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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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1年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武汉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0年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武汉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目录

    1.金融学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形式为单独考试,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须选择武汉大学(代码4201)。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并且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2、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金融相关)出具推荐信。
    二、学制:3年;
    三、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实践活动在北京;
    四、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9宏微观经济学;
    五、培养与毕业:
    学习期满,修完全部应修课程,达到规定的学分,按《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发表了资格论文,通过答辩程序和完成了其他所有教学环节,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2.软件工程

    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领域: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云计算、互联网金融、教育信息化、数字媒体艺术。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学制:2年;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
    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深圳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4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5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四、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953计算机综合;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3.电气工程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学制:2年;学习年限3-4年。
    三、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和电路。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4.社会工作硕士MSW

    武汉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非全日制)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基础知识、较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以及反思批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在职研究生毕业生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福利机构、城乡社区从事教育与研究、管理与辅导工作,也可以在社会保障机构、城乡社区建设、妇女与青年等社会团体、民政部门、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发展规划部门就业。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1、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险和卫生部门的管理人员;
    2、工会、青少年、妇女、社区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优秀在职人员;
    3、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优秀工作人员;
    4、有意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二、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2、高职高专学历毕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定向单位同意报考。
    三、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
    四、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在职学习。
    五、学制:2年;
    六、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1班:学习地点在武汉大学。
    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布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5.工程管理硕士MEM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面向工业企业、建设部门、行政管理等领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设置
必修课 政治、
英语、
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信息检索、
知识产权、
工程经济、
管理学、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项目法律法规、
工程安全与环境管理、
工程风险管理、
专业英语;
选修课 工程管理发展前沿讲座、
现代施工技术、
国际工程承包、
价值链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项目融资、
管理经济学、
现代管理技术、
安全设备与信息工程、
核电站建设与管理、
火电站建设与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
工程概预算与招投标、
新能源电站建设与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
信息资源规划、
供应链管理、
IT项目管理、
系统分析与仿真、
设备管理工程等。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1、工程施工信息化
2、现代施工组织与企业管理
3、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
4、工程成本与工期管理
5、工程质量与风险管理
6、工程合同与承包
    四、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科目为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五、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六、学制:2年;
    七、在职研究生学习方式:
    MEM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
    MEM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广东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MEM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MEM4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MEM5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项目管理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项目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宽广、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了解项目管理在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能独立从事某一工程行业的项目决策、计划、实施和控制等全寿命期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管理人才。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设置
必修课 政治、
英语、
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信息检索、
知识产权、
工程经济、
项目管理学、
项目融资与风险管理、
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
项目计划与控制、
人力资源与沟通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
专业英语;
选修课 工程管理发展前沿讲座、
高级管理学、
现代企业管理、
企业信息资源规划、
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建设项目法律法规、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估价、
项目管理软件应用、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等。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1、项目策划与组织
2、项目管理信息化
3、项目质量管理
4、项目风险管理
5、项目安全与环境管理
6、项目投资与评估
    四、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三(100分)、数学二(150分)、材料力学或建筑工程经济(两门专业课任选其一,150分)。
    五、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六、学制:2年;
    七、学习方式:
    项目管理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
    项目管理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建筑与土木工程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能运用先进技术方法解决在相应工程领域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和维护方面的问题;具有独立担负相应工程领域的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自然辩证法、
英语、
钢筋混凝土结构学、
弹塑性力学、
水质控制原理、
流体力学、
土木工程经济分析原理、
路基路面设计理论、
城市规划设计、
现代施工技术、
高等钢结构学、
钢筋砼新理论与新技术、
土工试验、
高等桥梁结构理论、
给排水专题讲座等。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1、结构工程理论与应用
2、岩土工程理论与应用
3、市政工程理论与应用(给水排水工程方向)
4、土木工程灾害监测与防治
5、桥梁与隧道工程理论与应用
6、土木工程建造新技术
7、施工组织与管理
    四、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数学二(150分)、材料力学或给水排水水力学或建筑工程经济(三门专业课任选其一,150分)。
    五、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六、学制:2年;
    七、学习方式:
    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
    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广东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4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5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八、在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集成电路工程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掌握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着重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及创新意识、复合专业背景、远大抱负和国际视野,在企业里能够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军人物和具有专业技术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数学二;
    信号与系统或电子技术基础;
    三、录取类别: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四、学制:2年;
    五、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定向企业(卓越芯火计划项目)实践教学。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9.电子与通信工程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掌握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着重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及创新意识、复合专业背景、远大抱负和国际视野,在企业里能够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军人物和具有专业技术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数学二;
    信号与系统;
    三、录取类别: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四、学制:3年
    五、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武汉地区或苏州、深圳研究院实践教学。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0.仪器仪表工程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仪器仪表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掌握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着重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及创新意识、复合专业背景、远大抱负和国际视野,在企业里能够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军人物和具有专业技术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数学二;
    精密机械设计或电子技术基础;
    三、录取类别: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四、学制:3年
    五、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武汉地区或苏州、深圳研究院实践教学。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1.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经济与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及教育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培养高层次教育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人才。使之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等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现代教育与管理手段,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教育学综合。
    三、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均可。
    四、学制:3年
    五、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实践活动在广州进行。

