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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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包括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分数线。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清华大学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学校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考研派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法学的研究生。【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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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专业考研录取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录取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清华大学法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考研派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清华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法学的研究生。

清华大学法学考研考试科目

     
  ►个人简介
  朱慈蕴
  教授、博士生导师
  座右铭:努力不一定意味着成功,但成功一定是努力的结果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研究领域
  商法学、经济法学

  ►奖励与荣誉
  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论文:《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天津市政府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第四届吴玉章奖金优秀奖、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论文:《公司法人格否认与诉讼程序》一文获得1999年度美国Colby科学文化信息中心优秀论文奖,并摘要登载在网站上。

  ►学术成果
  论文
  1.《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天津社联学刊》,1989年第6期
  2.《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天津财院学报》,1990年第5期
  3.《论经济法律手段软约束的成因》,《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105-109页
  4.《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价值取向》,《商事法论集》第2卷(1997),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214页
  5.《经济法学研究综述》,《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第52-63页
  6.《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第83-100页
  7.《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第73-81页
  8.《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法商研究》,1998年第5期,第19-26页
  9.《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母子公司中的运用》,《法律科学》,1998年第5期,第40-46页
  10.《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一人公司》,《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59-64页
  11.《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中国的实践》,[日]《奥岛孝康还历纪念论文集》,1999年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的几个问题》,《中、日、韩关于公司法、证券法的变革与发展》,成文堂2000年7月出版,第245-276页
  13.《对一人公司立法与规制的思考》,《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8-69页
  14.《一人公司利弊分析与立法》,《法制日报》2001年1月28日第3版
  15.《论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公司的法律关系——两者关系法律构造的问题点》,《法商研究》2001年第3期,第106-116页
  16.《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年第5期,第125-132页
  17.《怎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兼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10月30日5版
  18.《控制股东与公司的独立人格》,《法制日报》2001.12.9第3版
  19.《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第103-113页
  20.《论控制股东的义务》(朱慈蕴、郑博恩),《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第13-22页
  21.《规制董事利益冲突交易的披露原则》(朱慈蕴、祝玲娟),《现代法学》2002年第2期,第59-64页
  22.《评我国独立董事之引进》(朱慈蕴、金明义),《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第88-93页;本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第5期转载)
  23.《中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载于《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比较与借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4.《The Impact of th eOne-Person Company system on the Traditional Company Law》,《CHINA LEGAL SCIENCE》2003)
  25.《法治社会下的公司自治》,载《法治:理念与制度》(985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8-470页
  26.《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28-36页;《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年第9期全文转载
  27.《公司自治与政府规制》,第二届国际商法论坛国际研讨会主题发言,载于第二届国际商法论坛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85-392页
  28.《商法探源――论中世纪的商人法》(朱慈蕴,毛健铭),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4期,第129-133页
  29.《“上市信用”是上市公司的特有信用》(朱慈蕴、王莉萍),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第87-96页
  30.《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与公司资本充实》,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1期,第17-21页;《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
  31.《公司法证券法修改需要良性协调》,载《上海证券报》2004、4、14第13版
  32.《资本市场创新与法律制度构建》,载《上海证券报》2004、6、9第16版
  33.《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第104-116页
  34.《正确理解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功能》,载《法制日报》2004、9、30第9版
  35.《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改革与完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14-22页
  36.《轉型中公司法的現代化——「21世紀商法論壇」2004年國際研討會綜述》,(朱慈蕴、王洪伟)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4年第6期,第182-196页
  37.《有限责任公司法修改与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公司自治抑或政府规制?》(朱慈蕴、毛健铭),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八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0-64页
  38.《我国公司法应确立揭开公司面纱规则》,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3期第11-14页
  39.《公司资本制度的缓和化趋势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载《公司法比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4月版
  40.《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载《政法论坛》2005年3期第126-134页;本文被《新华文摘》2005年第17期全文转载;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10期全文转载(42-50页)
  41.《上市公司信用制度的法律架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朱慈蕴、成员:王保树、王莉萍、梁上上、徐洪涛、金明义)12万字,已结项,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266页
  42.《一人有限公司应该得到立法认可》,《法制日报》2005年6月7日第10版
  43.《确认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法制日报》2005年6月14日第10版
  主要著作
  1.《经济法概论与案例分析》,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2.《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历史见证》,副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经济法律教程》,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5.《经济法律教程》,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三版
  6.《商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商法》,副主编,《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
  8.《商法》(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
  9.《中国公司法建议稿》,副主编,撰写部分内容并统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个人简介
  易延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座右铭:“心系自由律令,胸怀至上美德”

  ►教育背景
  1992-199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96-1999,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2001-2002,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
  1999-200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

