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物权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物权:规范与学说》(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专著;
  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4版。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10余部;
  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等160余篇学术论文。

     
  ►个人简介
  郑尚元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山西大学经济学学士(1988)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9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2)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5--)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2.3--2009.4)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1998.8--2002.2)
  劳动部政策法规司(1993.3--1998.7)
  山西大同农村工作部(1990.1--1990.8)
  山西大同工商银行(1988.8--1989.12)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6)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2011)理事
  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2011)副会长
  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保障监察专业委员会(2012)副会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12)副会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2010)委员
  国家减灾委员会(2009)委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

  ►研究领域
  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个人简介
  朱慈蕴
  教授、博士生导师
  座右铭:努力不一定意味着成功,但成功一定是努力的结果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研究领域
  商法学、经济法学

  ►奖励与荣誉
  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论文:《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天津市政府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第四届吴玉章奖金优秀奖、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论文:《公司法人格否认与诉讼程序》一文获得1999年度美国Colby科学文化信息中心优秀论文奖,并摘要登载在网站上。

  ►学术成果
  论文
  1.《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天津社联学刊》,1989年第6期
  2.《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天津财院学报》,1990年第5期
  3.《论经济法律手段软约束的成因》,《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105-109页
  4.《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价值取向》,《商事法论集》第2卷(1997),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214页
  5.《经济法学研究综述》,《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第52-63页
  6.《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第83-100页
  7.《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第73-81页
  8.《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法商研究》,1998年第5期,第19-26页
  9.《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母子公司中的运用》,《法律科学》,1998年第5期,第40-46页
  10.《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一人公司》,《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59-64页
  11.《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中国的实践》,[日]《奥岛孝康还历纪念论文集》,1999年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的几个问题》,《中、日、韩关于公司法、证券法的变革与发展》,成文堂2000年7月出版,第245-276页
  13.《对一人公司立法与规制的思考》,《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8-69页
  14.《一人公司利弊分析与立法》,《法制日报》2001年1月28日第3版
  15.《论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公司的法律关系——两者关系法律构造的问题点》,《法商研究》2001年第3期,第106-116页
  16.《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年第5期,第125-132页
  17.《怎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兼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10月30日5版
  18.《控制股东与公司的独立人格》,《法制日报》2001.12.9第3版
  19.《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第103-113页
  20.《论控制股东的义务》(朱慈蕴、郑博恩),《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第13-22页
  21.《规制董事利益冲突交易的披露原则》(朱慈蕴、祝玲娟),《现代法学》2002年第2期,第59-64页
  22.《评我国独立董事之引进》(朱慈蕴、金明义),《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第88-93页;本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第5期转载)
  23.《中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载于《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比较与借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4.《The Impact of th eOne-Person Company system on the Traditional Company Law》,《CHINA LEGAL SCIENCE》2003)
  25.《法治社会下的公司自治》,载《法治:理念与制度》(985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8-470页
  26.《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28-36页;《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年第9期全文转载
  27.《公司自治与政府规制》,第二届国际商法论坛国际研讨会主题发言,载于第二届国际商法论坛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85-392页
  28.《商法探源――论中世纪的商人法》(朱慈蕴,毛健铭),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4期,第129-133页
  29.《“上市信用”是上市公司的特有信用》(朱慈蕴、王莉萍),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第87-96页
  30.《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与公司资本充实》,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1期,第17-21页;《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
  31.《公司法证券法修改需要良性协调》,载《上海证券报》2004、4、14第13版
  32.《资本市场创新与法律制度构建》,载《上海证券报》2004、6、9第16版
  33.《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第104-116页
  34.《正确理解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功能》,载《法制日报》2004、9、30第9版
  35.《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改革与完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14-22页
  36.《轉型中公司法的現代化——「21世紀商法論壇」2004年國際研討會綜述》,(朱慈蕴、王洪伟)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4年第6期,第182-196页
  37.《有限责任公司法修改与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公司自治抑或政府规制?》(朱慈蕴、毛健铭),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八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0-64页
  38.《我国公司法应确立揭开公司面纱规则》,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3期第11-14页
  39.《公司资本制度的缓和化趋势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载《公司法比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4月版
  40.《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载《政法论坛》2005年3期第126-134页;本文被《新华文摘》2005年第17期全文转载;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10期全文转载(42-50页)
  41.《上市公司信用制度的法律架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朱慈蕴、成员:王保树、王莉萍、梁上上、徐洪涛、金明义)12万字,已结项,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266页
  42.《一人有限公司应该得到立法认可》,《法制日报》2005年6月7日第10版
  43.《确认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法制日报》2005年6月14日第10版
  主要著作
  1.《经济法概论与案例分析》,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2.《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历史见证》,副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经济法律教程》,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5.《经济法律教程》,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三版
  6.《商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商法》,副主编,《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
  8.《商法》(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
  9.《中国公司法建议稿》,副主编,撰写部分内容并统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个人简介
  易延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座右铭:“心系自由律令,胸怀至上美德”