    12.公共卫生硕士MPH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学生从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视角,理解全球健康和健康公平性问题的能力;运用公共卫生等跨学科理论和分析工具,解决本国或他国健康问题,提高学生对全球重大健康问题的判断、解决和领导能力;善于将中国经验总结,帮助解决其他中低收入国家同类健康问题,反之,善于将他国经验引入中国,帮助解决中国健康问题,促进人类健康与健康公平性。为越来越繁多的与健康相关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卫生专业机构、健康企业培养一批学历高层次、视野国际化、知识复合型的全球健康/公共卫生高级专门人才,满足公共卫生学科与实践发展新趋势和新需要。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培养方向(可根据需求具体调整):
    卫生事业管理、
    循证卫生决策、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食品与药品安全、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
    医疗绩效评价、
    大数据和全球健康、
    医疗保险与医养结合等。
    三、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四、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五、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卫生综合(含社会医学、医学统计学、流行病学)。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六、办学地点:
    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校内进行,我校驻外研究院协助学院进行学生管理、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等。学费按照物价部门和学校财务规定的标准收取。
    1、MPH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
    2、MPH2班:主要课程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进行。
    3、MPH3班:主要课程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
    4、MPH4班:主要课程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13.信息资源管理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具有高素质的高层次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人才,掌握系统的信息资源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硕士英语、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专业英语、
信息服务管理研究、
信息经济分析、
信息资源法律问题研究、
信息资源管理原理、
信息资源计量问题研究;
学科通开课 计算机网络理论与技术、
信息系统工程、
数据库技术与应用、
信息管理国际学术前沿、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研究方法论;
选修课 信息产业组织、
信息检索进展、
信息资源规划、
信息组织研究、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服务、
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研究、
网络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信息安全研究、
信息分析与竞争情报、
战略管理与决策研究、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研究、
实习实践、
毕业论文等;
    三、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四、学习地点: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五、学制:3年;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4.出版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出版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拥有广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具有系统的出版学理论素养与信息技术实践技能,能在互联网出版,数字内容生产、发行与管理,新闻传播,文化教育部门从事数字内容产品策划、编辑、发行与营销管理、技术开发与维护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硕士英语、
出版基础理论、
出版营销管理、
数字资产管理、
数字叙事实践、
出版法规及其应用、
传媒企业战略管理、
出版电子商务;
选修课 行业发展前沿讲座、
版权与版权贸易、
期刊编辑、
外国出版专题、
网络出版物编辑、
中外出版史、
学术出版实务、
编辑策划与制作、
受众分析及出版应用、
语义出版技术基础与应用、
出版物审读、
出版交互设计实现、
专业实践、
毕业论文等;
    三、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四、学习地点:
    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或集中学习形式;
    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五、学制:2年;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5.图书情报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扎实的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实际问题能力,适应社会信息化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图书情报专门人才。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必修课 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02 硕士英语
03 信息资源建设
04 信息组织
05 信息检索
06 信息服务等
选修课 01 行业发展前沿讲座
02 数字图书馆关键技术
03 情报分析与研究
04 竞争情报
05 信息资源知识产权
06 各类型图书馆(信息中心)管理
07 资源保存与保护(含古籍整理与保护、数字资源长期保存)
08 实践领域案例分析
09 毕业论文等
    三、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职学习。
    四、学习地点:
    1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西南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广东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五、学制:2年;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相应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6.行政管理

