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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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个人简介
  王晨光
  教授
  座右铭: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文学学士(英语专业)、法学硕士(法理学)、法学博士(法理学),哈佛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履历
  1983-1994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4-2000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
  2000年在清华大学任教
  1984-现在律师,曾先后在海淀律师事务所(1983-87)和天中律师事务所(1987-1994)任兼职律师
  1986年暑期实习,美国露斯律师事务所(圣迭戈)
  1993-现在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图书馆馆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信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比较法

  ►奖励与荣誉
  1993年获得北京市教育改革论文三等奖。

  ►学术成果
  1.战场还是汇合地:香港回归后两大法系的冲突(英文),与朱国斌合著(各占50%),载于《国际比较法论坛文集》,国际比较法协会出版,1999年巴黎,第917至944页。
  2.对《中国新合同法的灰色地带》一文的质疑(英文和中文),载于《香港律师月刊》,2000年第1期。
  3.香港与内地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载于《刑法论从》第3卷,高铭暄、赵秉志主编,1999年法律出版社,第572页至600页。该文还被收入《世纪大劫案:张子强案件及其法律思考——中国内地与香港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赵秉志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4.中国劳务合同(英文),载于《中国劳动法》一书,Rowan和Otto编,香港THC出版社,1999年,第61至79页。
  5.理解中国刑事管辖权的一个关键术语(英文),《香港律师》,1999年5月期。
  6.浅论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权和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权,《法学》,1999年第1期。该文被人大常委会秘书处作为参考资料在常委会散发,并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7.实践与理论:困扰法学教育的一个难题,《中外法学》,1998年第6期。
  8.办案效率和法院内部运行体制的改革,《法学》1998年第10期。该文还发表在《上海司法实践》,1998年第10期。
  9.中国法前瞻(英文),载于《邓以后的中国》,郑宇硕主编,中文大学出版社,1998年。
  10.法律的可诉性:现代法治国家中法律的特征之一,《法学》,1998年第8期。该文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
  11.兴起的法律制度(英文),载于《中国法律导论》,王晨光和张宪初主编,Sweet&Maxwell出版社,1997年。
  12.中国的消费者保护法(英文),《亚洲商法》,1997年第2卷第3期。
  13.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英文),《亚洲商法》,1997年第2卷第2期。
  14.如何借鉴香港法律,《政治与法律》,1997年第3期。
  15.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错案追究制"的误区,《法学》,1997年第3期。该刊在1997年5月专为该文举行了一次研讨会。该文还被收入《法律解释问题》一书,梁治平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
  16.中国劳动合同(英文),载于《中国劳动法》,JudySmith&MariaMcFadden主编,THC出版社,1996年。
  17.中国中央银行的作用(英文),与DKSrivastava合著,载于《中国的法律发展》,由魏振瀛和王贵国主编,Sweet&Maxwell出版社,1996年。
  18.法律执行在中国(英文),发表在《国际法律社会学学会1995年年会论文集》,RSCL95日本组委会。
  19.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该文还被收入《立法:原则、制度、技术》一书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20.民法,载于《法学概论》,张云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21.毒品的社会控制和合法化问题(英文),与冉志江合著,《亚太法律评论》,1993年夏季刊。
  22.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法学》,1993年第2期。
  23.法学教育中令人困惑的问题,《中外法学》,1993年2第期。
  24.法律移植、法律的稳定性、公私法的划分,短文三篇,载于《换脑筋》,主编于光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25.论公、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中国法学》,与刘文合著(99%为本人贡献),1993年第5期。该文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26.不同国家法律间的相互借鉴与吸收,《中国法学》,1992年第2期。该文还被收入《比较法的新动向》一书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其英文译文发表在《亚太法律评论》,1993年特刊。
  27.人权概念的分类,《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
  28.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中外法学》,1992年第3期。
  29.法学理论:法学院中最富挑战性的课程(英文),《康乃狄格州大学法律评论》,1991年,第6卷,第2期。

     
  ►个人简介
  高丝敏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2005)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2007)北京大学
  理学硕士(司法研究)(2009)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法学硕士(2010)/法学博士(2013)宾夕法尼亚大学

  ►研究领域
  商法,金融法

  ►奖励与荣誉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特别优秀奖
  Russell Ackoff Doctoral Student Fellowship

  ►学术成果
  Transmuting Gold into Lead: The FDIC’s Clawback Rule o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in Orderly Liquidation,The American Bankruptcy Law Journal, Vol 86, issue 3, 473-494 (2012).
  The Lost Justice: Regulatory Recoupment by the FDIC,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Rescue, Vol. 9, Issue 3, 175-182 (2012).
  Sweetening the Lemon with Fair Cost: Flaws of the U.S. Government’s Toxic Asset Programs and Possible Legal Solutions, The Banking Law Journal, Vol.129,Issue 4, 314-373 (2012) (第一作者)
  全球行政法与国际金融监管新思路,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2, 第15卷第1期,54-70(第一作者)
  美国重构金融监管的政治学逻辑,国际经济法学刊,2010, 17卷第4期,233-262 (第二作者)

     
  ►个人简介
  余凌云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警察法学

  ►教育背景
  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199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2006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2008年起)。
  1997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三级警监。曾担任校科研处副处长、安全防范系副主任(2004-2006年)。
  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任书记员。
  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被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聘为研究助理(Research Associate)。
  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4年11月至12月,英国布莱姆希尔(Bramshill)警察学院高级警官培训。
  2008年11至2009年2月,荷兰乌特列兹大学(Utrecht University)法学院访问教授(visitin gprofessor)。
  2011年1月至2月,法国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France)访问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理事;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控烟法律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中心暨卫生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法律专家顾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研究概况
  主持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10AZD023)“监督与规范行政权力的主要路径和重点领域”(2010-2013年);
  2、主持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批准号07BFX023)“行政法上的合法预期制度”;
  3、主持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青年项目,批准号03CFX004)“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司法控制”;
  4、主持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契约规制的理论与实践”(2003年);
  5、主持司法部200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合同编号:04SFB2015)“警察预警与应急机制研究”;
  6、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北京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2007年);
  7、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十五”规划项目“警察行政强制问题研究”(2001年);
  8、主持公安部2006年城市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技防科技专项研究课题“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和使用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9、主持公安部2003年部级重点课题“关于安防报警业管理规范的研究”;
  10、主持公安部2000年部级课题“对警察枪支与警械使用的法律控制”。
  参与国家立法和法制宣传服务
  参加《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禁毒法》、《政府采购法》、《国民经济动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等立法(修改)研究、论证或起草工作。
  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新闻频道“法治在线”和“东方时空”、社会与法频道“法律大讲堂”、公安部“中国警务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观潮”和“中国之声”、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东方卫视“新闻纵横”等栏目上做过大量法制宣传工作。

