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22: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浙江工商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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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 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第七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八条 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需综合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九条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直接攻博于接收推免硕士、博士阶段完成,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报考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5.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
6.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
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8.2022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3)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硕博连读
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直接攻博
我校2022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s://yjszs.zjgsu.edu.cn/2021/0915/c469a97144/page.htm)。
第十一条 报名手续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25日,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缴费:考生应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1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2225前递交(以邮戳日期为准,要求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不接收)至各学科(招生学院):
1.《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英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
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本章程第十条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s://yjszs.zjgsu.edu.cn/465/list.htm),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在2022年2-3月。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4月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注:材料审核内容与评分依据详见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第五章  复试与录取
第十二条 复试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7.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参见我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
2022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各学科/招生学院设有博士助研津贴政策(具体以各学科/学院文件为准)。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十七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位点简介.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附件4: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博士报名联系电话及申请考核材料邮寄地址.xlsx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诚、毅、勤、朴”校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  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第七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八条  我校2021年拟招生人数(参照2020年实际招生数)为82人(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如下:应用经济学14人,统计学17人(含数量经济学1人),工商管理22人,法学8人,外国语言文学6人,食品科学与工程15人)。各学科招生人数待国家正式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九条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直接攻博于接收推免硕士、博士阶段完成,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报考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5.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
6.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
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8. 2021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3)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硕博连读
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直接攻博
我校2021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View-1741.html)。
第十一条  报名手续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缴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因学校财务系统年终结算临时关闭,故中间2020年12月15日-31日暂停缴费)。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在《报考登记表》打印界面点击“缴费”按钮→待网页跳转到支付宝交易平台→核对缴费信息→扫码付款→缴费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递交(顺丰或EMS邮寄)至各学科(招生学院):
1.《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英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
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本章程第十条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List-24.html),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在2021年1月中上旬。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3月中上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注:材料审核内容与评分依据详见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第五章  复试与录取
第十二条  复试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7.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8.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参见我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
2021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各学科/招生学院设有博士助研津贴政策。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十七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博士报名联系电话及申请考核材料邮寄地址.xls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学位点简介).docx
附件3: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诚、毅、勤、朴”校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目录外及交叉学科)、19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覆盖25个招生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  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七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八条  我校2020年拟招生人数(参照2019年实际招生数)为73人(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如下:应用经济学13人,统计学15人,工商管理21人,法学6人,外国语言文学5人,食品科学13人)。各学科招生人数待国家正式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九条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各学科博士生招生计划人数的30%,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录取1名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或“硕博连读”方式或“直接攻博”方式的博士研究生。
第十条  2020年我校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招生人数的60%。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前三种选拔方式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5.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按2020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6. 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二)申请考核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学历符合以下条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20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或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20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5.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60分(含)以上; ③雅思成绩(IELTS)5.5分(含)以上; ④TOEFL成绩80分(含)以上;
6. 科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
(1)在学校规定的特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特级期刊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且该论文与申请学科相关。
(2)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原发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3)在学校规定的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7. 硕士毕业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8. 报考一般应为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调档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直接攻博
我校2020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show.asp?cid=1685)。
第十三条  报名手续和方式
(一)普通招考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月31日,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 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二)申请考核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1)《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提供,如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英语水平复印件;
(4)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材料审核时间在12月中旬。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考评,并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下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考。
3. 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0日—12月31日通过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同时将由系统导出的《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要求同上)递交至我办。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  考试费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方式另行通知(以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为准)。
(二)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姓名博士考试费”,并将缴费凭证原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
第十五条  初试
博士生普通招考初试为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3月14日—3月15日,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考试地点: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
第十六条  复试
(一)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6.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7.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9.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10.政治审查表;
 11.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
 12.博士复试登记表。
第十七条  录取
(一)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不用转档案。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要求全脱产,转档案。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二)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八条  入学报到
2020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2019年版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表一 招生学院博士考试报名联系电话.docx
附件2:表二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学位点简介).docx
附件3:表三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4:表四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5:表五 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一、学校概况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 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学校有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800余人、留学生近1800人,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5个招生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学校一直秉承“诚、毅、勤、朴”之校训,大力实施“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4. 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 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或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年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60分(含)以上; ③雅思成绩(IELTS)5.5分(含)以上; ④TOEFL成绩80分(含)以上;
    6.科研符合以下条件:近五年来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1篇(含SCI收录)或核心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相关学术期刊分级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分级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show.asp?cid=675)
    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8.报考一般应为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调档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注: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此三种选拔方式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招生人数
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名额已包含在导师各自依托学院。2018年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如下(含硕博连读考生):工商管理19人,应用经济学13人(其中,数量经济学1人),统计学12人,食品科学11人。新增博士点法学和外国语言文学招生人数暂定不少于4人/点。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各学科博士生招生计划人数的30%,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录取1名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或“硕博连读”方式的博士研究生。
2019年我校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招生人数的60%。
 