  ►学术成果
  著作
  1.《刑事诉讼法(第四版)》(法学阶梯),法律出版社,2013年。
  2.《刑事诉讼法精义》(法学名师讲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3.《UnderstandingChina’sCriminalProcedure》(英文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美国海马出版社,2012年。
  4.《中国刑诉与中国社会》,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5.《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6.《刑事诉讼法(第三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
  7.《陪审团审判与对抗式诉讼》,台北,三民书局,2004年。
  8.《刑事诉讼法(第二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
  9.《刑事诉讼法(第一版)》(21世纪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3年。
  10.《沉默的自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论文
  1.《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系及完善》,《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
  2. 《State Ideology Transition and Procedure Model Transformation: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Its Revisions》,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2012.
  3.《论无罪推定的涵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政法论坛》,2012年第1期
  4.《论最佳证据规则》,《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6期。
  5.《公民宪法权利的刑事程序保护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为中心展开》,《清华法学》,2011年第4期。
  6.《证人出庭与刑事被告人对质权的保障》,《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7.《对抗式刑事诉讼的形成与特色——兼论我国刑事司法中的对抗制改革》,《清华法学》,2010年第2期。
  8.《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对质权研究》,《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1期。
  9. 《Can A Government Compulsorily Make Citizens More Free? Revisiting Non-Judicial Detentions unde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n PR China and Their Justifications》, in 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 2010, vol. 2.
  10.《刑事审级制度的建构与反思》,《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11.《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关联性》,《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6期。
  12.《除罪化、程序法治与法的可预期性——以黄碟案为中心的法理透视》,《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
  13.《特免权规则:美国的制度与实践》,《证据科学》,2009年第4期。
  14.《英美证据法上的证人作证规则》,《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6期。
  15.《证据规则的法典化——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制定及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
  16.《传闻法则:历史、原理与发展趋势》,《清华法学》2008年第4期。
  17. 《Arrest as Punishment: the Abuse of Arres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PUNISHMENT & SOCIE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NOLOGY, 2008, vol. 10, No. 1.
  18.《英美证据法上的专家证言制度及其挑战》,《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19.《英美法上品格证据的运用规则及其基本原理》,《清华法学》,2007年第2期。
  20.《冤狱是怎样炼成的——从<窦娥冤>中的举证责任谈起》,《政法论坛》2006年第3期。
  21.《权衡原则是怎样把人权消灭掉的——以<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为例》,《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2.《证据学是一门法学吗——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的考察》,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
  23.《陪审团移植的成败及其启示》,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
  24.《英美证据法的历史与哲学考察》,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3期。
  25.《陪审团在衰退吗?——当代英美陪审团发展趋势解读》,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3期。
  26.《论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27.《论辩诉交易应当缓行》,载《法学》,2003年第12期。
  28.《走向独立与公正的司法——司法改革研究述评》,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6期。
  29.《论反对自我归罪的特权》,《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2期。
  30.《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哲学基础的再思考》,《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2期。
  随笔
  1.《检察官客观义务需要理论与实践支撑》,《检察日报》,2009年9月23日。
  2.《日本陪审团的恢复及对中国的启示》,《南方周末》,2009年7月。
  3.《官位与资源让学者们马失前蹄》,《法制日报》,2009年6月24日。
  4.《重典治乱与司法能动主义无关》,《法制日报》,2009年8月31日。
  5.《法院判决应当经得起法律的推敲——英文字母入姓名不符合我国法律》,《法制日报》,2009年3月4日。
  6.《量刑辩论程序理应推广和完善》,《法制日报》,2009年6月。
  7.《我国暂不宜设立藐视法庭罪》,《法制日报》,2009年1月22日。
  8.《保障眼球对眼球的权利》,《南方周末》,2008年11月27日。
  9.《律师应当为何而战》,《中国律师》,2008年。
  10.《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检察日报》,2006年5月18日。
  11.《法院判案何须请示》,《南方周末》,2004年5月27日。
  12.《人民法院整体回避于法有据——评法官谋杀院长案》,搜狐评论,2003年10月13日。
  13.《我们能被关押多久》,《南方周末》,1999年11月2日。
  14.《“可不知论”与“不可不知论”》,《南方周末》,1998年12月18日。
  15.《法院如何给说法》,《南方周末》,1998年9月25日。
  16.《法官应代表哪家的利益》,《南方周末》,1998年6月26日。
  17.《毒树之根岂可不挖》,《南方周末》,1998年6月5日。

     
  ►个人简介
  秦娅
  教授(双聘)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3)、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85)、法科学博士(1990)

  ►工作履历
  学术任职
  2014年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双聘)
  2000年8月至今:美国韦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授
  2013年9月-2014年1月: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
  2011年9月-2012年8月:韩国首尔大学国际大学院访问教授
  2008年2月-2008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访学者
  2007年1月-2007年6月: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院访问教授
  1994年1月-1994年6月:美国纽约大学兼职助理教授
  法律实践
  1994年9月-2000年5月: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2年9月-1994年8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首席法官助理
  1990年9月-1992年8月:美国休斯律师事务所律师

