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考研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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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考生在准备清华大学法学考研难吗?是考研报考的时候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个专业的研究生好吗?适合我吗?对我以后的人生和职业会有帮助吗?考生在准备清华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的时候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十分正常的。【手机访问

但是考生应当明确的一点是,不论是哪一个专业的研究生,都不存在绝对的好与不好的评价标准。别人适合的专业不一定适合自己,需要考生对清华大学法学好不好、未来发展方向与考生自己的本科专业、兴趣爱好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结合和分析,理性看待和认真对待考研的专业选择问题,不要因一时冲动或是盲目听取别人的意见而草率决定,往往会在备考期间十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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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获取相关有关法学信息的途径有很多,清华大学怎么样,学校研究生官方网站会列出详细的招生简章、考试内容、参考书目、历年分数线以及报录比等重要数据,考生可以根据这些内容进行选择;可以咨询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的师兄师姐,获得第一手的信息;也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例如考研网、考研论坛等信息来源。
另外,需要详细了解法学的考研情况的同学,可以点击右侧免费资源我们的学姐,帮你解答报考院校的详细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好不好,可以从专业排名来判断,其排名的位置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该学科考研难度的大小,包括近几年内该学科全国排名的变化程度。有的专业所在的学校在学校排名系统中并没有靠前的位置也不出名,但是该学科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的排名位置;有的专业所在的学校属于全国知名学府,但是该专业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出名。如果学科与学校在全国均有较高的排名位置,那么该学科属于热门学科,考研的竞争力会相对较大。考生在选择报考法学之前应当对其全国排名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将学科与学校的排名都纳入考虑的范围之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每年会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除军事学门类外的全部81个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专业排名,专业排名可以从中检索到。 相对来说,法学的排名还是相当乐观,是一个具有潜力和发展前途的学科。清华大学法学中提供了有关清华大学法学好不好的全面而详细的资料,欢迎考生前往查阅。

清华大学法学考研难吗
言归正传,楼主今年考研总分409(政治82,英语76,法理131,比较法总论120),结果出来时自己吓了一跳,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得到这种分数,终于明白梦想并非遥不可及,关键看自己能否坚持到底。但说实话,楼主复习时并非一帆风顺,同样纠结过各种问题(什么考研和司考能否兼顾,该不该报辅导班啊,清华黑不黑啊,法理题目看起来真是要命啊,究竟应该看什么参考书啊……),其中最让人产生动摇的是两点:心态问题以及复习策略,下面着重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考清华法学硕士之心态篇
  坦率地说,想考上清华法学研究生不是那么容易的(单看每年只招20个左右便知),其中最难的便是我们法学院的学生只要听到清华俩字便被吓到了,根本不敢尝试。就算自己鼓足勇气下决心冲击清华,被身边同学知道后也会遭到各种冷嘲热讽(最常见的是什么某某某都没敢报,就你这水平还考清华;考上的都有关系还是早点放弃吧……),你会被那些目标不如你高的人狠狠地嫉妒,让你有孤立无援的感觉。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情后是不会动摇的,一个人真正的强大是内心的强大,回想我们从小到大的学习历程,我们是否有一种一直不得志的感觉?身边总是会偶尔冒出一些所谓名校的才子才女,而你认为自己如果好好努力了并不会比他们差。可是问题就在这个“如果”,我们的生命中没有如果,我们一辈子能彻底改变命运的机会就那么几次,试想你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都没有血性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而奋斗,等你30来岁了早已是“老男孩”了你是否会嘲笑当年的自己,哀叹命运的不公?各位朋友,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看你有没有勇气下定决心去拼搏。
  虽然你很想考上清华,但是你不知道应该如何着手准备,该看什么书,该读什么论文等等,朋友们,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你先问问自己的心吧:准备好挑战自己了吗?一般来讲,从现在开始法学院的学生会面临如下纠结的问题:好多人都已经开始看司考了,我是不是也要看了?考研和司考能否同时进行,时间应该怎么分配?好多人进银行了,我是不是也去看看(听说薪水还不错噢),学什么苦逼的法律啊!我是不是应该为了考研搬出寝室去住?11月司考成绩出来后,找工作的大军出发了,又会想某某还不如我呢他实习了好久都有offer了,我到时考不上工作咋办啊?还有好多不会怎么办啊?放弃心有不甘,不放弃周围又有那么多诱惑,可咋办啊!12月冲刺时很多人估计都吓怕了,不知道别人复习得怎么样,自己感觉知识一大堆漏洞,于是开始找学长学姐要重点,准备拼一下RP。还有就是有的人听说去北京考试公共课会不会分改的高一点,于是又开始了新的担心。
  我说这么多“废话”就是想让大家对考研将面对的困难有个初步的了解,如果你已经被吓退,那么很好,你为那些追梦者又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只要你肯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那么你的清华梦就一定能实现。只要你把我上面说的这些纠结的问题看作浮云而去扎扎实实复习,那么胜利一定属于你。成功的人永远不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
  二、清华法学硕士之策略篇
  (一)关于学校和专业的选择
  3月的时候很多有梦想的人都会纠结该报哪个学校,这里面主要纠结两个方面:一是该校的信息是否透明,这样可以摸清复习的路数;二是自己究竟是什么水平,好好努力究竟可以上什么样的学校。现在法学就业形势严峻,很多法学院的学生都梦想进入名校为自己以后的就业增添筹码,而北京无疑是有梦想的法科学子向往的地方,所以有雄心的人便在北京的诸多名校中纠结:清华、北大、人大是第一梯队,下面中政、对外经贸、北师大等也挺不错的,于是便找来各学校的真题粗略测试一下自己究竟适合考哪个。大部分人看到人大的试卷都会眼前一亮:哇塞,专业一考三门(法理、宪法、法制史),专业二是七选五,最重要的是都是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只有专业一有论述),这不都是期末考试的题型吗?于是便去问度娘法学学科的排名:人大法学高居第一,那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兴奋的神经了,不就是背书吗,我最适合了,而且还是“最好”的法学院,好,就是它了。各位,我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大家焦急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像这样草草决定我认为并不可取。
  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些建议。如果你想上最顶级的名校,那么请一定选择清华北大,中国大陆只有这两所学校在世界上能叫的出名,而且这两所学校的资源之丰富是你不可想象的,由于是综合性的院校,在里面你可以全面锻炼自己的素质,接触各种各样有思想有能力的人。就法学院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连续四年被英国独立教育评价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评为全球法学院前50强,这是中国大陆唯一进入前50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当然也是很优秀的法学院,它的名声足以说明一切。从就业的角度来说,每年数不尽的外国律所、国内顶级律所、大型国企在这两所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如果你想出国,那这里面的机会也是其他学校不可比拟的。但是这两个学校考研风格截然不同,清华注重的是理论基础,法理学单科150分(所有人必考),今年的题目既考查了基础知识,同时也有理论深度和实际运用的考查(大家可以参考我发布的真题),这一门应该说是最难的,当然你复习好了,差距也很容易拉大。北大则注重基础知识,专业一考查诸多部门法的基础知识,要求对课本掌握的非常熟练,基本不需要看论文和专著,专业二则根据各学科的不同进行细致的考查。我认为,清华的法理虽然难,但绝对有规律可循,当你将法理教材读熟并且阅读过一定量的论文和补充书籍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法理很有意思,其实题目并不是很难。 清华大学法律(非法学)考研专业课为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据该校的研究生院公布,不指定官方参考书目。但是,每年的考试内容都是来自以下大家认可的几本书。