  ►教育背景
  1992-199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96-1999,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2001-2002,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
  1999-200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

  ►学术成果
  著作
  1.《刑事诉讼法(第四版)》(法学阶梯),法律出版社,2013年。
  2.《刑事诉讼法精义》(法学名师讲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3.《UnderstandingChina’sCriminalProcedure》(英文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美国海马出版社,2012年。
  4.《中国刑诉与中国社会》,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5.《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6.《刑事诉讼法(第三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
  7.《陪审团审判与对抗式诉讼》,台北,三民书局,2004年。
  8.《刑事诉讼法(第二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
  9.《刑事诉讼法(第一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3年。
  10.《沉默的自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论文
  1.《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系及完善》,《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
  2. 《State Ideology Transition and Procedure Model Transformation: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Its Revisions》,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2012.
  3.《论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政法论坛》,2012年第1期
  4.《论最佳证据规则》,《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6期。
  5.《公民宪法权利的刑事程序保护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为中心展开》,《清华法学》,2011年第4期。
  6.《证人出庭与刑事被告人对质权的保障》,《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7.《对抗式刑事诉讼的形成与特色——兼论我国刑事司法中的对抗制改革》,《清华法学》,2010年第2期。
  8.《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对质权研究》,《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1期。
  9. 《Can A Government Compulsorily Make Citizens More Free? Revisiting Non-Judicial Detentions unde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n PR China and Their Justifications》, in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2010, vol. 2.
  10.《刑事审级制度的建构与反思》,《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11.《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关联性》,《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6期。
  12.《除罪化、程序法治与法的可预期性——以黄碟案为中心的法理透视》,《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
  13.《特免权规则:美国的制度与实践》,《证据科学》,2009年第4期。
  14.《英美证据法上的证人作证规则》,《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6期。
  15.《证据规则的法典化——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制定及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
  16.《传闻法则:历史、原理与发展趋势》,《清华法学》2008年第4期。
  17. 《Arrest as Punishment: the Abuse of Arres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PUNISHMENT & SOCIE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NOLOGY, 2008, vol. 10, No. 1.
  18.《英美证据法上的专家证言制度及其挑战》,《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19.《英美法上品格证据的运用规则及其基本原理》,《清华法学》,2007年第2期。
  20.《冤狱是怎样炼成的——从<窦娥冤>中的举证责任谈起》,《政法论坛》2006年第3期。
  21.《权衡原则是怎样把人权消灭掉的——以<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为例》,《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2.《证据学是一门法学吗——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的考察》,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
  23.《陪审团移植的成败及其启示》,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
  24.《英美证据法的历史与哲学考察》,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3期。
  25.《陪审团在衰退吗?——当代英美陪审团发展趋势解读》,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3期。
  26.《论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27.《论辩诉交易应当缓行》,载《法学》,2003年第12期。
  28.《走向独立与公正的司法——司法改革研究述评》,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6期。
  29.《论反对自我归罪的特权》,《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2期。
  30.《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哲学基础的再思考》,《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2期。
  随笔
  1.《检察官客观义务需要理论与实践支撑》,《检察日报》,2009年9月23日。
  2.《日本陪审团的恢复及对中国的启示》,《南方周末》,2009年7月。
  3.《官位与资源让学者们马失前蹄》,《法制日报》,2009年6月24日。
  4.《重典治乱与司法能动主义无关》,《法制日报》,2009年8月31日。
  5.《法院判决应当经得起法律的推敲——英文字母入姓名不符合我国法律》,《法制日报》,2009年3月4日。
  6.《量刑辩论程序理应推广和完善》,《法制日报》,2009年6月。
  7.《我国暂不宜设立藐视法庭罪》,《法制日报》,2009年1月22日。
  8.《保障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南方周末》,2008年11月27日。
  9.《律师应当为何而战》,《中国律师》,2008年。
  10.《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检察日报》,2006年5月18日。
  11.《法院判案何须请示》,《南方周末》,2004年5月27日。
  12.《人民法院整体回避于法有据——评法官谋杀院长案》,搜狐评论,2003年10月13日。
  13.《我们能被关押多久》,《南方周末》,1999年11月2日。
  14.《“可不知论”与“不可不知论”》,《南方周末》,1998年12月18日。
  15.《法院如何给说法》,《南方周末》,1998年9月25日。
  16.《法官应代表哪家的利益》,《南方周末》,1998年6月26日。
  17.《毒树之根岂可不挖》,《南方周末》,1998年6月5日。

