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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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3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的专业和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长江师范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推荐阅读:2024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简章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559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学校系“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业4个,重庆市一流课程4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4亿元,纸质藏书190万册,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现有专任教师1361人,其中高级职称563人、博士481人。有双聘院士2人、国家级和重庆市人才称号获得者5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15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3个。近三年,学生累计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1112项、省级奖4186项;毕业生在教师公招、公务员招考、研究生升学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用人单位普遍好评。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条 特殊专业和语种说明
1.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就业面向涪陵区、武隆区、垫江县、丰都县、忠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区县。
2.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此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学生毕业后,符合条件者,可以免试攻读马来西亚理科大学硕士学位。
3. 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10个专业为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专业,采用1+2+1培养模式,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
4.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及以上, 女生160cm及以上。
5.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限于英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条 招生专业(类)
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54个,其中有17个专业按7个大类进行招生,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进校一年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类及所含专业具体如下:
1.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3.材料类(含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5.计算机类(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
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7.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六条 录取基本原则和体检要求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悉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报师范专业。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执行。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同分排序规则:首先遵循生源省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7.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且不能提供不可抗力原因有效证明,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新生因应征入伍、创业、疾病或特殊原因,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九条 奖、贷、助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优秀等级奖学金:特等奖1200元/年;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200元/年。
3.校长奖学金: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每年秋期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为主。贷款限额最高12000元/年。.
5.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政策。
6.绿色通道: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7.勤工助学: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8.其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9.对应征入伍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10.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助学金:助学金3300元/年。
第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汇编及我校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www.yznu.edu.cn ;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zsb.yznu.edu.cn  ;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 72792000 ;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第十三条 附则
1.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
2.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3.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一、学校简介     
    (一)办学条件优良
 
  学校占地面积近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5个,其中,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研究智库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5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和省部共建研究基地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纸质藏书170万册,各类专题数据库67种,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实为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48名,其中,教授152人,副教授314人;博士364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50余人。另有“双聘院士”2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人,全职外籍教师20人;有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7个。近三年,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3项,国家部委和重庆市科研项目550余项;申请专利720余项、授权630余项;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50项。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
  (一)招生专业
专业类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层次 院系
美术类 美术学(师范) 130401 本科 美术学院
雕塑 130403 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本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本科
环境设计 130503 本科
音乐类 音乐学(师范) 130202 本科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130201 本科
舞蹈类 舞蹈学 130205 本科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本科 传媒学院
  (二)招生安排
    1.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未设有校考省(市、自治区)招生时,专业成绩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成绩。
    2.已经在江苏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山西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校考成绩并根据学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 原定在甘肃省、湖南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河北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山西省进行校考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不再进行校考。此类专业在上述省份招生录取时专业成绩认省统考(联考)成绩。
    4.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文化成绩须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在上述条件下,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如生源省(市、自治区)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的录取规则为: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    编:408100
     学校网址:www.yznu.cn  
    咨询电话:023-72791999,023-727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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