  ▶推荐复习参考书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教育部考试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曾宪义 人大出版社出版

     
  ►个人简介
  蒋舸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8-2002法学本科(武汉大学)
  2002-2005法学硕士(武汉大学)
  2005-2006法学硕士(德国萨尔大学)
  2006-2010法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

  ►工作履历
  2010-2011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奖学金获得者
  2011-2012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顾问(Associate)
  2012-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

  ►学术成果
  1.《美国与德国知识产权研究现状比较及其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借鉴意义》,载卜原石主编《域外中国法评论(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388页。(第一作者)
  2.《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第113-120页。
  3.《德国公司形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第143-150页。(第一作者)
  4.《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载《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75-80页。(第一作者)
  5.《合理替代行为抗辩之比较法与经济合理性分析》,载《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55-158页。(第一作者)
  6.《欧洲公司法新发展》,《理论月刊》,2009年第137-141页。(第一作者)
  7.《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新发展》,载陈小君主编《私法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65-386页。(第二作者)
  8.《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安全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江汉论坛》2004年第7期(增刊),33-34页。
  9. Dual-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China: Enhanced Protection Standard or Labyrinth for Right holder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petition Law (IIC), 2011/8,pp. 926-952.
  10. Das GmbH-Recht in China aus rechtsvergleichender Sicht, Peter Lang Verlag 2011.
  11. Der Schutz geographischer Angaben in China, GRUR. Int.2011, 11-20.
  12. Datenschutz in China: heute und morgen, Datenschutz und Datensicherheit 2011, 642-647.
  13. Die dritte Revision des chinesischen Patentgesetzes, Recht internationaler Wirtschaft (RIW) 2010, 446-453. (第二作者)
  14. Straf- und Zivilrechtliche Mischf?lle im Bereich geistigen Eigentums in China, GRUR. Int. 2011, 703-713. (第三作者)

     
  ►个人简介
  王钢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9-2003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3-2006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
  2007-2009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LL.M.);
  2009-2013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与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联合培养),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8-2013德国弗莱堡大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研究所,第三分部,教研助理;
  2013-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刑法学,比较刑法(德国、美国)

  ►奖励与荣誉
  1.德国弗莱堡大学2013年度优秀博士论文;
  2.201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3.德国马克思.普朗克科学促进协会博士奖学金。

  ►学术成果
  论文
  1.《自杀的认定及其相关行为的刑法评价》,载于《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第154-174页;
  2.《营救者的损害与自我答责原则》,载于《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署名“王刚”),第26-41页;
  3.《紧急避险中无辜第三人的容忍义务及其限度》,载于《中外法学》2011年第3期,第609-625页;
  4.《自杀行为违法性之否定》,载于《清华法学》2013年第3期,第143-164页;
  5.《出于营救目的的酷刑与正当防卫》,载于《清华法学》2010年第2期,第26-44页;
  6.《不容许的侦查陷阱对被唆使者刑事责任的影响》,载于《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第130-160页。
  著作
  1.“Die strafrechtliche Rechtfertigung von Rettungsfolter in Deutschland und den USA(《营救酷刑在德国与美国的刑事合法化》)”,德国Duncker & Humblot出版社,预计于2014年出版,共约450页。德文专著。

     
  ►个人简介
  黎宏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2.《单位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3.《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
  4.《刑法总论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5.《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
  译著
  1.《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
  2.《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3.《刑法各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4.《刑法学基础》,法律出版社,2005年

摘要:楼主在基层法院工作4年,经历了三次考研,最终成功考取了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希望每一个考研的同学都能够像楼主一样,有梦想就勇敢的去追,不好好地努力一次,怎能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
 
  2018年3月30日,得知自己被清华民商专业拟录取,庆幸自己的努力终没有白费。
 
  行走在陌生路途,有人指引是幸运的。备考过程中,我从经验帖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信息,非常感谢作者。在这写下自己的个人感悟,希望能够为有意报考清华民商的同学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或反面的教训。
 
  先介绍下自己考研情况,报考清华民商专业,初试成绩392(政治69+英语70+综合课129+专业课商法124),复试393.5(拟录取名单中复试成绩最低)。
 
  一、学校选择
 
  清华法学考研难吗?确实难,因为招录的人数太少。很多人基于这样的考虑,不敢报考清华法学。这样的避险意识,虽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使得很多人错过了挑战自己的机会。
 
  路平人拥挤,险峰登者少。个人觉得,清华法学考研适合于不怕输的人,主要适合于目标明确、不怕失败、能够考虑二战三战的人,也适用于那些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消化吸收知识的人(复试名单中不乏清华、人大、中政、西政、华政等名校的,复试时候还是蛮有压力的)。
 
  以我为例,本人毕业于江苏某师范大学,在某基层法院工作4年,期间报考民商专业3次,第一次333,第二次347(复试线351),第三次392(复试线366)。所以,有梦就要去追,不要轻言放弃啊。想一想,报名人数其实也不多,只要你主观上不怕输,客观上条件允许,为什么不试试呢。给自己一个机会,不要盲目,踏踏实实地试一次。
 
  二、初试:参考书目及备考方法
 
  英语(墨墨背单词、跟刘一男背单词)、政治(跟肖秀荣背押题卷)就不说了。
 
  以下就说下法学科目。
 
  一直觉得2014年改革后,考民商要看的科目实在太多,后来逐渐明白,这样的科目设置非常科学。
 
  综合课考宪法,很适合,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综合课考法理学,也适合,因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方法论(虽然我始终认为要先学习部门法,再学习法理学更有效);综合课考民法更是重要,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民事关系;商法,作为专业课,必须考(虽然有的学校民商法不考商法);复试考民诉,也适当,因为之前都是实体法,涉及实务肯定要学程序法。
 
  这样,经过考研的历练,你对民商领域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就有了一定的掌握。民商专业考研科目的设置,高明!
 