     
  ►个人简介
  蒋舸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8-2002法学本科(武汉大学)
  2002-2005法学硕士(武汉大学)
  2005-2006法学硕士(德国萨尔大学)
  2006-2010法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

  ►工作履历
  2010-2011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奖学金获得者
  2011-2012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顾问(Associate)
  2012-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

  ►学术成果
  1.《美国与德国知识产权研究现状比较及其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借鉴意义》,载卜原石主编《域外中国法评论(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388页。(第一作者)
  2.《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第113-120页。
  3.《德国公司形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第143-150页。(第一作者)
  4.《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载《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75-80页。(第一作者)
  5.《合理替代行为抗辩之比较法与经济合理性分析》,载《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55-158页。(第一作者)
  6.《欧洲公司法新发展》,《理论月刊》,2009年第137-141页。(第一作者)
  7.《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新发展》,载陈小君主编《私法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65-386页。(第二作者)
  8.《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安全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江汉论坛》2004年第7期(增刊),33-34页。
  9. Dual-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China: Enhanced Protection Standard or Labyrinth for Right holder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petition Law (IIC), 2011/8,pp. 926-952.
  10. Das GmbH-Recht in China aus rechtsvergleichender Sicht, Peter Lang Verlag 2011.
  11. Der Schutz geographischer Angaben in China, GRUR. Int.2011, 11-20.
  12. Datenschutz in China: heute und morgen, Datenschutz und Datensicherheit 2011, 642-647.
  13. Die dritte Revision des chinesischen Patentgesetzes, Recht internationaler Wirtschaft (RIW) 2010, 446-453. (第二作者)
  14. Straf- und Zivilrechtliche Mischf?lle im Bereich geistigen Eigentums in China, GRUR. Int. 2011, 703-713. (第三作者)

     
  ►个人简介
  郑尚元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山西大学经济学学士(1988)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9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2)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5--)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2.3--2009.4)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1998.8--2002.2)
  劳动部政策法规司(1993.3--1998.7)
  山西大同农村工作部(1990.1--1990.8)
  山西大同工商银行(1988.8--1989.12)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6)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2011)理事
  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2011)副会长
  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保障监察专业委员会(2012)副会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12)副会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2010)委员
  国家减灾委员会(2009)委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

  ►研究领域
  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个人简介
  张卫平(又名:章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3年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79年考入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从讲师直接破格晋升为教授,同年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1996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曾任《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杂志主编,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科负责人。

  ►学术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

  ►奖励与荣誉
  199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1996年被司法部、劳动人事部授予英雄模范称号;
  199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
  1997年国务院、国家教委评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
  199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

  ►学术研究
  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并提出了以民事诉讼体制转型为导向的,一整套关于民事诉讼体制、模式的宏观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调整的理论与技术,形成了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民事诉讼体制及转型理论。

  ►主要著作
  独著
  1.《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成都出版社1992);
  2.《破产程序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3.《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4.《探究与构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5.《守望想象的空间》(自选集、法律出版社2003);
  6.《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
  7.《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
  8.《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2005年人民大学出版社);
  9.《推开程序理性之门》(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主要合著
  1.《中国审判理论研究》(重庆人民出版社1991);
  2.《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
  3.《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4.《民事诉讼现代化与制度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
  5.《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

     
  ►个人简介
  程啸
  法学博士、副教授
  座右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教育背景
  1、1993年9月—1997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1997年9月—200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3、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2003年8月—2006年12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2007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3、2008年6月—2009年8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从事中德侵权法与损害赔偿法的比较研究工作;
  4、2012年6月-2012年9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赴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学,从事中德损害赔偿法比较研究工作。

  ►社会兼职
  1、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3、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4、《清华法学》杂志民法责任编辑;
  5、中国红十字会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6、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7、北京市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8、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法、损害赔偿法

  ►研究概况
  1、2014年1月至今,主持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中国统一损害赔偿法的构建与完善”
  2、2013年1月,主持负责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担保物权研究”
  3、2012年4月至今,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研究项目
  4、2012年1月至今,主持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损害赔偿法基础理论研究”
  5、2010年9月至今,主持负责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之研究》
  6、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已结项)
  7、2007年5月起,主持负责2007年度清华大学文科振兴基金课题“中国危险责任立法研究”
  8、2006年7月起,主持负责清华大学法学院985项目二期研究课题“我国转型时期的损害事故、补偿制度与法律之完善”
  9、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建设部《房地产登记办法》的主要起草人
  10、2005年7月-2006年7月,参与王利明教授受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修改研究》课题
  11、2001年11月-2003年4月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2002年度证券法制建设研究课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研究》
  12、2000年-2006年参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负责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并负责该建议稿立法理由书的撰写及统稿

  ►奖励与荣誉
  1、2014年12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14年11月,独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荣获第十三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2013年7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4、2012年6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2012年度清华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
  5、2011年9月,荣获清华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优秀招生新人”称号。
  6、2010年10月,独著《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7、2008年9月,合著《民法学》(第二版)荣获教育部2008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8、2008年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二等奖。
  9、2006年为本科生开设的《侵权行为法》荣获清华大学本科生精品课程并于2009年、2014年通过清华大学复审。
  10、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11、2003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清华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02(全日制)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03(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全日制)环境与能源法学
05(全日制)刑法学
06(全日制)诉讼法学
07(全日制)民商法学
08(全日制)经济法学
09(全日制)知识产权法学
10(全日制)国际法学
11(全日制)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2: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3: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4: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7 专业综合卷二(含刑法学、证据法学)
06: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7 专业综合卷二(含刑法学、证据法学)
07: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08: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09: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10、1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9 专业综合卷四(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备  注:

     
  ►个人简介
  劳东燕
  副教授

  ►教育背景
  1.1992-1996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2.1999-2004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硕博连读)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学术成果
  著作
  《刑法基础的理论展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代表性论文
  1.“犯罪故意的要素分析模式”,《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1期,第45-68页。
  2.“危害性原则的当代命运”,《中外法学》2008年第3期,第399-418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8年第11期全文转载。
  3.“责任主义与违法性认识问题”,《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第150-166页。
  4.“公共政策与风险社会的刑法”,《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126-139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7年第8期全文转载。
  5.“认真对待刑事推定”,《法学研究》2007年第2期,第21-37页。该文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6.“事实与规范之间:从被害人视角对刑事实体法的反思”,《中外法学》2006年第3期,第294-309页。
  7.“自由的危机:德国‘法治国’的内在机理与运作逻辑”,《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2辑,2005年,第541-562页。
  8.“罪刑法定的明确性困境及其出路”,《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第81-93页。该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1期转载。
  9.“刑事视域中的‘人’”,《刑法事评论》第10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1-209页。
  10.“罪刑法定视野中的犯罪构成”,《刑事法评论》第8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9页。
  其它论文
  1.“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17-23页。
  2.“犯罪故意理论的反思与重构”,《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第82-92页。
  3.“罪责的客观化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命运”,《现代法学》2008年第5期,第50-58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8年第12期全文转载。
  4.“南京组织同性卖淫案的法律思考”,冯军(主编):《中国法律评论》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59-169页。
  5.“规范的保护目的与结果加重犯的界定”,《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6-138页。
  6.“现行司法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的检讨与反思”,张明楷等:《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9页。
  7.“推定研究中的认识误区”,《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第117-126页。
  8.“‘不知法不免责’准则的历史考察”,《政法论坛》2007年第4期,第106-116页。
  9.“被害人视角与刑事实体法体系的重构”,《政法论坛》2006年第5期,第106-116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6年第12期全文转载。
  10.“正当防卫制度的背后”,《清华法学》第7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164页。
  11.“揭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面纱”,《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6期,第152-160页。
  12.“从民族国家反思刑法—刑法的现代性反思”,《刑事法评论》第1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410页。
  13.“罪刑法定的宪政诉求”,《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33-138页。
  14.“刑事司法政治化的背后”,《公法》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7-57页。
  15.“刑事一审程序的功能审视与结构反思”,《刑事法评论》第1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5-620页。
  16.“论犯罪构成的功能诉求——对刑事领域冲突解决机制的再思考”,《金陵法律评论》2001年第2卷,第37-61页。
  17.“论刑法的介入和刑事责任条款的设置”,周旺生(主编):《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73-489页。
  18.“自由心证的当代命运”,《刑事法评论》第9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6页。
  19.“试论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法律资格”,《刑事法判解》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342页。
  20.“社会危害性的背后——对刑事领域实事求是认识论思维的反思”,《刑事法评论》第7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224页。
  21.“环境与犯罪研究”,周伟.李克非(主编):《刑事法研究新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8-143页。
  22.“挪用公款罪的司法适用”,《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81-192页。
  23.“也谈本土资源与法律多元”,《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第65-71页。
  24.“刑事司法改革中的角色困境及其思考”,《刑事法评论》第6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8-261页。

摘要:“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考研本来就是“尽人事,听天命”的事情,楼主成功上岸清华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因此将自己的备考经验与各位考研er分享,也算为自己的这段旅程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考上清华,着实运气好。清华的国际法于我而言,嗯,挺难的,但就是难,才有挑战性,才好玩。感恩备考期间有各位师兄师姐的相助,以及一起备考的小伙伴们的相互鼓励,最近有小伙伴问起我备考经验和教材的选择,便写出来供今年备考的同学们作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个人基本情况——半吊子
 
  某山城政法院校英语专业。没有辅修,没有二学位。本科也有开设与法学相关课程,如法学导论(法理学),西方法律制度,中西法文化比较等。平时有空也喜欢去蹭蹭法学的课,下自习若图书馆下的讲座还没结束就往里凑凑。初试分数线:英74,政71,法综100,884国际93。总分338,好像挺低的,是很低。但国际法初试就只我一人过线了(心里百味杂陈)。
 
  二、备考时间及安排:
 
  (一)每天作息安排:
 
  7:30—8:30;(英语晨读和磨耳,作为英专的习惯)
 
  早上段:8:30—12点;(中午那段时间会用来补本专业的作业和午休)
 
  下午段:2:30—5:30;
 
  晚上段:6:30—9:30(晚上洗漱后差不多也10点半了,剩下这段时间会做英语精读或是读些有趣的书。)
 
  第一轮几乎是每天只学一科,二轮2-3科,三轮就是每一个时间段学两科。
 
  (二)阶段安排
 
  2017年5月—12月,九月份回了半个月的家,算下来也有7个多月。
 
  一轮:5月到8月底,看两遍书+第一遍笔记。
 
  虽说之前多多少少接触过一些法学知识,但毕竟不系统,学的也浅,完全不知道哪些是学科重点,第一遍看教材时也茫然,把全书看个仔细。越看越茫然,就越看越多。看完一圈后,发现原来的之前师兄师姐推荐的书目真的够用,好像有点累,但过程很充实啊,挺好玩的,我觉得。一轮过后我就开始整理笔记,差不多7月份开始到8月底回家前整完了除国公(国公当时用的是贾老师08版《国际公法》和邵津老师的教材,感觉不是我要的,所以只手整了一些经典案例)外的其他科目第一遍的笔记。
 
