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56:3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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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和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普通报考报名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
(1)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及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CD、CSSCI发表论文或主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TOEFL≥70分或IELTS≥5.5分或PETS5≥60分或CET6≥425分或有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
3.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近三年(2016年11月-2019年10月)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申请审核制招生仅限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三及以上层次或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导师。具体名单见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三)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取得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籍,到转入博士学籍时硕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2.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3.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
4.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一)招生学科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届时可上网查阅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 http://yz.sicau.edu.cn/zyml/zymlb.aspx
(二)招生计划
2020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66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1.学制3年。
2.最长修业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不能超过6年。
四、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操作见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五、初试
1.普通招考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笔试。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免初试。
以上具体安排见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
1. 符合学校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以不低于招生指标的120%划定分数线,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布。
2. 通过审核的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审查、评估和推荐。
(二)复试环节
复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培养单位面试两个环节。
1.导师面试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在各培养单位面试前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培养单位面试小组。
2.培养单位面试 培养单位面试小组一般由5或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参加面试小组。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之后应及时给出面试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3门专业基础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
七、录取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与条件。
2.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6.全校通过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60%;超过60%的须报学校审批。
7.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8.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管理类9000元/年,其他1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人·年)
等次 | 占学生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国家学业奖学金 | 学校奖助学金 |
导师 助学金 |
合计 |
一等 | 14 | 13000 | 7200 | 6000 | 4800 | 31000 |
二等 | 21 | 6000 | 5000 | 28800 | ||
三等 | 35 | 4800 | 4000 | 26600 | ||
四等 | 30 | / | 4000 | 21800 |
3. 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
4. 优秀学位论文奖: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5. 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学校和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水平论文和学术成果进行适当奖励。
6. 特困博士研究生助学金:5000元/人·年。
7. 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九、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和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校 研发[2018]10 号) 文件精神, 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 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 普通报考报名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下列a 和b 条件须同时满足) :
a.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及以上;
b.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 或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CD、CSSCI 发表论文或主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科研成果奖励。
(二) 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当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TOEFL≥70 分或 IELTS≥5.5 分或 PETS5≥60 分或 CET6≥425 分或有一年 及以上留学经历。
3.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近三年(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1 月) 以第一作者在 SCI、S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或在 EI、 CSCD、C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 2 篇。
申请审核制招生仅限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三及以上层次或四川省学术技 术带头人的导师。 具体名单见四川农业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三)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 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 普通报考报名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考生(下列a 和b 条件须同时满足) :
a.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及以上;
b.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 或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CD、CSSCI 发表论文或主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科研成果奖励。
(二) 申请审核制申请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当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TOEFL≥70 分或 IELTS≥5.5 分或 PETS5≥60 分或 CET6≥425 分或有一年 及以上留学经历。
3.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近三年(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1 月) 以第一作者在 SCI、S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或在 EI、 CSCD、C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 2 篇。
申请审核制招生仅限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三及以上层次或四川省学术技 术带头人的导师。 具体名单见四川农业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三)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取得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籍, 到转入博士学籍时硕士阶段学习年限 不得低于 2 年。
2.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3. 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
4.在 SCI、SSCI、EI、CSCD、CSSCI、AHCI 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 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一) 招生学科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届时可上网查阅四川农 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 http://yz.sicau.edu.cn/zyml/zymlb.aspx
(二) 招生计划
2019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 160 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1.学制 3 年。
2.最长修业年限 (包括休学时间在内) 不能超过 6 年。
四、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具体操作见四川农业大学 2019 年博
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五、初试
1.普通招考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笔试。
2. 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免初试。
以上具体安排见四川农业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
1. 符合学校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2.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
3. 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
4.在 SCI、SSCI、EI、CSCD、CSSCI、AHCI 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 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一) 招生学科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届时可上网查阅四川农 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网址 http://yz.sicau.edu.cn/zyml/zymlb.aspx
(二) 招生计划
2019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 160 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1.学制 3 年。
2.最长修业年限 (包括休学时间在内) 不能超过 6 年。
四、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具体操作见四川农业大学 2019 年博
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五、初试
1.普通招考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笔试。
2. 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免初试。
以上具体安排见四川农业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
1. 符合学校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以不低于招生指标的 120%划定分数线,报学校审批,研 究生院公布。
2. 通过审核的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 行审查、评估和推荐。
(二) 复试环节
复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培养单位面试两个环节。