  (一)初始参考书目
 
  1、法理学(50分)
 
  高其才著《法理学》。(一本足以)
 
  2、宪法(50分)
 
  林来梵著《宪法学讲义》。(一本足以)
 
  3、民法(50分)
 
  (1)民法总论
 
  崔建远等著《民法总论》;(基础)
 
  朱庆育著《民法总论》。(对照及补充)
 
  (2)债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
 
  崔建远著《债法总论》、《合同法》;(基础)
 
  韩世远著《合同法总论》;(对照及补充)(2018年民法案例题第2问,看过《合同法总论》的同学应该很高兴)
 
  程啸著《侵权责任法》。(程啸老师的书应该是目前最好的侵权责任法教材,体系完整、见解有理有据、案例新颖)(一本足以)
 
  (3)物权法
 
  崔建远著《物权法》。(基础)
 
  4、商法(150分)
 
  (1)商法总论
 
  施天涛著《商法学》中总论部分;(基础)
 
  王宝树主编《商法》中总论部分。(对照及补充)
 
  (2)公司法(重点)
 
  施天涛著《公司法学》;(基础)
 
  朱慈蕴著《公司法原论》。(对照及补充)
 
  (3)证券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证券法部分;(基础)
 
  叶林著《证券法》;(对照及补充)
 
  朱锦清著《证券法》。(对照及补充)
 
  (4)票据法(技术性强,今年居然没考)
 
  施天涛著《商法学》票据法部分;(基础)
 
  谢怀栻著《票据法概论》;(对照及补充)
 
  王小能《票据法》。(对照及补充)
 
  (5)保险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保险法部分;(基础)
 
  樊启荣著《保险法》。(对照及补充)
 
  (6)破产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破产法部分;(基础)
 
  王欣新著《破产法》。(对照及补充)
 
  (7)信托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信托法部分;(基础)
 
  (8)商业银行法(仅考过一次)
 
  施天涛著《商法学》商业银行法部分。(基础)
 
  (二)备考方法
 
  1、每一科目至少用两本教材对照看,以清华老师的书为基础,另一本书为对照或补充。
 
  譬如商法,施天涛著《商法学》是很重要,但这本书有个缺点,就是太简练,很多制度的知识点没有展开,当你在试卷上答题会显得太苍白,所以需要你再找一本比较好的专著进行对照或补充,使自己的答案(笔记)显得丰满。
 
  2、建议作电子稿笔记,有助于整理、总结。
 
  每本书的从头到位过一遍,删除不重要的知识,剩下的就是重点知识的,后期就整理笔记,进行精简,考前背笔记。所谓的答案,不过是你对笔记内容的整合。
 
  (1)体系化
 
  每本书的从头到位过一遍,有助于应对偏题、怪题。这类题目,估计多数人都比较陌生,所以考试有时候就是碰运气,你了解你就会写,不了解就只能靠临场“法律创作”。以民法为例,偏题如【2014简答】网络侵权责任、【2014名解】代物清偿、【2014名解】特殊的普通合伙。
 
  (2)突出重点(也就是押题)
 
  遇到传统重点题目,不是碰运气,而是看努力了。试卷上,绝大多是题目都是传统重点考点,极个别才是偏题。一定要有主次意识,把握重要考点、了解边缘知识。
 
  对重点知识进行整理,有助于应对传统重要考点。哪些是重点考点呢?以民法、商法为例,个人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通常具有争议的、理论性较强的
 
  这类知识点很少,也很少考,所以只要了解即可,不建议花太多时间整理。因为一般情况下,出题老师回回避理论争议,但今年却考了关于解除后果的几种理论。
 
  如物权行为理论(存在?独立?有因无因?)、合同解除的返还原物的性质(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折衷说;如果不了解,今年的民法案例题你就不回答)、代理权的授权行为(独立、有因还是无因?)、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性质(准物权行为还是事实行为)等。
 
  ②理论体系较为成熟、完整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多是制度历史悠久的)
 
  民法总则中,如法律行为、代理中(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每年都押题,居然没考,伤心)、法人的分类、权利的分类(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每年都押题,居然没考,伤心)等;
 
  债法中,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每年都押,今年终于考了,开心。不负我对她一片痴情)、债的关系上的义务群(多好的出题资源,居然多年未考)、债的保全等;
 
  合同法中,如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双务合同中的抗辩、解除、缔约过失责任(多好的出题资源,居然多年未考)、违约责任(尤其是违约金责任)、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等;
 
  侵权责任法中,如归责原则(绝对是重点)、多数人侵权等;
 
  物权法中,如物权法定原则(重点,考了好多次,面试时候老师也问到了)、物权公示原则、物权效力(包括物权请求权)、物权变动模式及规则、善意取得(每年都押题,今年终于考了,感动)、占有回复关系等;
 
  继承法中,转继承、代位继承等。
 
  ③较为新鲜的,如新修订、增加的制度
 
  如《民法总则》增加的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今年押题的,考场上看到题目很开心);
 
  如《公司法解释四》增加的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今年押题的,考场上看到题目很开心)。
 
  3、区分科目特点
 
  个人觉得,宪法、法理比较容易复习,所以,应该保证这两科少丢分。至于民法、商法,有时候真的是看运气,比如商法,准备了票据法好长时间,今年没考,伤心,侵权责任法也是如此。
 
  4、重视往年真题
 
  根据不同科目区别对待。法理学重复率最高,民法次之,宪法、商法几乎没见到重复的。
 
  (1)法理学中,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奥斯丁考了多少次了。考过的题目,一定要重视。
 
  (2)民法中,重复率不太高,因传到处都是知识点,没必要重复。
 
  (3)宪法、商法科目新增没几年,未见有重复出题的。所以,考过的,一般不会再考。这一点,需要注意。
 
  5、关注修法动态(包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民法、商法的题目,一般会跟随当年的修法动态。对更新的知识点,一定要特别记忆。
 
  6、记忆方法
 
  (1)对于每个制度的内容,不可能每句话都记得住,所以记住关键词即可,考场上进行展开即可。
 
  (2)注重对比记忆。有的法律制度单独记忆可能印象不深,如果与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发现异同,有助于理解制度的本质,印象会更深刻。
 
