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20: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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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地址将在开通时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以及-博连读
(一)申请-考核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专业中有特殊要求的,请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2、申请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将随网报系统地址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2年1月10-12日内(请务必按时),将下列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各学院(请保留单号,以便查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材料目录(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编号、申请学科及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等信息);
(2)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3)贴有同版照片,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的体检表(体检日期须2021年10月1日以后);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5)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及由研究生院[部、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则应当提交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硕士课程成绩单;
(11)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不限、字数不少于3000字);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4)报考条件中第(5)条所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5)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送交材料一律不退。根据学校防疫要求,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步骤3.网报时缴纳报考费25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通知),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3个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邮寄材料凭证、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硕-博连读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校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科研潜质,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任务后,可向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提出申请。
2、申请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的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将随网报系统地址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2年1月10-12日内(请务必按时),将下列材料交至各学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3)两份本校申请学科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
注: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送交材料一律不退。
步骤3. 网报时缴纳报考费10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通知),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3个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
各学院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的要求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含报考资格审核与专业能力评审)以及组织综合考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方法我院将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综合考核时间、地点以及入围名单由各学院公布,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我校综合考核工作一般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由各学院安排。
注:硕-博连读考生仅且必须参加综合考核。
六、录取:
1、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本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中理工科定向在职新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数的20%,其他学科定向在职新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数的30%。
2、考生录取类别:(1)非定向就业(2)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将个人档案调来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与我校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因此,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请考生网报时谨慎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
七、学费: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均须要缴纳学费。
八、学校代码:10270;学校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徐汇校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编: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九、各学院申请材料接收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 学科 学院 拟招生人数 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0101 哲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 18 陈松 64328950
    文科实验楼705(东部)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高海燕 64328930
    文科实验楼409(东部)
    0401 教育学 教育学院 26 许义 64328674
    教苑楼A座606(东部)
    0402 心理学 10
    040105 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学院 4 钱佳宇  64325040
    教苑楼A座207(东部)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人文学院 1 张虹 64322411
    文苑楼910(东部)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28
    0602 中国史 14
    0603 世界史 11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对外汉语学院 5 吴蓓 64322186
    对外汉语学院202(西部)
    0701 数学 数理学院 26 朱雷洪 64322580
    数理学院225(西部)
    0704 天文学 8
    0710 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19 陈凤梅  64322599
    第一教学大楼304(西部)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22 贺球红 64322850
    第五教学大楼213(西部)
说明:1、我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材料接收地址均位于上海市桂林路100号(徐汇校区);
2、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公布的为准(请关注我院网站)。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见上表,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各类别拟招生总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尚未下达(我校另有若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且主要用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2021.12.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8日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地址将在开通时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以及-博连读
(一)申请-考核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专业中有特殊要求的,请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2、申请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将随网报系统地址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1年1月11-13日内(请务必按时),将下列材料交到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各学院(请保留单号,以便查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材料目录(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编号、申请学科及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等信息);
(2)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3)贴有同版照片,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的体检表(体检日期须2020年10月1日以后);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5)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及由研究生院[部、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则应当提交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硕士课程成绩单;
(11)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不限、字数不少于3000字);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4)报考条件中第(5)条所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5)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送交材料一律不退。疫情期间校外人员无法进入学校,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材料邮寄至各学院。
步骤3.网报时缴纳报考费25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通知),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3个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邮寄材料凭证、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硕-博连读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校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科研潜质,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任务后,可向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提出申请。
 2、申请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的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将随网报系统地址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1年1月11-13日内(请务必按时),将下列材料交至各学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3)两份本校申请学科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
注: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送交材料一律不退。
步骤3. 网报时缴纳报考费10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通知),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3个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
各学院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的要求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含报考资格审核与专业能力评审)以及组织综合考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方法我院将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综合考核时间、地点以及入围名单由各学院公布,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我校综合考核工作一般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由各学院安排。
注:硕-博连读考生仅且必须参加综合考核。

六、录取:
 1、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本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中理工科定向在职新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数的20%,其他学科定向在职新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招生数的30%。
 2、考生录取类别:(1)非定向就业(2)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将个人档案调来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与我校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因此,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请考生网报时谨慎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