     
  ►个人简介
  韩世远
  男,法学博士(1997),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7年9月-1991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1年9月-1994年7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年7月-1999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99年9月-200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0年10月-2001年9月日本法政大学HIF招聘研究员;
  2001年1月-2005年11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5年12月至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6年10月-2007年9月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2007年9月至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2009年6月-2009年9月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学术兼职
  清华大学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法学》杂志副主编(2010年5月-2013年12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2014年6月-2017年5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Associat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 (since 2007) (国际比较法学会会员);
  Member of CISG Advisory Council (since 2010)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委员,相关网页:http://www.cisg-ac.org/)。

  ►社会兼职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
  研究领域民法学、比较私法

  ►奖励与荣誉
  (1)1996年“中国法治之路”全国法律征文二等奖(一等奖空缺;获奖论文:《论中国民法的现代化》,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
  (2)2004年11月,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3)个人专著《合同法总论》于2005年5月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著作类一等奖,属省部级奖项)。
  (4)入选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06-0071)。
  (5)2009年9月,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代表作品
  (1)《合同法总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8月第3版。
  (2)《合同法学》(独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1月版。
  (3)《履行障碍法的体系》(独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
  (4)《违约损害赔偿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版。
  (5)《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独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6)《租赁标的瑕疵与合同救济》,《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7)《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8)《构造与出路:中国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9)《违约金的理论问题》,《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10)Liabilities in Contract Law of China: Their Mechanism and Points in Dispute, in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Publisher: Higher Education Press, co-published with Springer-Verlag GmbH, ISSN: 1673-3428 (Paper) 1673-3541 (Online), Issue: Volume 1, Number 1, Date: January 2006, pp.121-152.
  (11)China, in: Franco Ferrari (Ed.), The CISG and its Impact on National Legal Systems, 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 GmbH, Munich, 2008. ISBN 978-3-86653-078-2, pp.71-92.

     
  ►个人简介
  张卫平(又名:章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3年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79年考入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从讲师直接破格晋升为教授,同年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1996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曾任《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杂志主编,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科负责人。

  ►学术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

  ►奖励与荣誉
  199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1996年被司法部、劳动人事部授予英雄模范称号;
  199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
  1997年国务院、国家教委评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
  199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

  ►学术研究
  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并提出了以民事诉讼体制转型为导向的,一整套关于民事诉讼体制、模式的宏观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调整的理论与技术,形成了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民事诉讼体制及转型理论。

  ►主要著作
  独著
  1.《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成都出版社1992);
  2.《破产程序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3.《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4.《探究与构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5.《守望想象的空间》(自选集、法律出版社2003);
  6.《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
  7.《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
  8.《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2005年人民大学出版社);
  9.《推开程序理性之门》(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主要合著
  1.《中国审判理论研究》(重庆人民出版社1991);
  2.《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
  3.《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4.《民事诉讼现代化与制度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
  5.《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

     
  ►个人简介
  张新军
  副教授

  ►教育背景
  南京师范大学理学学士(物理);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日本京都大学硕士,博士。富布赖特学者(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2009-2010)