  7、答题方法
 
  笔记整理方法,其实也就是答题方法,你整理笔记的最终形态,应该就是你在试卷上的写的答案,所以应以答案为标准整理笔记。
 
  个人觉得,答题时,名词解释当成简答题答、简答题当成论述题答、论述题当成论文写,比较合适,因为这样答非常全面,通常不会遗漏要点。(仅是个人观点,可能有的同学觉得这样不恰当)
 
  每一个制度,一般都有如下体系,
 
  (1)概述
 
  ①概念(必写)
 
  ②性质(没有,就不写)
 
  如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有争议)。
 
  如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如无因管理属于混合的事实行为。
 
  如诉讼时效属于状态还是事件(有争议)。
 
  如监护人责任属于替代责任、无过错责任。
 
  ③功能/存在意义(必写)
 
  如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如不当得利旨在矫正失败的财货变动。
 
  如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如债权人撤销权具有请求权与形成权性质。
 
  ④理论基础/原因/立法理由(可能会与③重复,视具体情况)
 
  如情势变更原则理论基础为诚信原则。
 
  如规定物权法定原则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⑤地位(如果制度很重要,就写)
 
  如请求权与抗辩权处于对立地位。
 
  如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属于帝王条款。
 
  (2)构成要件(必写。有的制度构成要件,可能会区分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①主体
 
  ②对象
 
  ③行为
 
  ④时间
 
  ⑤方式
 
  ⑥其他
 
  (3)法律后果
 
  有的法律制度,区分不同主体赋予不同法律效果;
 
  有的法律制度,区分实体法效果与程序法效果。
 
  (4)存在问题与改进方法(字数不够就写)
 
  如物权法定原则的弊端与缓和。
 
  (5)关联与辨析(无话可说,就打擦边球)
 
  如破产法上的破产撤销权与民法上的债权人撤销权。
 
  三、复试
 
  复试分述我在拟录取的同学中,分数最低,以下就当是教训吧。
 
  (一)笔试
 
  1、参考书目
 
  张卫平著《民事诉讼法》。
 
  2、题目类型
 
  之前听前辈说,一般考理论性较强的题目。
 
  个人觉得这类知识点主要有:诉讼原则方面(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管辖方面(管辖恒定、默认管辖、协议管辖)、当事人方面(类似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型第三人)、法院方面(法院职权,调查取证权、释明权)、事实方面(证据三性、证据种类、自认、书证提出义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经验法则)、判决的既判力、诉讼要件、重复起诉、诉讼理论方面(诉的分类,尤其是形成之诉)、特殊的诉的种类(反诉、公益诉讼、执行异议之诉)、特殊救济程序(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异议之诉)。
 
  怎么知道这些是重点呢?你可以看看张卫平老师的论文,他的论文就涉及到这些知识点。我亲自验证过,作了好多无用功。
 
  今年最高院还出台了关于执行和解(具有较大理论变化,承认和解协议具有可诉性,而张卫平的书否认可诉性)、执行担保的规定,我觉得会考。很遗憾,试卷上寻觅,没考。
 
  结果,今年的民诉却考了抗辩、电子数据、撤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能出题老师变了吧(我没有看出理论性在哪里),考场上措手不及。
 
  另外,建议同学练下写字速度、合理安排时间。民诉笔试时间比较短,对于我而言,还剩下15分钟,还有案例题4个问没写,交卷时,没写完。。。心里觉得肯定考不上了。。
 
  (二)面试
 
  按照流程,主要有以下环节:
 
  1、老师先让你坐下、自我介绍。
 
  2、介绍完,就问你对哪个方向感兴趣,民法还是商法。我选的是民法。
 
  3、老师问对哪个领域感兴趣?我由于在民一庭工作,啥案子都可能遇到,所以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后悔的话:民法博大精深,都感兴趣。说完,老师笑了(可能觉得我太自不量力了)。(说完我就后悔了,所以建议同学一定要预设老师会问什么问题,最好事先组织好语言;即使你说的是事实,也要换位思考下老师的感受,看看自己说的话妥当不!跟当事人打交道,也是如此。惨痛的教训!)
 
  4、老师接着问对哪一科目有兴趣。我答民法总则(因为之前看了一些文章作了一些准备),老师又笑了,老师说民法总则刚出台,你评价下。我说了两点,就被另一老师问道自甘风险(这个词在我刚才的回答中出现,老师抓住这一点发问)和与有过失是什么关系,我答的不太好,老师又举例让我辨析哪个是自甘风险、哪个是与有过失。我才逐渐明白。老师安慰我说,不怪你,这题目确实偏。听完,我故作坚强(其实心碎)。。。
 
  5、老师又问,物权编正在编纂中,谈谈你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理解。我答,物权法定原则(老师让我举例,我答居住权、典权,然后被老师追问)、物权变动与原因区分原则(老师给我物权法法条让我找出这个原则的依据。我慌了,没找到。最后我说对不起、我记错了,可能是在合同法中。显然,我不应该提这个原则)。我居然忘记说物权公示原则了,这应该是物权法上最大的原则了,非常遗憾。其他的原则还有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等,可惜面试时候紧张,都没说。
 
  6、英语口语题。负责英语口语的老师,让我用英语讲述我在法院办过的一个民事案件。我呆住了(大学没学过法律英语,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诉讼事实、民间借贷专业词汇都不会;其实,就是正常的讲故事,我也不会,自己的英语水平确实差。之前准备了家乡、学校等主题,万万没想到问这个)。惭愧地问了下老师民间借贷怎么说,老师说了两次,我愣是没学会。然后我尴尬说对不起。结束,觉得复试真没戏了。。。
 
  7、出考场,问下其他同学英语问什么,有的问家乡(方言)、有的问托福考试。。。认了。
 
  (三)调剂
 
  由于复试的笔试、面试的失败,自我感觉不是很好,所以申请了参加国际法的调剂。
 
  下午就参加国际法笔试(2道题:属人法制度、互惠原则。都过去4年了,大学学的国际法早就忘了,不会,只能瞎写)。
 
  第二天参加上午国际法面试,老师比较好问了民法与国际私法的一些基础问题,感觉良好。老师问昨天的调剂笔试你参加没,我说参加了。老师还问考上国际法之后有什么规划,我说回去当法官,老师说那你不白学了吗(因为基层法院不审涉外案件)。。。另一老师解围说法院内部可以参加遴选。非常那位老师的帮助。
 
  最后英语口语题,老师问考研英语多少分。我说考70,因为昨天民商面试英语口语太难了,所以才申请调剂的。老师说,那你把昨天的题目再回答一遍(老师你真厉害!)。(我自认倒霉,谁叫我英语不好呢,活该)我解释说没学过法律英语,专业词汇不会,老师也就没再为难我。结束。感觉良好,除了英语口语。
 
  四、等待出结果
 
  觉得民商没戏,只能寄希望于国际法调剂。焦虑地等了近两周,结果才出来,有幸还在民商专业(多亏了笔试成绩,不然真考不上)。然后,跟院领导汇报考研结果。
 
  五、最后的话
 
  感谢领导和同事的理解,感谢家人和朋友的支持,感谢没有放弃的自己。想起《光明》的歌词,共勉吧:
 
  也许迷途的惆怅
 
  会折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
 
  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
 
  虽然失败的苦痛
 
  已让我遍体鳞伤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最后,希望我的个人经验,能够为有意报考清华民商的同学提供参考。愿各位梦想成真!
 