1.导师面试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在各培养单位面试前 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 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培养单位面试 小组。
2.培养单位面试 培养单位面试小组一般由 5 或 7 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
参加面试小组。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之后应及时给出面试成绩。
(三)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2-3 门专业基础课程, 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 组织。
七、录取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与条件。
2.复试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 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研 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6.全校通过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 划的 60%;超过 60%的须报学校审批。
7.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8.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不予录取。
2. 通过审核的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 行审查、评估和推荐。
(二) 复试环节
复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培养单位面试两个环节。
1.导师面试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在各培养单位面试前 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 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培养单位面试 小组。
2.培养单位面试 培养单位面试小组一般由 5 或 7 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
参加面试小组。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之后应及时给出面试成绩。
(三)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2-3 门专业基础课程, 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 组织。
七、录取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与条件。
2.复试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 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研 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6.全校通过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 划的 60%;超过 60%的须报学校审批。
7.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8.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不予录取。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管理类 9000 元/年,其他 10000 元/年。
(二) 奖助学金
1.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人 ·年)
等次 | 占学生比 例(%) | 国家 助学金 | 国家学业 奖学金 | 学校奖 助学金 | 导师 助学金 | 合计 |
一等 | 14 |
13000 |
7200 | 6000 |
4800 |
31000 |
二等 | 21 | 6000 | 5000 | 28800 | ||
三等 | 35 | 4800 | 4000 | 26600 | ||
四等 | 30 | / | 4000 | 21800 |
3. 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
4. 优秀学位论文奖: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
5. 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学校和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水平论文和学 术成果进行适当奖励。
6. 特困研究生助学金: 5000 元/人 ·年。
7. 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九、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21〕 2 号) 和四川农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校研发[2020]6 号) 文件精神,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招生指标的预分配方案,考生届时可查询。
2022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1000 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 900 名左右,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370 名左右, 招生总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 名(最 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第二条 2022 年硕士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均可在专业目录中查阅。
查阅网址: http://yzb.sicau.edu.cn/zyml/zymls.aspx
第二章 报 名
第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 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报名时, 必须取得专科毕 业证,否则不能报考。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 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021〕 2 号) 和四川农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校研发[2020]6 号) 文件精神,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招生指标的预分配方案,考生届时可查询。
2022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1000 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 900 名左右,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370 名左右, 招生总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 名(最 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第二条 2022 年硕士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均可在专业目录中查阅。
查阅网址: http://yzb.sicau.edu.cn/zyml/zymls.aspx
第二章 报 名
第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 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报名时, 必须取得专科毕 业证,否则不能报考。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 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四条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 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三条中第(一)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
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
1. 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社会责任感强, 诚实守信, 品行优良, 积极向上, 身心健康。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三条中第(一)项的要求。
(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2. 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3. 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 所在单位同意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
第七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 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 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 报名时间
推免生: 一般在 9 月 25 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10 月 25 日前完成接收工作。 具体时间以 正式通知为准。
统考生 (包括单考,非全日制)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10 月 5-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4-27 日,每天 9:00—22:00。
第九条 报名程序
1. 符合第三条中第(一)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
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
1. 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社会责任感强, 诚实守信, 品行优良, 积极向上, 身心健康。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三条中第(一)项的要求。
(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
2. 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3. 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 所在单位同意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
第七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 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 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 报名时间
推免生: 一般在 9 月 25 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10 月 25 日前完成接收工作。 具体时间以 正式通知为准。
统考生 (包括单考,非全日制)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10 月 5-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4-27 日,每天 9:00—22:00。
第九条 报名程序
(一) 推荐免试考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报名参
加复试。
(二) 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 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注意查看报名公告。
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 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 定选择报考点, 并按照考点公告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2. 网上(现场) 确认
一般在 11 月中旬, 详见各省、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通知公告。因疫情防控的需要, 现 场确认可能改为网上确认,届时以正式公布的公告为准。
第十条 报名材料
1. 网上(现场) 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 料: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将身份证, 《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合并为一个 PDF 电子文档, 按照“2022 学籍校验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 命名。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将身份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 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合并为一 个 PDF 电子文档,按照“2022 学历校验报考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 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还需要将本人信息变 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材料一并扫描合并进上 述文档。
2.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 将身份证, 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电子文档, 按照“2022 同等学力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 命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报名参
加复试。
(二) 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 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注意查看报名公告。
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 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 定选择报考点, 并按照考点公告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2. 网上(现场) 确认