  ►研究领域
  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

     
  ►个人简介
  赵晓力
  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89.9-1993.7,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1993.9-1996.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法学硕士
  1996.9—1999.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7-2004.9,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1.8-2002.7,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人
  2004.9-2004.12,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4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领域
  法律社会学、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学术成果
  法律社会学
  1.“关系/事件、行动策略和法律的叙事”,《乡土社会的公正、秩序与权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双重结构下的法律解释”,(强世功,赵晓力),《法律解释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中国近代农村土地交易中的契约、习惯与国家法》,《北大法律评论》1999年第1卷,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
  4.《通过合同的治理:80年代以来中国基层法院对农村承包合同的处理》,《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4月第2期。
  宪政
  1.《美国宪法中的宗教与上帝》,《中外法学》,2003.4
  2.《废除我国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二十一世纪》,(香港)2004.3
  3.《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法学研究》,2004.4
  4.《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中国法律人》,2004.1
  5.《乡镇人大任期为何延长》,《中国法律人》,2004.2
  6.《预选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法律人》,2004.3
  7.《缔造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人》,2004.4
  8.《美国的宪法务家统一》,《中国法律人》,2004.4
  9.《从普选到直选》,《书城》,2004.10
  10.《加强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建设》,《财经》,2004.24,2004.11.1
  11.《美国宪法的原旨解释》,《思想与社会》,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12.《酝酿还是预选:论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的改革》,《江流有声》,法律出版社,2004。
  13.《司法权威的来源》,《法律适用》,2005.4
  网络法
  1、《一些权利保留》,《读书》2005.4
  2、《从杰弗逊走私稻种说起》,《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2
  3、《不安全的安全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1
  4、《网游规管的新思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0
  5:《互联网商务的优势与风险》,《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0
  6:《后过滤的搜索新时代》,《21世纪商业评论》,2005.9
  7:《盛大的盒子》,《21世纪商业评论》,2005.8
  8:《你可以不作恶还能赚钱》,《21世纪商业评论》,2005.8
  9:《长尾现象与小众文化》,《21世纪商业评论》,2005.7
  10:《IPTV的前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6
  11:《Ipod是个例外》,《21世纪商业评论》,2005.5
  12:《网络效应与标准战争》,《21世纪商业评论》,2005.4
  13:《互联网管理的新思路》,《网络传播》,2005.11
  14:《国内邮件的全求屏避危机》,《网络传播》,2004.11
  15:《质疑电子邮件服务行政许可制》,《网络传播》,2004.11
  16:《从美国《反垃圾邮件法》的失败看中国的反垃圾邮件立法》,《网络传播》,2004.5
  17:《中国成为垃圾邮件第二大国?》,《网络传播》,2004.5
  18:《反垃圾邮件法的立法原则》,《信息网络安全》,2005.12
  19:《我国法律政策中认定‘淫秽色情’的标准》,《信息网络安全》,2005.6
  法律思想史
  1:《民法传统经典文本‘人’的观念》,《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一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亚当·斯密论经济与伦理的一致性》,《中国大学学术演讲录》,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书评和评论
  1:《读泼斯纳《法理学问题》第十二章》,《比较法研究》,1995.2
  2:《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何在》,《比较法研究》,1996.1
  3:《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的研究与感想》,《中国书评》,1998.3
  4:《程序法治主义的理路与纲领:评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学术》,2001.1
  5:《知识和雷格瑞的命运:B镇民事调解的手记》,《北大寻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6:《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教授治校》,《书城》,2003.8
  7:《悲剧还是闹剧:北大教师人事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中国大学改革之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8:《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二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9:《基层司法的反司法理论》,《社会学研究》,2005.2
  10:《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书城》,2005.3
  11:《习惯法研究与对应性调查》,《中国书评》,总第二期,2005
  翻译作品
  1:《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路易斯·亨金等编,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
  2:《现代世界知识分子的角色》,皮埃尔.布尔迪厄著,《天涯》2004.4
  主编
  《思想与社会》,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个人简介
  李小武
  助理教授
  办公地址: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412室
  办公电话:86-10-62773477
  电子邮件:xiaowuli@mail.tsinghua.edu.cn

  ►教育背景
  1990.9~1995.7 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水利系水利工程建筑专业。毕业论文,三峡导流底孔应力分析,导师金锋;
  1995.9~1999.3 法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毕业论文:诉权研究,导师王亚新;
  1997年6月,参加香港大学主办的暑期普通法培训并顺利结业;
  2000年7月2日到8月1日,参加香港亚美跨国法研习暑期项目(由港大和杜克大学合办);
  2006.09-2010.06,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主攻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商标反淡化研究,导师李明德。