  声明:本文来源考研论坛,作者:二超10003

     
  ►个人简介
  吕晓杰
  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1年-2004年,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博士
  1996年-199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
  1991年-1996年,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工学学士

  ►研究领域
  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

  ►研究概况
  2004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2年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德国法及欧盟法项目研究学者
  1999年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学术成果
  1、《统一解释原则与WTO协定的国内效力》,载于《现代行政纷争》(日),成文堂(2004)
  2、《国际技术转让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源泉地问题研究》,《清华法律评论》第四辑(2002)

  ►个人简介
  沈远远
  博士

  ►教育背景
  1979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获法律学士,1986年获硕士,是中国第一届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生。1988年起赴美学习,先后获法律硕士(LLM,哈佛大学法学院,1989)和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1998)。

  ►工作履历
  1986-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讲师,国际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江商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美国的布兰迪斯大学经济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任教。教授的课程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法,中国商法,中国法律和发展,和法社会学等。
  1989-2005曾受聘于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荷兰政府及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就中国法律改革和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HarvardChinaProject研究员(2002-2006)
  社会兼职从2006-2012年任国际特殊奥运会主席的中国事务特别顾问。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迄今)
  “法律与社会”等国际专业学术协会的会员

  ►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与发展,中国法律改革,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环境纠纷解决,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保护法等。

  ►学术成果
  英文出版物
  论文:“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的保护”(Loyola大学国际比较法杂志,1990);
  论文:“法治概念的形成与继受: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法治的局限性》KarenTurner等主编(华盛顿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用法律解决中国环保困境的局限性”(合著,斯坦福大学环境法杂志,1997);
  论文:“你吃了吗?你离婚了吗?中国的结婚离婚及对自由的界定”(合著,《中国社会自由论》WilliamC.Kirby主编(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挑战”《加强进口食品安全》WayneEllefson等主编(JohnWiley&Son公司出版,2013)等。
  中文出版物
  著作《发明与发现权》(法律出版社1986);论文“论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证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评价标准”《中国国际法年刊》1988;合著《国际技术转让》,高等院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89)等。

     
  ►个人简介
  杨国华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联系方式:yangguohua@tsinghua.edu.cn

  ►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

  ►工作履历
  曾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和中国驻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
  在商务部工作18年,先后从事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合作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和WTO法等实务工作,其中主要负责涉及中国的WTO争端解决案件处理和中外知识产权交流工作。参加的国际多边和双边活动包括:中国加入WTO谈判,亚太经合组织(APEC)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会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会议,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和战略与经济对话(SED)会议,中欧高层经济对话(HED)会议。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JournalofWorldTrade编委

  ►奖励与荣誉
  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评选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学术成果
  学术著作包括:《中国加入WTO法律问题专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5月);《WTO争端解决程序详解》(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3月);《中国入世第一案――WTO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研究》(中信出版社,2004年3月);《中国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专题研究》(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5月);WTO Dispute Settlement Understanding:A Detailed Interpretati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5年4月);《中美知识产权问题概观》(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4月);《WTO的理念》(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探索WTO》(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WTO中国案例精选》(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探索WTO》(二)(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

     
  ►个人简介
  李兆杰
  教授
  座右铭:知识分子应当成为社会的良心。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硕士、图书馆信息学硕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外交学院兼职教授,亚洲发展国际法基金(DILA)核心组成员。

  ►研究领域
  国际法学

  ►学术成果
  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97-2001年卷,编译《国际人道主义法文集》1997年卷、1998年卷,发表中文、英文论文各10余篇。

     
  ►个人简介
  许章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

  ►学术兼职
  曾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人文学院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eniorresearchfellow),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三大访问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江苏大学等校客座或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宪政理论、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学

  ►学术成果
  专著
  1.TheConfucianMisgivings
  2.《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
  3.《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
  4.《监狱学》
  主编著作
  1.《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
  2.《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
  3.《法律的中国经验与西方样本》
  4.《认真对待人权》
  5.《法律:理性与历史——澳大利亚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6.《犯罪学》7.《汉语法学文从》、《西方法哲学文库》和《法意丛刊》等丛书。座右铭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工夫。

     
  ►个人简介
  林来梵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原我国80年代出国留学人员,留日约达8年,先后就读于大阪外国语大学及立命馆大学等,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96年10月学成后,曾供职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2001年11月起加盟浙江大学法学院;2009年9月起调至清华大学法学院。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宪法学

  ►奖励与荣誉
  浙江省第十届(2002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浙江省优秀回国人员;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学术成果
  著作
  1、《中国的主权、代表与选举》(日文版,个人独著),(日本)晃洋书房1996年版;
  2、《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个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中国的人权与法》(日文版,合著),(日本)明石书店1998年版;
  4、《返回法的形而下》(合编、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法理学》(合编,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006年修订版;
  6、《宪法学专题研究》(合著),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007年修订版;
  7、《西方宪法思想史》(合编、副主编),中国高教出版社2004年版;
  8、《法律导读》(合编、主编),中国高教出版社2003年版;
  9、《剩余的断想》(学术随笔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10、《宪法审查的原理与技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代表性论文
  1、《规范宪法的条件与宪法规范的变动》,《法学研究》1999年第2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
  2、《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法学》1999年第3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2期;
  3、《有关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来自法学立场的发言》,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转载于《中国社会学科文摘》2007年第1期;
  4、《针对国家享有的财产权:从比较法角度的一考察》,《法商研究》2003年第1期、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3期;
  5、《财产权宪法保障的比较研究》,《宪政论丛》第2期;
  6、《五四宪法的“天衣”之“缝”》,《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7、《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合作),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8、The Independence of Judicial Power in Japan: A Point of Re-investigation for China(in English),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Vol 13, No. 2,1999;
  9、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 Viewpoints from a Pure Jurisprudence (in English),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No..1,2001-2002;
  10、「中国における選挙権論―日本の場合と比較してー」(一、二?完),连载于日本《立命馆法学》第二三六号から第二三七号(1995年第二から三号)。

