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1:5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青海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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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青海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青海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青海大学考研英语要求来自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考研分数线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以下即是青海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青海大学复试考研报考有用。

青海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75 名,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 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三、专业目录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 3 年,学习年限 3-6 年。
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规定全部学位课程(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2)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获得学士学位 6 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本人为前三名)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普通博士 报考的条件外,还需要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 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021 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为: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注教育部网站 2020 年 10 月下发的最新文件。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4 月 15 日。
2 报 名 网 址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3. 网报时间结束后,请在 7 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材料提交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①《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
《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硕士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评议书(复印件)。
④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在 http://yjs.qhu.edu.cn/下载)。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⑥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表 ( 在http://yjs.qhu.edu.cn/下载)。
⑦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本科毕业工作 6 年及以上)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水平相当于硕士论文的学术论文或硕士课程成绩表。
请按以上顺序提供上述材料。外地考生如函寄报考材料,须以EMS 或顺丰寄送。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街道委员会填写。
5. 报考表格要求的项目必须认真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手续齐全者经审查合格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复审通过的最终考生名单于 2021 年 4 月底前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时间:2021 年 5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青海大学校本部
科目:包括英语和两门业务科,具体业务科名称见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总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请考生根据招生目录中要求正确选择。
2. 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复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内容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具体复试办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八、体检
1. 体检对象:拟录取考生。
2. 体检时间: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4.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肃处理。
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符合条件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信息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十一、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 251 号邮政编码:810016
网 址 :https://yjs.qhu.edu.cn/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0名,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三、专业目录
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6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规定全部学位课程(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本人为前三名)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普通博士报考的条件外,还需要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020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为: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注教育部网站2019年9月30日下发的最新文件。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26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3.网报成功后,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材料提交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①《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打印)。
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③硕士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评议书(复印件)。
④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在http://yjs.qhu.edu.cn/下载)。
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http://yjs.qhu.edu.cn/下载)。
⑦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本科毕业工作6年及以上)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水平相当于硕士论文的学术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表。
请按以上顺序提供上述材料。外地考生如函寄报考材料,须以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相应复印件材料,并与考试前一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街道委员会填写。
5.报考表格要求的项目必须认真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手续齐全者经审查合格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复审通过的最终考生名单于2019年12月底前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20年3月第一个周末(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地点:青海大学校本部
科目:包括英语和两门业务科,具体业务科名称见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请考生根据招生目录中要求正确选择。内科学(高原医学方向)《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
2.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复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内容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具体复试办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拟录取考生。
2.体检时间: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肃处理。
拟录取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信息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十一、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政编码:810016
信息发布: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详见http://yjs.qhu.edu.cn/)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青海大学2022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460人(含推免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类型,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13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47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8人(可接收不超过10%汉族考生)和推免生计划,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2022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招生专业详见《青海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资料请关注研招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型学位报考注意事项:
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注教育部办公厅在2021年10月下发的最新文件。
(七)我校不接收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一)网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我校招生专业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在2021年9月28日-10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报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9.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21年11月初,具体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2.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我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四、初试
1.在教育部公布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五、复试
1.复试时间:2022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公布,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考生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面试的考核。
2.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复试地点:青海大学相关院系,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前确定并对外公布信息。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调剂具体要求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七、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最长期限为2年。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毕业与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省毕业调配部门负责派遣毕业生到接收单位就业。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
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qhu.edu.cn/)了解《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等信息。
十、有关重要说明
1.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报到时未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专科和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3.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符合条件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大学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政编码:810016
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详见http://yjs.qhu.edu.cn/)发布。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75 名,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 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三、专业目录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 3 年,学习年限 3-6 年。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规定全部学位课程(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2)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获得学士学位 6 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本人为前三名)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普通博士 报考的条件外,还需要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 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021 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围为: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

 

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注教育部网站 2020 年 10 月下发的最新文件。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4 月 15 日。
2 报 名 网 址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3. 网报时间结束后,请在 7 个工作日内将下列材料提交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①《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
《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硕士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评议书(复印件)。
④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在 http://yjs.qhu.edu.cn/下载)。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⑥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表 ( 在
http://yjs.qhu.edu.cn/下载)。

 

⑦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本科毕业工作 6 年及以上)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水平相当于硕士论文的学术论文或硕士课程成绩表。
请按以上顺序提供上述材料。外地考生如函寄报考材料,须以EMS 或顺丰寄送。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街道委员会填写。
5. 报考表格要求的项目必须认真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手续齐全者经审查合格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复审通过的最终考生名单于 2021 年 4 月底前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时间:2021 年 5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青海大学校本部
科目:包括英语和两门业务科,具体业务科名称见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总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请考生根据招生目录中要求正确选择。
2. 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复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内容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具体复试办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八、体检