七、学费及奖助: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均须要缴纳学费。我校已建立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为2500元/月,首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

八、学校代码:10270;学校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徐汇校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编: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九、各学院申请材料接收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29 贺球红 64322850
第五教学大楼213(西部)
0701 数学 数理学院 24 朱雷洪 64322580
数理学院225(西部)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对外汉语学院 4 吴蓓 64322186
对外汉语学院202(西部)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人文学院 1 张虹 64322411
文苑楼910(东部)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30
0602 中国史 11
0603 世界史 8
0401 教育学 教育学院 23 许义 64328674
教苑楼A座606(东部)
0402 心理学 10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 高海燕 64328930
文科实验楼409(东部)
0101 哲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 13 陈松 64328950
文科实验楼705(东部)
学科 学院 拟招生人数 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说明:1、我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均位于上海市桂林路100号(徐汇校区);
  2、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公布的为准(请关注我院网站)。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见上表,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各类别拟招生总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尚未下达(我校另有若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且主要用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2020.12.3


附件一:专家推荐书
附件二:体格检查表
附件三: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四: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8日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地址将在开通时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以及硕博连读。


(一)公开招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专业中有特殊要求的,请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2.报名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将随网报系统地址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0年1月9-10日内(请按时,勿提前),将下列材料交到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研招办(请保留单号,以便查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需报考者亲笔签字);


(2)贴有同版照片,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的体检表(点击下载);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用A4纸打印,各交1份);


(4)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及由研究生院[部、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则应当提交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6)其他: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另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点击查看)。


注:送交材料一律不退。


步骤3.网报时缴纳报考费25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通知),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3个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邮寄材料凭证、网上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我办将于考试前一周左右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有效报名名单,届时请仔细查阅此名单,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办。


步骤4.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考前2天到本校验证确认(须带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于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凭证领取准考证。


    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硕博连读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校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科研潜质,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任务后,可向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提出申请。


2 .报名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的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将随网报系统地址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0年1月9-10日内,将下列材料交到研招办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需报考者亲笔签字);


(2)硕-博连读申请博士学位考生情况表(点击下载)


(3)两份本校申请学科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用A4纸打印,各交1份)


步骤3. 网报时缴纳报考费10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通知),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3个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网上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我办将于考试前一周左右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有效报名名单,届时请仔细查阅此名单,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办。


步骤4.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考前2天到本校验证确认,凭学生证领取准考证。


    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接收材料地址与邮编: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1),邮编:200234。


六、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考试日期:2020年3月28日-3月29日,同等学力者须于3月27日下午加考政治。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2.复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时间一般在初试后进行(初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个别专业将在初试结果出来后再行通知复试,具体以3月中下旬公布的时间为准。
注:硕博连读考生仅且必须参加复试。


七、录取:


1.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符合单科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初试专业课成绩以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本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中理工科定向在职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院系招生数的20%,其他学科定向在职生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院系招生数的30%。


2.考生录取类别:(1)非定向就业(2)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将个人档案调来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须与我校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因此,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请考生网报时谨慎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


八、学费及奖助: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我校已建立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为2500元/月,首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