  ►研究领域
  国际法

  ►学术成果
  2013
  1、“The ITLOS Judgment in the Bay of Bengal Case between Bangladesh and Myanmar,”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SSCI) (2013) Vol.12, No.2, pp.255-280.
  2、 Xinjun Zhang & Isaac Kardon, Forging New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Journal of East Asia and International Law (SSCI), Vol.6, No 2, pp. 615-622
  3、“The Notion of Dispute in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egal Order: Qualification and Evidence,” in Clive Schofield, Seokwoo Lee, and Moon-Sang Kwon (eds.) The Limits of Maritime Jurisdiction (Marina Nijhof, 2012), forthcoming
  2012
  1、“International Law in Managing Unsettled Maritime Boundaries: A Report on the Sino-Japanese Dispute Over the East China Sea,” in Myron H. Nordquist, John Norton Moore (eds.) Maritime Border Diplomacy (Marina Nijhof, 2012), pp.309-320.
  2、外交邮袋法律地位的若干问题和中国的实践——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7条相关条款的解释为中心《中国国际法年刊》2011年,第121 -136页
  3、SOUTH CHINA SEA DISPUTE Manila playing a shoal game? THE STRAITS TIMES (2012/05/14)
  2011
  1、中国周边海域争端处理的程序和实体问题 -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再考,《中外法学》第6卷第2期(2011),1121-1134页。
  2、国际法上的争端与钓鱼诸岛问题,《中国法学》2011年第3期,176-190页。
  3、Why the 2008 Sino-Japanese Consensus on the East China Sea has Stalled: Good Faith and Reciprocity Considerations in Interim Measures Pending a Maritime Boundary Delimitation,” Ocean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 Vol 42(1), 2011, pp.53-65. Ocean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 Vol 42(1), 2011, pp.53-65.
  4、“Multilateral Nuclear Export Controls and NPT”,Inha Law Review, Vol.14, No.1, March 2011, pp.1-19.
  5、(专著)权利对抗构造中的争端——东海大陆架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

     
  ►个人简介
  张明楷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业务咨询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导小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曾为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奖励与荣誉
  《行政刑法辨析》、《刑法的基础观念》获普通高校第三届、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论刑事责任》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刑法学》获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个人简介
  黎宏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2.《单位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3.《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
  4.《刑法总论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5.《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
  译著
  1.《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
  2.《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3.《刑法各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4.《刑法学基础》,法律出版社,2005年

     
  ►个人简介
  林来梵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原我国80年代出国留学人员,留日约达8年,先后就读于大阪外国语大学及立命馆大学等,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96年10月学成后,曾供职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2001年11月起加盟浙江大学法学院;2009年9月起调至清华大学法学院。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宪法学

  ►奖励与荣誉
  浙江省第十届(2002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浙江省优秀回国人员;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学术成果
  著作
  1、《中国的主权、代表与选举》(日文版,个人独著),(日本)晃洋书房1996年版;
  2、《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个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中国的人权与法》(日文版,合著),(日本)明石书店1998年版;
  4、《返回法的形而下》(合编、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法理学》(合编,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006年修订版;
  6、《宪法学专题研究》(合著),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007年修订版;
  7、《西方宪法思想史》(合编、副主编),中国高教出版社2004年版;
  8、《法律导读》(合编、主编),中国高教出版社2003年版;
  9、《剩余的断想》(学术随笔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10、《宪法审查的原理与技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代表性论文
  1、《规范宪法的条件与宪法规范的变动》,《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
  2、《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法学》1999年第3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2期;
  3、《有关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来自法学立场的发言》,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转载于《中国社会学科文摘》2007年第1期;
  4、《针对国家享有的财产权:从比较法角度的一考察》,《法商研究》2003年第1期、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3期;
  5、《财产权宪法保障的比较研究》,《宪政论丛》第2期;
  6、《五四宪法的“天衣”之“缝”》,《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7、《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合作),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8、The Independence of Judicial Power in Japan: A Point of Re-investigation for China(in English),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Vol 13, No. 2,1999;
  9、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 Viewpoints from a Pure Jurisprudence (in English),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No..1,2001-2002;
  10、「中国における選挙権論―日本の場合と比較してー」(一、二?完),连载于日本《立命馆法学》第二三六号から第二三七号(1995年第二から三号)。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7 年6月15日通过,2017年9月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和方向:
 
l  法学理论
 
l  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l  刑法学
 
l  民商法学
 
l  知识产权法学
 
l  经济法学
 
l  环境与能源法学
 
l  诉讼法学
 
l  国际法学
 
l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l  卫生法学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系统的知识结构、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紧跟学术前沿的国际视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远大抱负和强烈责任感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三年。
 
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6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的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1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由两校推荐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学位相应要求的各个环节。联合培养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其中在北京清华大学学习期间,获得学科学分总计不少于16学分(含公共必修课、必修环节、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在新竹清华大学学习期间所修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0学分(经双方认可可以抵免的学分最多为10学分),相关课程参见附录。
 (五)我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课程。
 
