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18:3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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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与计划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将在文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五个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考、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分批次招生,如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已完成,将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考。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各招生方式计划数(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申请制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必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日期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4)发表5篇以上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的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过1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4.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按同等学力人员要求报考。
(三)以本科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流程
本科直博考生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程序报名、复试及录取,于2021年10月完成;硕博连读考生招生流程另行发布,于2021年12月完成首批次录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时应选择意向报考导师,报名前应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报考导师不作为最终录取导师依据。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2022年1月3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
2021年12月13日—2022年1月5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报考指引提示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
(三)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在2022年1月6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系),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材料寄(送)达一周后于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学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
2.材料评审
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各学院(系)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系)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核时间由招生学院(系)自定(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由学院(系)组织的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就业方式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的审核和复试成绩仅对本招生年度有效。未于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二)录取时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专业目录中备注为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兼职博导的导师,只接受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教师通过“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计划及招录要求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四)除招生专业目录中特别说明外,我校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我校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以上限制。
六、入学时间
2022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学费与奖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等,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八、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二)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有异议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一)各招生院系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三)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在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工作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如实选择报考和录取类别,不得弄虚作假,录取类别一经确定将不能修改。
(四)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五)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和院系计划完成情况,部分院系在2022年4月左右开展第二次招生。
(七)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八)若上级部门在本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委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官方网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引.pdf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考、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公开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均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1年将在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5个类别招收攻读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各招生方式计划数(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申请制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必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9月1日)。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4)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三)以本科直博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以硕博连读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国家专项计划
1.“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1)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2)须为受援高校在岗教职工。
(3)须经受援高校人事部门推荐并审核通过。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1)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2)须为在岗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3)须经所在学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经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其他专项计划除满足申请制报考条件外,其余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受报考理、工、医类学科专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四、招生流程
本科直博考生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硕博连读方式考生招生流程另行发布。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时应选择意向报考导师,报名前应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报考导师不作为最终录取导师依据。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12月18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
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报考指引提示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
(三)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在2020年12月25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系),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材料寄(送)达一周后于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
2.材料评审
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
(五)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系)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考核时间初定2021年4月,具体由招生学院(系)自定(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五、录取与就业方式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时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专业目录中备注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的导师,只接受广西大学教师通过“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计划及招录要求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各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时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四)除招生专业目录中特别说明外,我校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单位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我校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以上限制。
六、学费与奖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等,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七、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http://admission.scut.edu.cn/)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
九、其他事项