  ►工作履历
  1999.4~2001.7人文学院业务办副主任。
  1999.9~2003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依法治国”课题组研究成员。
  2001.8~2002.7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课题:高科技与法律。
  2002.9~2003.1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组长。
  2003.1~2006.1清华法学院教务办主任。
  2002.8~法学院讲师,所授课程包括《法学绪论》,《法律文书写作》,《网络规制法》,《网络世界的知识产权》,《经济法》,《法律英语》,《知识产权法案例研讨》,《知识产权法学》。授课对象包括本部的研究生、本科生,深圳研究生院法律硕士,香港继续教育学院学员,远程教育专升本学员。
  2005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研究成员。
  2006年至今,校工会教工围棋协会负责人。
  2007年至今,本科江西招生组组员。
  2007年底至今,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秘书。
  2009年暑期(8月),带领法学院学生赴英国牛津暑期实习。
  2010年8月至今,法零班主任。
  2012年春至今,法学院外事办主任。
  2012年春,参加国家专利局“文化创意发展与外观设计制度完善”课题。负责外观设计制度与产业政策衔接,外观设计制度与著作权制度的比较部分
  2011年7月,参与“专利代理援助制度比较研究”课题并完成欧盟部分。现在正继续参与国家专利局发起的该课题的后续部分。
  2011年9月,作为负责人承接“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校级课题。
  2011年10月,开始参与国家大型重点课题“自主知识产权重型燃气轮机核心技术研究”,主要负责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部分的梳理。

  ►个人简介
  沈远远
  博士

  ►教育背景
  1979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获法律学士,1986年获硕士,是中国第一届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生。1988年起赴美学习,先后获法律硕士(LLM,哈佛大学法学院,1989)和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1998)。

  ►工作履历
  1986-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讲师,国际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江商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美国的布兰迪斯大学经济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任教。教授的课程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法,中国商法,中国法律和发展,和法社会学等。
  1989-2005曾受聘于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荷兰政府及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就中国法律改革和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HarvardChinaProject研究员(2002-2006)
  社会兼职从2006-2012年任国际特殊奥运会主席的中国事务特别顾问。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迄今)
  “法律与社会”等国际专业学术协会的会员

  ►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与发展,中国法律改革,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环境纠纷解决,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保护法等。

  ►学术成果
  英文出版物
  论文:“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的保护”(Loyola大学国际比较法杂志,1990);
  论文:“法治概念的形成与继受: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法治的局限性》KarenTurner等主编(华盛顿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用法律解决中国环保困境的局限性”(合著,斯坦福大学环境法杂志,1997);
  论文:“你吃了吗?你离婚了吗?中国的结婚离婚及对自由的界定”(合著,《中国社会自由论》WilliamC.Kirby主编(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挑战”《加强进口食品安全》WayneEllefson等主编(JohnWiley&Son公司出版,2013)等。
  中文出版物
  著作《发明与发现权》(法律出版社1986);论文“论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证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评价标准”《中国国际法年刊》1988;合著《国际技术转让》,高等院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89)等。

     
  ►个人简介
  施天涛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座右铭:静水流深

  ►教育背景
  西安交通大学文学学士(1983),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6)。

  ►工作履历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商法学、公司法

  ►学术成果
  出版学术著作10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代表著作有:《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财产法》(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个人简介
  张月姣
  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教育背景
  1968年获法国汉纳大学学士学位。
  1981至1982年赴美国乔治顿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工作履历
  1978年起,工作于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参与了起草中外合资企业法、经济特区条例等。
  1982至1984年,任世界银行法律部法律顾问。
  1984至1997年,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外资处副处长、外贸处处长、副司长、司长。参与起草中国的“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贸法”等法律;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还率中国代表团与外国谈判“投资保护协定”;担任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中国复关谈判法律顾问;参加制定与完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乌拉圭回合在日内瓦的最终谈判。
  1987至1999年,被选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参与制订“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商事合同通则”等。期间,还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电子商务合同指南”等.
  1998至2004年,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湄公区域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联合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长等职。
  2005年2月,担任西非开发银行董事。
  2007年11月27日,当选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任期四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人民大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通晓英语,法语,有长期国际贸易、金融和投资法律的经验。

  ►学术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包括《中国对外经贸法律与实务研析》,《中国涉外经济法律介绍》(英文)等。

     
  ►个人简介
  郑尚元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山西大学经济学学士(1988)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9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2)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5--)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2.3--2009.4)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1998.8--2002.2)
  劳动部政策法规司(1993.3--1998.7)
  山西大同农村工作部(1990.1--1990.8)
  山西大同工商银行(1988.8--1989.12)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6)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2011)理事
  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2011)副会长
  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保障监察专业委员会(2012)副会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2012)副会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2010)委员
  国家减灾委员会(2009)委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