  二轮:9月中旬到10月底,开始专业课看书第二轮+笔记补充+英语和政治的复习。白天专业课,晚上政治和英语。专业课继续看书补充笔记,后联系到去年考上的潘学长,得知国公要用贾老师15年的《国际公法:和平时期的解释与适用》,(他当时用了3个“不敢相信”我居然还没把这本书买到手,天知道我当时有多开心,在快被国公整得要崩溃的边缘,感觉就像被人救了一命。)然后用10天左右的时间看了两遍书+一遍笔记。
 
  三轮:11月—考试,背4遍笔记+自己整理题库+试着做题。
 
  按个人的习惯的方式背吧,反正我是背了忘,背了忘了,背了忘。默写忘,就继续默写(要点)。
 
  三、科目备考
 
  (一)公共课
 
  1、英语:
 
  英语用的是张剑黄皮真题,每天大概用一个小时来刷题。刷05-12年的真题感觉错的还是挺多的(完形和阅读都错了5-8个这样子),后来刷着有手感,错误率降低了,刷到13、14年的真题时发现完形和阅读理解都只错一两个,因为当时国公和政治复习时间紧张,所以10月份开始英语复习就歇了(但是每天还是会晨读和磨耳),直到11下旬就又开始刷题,保证每个星期一套。考试前几天整理下作文模板。
 
  教训:刷题很重要!!!
 
  2、政治:
 
  政治是我除了国公和民法外耗费最多时间和心血的了,但是也是感觉性价比挺低的,晚上英语用剩的时间我都给了政治,甚至后面英语歇了的时间我还是挤给它,所以从9月中旬到考试,我平均每天有花了3个小时在政治上。资料用的是肖秀荣的一整套,书店来了什么买什么,也用过《风中劲草》,但字体花得我想戳瞎自己眼睛,就舍了。前期9-11月底主要在刷选择题,尤其以哲学的选择题为主,因为毛中特和近代史、思修等和时政热点结合紧密,所以这三科前期把基本知识点掌握和重点了解下,1000题刷刷也差不多。具体而言,《精讲精练》全文细看一遍,然后做《1000题》相应的章节。刷完后,差不多11月上旬,《知识点提要》也出来了(表白《提要》里的哲学思维导图,好好用!),然后把《1000题》再刷第二遍。然后就是背时政(很重要,按肖老爷子的话来说占到40%,并且是结合毛中特、近代史来考的,我初试时也碰到几道题是时政里面有的,还是做错后来没有重新复习,所以考试时印象模糊)和《考点预测》,做肖八和肖四的真题。肖老爷子今年又神了。
 
  (二)专业课:教材+个人使用感受+笔记整理(一本核心教材+其他教材补充使用)1、法综
 
  民法:梁慧星《民法总论》,马俊驹《民法原论》(***)
 
  宪法:《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宪法学讲义》(***)、《宪法学》(***《宪法学》编写组)
 
  法理学:《法理学》(***高其才)、《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第三版)
 
  法综去年的师兄师姐的分析得很好,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搜下去年宪行的陈师兄和法理的许师兄的帖子看下,王师姐写的国际法帖子也很细致,帮助很大。
 
  标星的是我觉得用下来对初试备考比较有用的教材。如上所述,我主要是把书过了两遍,把书看懂之后再开始整理的。整理笔记之前,我把历年所能搜到真题(真题主要从考研帮上收集和去年的师兄那里得到)反复看了几遍,然后再把真题标到教材的目录上,哪些是重点也就一清二楚,然后再在笔记上(电子笔记)标明,方便后期复习。因为去年的《民法总则》刚出来,所以我也把修改了的条文标记在笔记上。老实说,民法不难,但就是内容太太太多了,所以可以以历年真题为参考,先把重点给掌握了,时间允许再考虑其他。相较之下,宪法和法理学就很仁慈了,笔记整理方式同民法。只是《宪法学讲义》是讲义的形式,用语比较口语化,所以我以它为笔记主干,然后参照着《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和《宪法学》(只看了第6章)对其进行修改。
 
  教训:以真题来抓重点的一个弊端就是容易复习不全面,像宪法考到的共和制和国家法人学说,还有法理学的法律辩证推理,虽然笔记都有整理,但并不是复习重点,我当时一脸懵逼。法综考完感觉当场就要挂了,幸好民法今年仁慈。
 
  2、国际公法:按照三大版块准备:理论+案例+时事热点
 
  理论:(至少两本)《国际公法》(贾兵兵,2008年版),《国际公法:和平时期的解释与适用》(***贾兵兵,2015年版)《国际法》(***邵津,第五版)《国际法》(邵沙平,2017年版,复试前看的,理论新,章节的编写思路和贾老师有些相近,重点是每一章后面都有相关章节的经典案例。)
 
  案例书:(至少两本)《国际公法经典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1990-2003)》(***邵沙平,2006年版)《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毛俊响编)《国际法学案例教程》(梁淑英,清华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考教材)
 
  时事热点:
 
  主要用的是几个公众号:武大边海,国际法促进中心(杨国华老师“国际法治之声”系列)、中国国际法前沿、Publicists国际法评论(2017年考上的潘学长的公号)、新华国际头条,
 
  还有几个高校的国际法评论:《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武大国际法评论》、《国际法评论》(清华大学出版社)这些期刊我看的都是最近几期的(一般是2015年和2016年的)
 
  国公复习思路:以教材为主,参照案例书和相关章节涉及的条约配合使用。复习重点结合经典案例和国际法热点。
 
  先说说为什么教材至少要两本,参照往年的真题就可以发现,贾老师的书完全不够用,如2017年的真题考到击落韩国客机案(之前有师兄师姐说是马航,但我觉得不像,但这也应证了国公是结合热点考察)和14年考到防空识别区的内容,这些都要用到国际航空法的内容,而贾老师的书只在领土的取得那一章提到一点点,完全不够用。然后再看看上面提到的基本教材,邵津老师的书简单且全,但有些观点与贾老师的相去甚远,如在国家承认方面。因为刚开始看的邵津老师的书,先入为主,后来再看贾老师的书,脑袋里就一直在打架。但选择先看邵老师的书实在是没办法,因为贾老师的真的很难很学术并且翻译腔很重,自己没有底子,看了第一章实在看不下去,就决定先看邵津老师的教材,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识之后,再返回看贾老师的书,第一遍看完,依旧云里雾里。直到后来从学长那里知道2015年版的,国际法的复习才步入正轨(15年版的内容有所增加,如第十五章国家争端与诉诸战争权,还有新近的案例分析,重点是句子读起来顺畅了!!!)
 