一般在 11 月中旬, 详见各省、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通知公告。因疫情防控的需要, 现 场确认可能改为网上确认,届时以正式公布的公告为准。
第十条 报名材料
1. 网上(现场) 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 料: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将身份证, 《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合并为一个 PDF 电子文档, 按照“2022 学籍校验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 命名。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将身份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 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合并为一 个 PDF 电子文档,按照“2022 学历校验报考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 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还需要将本人信息变 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材料一并扫描合并进上 述文档。
2.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 将身份证, 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电子文档, 按照“2022 同等学力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 命名。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 将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在校生提供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 意不是入伍通知书)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电子文档,按照“2022 士兵计划_报名号_姓名” 的格式命名。
4.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将身份证、自考准 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按照“2022 自考考研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5.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 将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 按照“2022 境外学历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 名。
上述各类考生, 务必将相关材料整理好, 并按要求格式命名后, 一名考生一个 PDF 文 档, 在现场 (网上) 确认结束之前发送到 1320885073@qq.com 的邮箱, 发送邮件时, 使用 上述要求格式命名的 PDF 文件名作为邮件主题,发送的邮件附件不压缩。 不按要求发送邮 件所引起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十一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 试
第十二条 初试由全国统一组织,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26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17:00)。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第四章 复 试
第十三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复试人数 一般不低于招生人数的 120%。
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
1.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 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3. 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 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第十五条 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和单独考试生一般在 2022 年的 3-4 月份进行, 推免生一般在 2021 年的 9- 10 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复试环节和内容
4.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将身份证、自考准 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按照“2022 自考考研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5.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 将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 按照“2022 境外学历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 名。
上述各类考生, 务必将相关材料整理好, 并按要求格式命名后, 一名考生一个 PDF 文 档, 在现场 (网上) 确认结束之前发送到 1320885073@qq.com 的邮箱, 发送邮件时, 使用 上述要求格式命名的 PDF 文件名作为邮件主题,发送的邮件附件不压缩。 不按要求发送邮 件所引起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十一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 试
第十二条 初试由全国统一组织,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26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17:00)。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第四章 复 试
第十三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复试人数 一般不低于招生人数的 120%。
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
1.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 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3. 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 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第十五条 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和单独考试生一般在 2022 年的 3-4 月份进行, 推免生一般在 2021 年的 9- 10 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复试环节和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 笔 试
招生学科综合知识测试,总分 100 分。
2. 面 试
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 基本知识和科研潜力 等。
(1) 导师面试: 导师应在学科面试前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 并将面试意见及排 序名单(有多名考生面试时) 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 录取。
(2) 学科面试: 学科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 5 人, 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面试 总分 100 分,内容包括: 口头表达能力; 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 力; 心理素质; 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 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 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3. 加 试
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科目笔试, 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 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 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考试时间每科 2 小时, 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试题的命制与考务工作由招生学院或研究所负责。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 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
第十八条 考生总成绩
(1)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生的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2)推荐免试生的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第五章 体 检
第十九条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 2003〕 3 号) 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川招考委〔2010〕 9 号) 的精神, 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到医院进行体检, 具体安 排见复试之前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
1. 笔 试
招生学科综合知识测试,总分 100 分。
2. 面 试
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 基本知识和科研潜力 等。
(1) 导师面试: 导师应在学科面试前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 并将面试意见及排 序名单(有多名考生面试时) 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 录取。
(2) 学科面试: 学科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 5 人, 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面试 总分 100 分,内容包括: 口头表达能力; 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 力; 心理素质; 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 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 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3. 加 试
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科目笔试, 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 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 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考试时间每科 2 小时, 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试题的命制与考务工作由招生学院或研究所负责。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 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
第十八条 考生总成绩
(1)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生的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2)推荐免试生的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第五章 体 检
第十九条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 2003〕 3 号) 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川招考委〔2010〕 9 号) 的精神, 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到医院进行体检, 具体安 排见复试之前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
第六章 录 取
第二十条 复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第二十一条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分学科 (类别)、专业(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 心健康状况等从有效备录人选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二条 导师有权择优推荐拟录人选,招生单位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6) 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 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第七章 学制和修业年限
第二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第二十六条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 2 年不满 3 年,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 4 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 5 年,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将被注销 学籍。
第八章 学费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
1.研究生学费
第二十条 复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第二十一条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分学科 (类别)、专业(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 心健康状况等从有效备录人选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二条 导师有权择优推荐拟录人选,招生单位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6) 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 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第七章 学制和修业年限