  ►研究领域
  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个人简介
  张卫平(又名:章程)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3年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79年考入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从讲师直接破格晋升为教授,同年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1996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曾任《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杂志主编,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科负责人。

  ►学术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

  ►奖励与荣誉
  199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1996年被司法部、劳动人事部授予英雄模范称号;
  199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
  1997年国务院、国家教委评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
  199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

  ►学术研究
  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并提出了以民事诉讼体制转型为导向的,一整套关于民事诉讼体制、模式的宏观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调整的理论与技术,形成了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民事诉讼体制及转型理论。

  ►主要著作
  独著
  1.《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成都出版社1992);
  2.《破产程序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3.《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4.《探究与构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5.《守望想象的空间》(自选集、法律出版社2003);
  6.《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
  7.《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
  8.《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2005年人民大学出版社);
  9.《推开程序理性之门》(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主要合著
  1.《中国审判理论研究》(重庆人民出版社1991);
  2.《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
  3.《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4.《民事诉讼现代化与制度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
  5.《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7 年6月15日通过,2017年9月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和方向:
 
l  法学理论
 
l  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l  刑法学
 
l  民商法学
 
l  知识产权法学
 
l  经济法学
 
l  环境与能源法学
 
l  诉讼法学
 
l  国际法学
 
l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l  卫生法学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系统的知识结构、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紧跟学术前沿的国际视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远大抱负和强烈责任感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三年。
 
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6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的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1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由两校推荐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学位相应要求的各个环节。联合培养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其中在北京清华大学学习期间,获得学科学分总计不少于16学分(含公共必修课、必修环节、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在新竹清华大学学习期间所修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0学分(经双方认可可以抵免的学分最多为10学分),相关课程参见附录。
 (五)我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课程。
 
     说明:
 
一、课程中带“Δ”者为各学科专业学位必选课。其中“法学专业强化课”(70660542,即新生入学两周强化教学安排)为所有法学硕士必修课程,学生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即可,不需要选课。
 
【备注】当要选择的学位课课程不在方案内课程列表中时,可在“选择方案内课程”页面“学位课”课组查找“自选课程”(课程号:00000003),单击“自选课程”链接,搜索并添加入学位课。
 
   二、研究生中凡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须补修3门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具体科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上述补修课程不另开课,研究生必须与本科生同堂听课,考试或考查方式与本科生相同。考核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三、“学术活动(69990031)”的考核方式为:学生旁听我院举行的各类学术报告,均可利用IC卡刷卡系统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10次者,其“学术活动”成绩视为通过。
 
四、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为研究生院每学期组织开设的系列讲座课程。主要包括职业修养、学术修养、领导团队和创业教育四部分。研究生在读期间累计听讲座且有效签到次数达到8次及以上,并围绕讲座内容提交相关课程总结,可获得1个学位课学分(考查)。本课程不需网上选课,选修此课的同学,务必在每学期第17周前,将课程总结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邮箱:yjsypyc@mail.tsinghua.edu.cn。
 
五、其他研究生素养课程内容和介绍请见附件。学生也可以根据兴趣选修其他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这些课程需要在特殊课组00000005中选择(会有对应的名称和课程号),选修相关课程的同学不需要再修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62550031。
 
 
 
五、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1.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时间。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法学院教务办备案留存。
 
2.开题报告的内容包含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不得少于5000字),并应附有该选题的资料索引。
 
(二)中期检查
 
在开题之后半年,应由本学科的导师组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论文写作进度与基本内容。
 
(三)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见解;独立完成;不得少于3万字。
 
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两方教授共同指导下完成,须分别向两方院系提交两本不同的学位论文,并分别通过两方的答辩和学位审议。整个培养环节完成并合格后,达到两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可申请获得两校学位。
 
 
 
六、其他要求
 
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读书报告。
 
研究生在答辩前需满足如下论文发表要求:已经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虽不符合前两项要求,但指导教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且字数达到5000字以上,视为已满足论文发表要求。
 
属于前两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复印件;属于第三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论文稿。      
 
申请校级优秀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个人简介
  程洁
  副教授
  座右铭:淡泊敬诚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1999),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1996),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3)。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3-4),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访问学者(2001),中欧大学夏季研究班(1997)。

  ►学术兼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2006-7)

  ►研究领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香港基本法、法律诊所教育

  ►研究兴趣领域
  1、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审计、罢免、预算、监察专员、选举诉讼)
  2、违宪审查制度
  3、规范冲突与审查
  4、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5、信息公开制度(信息自由、隐私权与信息安全研究)
  6、宪法史(包括中国宪政史、家法与国法)
  7、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判例专题)

  ►讲授课程
  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案例、民权法案比较研究、法律实务(公民权利救助)

     
  ►个人简介
  徐炳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1951年出生,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