  然后再说说为什么要用至少两本的案例书,首先大多数的案例书的编排体例与教材一致,也就是说案例书可能只侧重说明案例的所涉及的某一方面内容。但是每一个案例都会涉及到多个章节的内容,如15年考到的科孚海峡争端案就涉及到了国际法院管辖权问题、国家责任、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并且没有一本能涉及所有的重要案例(主要是贾老师书中涉及的案例),但是如果能找到一本又分析到位又全的,一本也该够用。我最初用的是《国际公法经典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这一本,但它涉及的实践只到1993年,且是老师的合著,评析文章的质量也参差不齐。(表白梁淑英老师,她的分析既到位又全面。可惜的是初试结束后才在朋友那知道有梁淑英老师的《国际法学案例教程》这一本书,还没读过。)《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1990-2003)》(***邵沙平,2006年版)这一本是我看到的案例书分析得最全且细致的,判决原文引用,各位法官的意见分析,法律分析都很到位,但内容实在太多了,需要耐着性子看。《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毛俊响编)这一本书在海洋法和国家责任的相关案例还有击落韩国客机案,从法律分析到案例内容的介绍,还有相关原则的发展介绍得都很详细,后面还有一些拓展思考,很有启发性。(有同学问我贾老师书里提到的案例需要都掌握吗?个人觉得需要。)
 
  再说说为什么要结合相关章节的条约(尤其是海洋法)参照使用:
 
  贾老师的书各章节的大概思路是这样的:一般原则(一般为条约中体现的习惯法原则和强行法)+一般规则(条约的相关规定)+一般实践(经典案例或者中国实践)。所以这也是我的笔记的大概的整理思路。
 
  最后在说说热点:热点对于国公来说真的很重要。像2017年《禁止核武器条约》最终文本获得通过,初试就考了“威胁使用和使用核武器合法性咨询案”,去年发生了闹得沸沸扬扬的加泰罗尼亚独立事件,然后复试就考了人民自决原则。热点的关注我也没花太多时间,只是吃完饭无聊看看,翻翻公众号(上文有提到),教材看不下去就跑到馆翻翻期刊。(翻下近两年的期刊几乎都会涉及到关于岛屿的相关法律制度分析,今年也考了)
 
  3、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概要》(***车丕照,2003年版),《国际经济法》(余劲松,第四版)《名校名师讲义之国际经济法》(车丕照,2008年版)《国际经济法研究》(车丕照,论文集)
 
  总的来说《概要》就够用了,考试的重点也很明确,总论、国际商法部分、国际投资法部分以及相关的政府管理措施。今年比较出人意料的是考了案例,但是考的内容也是国际商法的内容,所以把重要的内容掌握好是够用的,如果不安心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案例书读读,记得复试前在图书馆借过一本清华出版社出的国际商法案例教程,后来再去找就找不到了。余老师的教材很详明,可以作为补充使用。车老师的论文集可以无聊拿出来看看,有利于对教材里的一些概念进一步理解,如市场准入。
 
  4、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简明教程》(***李旺,2015年版)《国际私法》(李旺,黄皮,2014年),《比较国际私法》(陈卫佐,2012年版)
 
  国际私法算是所有的科目里最最最仁慈的了,考点有迹可循,真题很重要!简明教程和黄皮这两本内容真的差不多(几乎一样),只是在某个章节的某个点会有些不同,我是以简明教程为主,10月份购入的黄皮作为笔记的补充。陈老师的书也读过几遍,相关思路杂糅进笔记里,作为观点补充。(其实不读也可以,李老师的书初试完全够用。)
 
  总结:
 
  国公啰啰嗦嗦写了那么多不是想说自己有多努力,而是想说自己走了多少弯路。除非对国公真的感兴趣,不然并不建议备考的同学在国公花太多的心力。理智一点的做法应当是在掌握了其他科目并学有余力前提下,再来对付国公。起码要保证自己过线。当然也是我自己学得不得要领,才走了这么多弯路。(不过我也觉得没差,毕竟走的路多,看的风景也多。)
 
  四、真题:
 
  1、初试:
 
  国际公法
 
  一、试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远洋岛屿(远离沿岸国的岛屿,或是位于深洋处,或是半闭海的群岛)的法律制度,(可从其如何划界,群岛的法律地位,相关海域管辖的法律制度的角度)。30分
 
  二、国际法院在1996年中"威胁使用或使用核武器合法性咨询案"中做出以下咨询意见:"根据现有国际法规则及法律的相关文件,法院难以做出以下判断:关于一个国家在受到武力威胁,使用极端武器,如国家在受到武力威胁时使用核武器的是否具有合法性(大意,可以直接查这个咨询案的法官的意见)"试论这个结论的性质、内涵、有没有限制的它的法律规则、国际法院可不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20分
 
  国际私法
 
  三、试论我国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的冲突法制度25分
 
  四、试论我国对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制度25分
 
  国际经济法
 
  五、国际投资法的法律渊源,以及它们各自的作用25分
 
  六、一个案例25分
 
  大意:一个北京公司(主营业地在北京)从一个纽约公司(主营业地在纽约)订购了一批维修板材,在收到板材后,北京公司问纽约公司改板材是否具有防火性能。该板材没有防火性能但出于大意,纽约公司向北京公司寄出了另一种板材的具有防火性能的检测报告。在北京收到这一份报告后,便对板材进行安装,之后才发现这批板材没有防火性能,便将其全部拆除。假如北京公司到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意见,想要从纽约公司求得赔偿,该如何解决,试说下你的思路。
 
  2、复试
 
  复试是三选一,国公国私国经任选一科,且只能拿到该科的试卷。
 
  国公:
 