九、学校代码:10270;学校地址:(1)上海市桂林路100号(徐汇校区)(2)上海市海思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编: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公布的为准(请关注我院网站)。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见下表,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各类别拟招生总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尚未下达(我校另有若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且主要用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18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1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9000余人。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计划说明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即MPA,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周末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现为上海市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或其它中等学校)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其他非全日制招生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报考我校美术(除06艺术管理(全日制)、11艺术管理-非全(非全日制)方向外)、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备注)的考生网报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除上述各类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选择及确认具体要求等请见当地省市招办及相关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及奖助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项目概况与定位
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将依托该特色定位,继续贯彻“特色、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全面发展理念,秉承“厚基础、重实践、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思路,丰富“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教育教学整合框架,充分发挥工商管理一级硕士点、应用经济学一级硕士点和上海市工商管理高峰高原学科的综合优势,专注于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与大数据应用的研究和人才培养。
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获批了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会计学学术硕士点建设于2015年,会计学专业硕士点2020年开始首届招生。会计学硕士导师认真负责,已指导学生多次获得全国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MPAcc案例大赛优秀案例、全国金融专硕优秀案例、IMA管理会计案例大赛和长三角研究生论坛优秀论文奖等。学生们参与导师的国家自科、社科、政府决策咨询等省部级项目课题研究,参与撰写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坚持走理论为实践服务的硕士生培养路线。
在上海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科学素养环境下,依托我校现代服务业投资与融资量化分析的教学与研究优势,重点培养能够适应改革开放与数字经济时代会计转型高质量绿色发展趋势的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财务、会计与审计领域的中、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目标
上海师范大学MPAcc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和积极进取精神;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以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针对多变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较强的发现、分析与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能够胜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和会计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审计工作,塑造具有国际视野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管理会计师。
三、报考条件
详细报考条件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要求为准,欢迎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推免生报名。在符合国家招生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挑战杯、大科创等竞赛类奖项,或者已(或部分)通过CPA、ACCA等专业证书考试科目,或者取得助理会计师、金融从业人员资格、或量化分析软件证书的考生;欢迎数学类或计算机类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
四、考试招生
1.初试
第一单元科目 第二单元科目 总分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200分 100分 300分
初试科目包含外语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管理类联考科目。
2.复试
按照全国MPAcc教指委的要求,复试科目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专业课(笔试、面试) 、外国语(面试) 和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参考教材为《会计学》陈信元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最新版)和会计师职称考试《财务管理》(最新版)。
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
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及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上信息将依据教育部政策进行修订。
3.2022年招生计划为65人(说明:招生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下达招生人数为准,此处仅作参考,可能会有调整)。
五、培养要点
我校会计专业硕士旨在培养中高级会计管理专业人士,分设三个方向:会计与资本市场;财务管理与数智化发展;智能管理会计
培养要点在于:
1.融合理论学习+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构建了四维一体的应用创新培养模式;
2.聘请国内外会计教育界的卓越人士及业界专家共同指导培养,配备了多元化的双师型、双语型导师团队,注重培养能够系统掌握量化分析与管理技术的国际化的卓越财务管理人才;
3. 根据培养需要,核心课程由校内外知名专业教授与业界技术专家共同设计培养大纲、轮流授课,形成了传授高层次专业知识与掌握应用技术相互统一的课程组合体系;
4.具有一级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硕士点授予权,同时设有会计学专业学术硕士、金融专业硕士与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等项目,学生可以交叉选择相关课程,课程选择范围广阔,部分课程学分互认。
六、课程特色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课程体系专业课程由专业必修课、基础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组成,包含会计与资本市场;财务管理与数智化发展;智能管理会计三大方向课程模块,特色在于整合CPI职业技能体系,为学生提供从理论学习、技术实践到项目应用与国际交流的全方位培养和训练。
1.C(Certification Course)认证课程:与学位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与行业认可度。如CPA、ACCA、CMA认证结合课程。
2.P(Practice Course)实践课程:与学位教育相结合,学院派教授与财会业界精英的师资相互补充。对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中的实践性较强课程,将开展(1+1)授课模式,即共同设计培养大纲,共同教授一门课程,专业教授负责理论教学,行业导师负责行业实践指导,以提高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代表性课程: 中国税制与纳税筹划、财务数据挖掘与分析,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等。
3.I(International Course)国际课程:国际化师资,国际化课程,拓展学生国际视野(该系列课程全英语教学)。国际课程全部由国外合作院校的优秀教授执指教,选用国际主流教材并全英语授课,授课内容与国外高校一致,同时项目课程注重课程设置与国外合作高校课程的对接,代表性课程:风险管理与财务战略等
注:具体课程及安排以当年教学计划与培养方案为准。
七、奖助体系
上海师范大学有完善的优秀研究生奖助与科研资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约600元(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2.学业奖学金
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3个等级;在学期间科研与课程学习成绩等方面优秀者,可申请获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人民币3200元/年。
具体参见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
3.三助岗位与津贴等。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给受聘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4.在读期间,可以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术新人培养项目、优秀论文培育项目等科研资助项目,也可以参与导师项目,合作研究。
5.对研究生科研成果,按照学校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6.可以申请参加学校或学院资助的国际交流、国际短期游学项目。
八、学制与学费
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学制为2年,学费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
九、培养及证书颁发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学习与实践内容,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十、其他
上海师范大学会计专硕的有关信息后续发布,请浏览网页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栏目:http://fb.shnu.edu.cn。
十一、咨询联系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专硕办公室 会计专硕(MPAcc)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专硕(MPAcc)教育中心
邮编:200234
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21-64322683
  传真:021-64324799
一、培养目标与特色
1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问题解析能力,系统掌握金融理论与实务技能,善于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智能学习方法,富有创新精神与团队合作意识的中高级金融管理创新型应用技术人才。
本项目培养技能特色为大数据分析驱动的智慧金融风险管理与投融资管理;课程内容覆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认证考试的全部知识点;通过构建CPT(Certification+ Practice+ Training)课程体系,提供全程高效的职业发展服务。
2培养特色
1)突出应用,三证融通(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证书):培养面向金融行业应用,课程教学方式以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训教学为主,强化面向具体金融业务场景的实训环节,结合专业培养与国际认证(如FRM,CFA)。
2)全方位导师模式,全程职业辅导:项目共有校内导师44人,金融业界导师55人。学业指导和职业发展采用“全方位导师”模式,校内导师与金融业界导师全程参与培养过程,助力学生全面提升金融专业应用能力,助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3)复合式教学,集中授课:部分核心课程邀请金融业界专家或国外大学知名教授共同授课,全面帮助学生提升业务场景体验与国际化视野。
4)丰富的国际交流渠道:与美国犹他大学、北卡州立大学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有国际学术论坛、短期游学和联合培养等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选择。
二、报考条件与招生名额
1. 报考条件: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详细报考条件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在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一定金融从业经验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FRM、或CFA、或CPA、或金融类从业人员资格、或量化分析软件实现、或外国语语言能力等方面的投融资行业中从业所需资质证书的考生;
(3)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推免生。
同时欢迎:
(1)已部分通过相关证书课程的考生报考;
(2)已有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如文章)的考生报考。
2. 招生计划:非全日制50人
三、报名
报名分研究生统考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研究生统考报名的具体时间和步骤以教育主管部门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shnu.edu.cn/。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点击此链接或扫二维码 https://qy.do1.com.cn/open/vp/module/form.html?agentCode=form&corp_id=wx730c1aa34cf616dc#/open/add?id=form6b1ac41def4944bea338d6e44efd195d&agentCode=form&corp_id=wx730c1aa34cf616dc 填写上海师范大学MF金融硕士(非全日制)申请意向表,便于我们提前阅览。(注:此步骤仅作为信息收集,便于我们有足够时间熟悉有意申请的考生)
四、初试与复试
1.初试
第一单元科目 第二单元科目 第三单元科目 第四单元科目 总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431-金融学综合
100分 100分 150分 150分 500分
注: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前三个单元为国家统考,考试要求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考试大纲。
第四单元《(431)金融学综合》初试内容要求见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431)金融学综合》考试大纲要求。参考教材为:陈学彬,金融学(最新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复试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初考情况,组织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金融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复试参考教材同初试参考教材。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发布的复试通知。
五、录取类别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本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学生可以不脱产入校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考生必须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就业协议签字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录取;毕业时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非全日制学生不能转为全日制学生。
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
收费标准与缴纳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拟定为人民币12.5万元整。2.5年以内分三次缴纳。在入学报到时、第三学期初、第五学期初缴清,缴付金额分别为5万元,5万元和2.5万元。超过2.5年的,将酌情收费,标准另定。
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规定为准。
七、培养方式与学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最长不超过4.5年。采取非全日制授课学习方式,授课时间拟安排双休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实行学分制培养方式,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经过学院及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即可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奖助制度
     本项目研究生可以享受本项目设立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全方位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以鼓励本项目研究生全面发展,但在校期间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与助学金。具体参见学院本项目相关奖助制度规定。
九、信息发布官网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招录信息后续发布的官网,请浏览网页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金融专硕:
http://fb.shnu.edu.cn/lmsy_26451/list.htm
或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MF)官网。
十、咨询联系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专硕(MF)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邮编:200234
  联系人:傅老师,朱老师 电话:021-64321624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1-64322683
      联系邮箱:sxyjrzs@shnu.edu.cn