五、报名手续和方式
(一)普通招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31日,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 网上报名后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
   《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二)申请考核: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1)《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提供,如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英语水平复印件;
(4)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材料审核时间在12月中旬。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考评,并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下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考。
3. 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0日—12月31日通过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同时将由系统导出的《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要求同上)递交至我办。
(注:其他未尽事宜参见《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
 
六、考试费
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方式另行通知(以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为准)。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姓名博士考试费”,并将缴费凭证原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
 
七、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博士生普通招考初试为笔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3月17日,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考试地点: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
 
八、复试
1. 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2.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6)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7)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9)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10)政治审查表;
(11)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
(12)博士复试登记表。
提醒: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九、录取
1. 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不用转档案。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要求全脱产,转档案。
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2.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及培养潜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入学报到
2019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相关奖助政策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按学校标准发放。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政策的执行以学校文件为准;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3(传真),学院联系电话见表一。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附件:
附件1: 表一 招生学院博士考试报名联系电话.doc
附件2: 表二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3: 表三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4: 表四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5: 学科博士点和研究方向简介.docx
附件6: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docx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八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  我校2021年实际招生数为2386人(含推免生28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具体待国家202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十一条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25人,2022年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人数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一)、(二)、(三)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五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我校2022年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招生学院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22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
类   别 应缴学费金额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 10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硕士 65000元(全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研究生
金融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会计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旅游管理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法律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公共管理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65000元(全程)
翻译硕士
(英语口译)
65000元(全程)
工商管理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注:以上待定的学费将于2021年10月15日左右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三)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标准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标准为:一等为12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挂职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六)“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 、 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八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  我校2020年实际招生数为2119人(含推免生29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具体待国家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十一条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2021年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人数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一)、(二)、(三)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五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我校2021年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办核验。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 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4. 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21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
类   别 应缴学费金额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 10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硕士 65000元(全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硕士 65000元(全程)
应用统计硕士 60000元(全程)
会计硕士 80000元(全程)
旅游管理硕士 60000元(全程)
法律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公共管理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65000元(全程)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工商管理硕士 108000元(全程)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三)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最高12000元,最低8000元。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 “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挂职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六)“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 、 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秉承“商”脉,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目录外及交叉学科)、16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覆盖25个招生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內,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八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从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九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  我校2019年实际招生数为1573人(含推免生39人和非全日制学生)。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原则上将不少于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的90%,具体待国家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部分专业较上一年度的100%会略有增量)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十一条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一)、(二)、(三)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五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我校2020年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2020年1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办核验。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各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考生于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 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4. 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20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   别 应缴学费金额(元)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硕士 10000
工商管理硕士 65000(全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硕士 65000(全程)
应用统计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会计硕士 80000(全程)
旅游管理硕士 60000(全程)
法律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公共管理硕士 45000(全程)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工商管理硕士 待定(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三)学业奖学金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最高12000元,最低8000元。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 “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校内外挂职岗位,校内岗位如校党委办公室工作助理、组织部工作助理、宣传部工作助理,研工部部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助理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校外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六)“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 、 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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