  1:试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法地位,及其在中国外交实践中的具体影响;
 
  2:试论1970《联合国原则宣言》中关于人民自决原则的内容以及在实践中的最大争议(用2010国际法院关于科索沃咨询咨询案的相关实践回答)
 
  四、杂言:
 
  1、关于论文和资料的购买:
 
  有没有必要看论文:按照历年考上学长的经验贴和意见来看,没有必要。个人觉得,针对初试,论文的作用的确作用有限。但我还是看了一些法理学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论文(毕竟自学,What I have read is what I know.)。然后因为刚开始实在不知道怎么整理笔记,就买了师兄的法综笔记(表白许师兄的法综笔记,嗯整理的很有条理也细致),看了他的思路后就自己整理。至于是背前人的笔记好还是背自己的笔记呢,还是看个人吧,我觉得整理笔记是一个知识内化的过程,整理笔记是我最享受的过程了(背就很痛苦了)。
 
  2、择校
 
  最开始选想考学校是人大,原因很简单,法学好,在北京,好友想考人大文学。咨询了下要好的师姐,师姐推荐的我清华,当时觉得师姐也太太太高估我了。大三下学期(2月底)回校后,就马不停蹄跑书店买了法硕和司考的书(当时的计划是司考+法硕)。然后在同准备司考的室友的带动下就进入司考的复习状态。4月,好友跟我说,她不想考研了,我瞬间对人大失去兴趣。然后又跟师姐咨询,师姐还是建议的我考清华的法硕。然后就上考研帮上关注了清华,参考了几个师兄师姐的帖子,心里有了大概的底,便决定考清。5月前把司考的书过了一遍,算是给自己补基础了。
 
  3、为什么选国际法:
 
  嗯,一直都很想读国际法,也有许多的因缘际遇啦,alongstory,反正从心就对了。
 
  4、关于法硕和学硕
 
  选学硕的原因:不想被批量生产。
 
  5、关于研友:
 
  能找到志同道合的研友真的是件幸运的事,互相帮忙分析,一起吐槽,起码考研这条路上不孤独。此处表白柔宝宝和羚宝宝。每周最期待的就是周末了,因为能和你们一起吃饭哈哈。
 
  6、心态:Do it or do not,there is no try.
 
  想做就做咯,当时也没想什么。也问过自己考不上怎么办,考不上就考不上呗,又不是找不到工作,又不是养不起自己。很恼火的是考研和我们学院的考试周同一周,又要备考专业课(两科),又要考研,以至于考研那两天我都觉得只是去参加期末考。更惨的是考研那两天还是生理期的前两天,异常失常(当时一直在担心自己是不是该去找医生了),那两天的考试整一个就是脑袋和手分离的状态,以至于英语新题型那道题答案填错了还浑然不知,直到老师来收卷,才瞄到试卷上和答题卡的答案不一样。考后想,不就10分嘛,送它送它,随风随风。
 
  至于家人的意见嘛,没跟我爸妈说。一直觉得是我的人生,我就有权利作出选择。(他们一直想我回广东,当时本科选山城这所大学,老爸就气得整整两天没跟我说话),只跟他们说我要考北京的研(老妈说反正也管不了我,爱干嘛干嘛),后来初试结果出来觉得自己可能上不了,才跟他们说的,被骂了一顿,然后那几天一直在房间里一边外放Laughing on the outside,一边自嗨。某一天夜里不小心听到老妈跟老爸在说我是不是因为考不上要疯了,我溜回房间笑惨了。后来老爸反过来安慰我说考不上就考不上,支持我二战。哈哈哈。
 
  声明:本文来源考研论坛,作者:吴小安,

     
  ►个人简介
  张卫平(又名:章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3年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79年考入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从讲师直接破格晋升为教授,同年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1996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曾任《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杂志主编,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科负责人。

  ►学术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

  ►奖励与荣誉
  199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1996年被司法部、劳动人事部授予英雄模范称号;
  199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
  1997年国务院、国家教委评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
  199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

  ►学术研究
  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并提出了以民事诉讼体制转型为导向的,一整套关于民事诉讼体制、模式的宏观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调整的理论与技术,形成了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民事诉讼体制及转型理论。

  ►主要著作
  独著
  1.《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成都出版社1992);
  2.《破产程序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3.《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4.《探究与构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5.《守望想象的空间》(自选集、法律出版社2003);
  6.《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
  7.《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
  8.《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2005年人民大学出版社);
  9.《推开程序理性之门》(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主要合著
  1.《中国审判理论研究》(重庆人民出版社1991);
  2.《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
  3.《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4.《民事诉讼现代化与制度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
  5.《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

     
  ►个人简介
  施天涛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座右铭:静水流深

  ►教育背景
  西安交通大学文学学士(1983),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6)。

  ►工作履历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商法学、公司法

  ►学术成果
  出版学术著作10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代表著作有:《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财产法》(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清华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2(非全日制)法学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德语或242法语或251单考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71法学综合卷一(含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
④958法学综合卷二(含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备  注: 复试时专业综合笔试内容:法理学、国际公法、经济法学(含环境法总论);复试时专业综合面试内容:与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法律与科技基础知识、与法律史相关的法律文化知识。二级学科方向(非全日制)如下:12(非全日制)刑法学、13(非全日制)诉讼法学。
考生必须符合单独考试生的报考条件,并选择单独考试的考试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7 年6月15日通过,2017年9月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和方向:
 
l  法学理论
 
l  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l  刑法学
 
l  民商法学
 
l  知识产权法学
 
l  经济法学
 
l  环境与能源法学
 
l  诉讼法学
 
l  国际法学
 
l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l  卫生法学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系统的知识结构、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紧跟学术前沿的国际视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远大抱负和强烈责任感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三年。
 
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6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的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1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由两校推荐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学位相应要求的各个环节。联合培养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其中在北京清华大学学习期间,获得学科学分总计不少于16学分(含公共必修课、必修环节、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在新竹清华大学学习期间所修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0学分(经双方认可可以抵免的学分最多为10学分),相关课程参见附录。
 (五)我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课程。
 