(一)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在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工作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如实选择报考和录取类别,不得弄虚作假,录取类别一经确定将不能修改,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四)若上级部门在本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纪委工作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官方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有异议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1年将在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5个类别招收攻读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各招生方式计划数(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申请制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必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9月1日)。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4)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三)以本科直博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以硕博连读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国家专项计划
1.“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1)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2)须为受援高校在岗教职工。
(3)须经受援高校人事部门推荐并审核通过。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1)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2)须为在岗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3)须经所在学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并经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其他专项计划除满足申请制报考条件外,其余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受报考理、工、医类学科专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四、招生流程
本科直博考生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硕博连读方式考生招生流程另行发布。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时应选择意向报考导师,报名前应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报考导师不作为最终录取导师依据。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12月18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
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报考指引提示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
(三)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在2020年12月25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系),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材料寄(送)达一周后于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
2.材料评审
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
(五)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系)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考核时间初定2021年4月,具体由招生学院(系)自定(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五、录取与就业方式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时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专业目录中备注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的导师,只接受广西大学教师通过“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计划及招录要求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各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时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四)除招生专业目录中特别说明外,我校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单位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我校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以上限制。
六、学费与奖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等,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七、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http://admission.scut.edu.cn/)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
九、其他事项
(一)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在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工作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如实选择报考和录取类别,不得弄虚作假,录取类别一经确定将不能修改,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四)若上级部门在本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纪委工作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官方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有异议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22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6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及相关专项计划。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以及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外,我校其他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我校部分学院部分专业在完成推荐免试生接收后,剩余招生计划统考阶段在指定学院接受考生报名,复试录取由指定学院统一组织,入学后统一回相应学院培养,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报考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法学院“030107经济法学”专业的在职单考班、电力学院“085800能源动力”专业电气工程在职单考班。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荐免试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推荐免试生经复试考核通过,可直接免初试录取为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4.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三、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考试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27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命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5xx”科目代码的科目,考试时间为六小时(含考生午餐时间,其间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标注的要求携带有关作图工具等参加以上科目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全国统一考试复试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成绩要求(学院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学校将于2022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以及单独考试项目采取等额复试,总分(差值)同分者,依次比较数学、英语、政治科目成绩。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三)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s://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五)125100工商管理专业部分方向采取提前批与普通批两种复试录取形式。
(六)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包括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学制、奖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及学位类别的学费标准及学制详见附件。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设有“助研岗位奖学金”,覆盖面100%。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各类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查询。
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委办公室)
官方网址:https://www.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北座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城市设计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与都灵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硕士(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由教育部批准,是全国第一个建筑学(城市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教育项目,城市设计作为一级学科建筑学的重要方向,联系着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支持我国新时代的城市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和国计民生密切相关,是建筑学科的前沿方向。本合作办学项目将依托我校建筑学院的优势学科和人才培养平台,联合世界名校,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培养国际化、创新型、领袖型的人才。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参考欧洲硕士培养标准,设立2年学制。学生须达到华南理工大学、都灵理工大学录取要求(含语言水平证明:雅思5.5或同等水平及以上,以录取年度大学官方网站公布要求为准),在两校进行双注册。第1、2、4学期在国内学习,中意师资联合教学,第3学期赴意大利学习(英文教学)。第4学期在华南理工大学进行毕业设计和研究报告撰写。
2.按照要求完成课程、修满学分,通过毕业答辩,并达到双方所需的毕业语言水平要求(意大利语A2水平),可获颁华南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Laurea Magistrale in Architettura Costruzione Citta(建筑建造城市理学硕士学位)。
3.学费预计每年8万元左右,具体学费以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批复条件为准。在意大利学习期间无需额外缴纳学费,需自行承担签证、国际旅行、食宿、保险、大学注册等费用。
4.通过本项目确定录取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型研究生,中途退出应办理自动退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在校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5.学生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二、招生专业及申请条件
招收专业:本项目面向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02城市设计(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生,每期招生30人,不设导师制。
申请条件: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名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具有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保送资格;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英语水平能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三、报名及复试录取