     说明:
 
一、课程中带“Δ”者为各学科专业学位必选课。其中“法学专业强化课”(70660542,即新生入学两周强化教学安排)为所有法学硕士必修课程,学生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即可,不需要选课。
 
【备注】当要选择的学位课课程不在方案内课程列表中时,可在“选择方案内课程”页面“学位课”课组查找“自选课程”(课程号:00000003),单击“自选课程”链接,搜索并添加入学位课。
 
   二、研究生中凡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须补修3门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具体科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上述补修课程不另开课,研究生必须与本科生同堂听课,考试或考查方式与本科生相同。考核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三、“学术活动(69990031)”的考核方式为:学生旁听我院举行的各类学术报告,均可利用IC卡刷卡系统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10次者,其“学术活动”成绩视为通过。
 
四、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为研究生院每学期组织开设的系列讲座课程。主要包括职业修养、学术修养、领导团队和创业教育四部分。研究生在读期间累计听讲座且有效签到次数达到8次及以上,并围绕讲座内容提交相关课程总结,可获得1个学位课学分(考查)。本课程不需网上选课,选修此课的同学,务必在每学期第17周前,将课程总结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邮箱:yjsypyc@mail.tsinghua.edu.cn。
 
五、其他研究生素养课程内容和介绍请见附件。学生也可以根据兴趣选修其他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这些课程需要在特殊课组00000005中选择(会有对应的名称和课程号),选修相关课程的同学不需要再修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
 
 
 
五、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1.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时间。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法学院教务办备案留存。
 
2.开题报告的内容包含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不得少于5000字),并应附有该选题的资料索引。
 
(二)中期检查
 
在开题之后半年,应由本学科的导师组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论文写作进度与基本内容。
 
(三)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见解;独立完成;不得少于3万字。
 
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两方教授共同指导下完成,须分别向两方院系提交两本不同的学位论文,并分别通过两方的答辩和学位审议。整个培养环节完成并合格后,达到两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可申请获得两校学位。
 
 
 
六、其他要求
 
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读书报告。
 
研究生在答辩前需满足如下论文发表要求:已经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虽不符合前两项要求,但指导教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且字数达到5000字以上,视为已满足论文发表要求。
 
属于前两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复印件;属于第三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论文稿。      
 
申请校级优秀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个人简介
  徐炳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1951年出生,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

  ►教育背景
  本科南京大学外文系,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工作履历
  1968—1972年,农民,任生产队长,大队革命委员会委员,民兵营长
  1975年至1978年在国务院文化部工作,参与审查四人帮骨干专案组工作。
  1979年至1981年在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负责文化交流工作。
  1982—2013年主要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主编。
  1982年至1984年底参与中英关于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谈判工作。
  1995年至2004年专职律师,先后担任十多家国际500强公司的法律顾问。从事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仲裁,国际海商及民商事法律实务,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3年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奖励与荣誉
  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证书。

  ►学术成果
  主要论文
  《“言者无罪”与“以言治罪”》,1979年3月10日《光明日报》
  《论“人权”与“公民权”》,1979年6月19日《光明日报》以整版发表此文,新华社发通稿播发全国,各省级以上报纸大多予以转载。
  《试论罪犯在我国的法律地位》,1979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与李步云同志合著
  《论人权理论的产生和历史发展》,1989年《法学研究》第三期,
  《人权与宪政》,1991《理论内参》第8期
  《应当禁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1984年12月红旗杂志《未定稿》,
  《美国的货物质量保证制度》,1990年《法学研究》第二期
  《论买卖法上的诚信原则》,1990年《法学杂志》第一期
  《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法定买卖条款》,1990年《法律科学》第一期
  《论美国货物买卖合同上的诈欺法》,1989《法学研究》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所有权转移》,1990年《当代法学》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风险转移》,1991年《法学研究》第一期
  《解决三角债的出路在于实行信用证制度》,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第13期.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评述》,1995年《外国法译评》第1期
  《十问物权法草案》,2006年1月《环球法律评论》第一期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01年11月《岳麓法学评论》,
  《自由企业制度是公司法的灵魂》,2010年12月《现代国企研究》
  《辛亥革命的历史启示》,2011年10月12日《法制日报》
  主要著作
  《买卖法》,1991年《经济日报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释》,1984年《群众出版社》,与王德祥合著
  《权利与义务》,1985年《人民出版社》,与李步云合著
  《比较法基础知识》,1987年《法律出版社》,与吴大英合著
  《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1991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199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与郭道晖、李步云等合著
  《宪法比较研究》,2004年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公司》,与李步云、张文显等合著
  主要译著
  《行政法》美国施瓦茨著,1986年《群众出版社》
  《行政法》英国韦德著,《行政法》1995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个人简介
  程啸
  法学博士、副教授
  座右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教育背景
  1、1993年9月—1997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1997年9月—200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3、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2003年8月—2006年12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2007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3、2008年6月—2009年8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从事中德侵权法与损害赔偿法的比较研究工作;
  4、2012年6月-2012年9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赴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学,从事中德损害赔偿法比较研究工作。

