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3:4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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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1年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0人(其中全日制7人、非全日制33人),2022年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导师和生源情况等适当调整。
二、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5)获得英语国家或地区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学位;
(6)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
5.已获硕士学位。
6.在职报考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7.报考各领域考生应分别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暂不招收下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1)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3)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其中学术条件应采用近三至五年的成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2月28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
2.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4.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
5.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备用信息”栏由报考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填写拟开展的课程研究方向(体育、理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思政、外语、化学、物理、科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心理),限报1门。
(四)提交材料
报考材料清单及提交(寄送)方式见《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五、考核
(一)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二)材料审核
1.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领域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初定于2022年5月进行。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其中专业基础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各部分权重详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学院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考生总成绩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三)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为定向培养。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学费与奖助
(一)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1.2万元/年/生;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8万元/生(全程)。
(二)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九、监督机制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章程、“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进行公开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申诉和联系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9-82283026;电子信箱:yzb@zjnu.cn
2.学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579-82282319;电子信箱:jwb@zjnu.cn
十、其他事项
(一)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或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拟招生人数为2021年实际招生数(其中生物学、地理学、外国语言文学为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2022年首次招生),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需求、学校发展、导师和生源情况等确定。
三、招生方式
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3种类型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方式招生,其中直接攻博招生录取工作已于10月份结束。
四、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
(5)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
5.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其中学术条件应采用近三至五年的成果。
(二)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4条。
2.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且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2月28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名单、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
2.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4.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材料
报考材料清单及提交(寄送)方式见《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七、考核程序
各学院根据本招生简章和《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一)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拟报考导师书面审核意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材料审核
1.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初定于2022年5月进行。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其中专业基础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综合考核具体方式、各部分权重等详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考生总成绩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四)录取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各学位点招生计划的20%。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为定向培养。
九、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标准:1万元/年/生。
(二)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十一、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要求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二、监督机制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章程、“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进行公开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申诉和联系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9-82283026;电子信箱:yzb@zjnu.cn
2.学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579-82282319;电子信箱:jwb@zjnu.cn
十三、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
(二)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或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四种方式,其中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数一般不超过该学位点实际招生数的80%。
2020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80人,2021年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需要综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需求、学校发展、导师和生源情况等确定。
三、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职考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二)“申请-考核”
1.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第1-4条。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二级期刊2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往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为1篇论文),其中近3年必须有1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3)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4)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5)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5.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生。
(三) 硕博连读
1.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第1-3条;
2.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
5.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6.我校在读2019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2020年12月5日-12月25日
2.普通招考
2021年1月1日-3月1日
3.直接攻博
我校直接攻博招生录取工作已于10月底结束,具体情况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zjnu.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应届硕士生最后学历应选择“硕士生”,最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硕士毕业年月为“202107”),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
1.普通招考
(1)《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需人事部门盖章);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5)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6)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公开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10)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2.“申请-考核”
(1)《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需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申请表》(下载附件填写);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5)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6)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7)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3.硕博连读
(1)《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需所在学院盖章);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9)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以上各类招生方式所需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2)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314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488
(3)数计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幢2楼连廊204室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71
(4)物电学院(物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幢3楼连廊309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298
(5)生化学院(化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幢220室
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六、考试
(一)“申请-考核”
1.资格审核
2020年12月底,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1月初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方案和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硕博连读
1.资格审核
2020年12月底,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1年1月初
考核内容:包含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方案和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三)普通招考
1.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满分100分。同一导师在同一方向设有多门任选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考试,按总分进行排序。
考试时间:初定2021年4月下旬。
2.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中旬。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1年7月上旬,具体发放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
1.收费标准为1万元/年。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3.我校在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学科博士学位点试行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政策,对于符合《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者,在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额外奖励3万元/年/生。
十、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要求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4.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学院联系方式查询:
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和直接攻博四种方式。2019年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70人,2020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制
我校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基本学制4年。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职考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二)“申请-考核”
1.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第1-4条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二级期刊2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往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为1篇论文),其中近3年必须有1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3)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4)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5)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5.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生。
(三) 硕博连读
1.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第1-3条;
2.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或违纪已解除);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
5.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6.我校在读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zjnu.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应届硕士生最后学历应选择“硕士生”,最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硕士毕业年月为“202007”),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20年2月18日
缴费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10日
(二)普通招考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20年3月15日
缴费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
(三)直接攻博
我校直接攻博招生录取工作已于10月底结束,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六、寄送材料
