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56:1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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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9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2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52名(实际招生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22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2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建议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
(6)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7)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9)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受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保证书确保本篇文章在本年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用于本人一人,不可重复使用);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10)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7日,每天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进入博士生网上报名板块,浏览网报须知后,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者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2年6月后按申请者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报名完成后系统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各二级学院指定地址,并将报名材料扫描PDF版发送至各二级学院指定邮箱(各二级学院寄送地址及邮箱见附件6)。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
报名材料原件应于2021年12月17日前(含当日)寄出。逾期未寄出者(按快递寄出时间为准)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具体报名材料:
①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或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专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建议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附件2);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3);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本人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证明材料;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交流做大会报告/分会报告的证明材料等;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20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2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2年1月上旬公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不高于1比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2年1月上中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8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九、联系方式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研招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研招办电话(传真):021-51322530。(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
十、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00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19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凡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
(3)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五、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六、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请先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附件2)原件,必须专家亲笔书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请先勿装订);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可于考前一周内在博士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A4纸双面打印于1张纸上)。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7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9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见官网)。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9年3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届时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
2.复试:在2019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八、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九、政治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9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8000
定向生 10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十二、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表.docx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8年11月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9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2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923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
三、学习形式
2022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翻译、公共卫生及中医专硕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具体参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 年10 月5 日至10 月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22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报截止前,考生应及时查询我校推免生录取结果公示,以免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即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在2021年10月20日前主动将入职时间证明、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2年6月后按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20日前,主动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如不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
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 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中医综合(612)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2.西医综合(613)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3.中药综合(611):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4.西药综合(610):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5.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6.护理综合(308):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620),150分。
8.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803),150分。
9.翻译硕士英语(211),100分。
10.英语翻译基础(357),150分。
11.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150分。
12.卫生综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3.中国医学史(618),150分。
14.科学技术史(802),150分。
(四)考试地点:(详见我校官网后期相关通知)。
(五)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或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
八、复试和调剂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整体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报考中医专硕考生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形式等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加试科目为:中医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护理(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
(五)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六)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八款。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和报到
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录取中医专硕的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与我校签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组织关系等材料至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四)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如因特殊原因欲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0000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
本校“5+3”一体化专业学生转入硕士阶段后,收费标准参照其本科入学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十二、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十三、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s://tutor2020.eol.cn/10268/modularcb/index
十四、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十五、其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下列官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gov.cn/
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s://www.shwshr.com/DoctorZyys.html
 
注:如2022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部门 姓名 办公电话
(区号021)
1 龙华医院 教学处 郭老师 33324029
2 曙光医院 教学处 郑老师 20256029
3 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教学处 施老师 65161782-8222
4 市中医医院 教学处 王老师 56628311
5 普陀区中心医院 教育科 张老师 22233863
6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教学处 郝老师 65785231
7 光华医院 教学处 林老师 62805833-8873
8 第七人民医院 教学处 邸老师 58670561-6305
9 宝山医院 教学科 仇老师 5669002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9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
三、学习形式
2021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翻译、公共卫生及中医专硕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接受符合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具体参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 年10 月10 日至10 月31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报截止前,考生应及时查询我校推免生录取结果,以免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或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即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在2020年10月20日前主动将入职时间证明、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办邮箱。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1年6月后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1,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的报考点见各省市相关通知。
4.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20日前,主动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如不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
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中药综合(611):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2.西药综合(610):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308):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5.翻译硕士英语(211),100分。
6.英语翻译基础(357),150分。
7.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150分。
8.中医综合(612)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9.西医综合(613)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10.卫生综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1.中国医学史(618),150分。
12.科学技术史(619),150分。
13.中医基础理论(801),150分。
14.科学哲学(802),150分。
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620),150分。
16.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803),150分。
(四)考试地点:按报名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或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
八、复试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整体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报考中医专硕考生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形式等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加试科目为:中医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护理(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
(五)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六)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八款。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和报到
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中医专硕的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与我校签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组织关系等材料至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将自动取消。
(三)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原因欲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据相应规定,应于当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可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0000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
本校“5+3”一体化专业学生转入硕士阶段后,收费标准参照其本科入学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十二、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十三、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
https://tutors.eol.cn/web/index/indexc?service_id=3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十四、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十五、其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下列官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gov.cn/
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s://www.shwshr.com/DoctorZyys.html
 
注:如2021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table align="center" border="1" cellspacing="0" ;line-height:inherit;"="" width="100%">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0000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8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
三、学习形式
202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翻译、公共卫生及中医专硕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报考。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具体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20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报截止前,考生应及时查询我校推免生录取结果,以免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或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即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在报名截止前主动将入职时间证明、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办邮箱。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0年6月中下旬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考生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1,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的报考点见各省市相关通知。
4.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20日前,主动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如不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
六、现场确认及初试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中药综合(611):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2.西药综合(610):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308):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5.翻译硕士英语(211),100分。
6.英语翻译基础(357),150分。
7.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150分。
8.中医综合(612)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9.西医综合(613)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10.卫生综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1.中国医学史(618),150分。
12.科学技术史(619),150分。
13.中医基础理论(801),150分。
14.科学哲学(802),150分。
(五)考试地点:按报名的省市招办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
中医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护理(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
(七)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或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
七、复试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整体复试录取比例约为1.2:1),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本简章第六条第六点。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含外语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3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七)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八款。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检: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政审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条例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据相应规定,应于当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可保留入学资格。
十、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0000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
“5+3”一体化专业转入硕士阶段后,收费标准参照其本科入学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tutor.eol.cn/web/school/index?school_id=87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规培报名资格要求及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原则上不得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推免生报考:除以上条件外,须符合考生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获得推免资格。
三、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具体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毕业生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报名时间:
(1)2018年9月22日,学信网开通注册,考生可登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2018年9月28日-29日,填写报考志愿。报考我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9月29日晚24:00。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19年招收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可填报三个平行志愿,我校将优先通知系统显示最先填报的志愿进行复试,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再进行调剂复试。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19年6月中下旬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通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考生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1,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的报考点见各省市相关通知。
四、初试日期
2018年12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初试地点
详见所在报名点通知。
六、研究生复试与住院医师招录(含推荐免试生)
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研究生复试的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临床医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的考核。考试形式为口试、笔试、临床技能操作等,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
1、复试时间
统考生复试时间:2019年4月(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通知)。
推免生复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10月12日。
2、复试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含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2)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盖章原件);
(4) 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完整并盖章后的《政治审查表》(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复试合格后交至学校研招办)。
3、复试流程
(1) 统考生复试流程: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第七部分“复试”部分。
(2)推免生复试流程: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五部分“复试及录取”章节。
4.体检、政审:复试合格者,凭“复试合格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并提交《政治审查表》;凭“体检表”按时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根据初试成绩、住院医师招录情况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且符合我校学术学位专业调剂要求者,可自愿调剂到学术学位,也可自行联系其他高校进行调剂。
录取后,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同时与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为中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将按照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完成有关研究生培养计划且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学制、修读年限
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培养,学制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将自动取消。
九、学费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5.拟录取为中医专业学位推免生,因各种原因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者;
6.推免生因各种原因,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十一、其它
1.凡在专业目录中未注明不接收推免生的导师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上海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shwshr.com/DoctorZyysZcjd.html)。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等信息,可在我校网站查阅。
5.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6.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7.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tutor.eol.cn/web/school/index?school_id=87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82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四、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五、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7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原件(须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于考前1-2天凭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6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8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2-27日,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3,已发布,见官网)。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届时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18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条例”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8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习方式及学制:
2018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3年,最长可延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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