第二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第二十六条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 2 年不满 3 年,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 4 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 5 年,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将被注销 学籍。
第八章 学费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
1.研究生学费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
经济学(招生学科代码前 2 位为 02) |
7200 元/生·年 |
法学(招生学科代码前 2 位为 03) | |
管理学(招生学科代码前 2 位为 12) | |
公共管理(招生学科代码前 4 位为 1252) | 13000 元/生·年 |
其余招生学科 | 8000 元/生·年 |
第二十九条 奖助学金
1. 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 (元/年·人)
层次 |
奖助 等次 |
占研究生 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学业奖 学金 | 导师 助学金 | 合计 |
硕 士 研 究生 |
一等 | 8 | 6000 | 10000 | 2400 | 18400 |
二等 | 12 | 6000 | 8000 | 2400 | 16400 | |
三等 | 20 | 6000 | 6000 | 2400 | 14400 | |
四等 | 60 | 6000 | 2400 | 2400 | 10800 |
3. 导师奖学金: 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和科研实绩,发放导师奖学金。
4.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000 元/篇·人,每年评选 30 篇。
5. 优秀学术成果奖: 奖励等级 1000-10000 元,奖金总额限制,按比例折算。
6. 创新创业和实践成果奖: 每生 1000-5000 元,奖金总额限制,按比例折算。
7. 研究生特困助学金:3000 元/人·年,每年资助不超过 100 名。
8. 其他: 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9.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第九章 关于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的说明
第三十条 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两种学习方式实行相同的考试 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 书, 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培养 方案统一、环节要求一致、上课方式灵活、学生管理统一、学费管理统一”的模式进行 培养管理。
第三十一条 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
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在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定向协议由考生与用人单 位之间自行协商签订, 内容和格式我校不作统一要求, 也可参考使用学校模版) 。定向 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不转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 学校不提供住宿, 毕业时按定向合同 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新生入学时应提交人事档案, 转接党团关系, 毕业 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提交人事档案, 则视为定向 研究生, 即有就业单位,有固定收入者。
第三十二条 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研究生。
第十章 加分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三十三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 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十四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 功以上,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免试(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 生。
第三十五条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 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三十六条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可按规定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 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QQ: 1320885073 Email: sicauyz@qq.com 微信公众号: sicauyanzhao
通讯地址:
第三十二条 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研究生。
第十章 加分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三十三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 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十四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 功以上,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免试(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 生。
第三十五条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 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三十六条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可按规定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 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QQ: 1320885073 Email: sicauyz@qq.com 微信公众号: sicauyanzhao
通讯地址:
雅安校区: 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 46 号
成都校区: 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 211 号
都江堰校区: 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 288 号
邮编: 625014
邮编: 611130
邮编: 611830
成都校区: 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 211 号
都江堰校区: 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 288 号
邮编: 625014
邮编: 611130
邮编: 611830
学校网址: http://www.sic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 http://yan.sicau.edu.cn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与上级文件不符的, 以上级文件为准; 若国家出台研究生招生管理 的新政策,学校有权对上述规定做出调整。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21 年 9 月 13 日
四川农业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20〕8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招生指标的预分配方案;正式指标确认后,由培养单位分配到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
2021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10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8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70名左右,招生总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届时可上网查阅专业目录。
二、报考方式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根据报考方式不同,分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须分别符合的学业水平如下:
(一)全国统考报名考生
其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
其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
1.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单独考试报名考生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2.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3.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所在单位同意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时间
推免生:一般在9月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接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统考生(包括单考,非全日制)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七)报名程序
1.推荐免试考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参
加复试。
2.全国统考(含管理类联考、单独考试)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注意查看报名公告。
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选择报考点,并按照考点公告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一般在11月中旬,详见各省、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通知公告。
3.报名材料
(1)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将身份证,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按照“同等学力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将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扫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按照“士兵计划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3)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将身份证、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按照“自考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4)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按照“学历学籍校验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
说明:学历(学籍)认证材料为: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还需要将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一并扫描合并进上述文档。
(5)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将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按照“境外学历_报名号_姓名”的格式命名。上述5类考生,务必将相关材料整理好,并按要求格式命名后,于现场确认结束之前
发送到1320885073@qq.com的邮箱,发送邮件时,使用文档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的文档
不压缩。届时未收到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将不予准考。
三、初试
初试由全国统一组织,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人数的120%。
(一)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3.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和单独考试生一般在2021年的3-4月份进行,推免生一般在2020年的9-
10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复试环节和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招生学科综合知识测试,总分100分。
2.面试
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基本知识和科研潜力
等。
(1)导师面试:导师应在学科面试前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
序名单(有多名考生面试时)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录取。
(2)学科面试:学科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面试
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心理素质;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3.加试
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科目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