     说明:
 
一、课程中带“Δ”者为各学科专业学位必选课。其中“法学专业强化课”(70660542,即新生入学两周强化教学安排)为所有法学硕士必修课程,学生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即可,不需要选课。
 
【备注】当要选择的学位课课程不在方案内课程列表中时,可在“选择方案内课程”页面“学位课”课组查找“自选课程”(课程号:00000003),单击“自选课程”链接,搜索并添加入学位课。
 
   二、研究生中凡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须补修3门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具体科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上述补修课程不另开课,研究生必须与本科生同堂听课,考试或考查方式与本科生相同。考核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三、“学术活动(69990031)”的考核方式为:学生旁听我院举行的各类学术报告,均可利用IC卡刷卡系统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10次者,其“学术活动”成绩视为通过。
 
四、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为研究生院每学期组织开设的系列讲座课程。主要包括职业修养、学术修养、领导团队和创业教育四部分。研究生在读期间累计听讲座且有效签到次数达到8次及以上,并围绕讲座内容提交相关课程总结,可获得1个学位课学分(考查)。本课程不需网上选课,选修此课的同学,务必在每学期第17周前,将课程总结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邮箱:yjsypyc@mail.tsinghua.edu.cn。
 
五、其他研究生素养课程内容和介绍请见附件。学生也可以根据兴趣选修其他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这些课程需要在特殊课组00000005中选择(会有对应的名称和课程号),选修相关课程的同学不需要再修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
 
 
 
五、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1.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时间。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法学院教务办备案留存。
 
2.开题报告的内容包含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不得少于5000字),并应附有该选题的资料索引。
 
(二)中期检查
 
在开题之后半年,应由本学科的导师组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论文写作进度与基本内容。
 
(三)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见解;独立完成;不得少于3万字。
 
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两方教授共同指导下完成,须分别向两方院系提交两本不同的学位论文,并分别通过两方的答辩和学位审议。整个培养环节完成并合格后,达到两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可申请获得两校学位。
 
 
 
六、其他要求
 
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读书报告。
 
研究生在答辩前需满足如下论文发表要求:已经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虽不符合前两项要求,但指导教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且字数达到5000字以上,视为已满足论文发表要求。
 
属于前两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复印件;属于第三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论文稿。      
 
申请校级优秀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个人简介
  崔建远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民法学

  ►奖励与荣誉
  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
  《准物权研究》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学科著作类)奖一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编的《合同法》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总则》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负责人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及北京市精品课程,作为负责人的民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负责人的《债法》被评为北京市及清华大学精品课程。

  ►学术成果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物权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物权:规范与学说》(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专著;
  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4版。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10余部;
  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等160余篇学术论文。

  ►个人简介
  沈远远
  博士

  ►教育背景
  1979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获法律学士,1986年获硕士,是中国第一届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生。1988年起赴美学习,先后获法律硕士(LLM,哈佛大学法学院,1989)和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1998)。

  ►工作履历
  1986-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讲师,国际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江商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美国的布兰迪斯大学经济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任教。教授的课程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法,中国商法,中国法律和发展,和法社会学等。
  1989-2005曾受聘于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荷兰政府及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就中国法律改革和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HarvardChinaProject研究员(2002-2006)
  社会兼职从2006-2012年任国际特殊奥运会主席的中国事务特别顾问。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迄今)
  “法律与社会”等国际专业学术协会的会员

  ►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与发展,中国法律改革,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环境纠纷解决,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保护法等。

  ►学术成果
  英文出版物
  论文:“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的保护”(Loyola大学国际比较法杂志,1990);
  论文:“法治概念的形成与继受: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法治的局限性》KarenTurner等主编(华盛顿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用法律解决中国环保困境的局限性”(合著,斯坦福大学环境法杂志,1997);
  论文:“你吃了吗?你离婚了吗?中国的结婚离婚及对自由的界定”(合著,《中国社会自由论》WilliamC.Kirby主编(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挑战”《加强进口食品安全》WayneEllefson等主编(JohnWiley&Son公司出版,2013)等。
  中文出版物
  著作《发明与发现权》(法律出版社1986);论文“论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证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评价标准”《中国国际法年刊》1988;合著《国际技术转让》,高等院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89)等。

     
  ►个人简介
  蒋舸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8-2002法学本科(武汉大学)
  2002-2005法学硕士(武汉大学)
  2005-2006法学硕士(德国萨尔大学)
  2006-2010法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

  ►工作履历
  2010-2011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奖学金获得者
  2011-2012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顾问(Associate)
  2012-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

  ►学术成果
  1.《美国与德国知识产权研究现状比较及其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借鉴意义》,载卜原石主编《域外中国法评论(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388页。(第一作者)
  2.《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第113-120页。
  3.《德国公司形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第143-150页。(第一作者)
  4.《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载《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75-80页。(第一作者)
  5.《合理替代行为抗辩之比较法与经济合理性分析》,载《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55-158页。(第一作者)
  6.《欧洲公司法新发展》,《理论月刊》,2009年第137-141页。(第一作者)
  7.《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新发展》,载陈小君主编《私法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65-386页。(第二作者)
  8.《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安全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江汉论坛》2004年第7期(增刊),33-34页。
  9. Dual-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China: Enhanced Protection Standard or Labyrinth for Right holder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petition Law (IIC), 2011/8,pp. 926-952.
  10. Das GmbH-Recht in China aus rechtsvergleichender Sicht, Peter Lang Verlag 2011.
  11. Der Schutz geographischer Angaben in China, GRUR. Int.2011, 11-20.
  12. Datenschutz in China: heute und morgen, Datenschutz und Datensicherheit 2011, 642-647.
  13. Die dritte Revision des chinesischen Patentgesetzes, Recht internationaler Wirtschaft (RIW) 2010, 446-453. (第二作者)
  14. Straf- und Zivilrechtliche Mischf?lle im Bereich geistigen Eigentums in China, GRUR. Int. 2011, 703-713. (第三作者)