(一)普通招考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5.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6.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附件填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7.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9. 其它材料(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考核”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浙江师范大学“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附件填写);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5.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6.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录用通知要注明发表时间,发表时间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前)、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7.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附件填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10.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三)硕博连读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英语六级证明复印件;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8.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上述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2)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314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78
(3)数计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幢2楼连廊204室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71
(4)物电学院(物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幢3楼连廊309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298
(5)生化学院(化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幢220室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七、考试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方式审核时间在2020年3月初,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学院审核情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和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时间在4月下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1.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满分100分。同一导师在同一方向设有多门任选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考试,按总分进行排序。
2.复试
复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复试办法、复试安排等详情请关注网上复试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报考方向分导师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
2.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须将档案在入学前转入我校。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初(具体发放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十、学费与奖助
1.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3.我校在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学科博士学位点试行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政策,对于符合《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者,在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额外奖励3万元/生/年。
十一、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要求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招收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5.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6.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学院联系方式查询:
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联系电话:研招办0579-82283026
欢迎报考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专业
我校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49人,2019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人数分别为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6。
三、学制
基本学制3-4年(其中物理学、化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3年,其它学科为4年),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入学时间为2019年9月。
四、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
4. 已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的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符合公开招考报考条件第1-4条;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其中应届考生须来自上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成绩在B+及以上的学科,或我校及其他省属重点大学特别优秀的毕业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IELTS≥5.5、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 考生应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应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1篇或二级期刊2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在一级期刊发表2篇(期刊定级标准参见《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浙师科研字〔2014〕13号文件);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或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符合公开招考报考条件第1-3条;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3.我校在读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5.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硕博连读学生。
五、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5日-2019年3月1日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zjnu.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应届硕士生最后学历应选择“硕士生”,最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硕士毕业年月为“201907”),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8日-3月20日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网报后向所在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开招考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5.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6.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7.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考生承诺书;
9. 其它材料(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考核”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浙江师范大学“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5.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6.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发表时间必须在4月30日前,未注明发表时间的录用通知无效)、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8.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考生承诺书。
(三)“硕博连读”方式
1.《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英语六级证明复印件;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8.考生承诺书。
上述材料务必在2月23日-3月1日期间交到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否则报名信息作废。在职报考的考生缺少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等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均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
联系人:刘老师、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226、82283780
(2)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中国史):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314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488
(3)数理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幢304室
联系人:马老师、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65
(4)生化学院(化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幢220室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六、考试
(一)“申请-考核”方式审核时间在3月初。3月底,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学院(研究机构)审核情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学院(研究机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详见《关于“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意见(试行)》。4月初公布拟录取名单,未被“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公开招考(不再另收报名费)。
(二)“硕博连读”方式审核时间在3月中旬。3月底,学院(研究机构)公布符合条件的名单,并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确定推荐名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或专业外语)及科学研究能力。4月初,学院(学科)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公开招考方式的考试时间在4月中下旬(请关注浙师大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1.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满分100分。同一导师在同一方向设有多门任选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考试,按总分进行排序。
2.复试
复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等详情届时请关注网上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由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参考考生的科研成果及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及考试诚信状况等方面。
复试具体办法和成绩计算请关注我校研招网上各学院复试细则。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报考方向分导师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
2.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须将档案在入学前转入我校。
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19年7月下旬(具体发放时间以招生网通知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
1.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3.我校在首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试行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政策,符合《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条件的,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除享受上述奖助学金政策外,额外奖励3万元/生·年。
十、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其他事项
1.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招生的博士生原则上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5.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80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1178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422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80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所有全日制专业(除旅游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8.5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全程5.6万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全程3万元。
(二)奖助学金
1.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设立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专项经费,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积极进取。
3.除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外的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符合条件原则上均可以享受。
4.本科推免生(不含支教保研、农村教育硕士等专项计划)可申请“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学校资助一次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访学交流。
5.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四)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七)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5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789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110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33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51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除旅游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
5.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6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4.5万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全程4万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全程3万元。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我校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入学当年即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在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三个学科试行优秀新生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除享受上述奖助学金外,额外奖励2万元/生·年。
3.我校设立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专项经费。
4.除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外的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可以享受。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四)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属地管控政策,对本简章涉及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六)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七)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5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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