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试题的命制与考务工作由招生学院或研究所负责。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
1.复试成绩
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
2.考生总成绩
(1)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生的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2)推荐免试生的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到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复试之前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
六、录取
1.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2.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从有效备录人选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导师有权择优推荐拟录人选,招生单位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6)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七、学制和修业年限
1.学制为3年。
2.取得学籍2年不满3年,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3.最长修业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5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将被注销学籍。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和住宿费
经济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2)、法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3)和管理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12)门类专业72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生·年;除
以上的其他招生学科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1200元/床·年。
(二)奖助学金
1.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年·人)
层次 |
奖助等次 | 占研究生比例(%)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导师助学金 |
合计 |
硕 士 研究生 |
一等 | 8 | 6000 | 10000 | 2400 | 18400 |
二等 | 12 | 6000 | 8000 | 2400 | 16400 | |
三等 | 20 | 6000 | 6000 | 2400 | 14400 | |
四等 | 60 | 6000 | 2400 | 2400 | 10800 |
2.国家奖学金:获奖硕士生20000元/人,获奖人数为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数。
3.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和科研实绩,发放导师奖学金。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000元/篇·人,每年评选30篇。
5.优秀学术成果奖:奖励等级1000-10000元,奖金总额限制,按比例折算。
6.创新创业和实践成果奖:每生1000-5000元,奖金总额限制,按比例折算。
7.研究生特困助学金:3000元/人·年,每年资助不超过100名。
8.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9.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九、关于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的说明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统一、环节要求一致、上课方式灵活、学生管理统一、学费管理统一”的模式进行培养管理。
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定向协议由考生与用人单
位之间自行协商签订,内容和格式我校不作统一要求,也可参考使用学校模版)。定向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不转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学校也不提供住宿,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应提交人事档案,转接党团关系,毕业
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提交人事档案,则视为定向研究生,即有就业单位,有固定收入者。
十、联系方式
QQ:1320885073Email:sicauyz@qq.com微信公众号:sicauyanzhao
通讯地址:
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邮编:625014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邮编:611130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邮编:611830学校网址:http://www.sic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sicau.edu.cn
十一、本章程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研究生招生管理的新政策,学校有权对上述规定做出调整。
十二、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2020年9月8日
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招生省份:四川省60名
三、报名条件1.考生具备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考生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3.考生具备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项学科竞赛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及全国决赛获奖者;4.生物技术、园林、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金融学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
2019年21日3月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由所在中学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A4规格2019年12日前(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611130)。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字样。(1)《四川农业大学1份(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1份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编号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特色以及自主招生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4月http://zs.sicau.edu.cn)、报名系统(http://www.sceea.cn)进行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2.收费5月5月130元(2012)64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退费(于综合考核当日凭乡镇及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办理)。3.考核“无领导小组讨论6月6月12:
综合考核时间:6月
综合考核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211号4.考核成绩:总分60分,”成绩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1.入选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学科专业特长确定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考生名单将于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分,按专业志愿,以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将按照主管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0835-2882561,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611130
联系电话:028-86291220
网 址:zs.sica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120名
招生专业: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金融学、园林、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具备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3.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参加创新实践活动(竞赛、科研课题、创新训练等),展示出较好的创新潜质并能提供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科研课题开题(结题)报告或其它创新性成果,考生须深度参与,并至少是其中某部分的主要完成人);
(3)对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某一学科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学科特长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生物技术、园林、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金融学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由所在中学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鲜章,共两份,一份邮寄学校,一份参加自主招生考核时现场出示)。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18年4月16日前(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1130)。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1)《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1份(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
(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复印件1份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所有材料均需考生本人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所寄材料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内容一致,《四川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编号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五、考核办法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 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特色以及自主招生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icau.edu.cn)、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进行公示。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收费
通过初审的学生于5月9日至5月20日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及考核费,缴费标准:130元/生〔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退费(于综合考核当日凭乡镇及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办理)。
3.考核
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含综合测试(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考核根据专业学科特色以及培养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请考生于6月1日至6月6日中午12:00,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综合考核并打印准考证。
综合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综合考核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4.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试成绩6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分。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否则不能参加考核。
六、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入选
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学科专业特长确定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七、志愿填报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八、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按专业志愿,以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将按照主管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1130
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传真:028-86291220
网 址: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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