     
  ►个人简介
  李小武
  助理教授
  办公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412室
  办公电话:86-10-62773477
  电子邮件:xiaowuli@mail.tsinghua.edu.cn

  ►教育背景
  1990.9~1995.7 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利工程建筑专业。毕业论文,三峡导流底孔应力分析,导师金锋;
  1995.9~1999.3 法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毕业论文:诉权研究,导师王亚新;
  1997年6月,参加香港大学主办的暑期普通法培训并顺利结业;
  2000年7月2日到8月1日,参加香港亚美跨国法研习暑期项目(由港大和杜克大学合办);
  2006.09-2010.06,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攻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商标反淡化研究,导师李明德。

  ►工作履历
  1999.4~2001.7人文学院业务办副主任。
  1999.9~2003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依法治国”课题组研究成员。
  2001.8~2002.7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课题:高科技与法律。
  2002.9~2003.1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
  2003.1~2006.1清华法学院教务办主任。
  2002.8~法学院讲师,所授课程包括《法学绪论》,《法律文书写作》,《网络规制法》,《网络世界的知识产权》,《经济法》,《法律英语》,《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学》。授课对象包括本部的研究生、本科生,深圳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香港继续教育学院学员,远程教育专升本学员。
  2005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研究成员。
  2006年至今,校工会教工围棋协会负责人。
  2007年至今,本科江西招生组组员。
  2007年底至今,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秘书。
  2009年暑期(8月),带领法学院学生赴英国牛津暑期实习。
  2010年8月至今,法零班主任。
  2012年春至今,法学院外事办主任。
  2012年春,参加国家专利局“文化创意发展与外观设计制度完善”课题。负责外观设计制度与产业政策衔接,外观设计制度与著作权制度的比较部分
  2011年7月,参与“专利代理援助制度比较研究”课题并完成欧盟部分。现在正继续参与国家专利局发起的该课题的后续部分。
  2011年9月,作为负责人承接“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校级课题。
  2011年10月,开始参与国家大型重点课题“自主知识产权重型燃气轮机核心技术研究”,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部分的梳理。

     
  ►个人简介
  田思源
  副教授法学博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座右铭:“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

  ►教育背景
  1980年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1997-2002年在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学习,修完博士课程

  ►工作履历
  1986年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94年副教授,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200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
  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体育法学、军事法学

  ►奖励与荣誉
  1、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08年清华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
  3、1996年获“吉林大学第四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4、1995年被确定为首批“吉林大学35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
  5、1995年获“两省三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6、1992年-1996年连续五年获“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奖”
  7、1991年-1996年连续六年获“吉林省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8、1991年获“五省二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9、1985年获“吉林省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学术成果
  近年来主要科研项目
  1、2012—2013年,中国法学会——《我国职业体育法律制度研究》
  2、2012—2013年,北京市人大——《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3、2011-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研究》
  4、2011-2012年,北京市人大——《人大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研究》
  5、2010-2011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方立法价值取向问题研究——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为例》
  6、2009-2010年,北京市人大——《直辖市地方性法规比较研究》
  7、2008-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后奥运时代我国<体育法>的修改与体育法制建设》
  8、2006-200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985二期”子课题——《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9、2005-2008年,清华大学人文社科振兴基金——《行政法视野下的国防行政与军事行政》
  10、2004-2007年,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资助课题——《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
  11、2006-2007年,北京市人大——《志愿者立法问题研究》
  12、2005-2006年,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人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著书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3、《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主编中国言实出版社2005年
  5、《公民法律全书》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
  6、《公安行政诉讼文集》常务副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
  7、《中国宪法学若干问题讨论综述》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
  8、《行政诉讼法概要》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年
  9、《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疑难名词解释》副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90年
  10、《行政法学》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89年
  11、《法学基础与行政法》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12、《政治学》独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个人简介
  赵晓力
  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89.9-1993.7,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1993.9-1996.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法学硕士
  1996.9—1999.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7-2004.9,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1.8-2002.7,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人
  2004.9-2004.12,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4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领域
  法律社会学、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学术成果
  法律社会学
  1.“关系/事件、行动策略和法律的叙事”,《乡土社会的公正、秩序与权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双重结构下的法律解释”,(强世功,赵晓力),《法律解释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中国近代农村土地交易中的契约、习惯与国家法》,《北大法律评论》1999年第1卷,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
  4.《通过合同的治理:80年代以来中国基层法院对农村承包合同的处理》,《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4月第2期。
  宪政
  1.《美国宪法中的宗教与上帝》,《中外法学》,2003.4
  2.《废除我国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二十一世纪》,(香港)2004.3
  3.《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法学研究》,2004.4
  4.《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中国法律人》,2004.1
  5.《乡镇人大任期为何延长》,《中国法律人》,2004.2
  6.《预选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法律人》,2004.3
  7.《缔造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人》,2004.4
  8.《美国的宪法务家统一》,《中国法律人》,2004.4
  9.《从普选到直选》,《书城》,2004.10
  10.《加强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建设》,《财经》,2004.24,2004.11.1
  11.《美国宪法的原旨解释》,《思想与社会》,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12.《酝酿还是预选:论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的改革》,《江流有声》,法律出版社,2004。
  13.《司法权威的来源》,《法律适用》,2005.4
  网络法
  1、《一些权利保留》,《读书》2005.4
  2、《从杰弗逊走私稻种说起》,《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2
  3、《不安全的安全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1
  4、《网游规管的新思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0
  5:《互联网商务的优势与风险》,《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0
  6:《后过滤的搜索新时代》,《21世纪商业评论》,2005.9
  7:《盛大的盒子》,《21世纪商业评论》,2005.8
  8:《你可以不作恶还能赚钱》,《21世纪商业评论》,2005.8
  9:《长尾现象与小众文化》,《21世纪商业评论》,2005.7
  10:《IPTV的前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6
  11:《Ipod是个例外》,《21世纪商业评论》,2005.5
  12:《网络效应与标准战争》,《21世纪商业评论》,2005.4
  13:《互联网管理的新思路》,《网络传播》,2005.11
  14:《国内邮件的全求屏避危机》,《网络传播》,2004.11
  15:《质疑电子邮件服务行政许可制》,《网络传播》,2004.11
  16:《从美国《反垃圾邮件法》的失败看中国的反垃圾邮件立法》,《网络传播》,2004.5
  17:《中国成为垃圾邮件第二大国?》,《网络传播》,2004.5
  18:《反垃圾邮件法的立法原则》,《信息网络安全》,2005.12
  19:《我国法律政策中认定‘淫秽色情’的标准》,《信息网络安全》,2005.6
  法律思想史
  1:《民法传统经典文本‘人’的观念》,《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一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亚当·斯密论经济与伦理的一致性》,《中国大学学术演讲录》,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书评和评论
  1:《读泼斯纳《法理学问题》第十二章》,《比较法研究》,1995.2
  2:《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何在》,《比较法研究》,1996.1
  3:《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的研究与感想》,《中国书评》,1998.3
  4:《程序法治主义的理路与纲领:评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学术》,2001.1
  5:《知识和雷格瑞的命运:B镇民事调解的手记》,《北大寻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6:《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教授治校》,《书城》,2003.8
  7:《悲剧还是闹剧:北大教师人事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中国大学改革之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8:《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二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9:《基层司法的反司法理论》,《社会学研究》,2005.2
  10:《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书城》,2005.3
  11:《习惯法研究与对应性调查》,《中国书评》,总第二期,2005
  翻译作品
  1:《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路易斯·亨金等编,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
  2:《现代世界知识分子的角色》,皮埃尔.布尔迪厄著,《天涯》2004.4
  主编
  《思想与社会》,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学校介绍
清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创办于1896年、以南洋公学为前身的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一个世纪以来,形成了“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优良传统和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优秀人才,包括一批杰出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科学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专家,为国家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著名校友有江泽民,以及陆定一、丁关根、汪道涵、钱学森、吴文俊、邹韬奋、茅以升、蔡锷、黄炎培、邵力子、王安等。在国家23位“两弹一星”功臣中,交大校友有6位;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交大的校友有200多名。改革开放以来,一批较年轻的校友已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崭露头角。 
专业介绍
法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29年,1952年由于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1995年,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1999年法学院正式复建。历史上,清华法学院曾培养出许多杰出的法学、法律人才,如前南国际法庭大法官、中国国际法学会前会长王铁崖先生,中国国际法学会前(来自:考研派之家公众号)副会长陈体强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端木正先生等。 与传统法律院系不同,清华法学院秉承“学术为天下之公器,法律以明理为己任”的理念,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法学院办学?-验,力图把“经院式”的法学教育转变为融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即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知识和理论,而且要培养学生具备在现实社会中灵活运用法律的技能、方法和综合素质,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考,培养法律人良好的职业道德;把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使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过程。
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全日制-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
日语 
③632法学基础 
④858法学综合 
1、本学科按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结合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互选分方向培养
。 
2、入学前须取得
学士学位。 
3、外语考试选择
日语的考生,复试
时需加试英语,入
学后统一学习英语
或自费到华东师范
大学修读相关小语
种课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曾宪义,人大出版社出版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曾宪义,人大出版社出版
分数线
年份 分数线
2020 350
2019 325
 