  ►教育背景
  本科南京大学外文系,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工作履历
  1968—1972年,农民,任生产队长,大队革命委员会委员,民兵营长
  1975年至1978年在国务院文化部工作,参与审查四人帮骨干专案组工作。
  1979年至1981年在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负责文化交流工作。
  1982—2013年主要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主编。
  1982年至1984年底参与中英关于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谈判工作。
  1995年至2004年专职律师,先后担任十多家国际500强公司的法律顾问。从事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仲裁,国际海商及民商事法律实务,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3年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凯原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奖励与荣誉
  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证书。

  ►学术成果
  主要论文
  《“言者无罪”与“以言治罪”》,1979年3月10日《光明日报》
  《论“人权”与“公民权”》,1979年6月19日《光明日报》以整版发表此文,新华社发通稿播发全国,各省级以上报纸大多予以转载。
  《试论罪犯在我国的法律地位》,1979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与李步云同志合著
  《论人权理论的产生和历史发展》,1989年《法学研究》第三期,
  《人权与宪政》,1991《理论内参》第8期
  《应当禁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1984年12月红旗杂志《未定稿》,
  《美国的货物质量保证制度》,1990年《法学研究》第二期
  《论买卖法上的诚信原则》,1990年《法学杂志》第一期
  《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法定买卖条款》,1990年《法律科学》第一期
  《论美国货物买卖合同上的诈欺法》,1989《法学研究》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所有权转移》,1990年《当代法学》第四期
  《论买卖之货的风险转移》,1991年《法学研究》第一期
  《解决三角债的出路在于实行信用证制度》,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第13期.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评述》,1995年《外国法译评》第1期
  《十问物权法草案》,2006年1月《环球法律评论》第一期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01年11月《岳麓法学评论》,
  《自由企业制度是公司法的灵魂》,2010年12月《现代国企研究》
  《辛亥革命的历史启示》,2011年10月12日《法制日报》
  主要著作
  《买卖法》,1991年《经济日报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释》,1984年《群众出版社》,与王德祥合著
  《权利与义务》,1985年《人民出版社》,与李步云合著
  《比较法基础知识》,1987年《法律出版社》,与吴大英合著
  《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1991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199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与郭道晖、李步云等合著
  《宪法比较研究》,2004年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公司》,与李步云、张文显等合著
  主要译著
  《行政法》美国施瓦茨著,1986年《群众出版社》
  《行政法》英国韦德著,《行政法》1995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个人简介
  陈建民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座右铭: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学术兼职
  兼任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概况
  1.1993年,参加北京市社科重点科研课题<北京市行政执法现状>的研究,负责调研和撰写北京市工商行政执法的现状与特点部分.整个课题完成并验收后,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2.1996-1997年,参加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课题<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的研究,负责合同欺诈专题的调研和撰写工作。

  ►奖励与荣誉
  199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优秀著作奖

  ►学术成果
  独著或主编的作品
  1.现代企业法律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10万字合著作者1996.1
  2.经济合同纠纷的应对与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28万字合著作者1996.6
  3.合同欺诈及预防人民法院出版社22万字独著1998.12
  4.知识产权名案代理法律出版社26万字主编1999.12
  5.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5万字编著2000.4
  合著作品
  1.经济法律大词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2.万事源大词典海洋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3.经济合同法问答中国统计出版社4万字合著1993.11(第一作者)
  4.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出版社4万合著
  论文和其他
  1.论技术秘密及保护北京律师独著1996.5
  2.也谈是否有"灰色区域"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8.28
  3.从专利侵权责任性质谈侵权赔偿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9
  4.当事人不服专利机关调处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一作者)法制日报合著1992.2
  5.专利权应属于谁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2.2
  6.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3.2
  7.保护名誉权与新闻舆论监督北师大学报独著1993.7.20
  8.协议管辖能以默示成立吗?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3
  9.合同欺诈的特点与具体表现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4
  10.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要式法律行为中国技术市场报独著1997.8
  11.商标专用权和法人名称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7.10
  12.正确区分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北京律师独著1997.10
  13.商业秘密保护与竟业避止法制日报独著1997.12
  14.跨国特许经营标志权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8.4
  15.跨国特许经营的有关法律问题北京律师独著1998.6
  16.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形成北京律师独著1999.6

  ►个人简介
  沈远远
  博士

  ►教育背景
  1979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获法律学士,1986年获硕士,是中国第一届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生。1988年起赴美学习,先后获法律硕士(LLM,哈佛大学法学院,1989)和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1998)。

  ►工作履历
  1986-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讲师,国际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江商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美国的布兰迪斯大学经济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任教。教授的课程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法,中国商法,中国法律和发展,和法社会学等。
  1989-2005曾受聘于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荷兰政府及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就中国法律改革和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HarvardChinaProject研究员(2002-2006)
  社会兼职从2006-2012年任国际特殊奥运会主席的中国事务特别顾问。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迄今)
  “法律与社会”等国际专业学术协会的会员