  ►社会兼职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3、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4、《清华法学》杂志民法责任编辑;
  5、中国红十字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6、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7、北京市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8、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法、损害赔偿法

  ►研究概况
  1、2014年1月至今,主持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中国统一损害赔偿法的构建与完善”
  2、2013年1月,主持负责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担保物权研究”
  3、2012年4月至今,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研究项目
  4、2012年1月至今,主持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损害赔偿法基础理论研究”
  5、2010年9月至今,主持负责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之研究》
  6、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已结项)
  7、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清华大学文科振兴基金课题“中国危险责任立法研究”
  8、2006年7月起,主持负责清华大学法学院985项目二期研究课题“我国转型时期的损害事故、补偿制度与法律之完善”
  9、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建设部《房地产登记办法》的主要起草人
  10、2005年7月-2006年7月,参与王利明教授受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修改研究》课题
  11、2001年11月-2003年4月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度证券法制建设研究课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12、2000年-2006年参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负责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并负责该建议稿立法理由书的撰写及统稿

  ►奖励与荣誉
  1、2014年12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14年11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十三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2013年7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4、2012年6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2012年度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5、2011年9月,荣获清华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优秀招生新人”称号。
  6、2010年10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7、2008年9月,合著《民法学》(第二版)荣获教育部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8、2008年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二等奖。
  9、2006年为本科生开设的《侵权行为法》荣获清华大学本科生精品课程并于2009年、2014年通过清华大学复审。
  10、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1、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个人简介
  何海波
  教授
  通信地址:100084清华大学法学院
  电子邮件:hehaibo@tsinghua.edu.cn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学、宪法学

  ►教育背景
  1989-1992年,就读于浙江政法专科学校;
  1996-2001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
  2003-2004年,就读于英国杜伦大学(University of Durham),获法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Jurisprudence);
  2007-200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

  ►工作履历
  1992-1996年,在家乡浙江省天台县司法局从事普法工作,兼做律师;
  1998-2001年,在北京大学读书期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兼职编辑;
  2001-2005年,就职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2005年至今,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学课程
  前前后后,在清华法学院开设的课程有: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生和法律硕士),
  2.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生),
  3.外国行政法(本科生和研究生),
  4.行政法案例研究(研究生),
  5.中国行政法(English language LLMprograms),
  6.中国宪法(本科生和法律硕士),
  7.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生),
  8.法学论文写作(本科生)。

  ►研究概况
  曾经参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修正、《行政诉讼法》修正等多个立法咨询,参与过若干个案论证。
  曾经参与“浦东新区行政体制创新”、“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准政府组织”、“行政程序立法”、“宪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完善”等多个研究课题。
  几年来比较持续而集中关注的课题,一是探讨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系统阐述“实质法治”的理论主张;二是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讨论,并起草“理想的行政诉讼法”学者建议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法学[03] 340 50 50 90 90

     
  ►个人简介
  施天涛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座右铭:静水流深

  ►教育背景
  西安交通大学文学学士(1983),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6)。

  ►工作履历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商法学、公司法

  ►学术成果
  出版学术著作10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代表著作有:《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财产法》(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个人简介
  许章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

  ►学术兼职
  曾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人文学院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eniorresearchfellow),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三大访问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江苏大学等校客座或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宪政理论、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TheConfucianMisgivings
  2.《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
  3.《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
  4.《监狱学》
  主编著作
  1.《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
  2.《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
  3.《法律的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
  4.《认真对待人权》
  5.《法律:理性与历史——澳大利亚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6.《犯罪学》7.《汉语法学文从》、《西方法哲学文库》和《法意丛刊》等丛书。座右铭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工夫。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