一、培养目标与特色
1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问题解析能力,系统掌握金融理论与实务技能,善于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智能学习方法,富有创新精神与团队合作意识的中高级金融管理创新型应用技术人才。
本项目培养技能特色为大数据分析驱动的智慧金融风险管理与投融资管理;课程内容覆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认证考试的全部知识点;通过构建CPT(Certification+ Practice+ Training)课程体系,提供全程高效的职业发展服务。
2培养特色
1)突出应用,三证融通(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证书):培养面向金融行业应用,课程教学方式以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训教学为主,强化面向具体金融业务场景的实训环节,结合专业培养与国际认证(如FRM,CFA)。
2)全方位导师模式,全程职业辅导:项目共有校内导师44人,金融业界导师55人。学业指导和职业发展采用“全方位导师”模式,校内导师与金融业界导师全程参与培养过程,助力学生全面提升金融专业应用能力,助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3)复合式教学,集中授课:部分核心课程邀请金融业界专家或国外大学知名教授共同授课,全面帮助学生提升业务场景体验与国际化视野。
4)丰富的国际交流渠道:与美国犹他大学、北卡州立大学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有国际学术论坛、短期游学和联合培养等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选择。
二、报考条件与招生名额
1. 报考条件: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详细报考条件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在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一定金融从业经验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FRM、或CFA、或CPA、或金融类从业人员资格、或量化分析软件实现、或外国语语言能力等方面的投融资行业中从业所需资质证书的考生;
(3)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推免生。
同时欢迎:
(1)已部分通过相关证书课程的考生报考;
(2)已有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如文章)的考生报考。
2. 招生计划:非全日制50人
三、报名
报名分研究生统考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研究生统考报名的具体时间和步骤以教育主管部门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shnu.edu.cn/。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点击此链接或扫二维码 https://qy.do1.com.cn/open/vp/module/form.html?agentCode=form&corp_id=wx730c1aa34cf616dc#/open/add?id=form6b1ac41def4944bea338d6e44efd195d&agentCode=form&corp_id=wx730c1aa34cf616dc 填写上海师范大学MF金融硕士(非全日制)申请意向表,便于我们提前阅览。(注:此步骤仅作为信息收集,便于我们有足够时间熟悉有意申请的考生)