    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单考班(非全日制)是为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提高行政管理的理论和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属于研究生学历教育。通过入学考试录取的学生,修完规定课程,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由武汉大学颁发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并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
    二、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本专业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必修课程的设置与在学研究生的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予以安排,总学分数与在学研究生相当;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主讲。
    三、学制:3年;
    四、教学与管理
    在职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广东研究院进行。从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学生不脱产在职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自学、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本班主要利用双休日授课,必要时也可集中授课。
    硕士研究生单考班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办班学院选派1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全面负责该班教学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该班的日常管理,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班的教学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和不定期检查。
    五、考试科目
    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学和综合知识(含西方行政学理论、国家公务员制度、政策科学),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所有科目由我校单独命题,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毕业待遇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7.工商管理硕士MBA

    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选拔采取“弘毅”和“求是”双轨、双目标的方式。“弘毅”项目主要面向工作年限较长、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精英;“求是”项目主要面向统考成绩优秀、寻求管理能力提升并具有管理潜能的中层管理人员。MBA学生均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即周一至周五的晚间或周末等非工作时段学习。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初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
    英语(满分值10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三、录取
    1、“弘毅”项目:武汉大学将从获得“合格证”,参加全国联考并达到武汉大学MBA复试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中,按照提前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若通过“弘毅”项目拟录取的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将按实际人数拟录取,其空缺的招生计划调至“求是”项目中。
    在前一年“弘毅”项目中各志愿获“合格证”且排名前30%的考生,若按要求完成提前面试网报,且在全国联考中达到武汉大学MBA复试线、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MBA,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拟录取。
    2、“求是”项目:按照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弘毅”项目中获得“合格证”但未被“弘毅”项目拟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使用提前面试成绩或重新参加“求是”项目复试获得复试成绩。
    四、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MBA中心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五、学习方式:
    MBA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
    MB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深圳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MB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苏州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国际班MBA学生的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集中或周末学习形式。
    六、学制:武汉大学MBA项目学制为3年。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作为AMBA组织会员,武汉大学MBA学生在获得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时,还可获得AMBA的学位认证书。

    18.OracleOCM数据库大师软件工程硕士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工程硕士(OracleOCM数据库大师方向)是武汉大学和Oracle公司(甲骨文公司)合作举办的工程硕士学位班。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是全国最早建立计算机科学院系的单位之一,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其所招收的计算机技术在职研究生,将受到计算机技术开发全过程的最新理论和最新技术的系统教育。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坚实的计算机技术工程理论,获得娴熟的软件、硬件设计开发及工程管理能力,成为基础深厚、知识面宽、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计算机技术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Oracle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信息管理软件及服务供应商,成立于1977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Redwoodshore,2008财年收入224亿美元,在40多个产品市场领域排名第一;在145个国家拥有32万客户,2万多个合作伙伴。05年至今,以410多亿美元并购了50多家IT厂商(如今年74亿美元收购SUN公司)。Oracle技术几乎遍及各个行业,财富100强企业中有98家企业数据中心都在采用Oracle技术。为此,Oracle认证大师OCM(OracleCertifiedMaster)是全球和中国市场上最紧缺的人才之一。
    该课程以培养企业大型数据库系统高级管理专家、设计专家为目标,以Oracle公司(甲骨文公司)最新推出的10g数据库为教学环境,结合长达半年的业务实战和论文答辩,助广大有志于数据库系统管理、设计的学员快速实现梦想。以联合培养的方式,使学员不仅能拥有高级数据库技术技能,而且能拥有双证——OracleOCM证书及武汉大学颁发的、由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一、项目价值
    武汉大学和Oracle公司合作举办工程硕士学位班,可谓是强强联合,极大的增强和丰富了各自的教学特色,创造性的实现了行业优势、专业特色、项目结合、技术趋势等核心价值。
    1、行业优势。武汉大学的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在行业里面颇具口碑,再加上Oracle公司作为业界领先的厂商,拥有世界最先进的数据库技术水平。如此联合办学将会对众多技术人员产生巨大吸引力,Oracle方向的工程硕士必然能体现出该专业在数据库领域的权威性。
    2、专业特色。Oracle联合其合作伙伴,向武汉大学的工程硕士课程提供教学资源协助,为武汉大学的数据库方向的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课程设置带来了很大的专业深度,确立了独特的发展方向,使学员报考时对专业有了非常明确的职业发展选择。
    3、项目结合。Oracle数据库在行业应用非常广泛,在武汉大学和Oracle公司的共同支持下,使学生很容易在数据库领域找到一个应用项目,成为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主攻方向。
    4、技术趋势。Oracle将提供最新产品的教学力量,再加上武汉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共同努力紧跟技术发展的脚步,使武汉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成为行业里面高端高质量的品牌。
    另外作为一名普通的计算机人员,OracleOCM原厂培训的价格是无法承受的。工程硕士和OCM结合可以使学员在读OCM时减轻学习开支(包含OCP、OCM原厂培训和考试费用),读硕士的同时又掌握了Oracle最高级的技术,有效地节约了学习时间和成本。
    二、培养目标
    OracleOCM是Oracle认证大师,它重在实践,与CCIE认证很相似,是Oracle公司推出的最高一级别的认证。认证通过后将成为企业内的资深专家,是Oracle的一些咨询公司的最佳人选。
    数据库方向的工程硕士,以培养企业大型数据库系统高级管理专家、设计专家为目标,针对不同行业和应用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实施,极大地推动企业数据库应用水平,从数据库调优、高可用性等方面为企业客户创建价值。
    三、培养模式
    1、在教学方面,Oracle和高校采用学分互认的方式合作。即Oracle数据库培训课程可以获得高校工程硕士专业认可,并获得专业课程的学分;Oracle数据库的业务实战和论文答辩结合,即在论文阶段的前半年时间里安排Oracle数据库的实战训练,为论文提供课题素材。
    2、学员在武汉市支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Oracle大学湖北分部)进行课程学习,学历课程由武汉大学资深教师授课;Oracle方向课程由Oracle数据库资深实施专家授课。
    3、学习方式有两种:脱产(周一到周五全天)或采取进校不离岗(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可同时提供面授和远程教学,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4、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在职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19.社会学理论与方法高校教师