  ►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与发展,中国法律改革,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环境纠纷解决,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保护法等。

  ►学术成果
  英文出版物
  论文:“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的保护”(Loyola大学国际比较法杂志,1990);
  论文:“法治概念的形成与继受: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法治的局限性》KarenTurner等主编(华盛顿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用法律解决中国环保困境的局限性”(合著,斯坦福大学环境法杂志,1997);
  论文:“你吃了吗?你离婚了吗?中国的结婚离婚及对自由的界定”(合著,《中国社会自由论》WilliamC.Kirby主编(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挑战”《加强进口食品安全》WayneEllefson等主编(JohnWiley&Son公司出版,2013)等。
  中文出版物
  著作《发明与发现权》(法律出版社1986);论文“论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证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评价标准”《中国国际法年刊》1988;合著《国际技术转让》,高等院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1989)等。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清华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02(全日制)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03(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全日制)环境与能源法学
05(全日制)刑法学
06(全日制)诉讼法学
07(全日制)民商法学
08(全日制)经济法学
09(全日制)知识产权法学
10(全日制)国际法学
11(全日制)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2: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3: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4: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7 专业综合卷二(含刑法学、证据法学)
06: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7 专业综合卷二(含刑法学、证据法学)
07: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08: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09: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10、1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9 专业综合卷四(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备  注:

     
  ►个人简介
  赵晓力
  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89.9-1993.7,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1993.9-1996.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法学硕士
  1996.9—1999.7,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7-2004.9,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1.8-2002.7,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人
  2004.9-2004.12,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4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领域
  法律社会学、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学术成果
  法律社会学
  1.“关系/事件、行动策略和法律的叙事”,《乡土社会的公正、秩序与权威》,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双重结构下的法律解释”,(强世功,赵晓力),《法律解释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中国近代农村土地交易中的契约、习惯与国家法》,《北大法律评论》1999年第1卷,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
  4.《通过合同的治理:80年代以来中国基层法院对农村承包合同的处理》,《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4月第2期。
  宪政
  1.《美国宪法中的宗教与上帝》,《中外法学》,2003.4
  2.《废除我国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二十一世纪》,(香港)2004.3
  3.《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法学研究》,2004.4
  4.《选举法中的四分之一条款>,《中国法律人》,2004.1
  5.《乡镇人大任期为何延长》,《中国法律人》,2004.2
  6.《预选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法律人》,2004.3
  7.《缔造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人》,2004.4
  8.《美国的宪法务家统一》,《中国法律人》,2004.4
  9.《从普选到直选》,《书城》,2004.10
  10.《加强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建设》,《财经》,2004.24,2004.11.1
  11.《美国宪法的原旨解释》,《思想与社会》,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12.《酝酿还是预选:论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的改革》,《江流有声》,法律出版社,2004。
  13.《司法权威的来源》,《法律适用》,2005.4
  网络法
  1、《一些权利保留》,《读书》2005.4
  2、《从杰弗逊走私稻种说起》,《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2
  3、《不安全的安全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1
  4、《网游规管的新思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0
  5:《互联网商务的优势与风险》,《21世纪商业评论》,2005.10
  6:《后过滤的搜索新时代》,《21世纪商业评论》,2005.9
  7:《盛大的盒子》,《21世纪商业评论》,2005.8
  8:《你可以不作恶还能赚钱》,《21世纪商业评论》,2005.8
  9:《长尾现象与小众文化》,《21世纪商业评论》,2005.7
  10:《IPTV的前景》,《21世纪商业评论》,2005.6
  11:《Ipod是个例外》,《21世纪商业评论》,2005.5
  12:《网络效应与标准战争》,《21世纪商业评论》,2005.4
  13:《互联网管理的新思路》,《网络传播》,2005.11
  14:《国内邮件的全求屏避危机》,《网络传播》,2004.11
  15:《质疑电子邮件服务行政许可制》,《网络传播》,2004.11
  16:《从美国《反垃圾邮件法》的失败看中国的反垃圾邮件立法》,《网络传播》,2004.5
  17:《中国成为垃圾邮件第二大国?》,《网络传播》,2004.5
  18:《反垃圾邮件法的立法原则》,《信息网络安全》,2005.12
  19:《我国法律政策中认定‘淫秽色情’的标准》,《信息网络安全》,2005.6
  法律思想史
  1:《民法传统经典文本‘人’的观念》,《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一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亚当·斯密论经济与伦理的一致性》,《中国大学学术演讲录》,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书评和评论
  1:《读泼斯纳《法理学问题》第十二章》,《比较法研究》,1995.2
  2:《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何在》,《比较法研究》,1996.1
  3:《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的研究与感想》,《中国书评》,1998.3
  4:《程序法治主义的理路与纲领:评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学术》,2001.1
  5:《知识和雷格瑞的命运:B镇民事调解的手记》,《北大寻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6:《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教授治校》,《书城》,2003.8
  7:《悲剧还是闹剧:北大教师人事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中国大学改革之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8:《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二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9:《基层司法的反司法理论》,《社会学研究》,2005.2
  10:《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书城》,2005.3
  11:《习惯法研究与对应性调查》,《中国书评》,总第二期,2005
  翻译作品
  1:《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路易斯·亨金等编,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
  2:《现代世界知识分子的角色》,皮埃尔.布尔迪厄著,《天涯》2004.4
  主编
  《思想与社会》,第4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个人简介
  苏亦工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0年9月—1984年7月,河北师范学院历史系本科生
  1984年9月—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研究生
  1997年9月-2000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