四、初试与复试
1.初试
第一单元科目 第二单元科目 第三单元科目 第四单元科目 总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431-金融学综合
100分 100分 150分 150分 500分
注:以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前三个单元为国家统考,考试要求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考试大纲。
第四单元《(431)金融学综合》初试内容要求见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431)金融学综合》考试大纲要求。参考教材为:陈学彬,金融学(最新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复试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初考情况,组织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金融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复试参考教材同初试参考教材。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发布的复试通知。
五、录取类别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本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学生可以不脱产入校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考生必须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就业协议签字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录取;毕业时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非全日制学生不能转为全日制学生。
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
收费标准与缴纳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拟定为人民币12.5万元整。2.5年以内分三次缴纳。在入学报到时、第三学期初、第五学期初缴清,缴付金额分别为5万元,5万元和2.5万元。超过2.5年的,将酌情收费,标准另定。
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规定为准。
七、培养方式与学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最长不超过4.5年。采取非全日制授课学习方式,授课时间拟安排双休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实行学分制培养方式,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经过学院及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即可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奖助制度
     本项目研究生可以享受本项目设立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全方位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以鼓励本项目研究生全面发展,但在校期间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与助学金。具体参见学院本项目相关奖助制度规定。
九、信息发布官网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招录信息后续发布的官网,请浏览网页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金融专硕:
http://fb.shnu.edu.cn/lmsy_26451/list.htm
或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MF)官网。
十、咨询联系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专硕(MF)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邮编:200234
  联系人:傅老师,朱老师 电话:021-64321624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1-6432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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