    武汉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社会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二、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三、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六、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20.教育学原理、国防教育概论

    武汉大学教育学原理、国防教育概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21.课程与教学论高校教师

    武汉大学课程与教学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2.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在职研究生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4.文学理论与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方

    武汉大学文学理论与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方法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5.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方法

    武汉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方法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6.情报学理论方法

    武汉大学情报学理论方法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7.传播学基础

    武汉大学传播学基础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8.基础日语与翻译高校教师

    武汉大学基础日语与翻译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五、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9.日语语言文学高校教师

    武汉大学日语语言文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30.日语语言文学高校教师

    武汉大学日语语言文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研究、教学和独立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师资。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毕业三年且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7月上旬。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7月中旬。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在职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五、录取原则
    1、“高校教师”每个在职研究生专业均有录取限额,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录取总限额100人。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2、“高等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高校教师”为科学学位,参照报考院系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依国家文件规定,录取考生将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所有录取考生需来我校与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脱产学习一年。实行以两年制为主的弹性学制。
    3、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学习期间以武汉大学名义公开发表两篇文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31.会计硕士MPAcc

    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面向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背景,以及学科基础扎实并具有专业发展潜能的人员。为学员配备学界导师和业界导师,实行双导师共同指导制,修满学分、满足实习要求并完成论文答辩后,可同时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武汉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武汉大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双证,有助于学员在职场上跨上新的台阶。同时,武汉大学作为国内名校,校友遍及全国以及世界各地,他们活跃在政界、商界,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成为武汉大学MPAcc学员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一、武汉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设置及分值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三: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在从事某种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利用周末和业余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四、学习地点:
    MPAcc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
    MPAcc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MPAcc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MPAcc4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进行,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五、学制:3年。
    六、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2.公共管理硕士MPA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需要,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1、研究生毕业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2、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3、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实际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事宜请考生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网站、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按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3、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
    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6、报考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报名前学生应先进行资格自查,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五、录取原则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武汉大学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采用周末班、集中班等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

    武汉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胜任多种教学科研任务或外事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目前已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一、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努力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三、初试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1德语;
    354汉语基础;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四、复试考试科目:语言学综合;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写作、语言学概论;
    六、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2.5年。
    2、一般利用寒暑假集中进行课程学习。教学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实习具体途径向文学院咨询。
    3、定向就业生,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课程考试与教学实习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

    34.法律硕士(J.M)

    武汉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一、在职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英语、法学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3、考试大纲:考生可向出版社或在当地书店购买。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具体组织。
    三、录取原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武汉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武大自行划定。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武汉大学法律硕士计划限额为200人。武汉大学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录取考生联考总分均分在全国的排名等情况,择优录取。
    四、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校内学习以每学期集中授课为主,学习年限3年。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5.工程硕士

    武汉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因办学地点不同、报考领域不同学费标准有差异。
    4、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武汉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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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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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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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际问题研究院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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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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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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