     
  ►个人简介
  聂鑫
  副教授

  ►教育背景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法律史、比较法
  中国古代政府组织与司法制度、财政制度,近代中国宪法史,比较宪法,法律现代化的历史与理论,台湾地区法律制度

  ►研究概况
  中国台湾地区政治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中心访问学者

  ►学术成果
  发表论文
  18)美国法学教育模式利弊检讨,《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3期。
  17)英国法律教育改革管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3.24转载)
  16)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理念与现实,《中外法学》2010年第2期。
  15)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清华法学》2009年第5期。
  14)传统中国的土地产权分立制度探析,《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13)宪法社会权及其司法救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
  12)民初议会政治的困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1)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中央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
  10)国民大会的理论与实践,《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9年第1期全文转载)
  9)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浅议,《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
  8)民国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8年第2期全文转载)
  7)“中华民国宪法”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变迁——“修宪”与“释宪”的二重变奏,《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7年第2期。
  6)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问题——以中国近代制宪史为中心,《中外法学》2007年第1期。
  5)盐(铁)问题的困境——思想与制度的历史考辩,《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
  4)法意与人情——沈家本对中国古代法学的最后发展,《中国学术》2005年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3)法律现代化与人本主义:超越中西,《法律文化研究》第1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法律现代化:中西之辩,《清华法制论衡》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法律现代化:百年未圆之梦,《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参编教材与著作
  4)《清华法治论衡第14辑:法律全球化与全球法律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副主编)。
  3)《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副主编,负责近代宪法与宪政一章的编写)。
  2)《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负责南京国民政府法制一章的编写,并与主编共同负责全书的统稿)。
  1)《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负责秦代法制和汉代法制两章的编写)。

     
  ►个人简介
  高鸿钧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1.12: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1984.1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

  ►工作履历
  1984—91.7: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助教、讲师;
  1991.9—96.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6.9—98.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1998.6—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制史

  ►研究概况
  1987.8--88.8: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4.11:参加在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举行的“基本经济权利国际会议”
  1995.8: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31届国际法社会学大会
  1996.6--8:荷兰亚洲问题国际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
  1998.1--3:日本上智大学法学部客座教授。

  ►学术成果
  著作(主编)
         1.《外国法制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8年修订版。
  2.《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初版,2000年修订版。
  3.《伊斯兰法——传统与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4.《法治:理念与制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版。
  5.《清华法治论衡》(1-3辑),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001、2002年版。
  译著
  1.《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主编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文版。
  2.《比较法律文化》(合译),清华大学初版社,2002年中文版。
  3.《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中文版。
  4.《比较法总论》(合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2002年法律出版社修订版。
  5.《比较法律传统》(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
  6.《英国法与法国法》(合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论文
  1.“论西方两大法系对伊斯兰法的影响”,《西亚·非洲》,1984年第6期。
  2.“伊斯兰法及其当代影响”,《西亚·非洲》,1985年第4期。
  3.“伊斯兰法的主要特征及伊斯兰法系的现状与前景”,《世界宗教研究》,1985年第4期。
  4.“当代西方两大法系主要渊源比较研究”(合作),《比较法研究,》1987年第3期。
  5.“英国法的域外移植——兼论普通法法系形成的特点及原因”,《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3期。
  6.“英国法的主要特征——一个比较观察”,《比较法研究》,1991年第4期。
  7.“论法系划分的方法与标准”,《外国法译评》,1993年第2期。
  8.“论伊斯兰法复兴”,《外国法译评》,1994年第1期。
  9.“伊斯兰宪政理论与实践”,《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1期。
  10.“伊斯兰人权观”,《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3期。
  11.“发展中国家与基本经济权利”(英文),载赛义德主编《基本经济权利》,巴基斯坦弗伦兹出版社,1995年英文版。
  12.“伊斯兰法学及主要流派”,《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
  13.“法治与公共权力制约”,载《清华法律评论》,1999年第2辑。
  14.“现代西方法治冲突与整合”,载《清华法治论衡》,第1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
  15.“市场经济、纠纷解决与理性法律:变化中中国集权社团”(合作),载《公法》第2卷。
  16.“21世纪中国法治瞻望”,《清华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17.“冲突与抉择:伊斯兰世界法律现代化”,《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18.“法范式与合法性:哈贝马斯法现代性理论评析”,《中外法学》,2002年第6期。
  19.“现代法治的困境与出路”,《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个人简介
  田思源
  副教授法学博士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座右铭:“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

  ►教育背景
  1980年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1997-2002年在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学习,修完博士课程

  ►工作履历
  1986年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94年副教授,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200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北京市依法行政讲师团”成员;
  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体育法学、军事法学

  ►奖励与荣誉
  1、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008年清华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
  3、1996年获“吉林大学第四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4、1995年被确定为首批“吉林大学35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
  5、1995年获“两省三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6、1992年-1996年连续五年获“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奖”
  7、1991年-1996年连续六年获“吉林省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8、1991年获“五省二市行政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9、1985年获“吉林省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学术成果
  近年来主要科研项目
  1、2012—2013年,中国法学会——《我国职业体育法律制度研究》
  2、2012—2013年,北京市人大——《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3、2011-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研究》
  4、2011-2012年,北京市人大——《人大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研究》
  5、2010-2011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方立法价值取向问题研究——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为例》
  6、2009-2010年,北京市人大——《直辖市地方性法规比较研究》
  7、2008-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后奥运时代我国<体育法>的修改与体育法制建设》
  8、2006-2008年,清华大学法学院“985二期”子课题——《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9、2005-2008年,清华大学人文社科振兴基金——《行政法视野下的国防行政与军事行政》
  10、2004-2007年,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资助课题——《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
  11、2006-2007年,北京市人大——《志愿者立法问题研究》
  12、2005-2006年,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人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著书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3、《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主编中国言实出版社2005年
  5、《公民法律全书》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
  6、《公安行政诉讼文集》常务副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
  7、《中国宪法学若干问题讨论综述》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
  8、《行政诉讼法概要》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年
  9、《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疑难名词解释》副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90年
  10、《行政法学》主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编辑部1989年
  11、《法学基础与行政法》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12、《政治学》独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