学费
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主要导师
赵千川 教授.智能与网络化系统研究中心(CFINS)。1987年9月-1992年7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并获得应用数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9月-1996年7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工作履历1996年8月留校任教至1998年8月被评为副教2003年12月被评为教授2004年9月获得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2000年3月-2001年4月 在卡内基梅隆大学担任访问(国家教委公派)2002年5月-2002年9月 在哈佛大学担任访问2006年7月-2006年11月 在康乃尔大学担任访问教授
 
索津莉 副教授。控制理论与技术研究所。。2004年9月-2010年6月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2000年9月-2004年06月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工作履历;2010年7月-2012年6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博士后。2012年6月-2016年12月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讲师。2016年12月-至今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副教授
 
李小武 助理教授 1990.9~1995.7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利工程建筑专专业论文,三峡导流底孔应力分析,导师金锋;1995.9~1999.3法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律学系。诉权研究,导师王亚新;1997年6月,参加香港大学主办的暑期普通法培训并顺利结业;2000年7月2日到8月1日,参加香港亚美跨国法研习暑期项目(来自:考研派之家公众号)(由港大和杜克大学合办);2006.09-2010.06,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攻知识产权法,商标反淡化研究,导师李明德。工作履历1999.4~2001.7人文学院业务办副主任。1999.9~2003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依法治国”课题组研究成员。2001.8~2002.7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课题:高科技与法律。2002.9~2003.1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2003.1~2006.1清华法学院教务办主任。2002.8~法学院讲师,所授课程包括《法学绪论》,《法律文书写作》,《网络规制法》,《网络世界的知识产权》《经济法》,《法律英语》,《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学》。授课对象包括本部的研究生、本科生,深圳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香港继续教育学院学员,远程教育专升本学员。2005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研究成员。2006年至今,校工会教工围棋协会负责人。2007年至今,本科江西招生组组员。2007年底至今,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秘书。2009年暑期(8月),带领法学院学生赴英国牛津暑期实习。2010年8月至今,法零班主任。2012年春至今,法学院外事办主任。2012年春,参加国家专利局“文(来自:考研派之家公众号)化创意发展与外观设计制度完善”课题。负责外观设计制度与产业政策衔接,外观设计制度与著作权制度的比较部分2011年7月,参与“专利代理援助制度比较研究”课题并完成欧盟部分。现在正继续参与国家专利局发起的该课题的后续部分。2011年9月,作为负责人承接“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校级课题。2011年10月,开始参与国家大型重点课题“自主知识产权重型燃气轮机核心技术研究”,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部分的梳理。研究领域网络法。

     
  ►个人简介
  韩世远
  男,法学博士(1997),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7年9月-1991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1年9月-1994年7月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年7月-1999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99年9月-200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0年10月-2001年9月日本法政大学HIF招聘研究员;
  2001年1月-2005年11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5年12月至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6年10月-2007年9月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2007年9月至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2009年6月-2009年9月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学术兼职
  清华大学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法学》杂志副主编(2010年5月-2013年12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2014年6月-2017年5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Associat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 (since 2007) (国际比较法学会会员);
  Member of CISG Advisory Council (since 2010)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委员,相关网页:http://www.cisg-ac.org/)。

