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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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术学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01美术学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3.医学
南通大学医学院医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研究方向:
01基础医学
02临床医学(学术型)
03临床医学(专业型)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机械工程
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01机械工程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5.植物学
南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01植物学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语言文学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英语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01英语语言文学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7.教育学
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
01教育学原理
02课程与教学论(中学各学科)
03学前教育学
04高等教育学
05职业技术教育学
06教育技术学
07心理教育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8.思想政治教育
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教育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9.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
南通大学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南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应用数学
2、物理学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10.中国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
南通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南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汉语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1、文艺学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汉语言文字学
4、中国古典文献学
5、中国古代文学
6、中国现当代文学
7、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11.教育硕士
南通大学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制:南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一般为3年;
三、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方向(非全日制)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01语文教育 02英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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