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当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进行。
四、联系方式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0-87112365,邹老师020-87111321
欢迎考生们前来报名咨询。
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合作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是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工科排名全球第22位。华工建筑学院是南方地区最全面的覆盖本科到博士后教育的建筑院校,2017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建筑学排名A-、全国并列前三,也是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建筑学院还拥有全国高等学校建筑领域唯一的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实力雄厚。
都灵理工大学是意大利历史最悠久、最优秀的理工大学。它的工程与技术领域在2019 QS世界大学排名中列欧洲第14,全球第41,QS毕业生就业率指标全球第1。都灵的建筑和城市学科是全球50强,建筑学院有世界顶尖的建筑学专业教学基地——都灵华伦天奴城堡内,而这个城堡本身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地。
华工和都灵理工大学已有超过10年的深厚合作基础,建筑学科的双学位合作办学覆盖了本科、硕士、博士各个阶段。在建筑学本科设有1+3+1双学位计划,在硕士阶段有城市设计专业硕士合作办学,在博士阶段设有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博士双学位项目,共建了华南都灵联合实验室,2018两校联队获得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中国赛区总冠军,2019年两校共同担任深港双城双年展学术策展人,2020年两校联队获“丽水山居”城市设计国际竞赛第三名。
华南理工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1年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22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6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及相关专项计划。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以及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外,我校其他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统考生的复试录取阶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硕士生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公共管理学院“120400公共管理”专业的行政管理单考班(全日制)、电力学院“085800能源动力”专业电气工程在职单考班(非全日制)。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荐免试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推荐免试生经复试考核通过,可直接免初试录取为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4.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以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名点”的要求执行。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28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命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5xx”科目代码的科目,考试时间为六小时(含考生午餐时间,其间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标注的要求携带有关作图工具等参加以上科目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21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成绩要求(学院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我校将于2021年3月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三)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予录取。
(七)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包括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学制、奖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及学位类别的学费标准及学制请见附件。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设有“助研岗位奖学金”,覆盖面100%。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各类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招生工作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也可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监办公室)
官方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北座102室(邮政编码:510640)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近200强、工科全球排名第22位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67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已稳居中国一流大学、世界知名高校的行列。
依托华南理工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工科品牌优势,工商管理学院以“成为扎根华南管理实践的国际优秀商学院”为愿景,是华南地区最早开设MBA项目的院校。自1993年办学以来,华工MBA项目已招收超过5000名MBA学员,被誉为“华南企业家的摇篮”。
26年来,华工MBA项目立足珠三角企业实践研究,综合工科品牌优势,通过案例教学、移动课堂、企业参访等形式,探索岀“以认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践行认知”的MBA教育模式,培养出一批批具备全球视野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项目使命
扎根华南实践 放眼全球商务
融汇管理创新 培育工商精英
项目愿景
成为根植于华南地区、放眼全球的企业家摇篮
2012年,华工MBA项目通过AMBA认证;2015年,再次通过认证
2016年,华工MBA项目获评中国最具价值50MBA
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华工MBA项目获得A类评价,全国排名前7%-15%
2019年,华工工商管理学院获得AACSB国际认证
一、报考条件
1.1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1.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1.1.2 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1.3 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不含本科结业生)的人员。
1.2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前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1.3报考2020MBA全日制国际班的考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须达到以下英语考试要求中的至少一种:
1.3.1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以上;
1.3.2 IELTS(A类):6.0或以上;
1.3.3 TOEFL:80分或以上。
二、招生政策
2020年MBA招生不设提前面试环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自划线,均须参加入学复试,分别按照全日制国际班和非全日制班招 生计划,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招生计划、学费与学制
类型 | 学制与授课语言 | 授课时间 | 学费(元) | 交费方式(元) |
全日制 国际班 |
2年/ 英文 |
周一至周五 | 7万 |
3.5万/3.5万 (两期交付) |
非全日制班 |
3年/ 中文 |
周末班(周六日上课) 半周末班 (待定) |
20万 |
7万/7万/6万 (三期交付) |
四、学位与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各环节,由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各环节,由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要求,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高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少高计划”博士生6名(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20名(其中录取汉族考生不超过2名)。具体地区名额分布见下表:
博士 计划 |
硕士计划 | ||||||||
小计 | 湖北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新疆 | |
6 | 20 | 2 | 4 | 2 | 2 | 2 | 2 | 2 | 4 |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4.博士生源范围仅限上述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硕士生源范围仅限有分省计划省份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少高计划”报考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3.报考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具体要求见《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前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三)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要求见《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说明。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前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复试和录取
“少高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复试和录取要求。
1.对于硕士研究生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1)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该项目基本要求;
(2)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我校普通类相应学科门类总分最低要求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折算成500分);
(3)优先满足分省计划;
(4)分省计划满足后,剩余计划按“差值”从高到低顺次确定(“差值”一样的情况下,优先理工科专业),直至达到招生计划数。
2.对于博士研究生考生,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申请考核”结果和报考专业情况,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为定向就业,均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4.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录取名单按要求公示及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五 、其他事项
1.有关报名程序、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信息请参阅《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
2.被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保持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学生就读期间根据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3.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和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浏览最新消息。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37号楼505室
邮政编码: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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