  ►社会兼职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
  研究领域民法学、比较私法

  ►奖励与荣誉
  (1)1996年“中国法治之路”全国法律征文二等奖(一等奖空缺;获奖论文:《论中国民法的现代化》,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
  (2)2004年11月,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3)个人专著《合同法总论》于2005年5月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著作类一等奖,属省部级奖项)。
  (4)入选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编号:NCET-06-0071)。
  (5)2009年9月,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代表作品
  (1)《合同法总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8月第3版。
  (2)《合同法学》(独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1月版。
  (3)《履行障碍法的体系》(独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
  (4)《违约损害赔偿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版。
  (5)《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独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6)《租赁标的瑕疵与合同救济》,《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7)《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8)《构造与出路:中国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9)《违约金的理论问题》,《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10)Liabilities in Contract Law of China: Their Mechanism and Points in Dispute, in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Publisher: Higher Education Press, co-published with Springer-Verlag GmbH, ISSN: 1673-3428 (Paper) 1673-3541 (Online), Issue: Volume 1, Number 1, Date: January 2006, pp.121-152.
  (11)China, in: Franco Ferrari (Ed.), The CISG and its Impact on National Legal Systems, 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 GmbH, Munich, 2008. ISBN 978-3-86653-078-2, pp.71-92.

     
  ►个人简介
  杨国华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联系方式:yangguohua@tsinghua.edu.cn

  ►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

  ►工作履历
  曾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和中国驻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
  在商务部工作18年,先后从事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合作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和WTO法等实务工作,其中主要负责涉及中国的WTO争端解决案件处理和中外知识产权交流工作。参加的国际多边和双边活动包括:中国加入WTO谈判,亚太经合组织(APEC)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会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会议,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和战略与经济对话(SED)会议,中欧高层经济对话(HED)会议。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JournalofWorldTrade编委

  ►奖励与荣誉
  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评选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学术成果
  学术著作包括:《中国加入WTO法律问题专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5月);《WTO争端解决程序详解》(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3月);《中国入世第一案――WTO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研究》(中信出版社,2004年3月);《中国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专题研究》(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5月);WTO Dispute Settlement Understanding:A Detailed Interpretati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5年4月);《中美知识产权问题概观》(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4月);《WTO的理念》(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探索WTO》(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WTO中国案例精选》(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10月);《探索WTO》(二)(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

     
  ►个人简介
  高鸿钧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1.12: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1984.1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

  ►工作履历
  1984—91.7: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助教、讲师;
  1991.9—96.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6.9—98.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1998.6—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制史

  ►研究概况
  1987.8--88.8: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4.11:参加在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举行的“基本经济权利国际会议”
  1995.8: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31届国际法社会学大会
  1996.6--8:荷兰亚洲问题国际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
  1998.1--3:日本上智大学法学部客座教授。

  ►学术成果
  著作(主编)
         1.《外国法制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8年修订版。
  2.《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初版,2000年修订版。
  3.《伊斯兰法——传统与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4.《法治:理念与制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版。
  5.《清华法治论衡》(1-3辑),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001、2002年版。
  译著
  1.《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主编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文版。
  2.《比较法律文化》(合译),清华大学初版社,2002年中文版。
  3.《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中文版。
  4.《比较法总论》(合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2002年法律出版社修订版。
  5.《比较法律传统》(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
  6.《英国法与法国法》(合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论文
  1.“论西方两大法系对伊斯兰法的影响”,《西亚·非洲》,1984年第6期。
  2.“伊斯兰法及其当代影响”,《西亚·非洲》,1985年第4期。
  3.“伊斯兰法的主要特征及伊斯兰法系的现状与前景”,《世界宗教研究》,1985年第4期。
  4.“当代西方两大法系主要渊源比较研究”(合作),《比较法研究,》1987年第3期。
  5.“英国法的域外移植——兼论普通法法系形成的特点及原因”,《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3期。
  6.“英国法的主要特征——一个比较观察”,《比较法研究》,1991年第4期。
  7.“论法系划分的方法与标准”,《外国法译评》,1993年第2期。
  8.“论伊斯兰法复兴”,《外国法译评》,1994年第1期。
  9.“伊斯兰宪政理论与实践”,《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1期。
  10.“伊斯兰人权观”,《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3期。
  11.“发展中国家与基本经济权利”(英文),载赛义德主编《基本经济权利》,巴基斯坦弗伦兹出版社,1995年英文版。
  12.“伊斯兰法学及主要流派”,《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
  13.“法治与公共权力制约”,载《清华法律评论》,1999年第2辑。
  14.“现代西方法治冲突与整合”,载《清华法治论衡》,第1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
  15.“市场经济、纠纷解决与理性法律:变化中中国集权社团”(合作),载《公法》第2卷。
  16.“21世纪中国法治瞻望”,《清华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17.“冲突与抉择:伊斯兰世界法律现代化”,《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18.“法范式与合法性:哈贝马斯法现代性理论评析”,《中外法学》,2002年第6期。
  19.“现代法治的困境与出路”,《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个人简介
  程啸
  法学博士、副教授
  座右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教育背景
  1、1993年9月—1997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1997年9月—200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3、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2003年8月—2006年12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2007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3、2008年6月—2009年8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从事中德侵权法与损害赔偿法的比较研究工作;
  4、2012年6月-2012年9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赴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学,从事中德损害赔偿法比较研究工作。

  ►社会兼职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3、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4、《清华法学》杂志民法责任编辑;
  5、中国红十字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6、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7、北京市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8、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法、损害赔偿法

  ►研究概况
  1、2014年1月至今,主持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中国统一损害赔偿法的构建与完善”
  2、2013年1月,主持负责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担保物权研究”
  3、2012年4月至今,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研究项目
  4、2012年1月至今,主持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损害赔偿法基础理论研究”
  5、2010年9月至今,主持负责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之研究》
  6、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已结项)
  7、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清华大学文科振兴基金课题“中国危险责任立法研究”
  8、2006年7月起,主持负责清华大学法学院985项目二期研究课题“我国转型时期的损害事故、补偿制度与法律之完善”
  9、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建设部《房地产登记办法》的主要起草人
  10、2005年7月-2006年7月,参与王利明教授受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修改研究》课题
  11、2001年11月-2003年4月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度证券法制建设研究课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12、2000年-2006年参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负责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并负责该建议稿立法理由书的撰写及统稿

  ►奖励与荣誉
  1、2014年12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14年11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十三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2013年7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4、2012年6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2012年度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5、2011年9月,荣获清华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优秀招生新人”称号。
  6、2010年10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7、2008年9月,合著《民法学》(第二版)荣获教育部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8、2008年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二等奖。
  9、2006年为本科生开设的《侵权行为法》荣获清华大学本科生精品课程并于2009年、2014年通过清华大学复审。
  10、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1、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