1. 体检对象:拟录取考生。
2. 体检时间: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4.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九、录取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肃处理。


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符合条件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信息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十一、招生咨询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 251 号邮政编码:810016
网 址 :https://yjs.qhu.edu.cn/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青海大学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35人(含推免生人数),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其中学术型学位研究生347名,专业型学位研究生888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14人(可接收不超过10%汉族考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2021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招生专业详见《青海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资料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报考注意事项:
    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对象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源范围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注教育部办公厅在2020年10月下发的最新文件。
    5.我校不接收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一)网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在2020年10月12日-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于部分专业做了限制学历招生要求,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又报名的考生,将按考生学历不合格不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9.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报考信息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按要求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可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20年11月初,具体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确认。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对受疫情影响考试延期的考生,入学时有关毕业证书审验可适度延期。
    四、初试
    1.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五、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公布,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考生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面试的考核。
    2.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复试地点:青海大学相关院系,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前确定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六、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调剂具体要求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七、录取工作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最长期限为2年。
    3.免试直推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之内确认后,视为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八、毕业与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省毕业调配部门负责派遣毕业生到接收单位就业。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
    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qhu.edu.cn/)了解《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等信息。
    十、有关重要说明
    1.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报到时未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专科和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3.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按国家规定体检要求体检,复试时不再要求考生进行体检。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大学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政编码:810016
    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详见http://yjs.qhu.edu.cn/)发布。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附件:青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
青海大学招收 2020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青海大学 2020 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 783 人(含推免 生人数),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其中学术型 学位研究生 212 名,专业型学位研究生 557 名,“少数民族 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14 人(可接收不超过 10%汉族考生),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2020 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 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 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 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资料请关注青海大 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 2020 年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 上(从毕业后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 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 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型学位报考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 位[2015]9 号)精神,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对象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 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 究生。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源范围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 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 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 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 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 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及在上述地 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 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 注教育部办公厅在 2019 年 10 月下发的最新文件。
 (5)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报考硕士 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一)网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 每天 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 网 网 址 http : //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报名 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
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 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 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 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 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在 2019 年9月28日-10月25日登录“全 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招 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 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 息为准,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同意后方可 报考。
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 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请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 表》通过中国邮政 EMS 方式寄至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 后续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于部分专业做了 限制学历招生要求,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又报名的考生, 将按考生学历不合格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9.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 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现场确认要求 1.青海省考生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地点进行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并照相。
同时要求考生在确认现场签订 《考试诚信承诺书》。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 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 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考 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3.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在 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 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公室颁发的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 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五、复试 1.复试时间:2020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上旬,复试分数线 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公布,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考生按 不低于 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专业课笔试、英语听 力测试、口语测试和面试的考核。
 2.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 自行关注。
 3.复试地点:青海大学相关院系,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 生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六、调剂复试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 专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 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 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 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调剂具体要求请关 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 信息。
七、录取工作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 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 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 入学资格,最长期限为 2 年。
 3.免试直推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 布待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之内确认后,视为录取,否则视为 放弃。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 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 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八、毕业与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 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 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毕业离 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 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 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提出就业 意见并予以推荐,省毕业调配部门负责派遣毕业生到接收单 位就业。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 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qhu.edu.cn/) 了解《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 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 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等信息。
 十、有关重要说明 1.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 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所在单位 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复试报到时未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报 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专科和本科结业生), 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青海大学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
有 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 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系审核通过后方
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 的加试。
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3.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按国家 规定体检要求体检,复试时不再要求考生进行体检。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大学西宁市宁大路 251 号 邮政编码:810016 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青海大学研究 生院网站(详见 http://yjs.qhu.edu.cn/)发布。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民厅〔2018〕2号
教民厅〔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现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于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做好骨干计划招生培养工作,进一步聚焦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聚焦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三、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2.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作为增量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2019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
  3.招生单位要深入研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围绕脱贫攻坚战略任务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鼓励民族地区、招生单位利用对口支援平台,为民族地区集中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4.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8所高校继续承担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任务,每校40人。上述高校面向西藏或新疆招收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计划后,不再面向西藏或新疆招收其他类型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面向其他省(区、市)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我部下达的计划数正常招生。
  四、资格审查
  1.审核办法。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招生区域内的各民族考生。
  2.考生公示。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五、考试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单位进行培养,各招生单位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4.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六、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各招生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管理。各招生单位要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定时,要充分考虑骨干计划学生的特殊性,予以适当倾斜。
  4.鼓励招生单位从已录取骨干计划学生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学生参与本校低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1.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2.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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