  ►工作履历
  1987年8月-1989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实习员
  1989年9月-1995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
  1995年9月-2000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2000年9月-2010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2010年10月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研究领域
  中国法律史

  ►研究概况
  1993年8月—1995年10月,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进修比较法律史
  2001年9月—2002年8月,韩国汉城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3年7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
  1997年9-12月、1998年—12月99年1月、1999年11—12月、2001年2—3月,2006年2-3月五度赴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
  2008年7月-2009年1月,瑞士弗莱堡大学联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学术成果
  专著
  1.苏亦工:《中法西用——中国传统法律及习惯在香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
  2.苏亦工:《中法西用——中国传统法律及习惯在香港》,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3.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韩延龙、苏亦工等著:《中国近代警察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版。
  5.《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担任副主编(主编韩延龙)。

     
  ►个人简介
  蒋舸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8-2002法学本科(武汉大学)
  2002-2005法学硕士(武汉大学)
  2005-2006法学硕士(德国萨尔大学)
  2006-2010法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

  ►工作履历
  2010-2011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奖学金获得者
  2011-2012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顾问(Associate)
  2012-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

  ►学术成果
  1.《美国与德国知识产权研究现状比较及其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借鉴意义》,载卜原石主编《域外中国法评论(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388页。(第一作者)
  2.《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模式》:载《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第113-120页。
  3.《德国公司形式的最新变革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第143-150页。(第一作者)
  4.《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载《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75-80页。(第一作者)
  5.《合理替代行为抗辩之比较法与经济合理性分析》,载《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55-158页。(第一作者)
  6.《欧洲公司法新发展》,《理论月刊》,2009年第137-141页。(第一作者)
  7.《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新发展》,载陈小君主编《私法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65-386页。(第二作者)
  8.《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安全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江汉论坛》2004年第7期(增刊),33-34页。
  9. Dual-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China: Enhanced Protection Standard or Labyrinth for Right holders?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petition Law (IIC), 2011/8,pp. 926-952.
  10. Das GmbH-Recht in China aus rechtsvergleichender Sicht, Peter Lang Verlag 2011.
  11. Der Schutz geographischer Angaben in China, GRUR. Int.2011, 11-20.
  12. Datenschutz in China: heute und morgen, Datenschutz und Datensicherheit 2011, 642-647.
  13. Die dritte Revision des chinesischen Patentgesetzes, Recht internationaler Wirtschaft (RIW) 2010, 446-453. (第二作者)
  14. Straf- und Zivilrechtliche Mischf?lle im Bereich geistigen Eigentums in China, GRUR. Int. 2011, 703-713. (第三作者)

     
  ►个人简介
  王钢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9-2003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3-2006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
  2007-2009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LL.M.);
  2009-2013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与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联合培养),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8-2013德国弗莱堡大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研究所,第三分部,教研助理;
  2013-清华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刑法学,比较刑法(德国、美国)

  ►奖励与荣誉
  1.德国弗莱堡大学2013年度优秀博士论文;
  2.201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3.德国马克思.普朗克科学促进协会博士奖学金。

  ►学术成果
  论文
  1.《自杀的认定及其相关行为的刑法评价》,载于《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第154-174页;
  2.《营救者的损害与自我答责原则》,载于《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署名“王刚”),第26-41页;
  3.《紧急避险中无辜第三人的容忍义务及其限度》,载于《中外法学》2011年第3期,第609-625页;
  4.《自杀行为违法性之否定》,载于《清华法学》2013年第3期,第143-164页;
  5.《出于营救目的的酷刑与正当防卫》,载于《清华法学》2010年第2期,第26-44页;
  6.《不容许的侦查陷阱对被唆使者刑事责任的影响》,载于《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第130-160页。
  著作
  1.“Die strafrechtliche Rechtfertigung von Rettungsfolter in Deutschland und den USA(《营救酷刑在德国与美国的刑事合法化》)”,德国Duncker & Humblot出版社,预计于2014年出版,共约450页。德文专著。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