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43:4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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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青岛大学2022年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 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60 余名。全校招生总数以 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依据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博士 招生分阶段进行,先进行硕博连读报名及考核,其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剩余计划再用于申请考核招生。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报考单位或 导师,确认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并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四、招生类别
我校所有专业均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类 别码须为 1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 就业,其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
五、报考条件
( 一)申请考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 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
( 2)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在报考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5.其它报考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 附件 1)。
(二)硕博连读
满足( 一)中第 1、2、3 条规定,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 ( 附件 2)。
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和材料审核
( 一)网上报名
1. “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27 日; “申请考核”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9 日。请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博 士网报”版块,按要求进行报名和学籍学历校验。
2.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上传
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
( 2)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在报考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5.其它报考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 附件 1)。
(二)硕博连读
满足( 一)中第 1、2、3 条规定,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 ( 附件 2)。
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和材料审核
( 一)网上报名
1. “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27 日; “申请考核”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9 日。请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博 士网报”版块,按要求进行报名和学籍学历校验。
2.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上传
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提交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 个带有目录的 PDF 文件, 以 “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 申请材料”命名,每个压缩包不超过 5MB),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 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内) 。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学硕士出具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仅获得硕士学位 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 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硕士阶段成绩单。
6.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签名的《青岛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3)或《青岛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4)。
7.专家推荐书( 附件 5)。
8.科研计划书( 附件 6)。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 7)。
10.硕士论文(应届生无需提供) 。
11.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等。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 个带有目录的 PDF 文件, 以 “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 申请材料”命名,每个压缩包不超过 5MB),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 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内) 。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学硕士出具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仅获得硕士学位 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 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硕士阶段成绩单。
6.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签名的《青岛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3)或《青岛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4)。
7.专家推荐书( 附件 5)。
8.科研计划书( 附件 6)。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 7)。
10.硕士论文(应届生无需提供) 。
11.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等。
第 4-11 项材料原件应在信息确认环节交至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 如招生学院要求考生提前寄送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执行。
( 三)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评议,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学院应完善考生与导师互选 机制,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 学院可根据报考情况按一定比例确 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数量,并制订相应的调剂办法。
初审通过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 核。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资格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和各 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综合考核等环节。
七、考核安排
1. 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须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 办理信 息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确认材料: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核所要求材料的原件。
2. 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按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成立不少于 5 位 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 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和培 养要求,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实践技能、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 作等方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音、
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 三)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评议,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学院应完善考生与导师互选 机制,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 学院可根据报考情况按一定比例确 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数量,并制订相应的调剂办法。
初审通过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 核。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资格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和各 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综合考核等环节。
七、考核安排
1. 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须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 办理信 息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确认材料: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核所要求材料的原件。
2. 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按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成立不少于 5 位 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 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和培 养要求,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实践技能、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 作等方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音、
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 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 工作) 态度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 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 口语交流能力。
(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13 日 “申请考核”综合考核时间: 2022 年 4 月 21 日-27 日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于考试前 3 天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八、录取
( 一)学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1.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情况等,按照导 师上岗顺序优先原则(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 定) ,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
2.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 在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 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 口语交流能力。
(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13 日 “申请考核”综合考核时间: 2022 年 4 月 21 日-27 日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于考试前 3 天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八、录取
( 一)学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1.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情况等,按照导 师上岗顺序优先原则(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 定) ,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
2.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 在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二)所有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 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 三)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 四)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 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九、违规处理
(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
( 二)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 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 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
(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生; 全日制
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生; 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 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 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上 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及 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 “青大研招”微信公众号。( 三)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 四)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 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九、违规处理
(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
( 二)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 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 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
(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生; 全日制
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生; 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 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 二)各招生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等,制订申请考核和 硕博连读实施细则,其中报考条件可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研 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 三) 学校以往有关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的规定,如 与本文件有冲突, 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政策 不符,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11065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grad.qdu.edu.cn/yzb 通讯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 308 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6071
联系电话: 0532- 85953655
附件.rar
青岛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考生应选择一种方式在我校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因招生方式多样,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报考导师,确认报考方式和招生名额情况。
三、招生类别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须于录取时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考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定向考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其招生总数的20%(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其它专业为学术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 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
符合(一)中1、3、5各项的要求,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
(三)申请考核
符合(一)中1、3、4、5各项的要求,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
五、报名
1. 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3月6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du.edu.cn/xscx)进行报名,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
(2)“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du.edu.cn/xscx)进行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3)所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博士报考费为220元/人,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缴费请慎重,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报考费概不退回。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6日。
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青岛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点击文中的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
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953976)。
六、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1. 现场确认
地点: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1年4月16日
需提交的材料:《青岛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考生个人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初试
2021年4月17日-18日,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请于考试前3天到学校网站查询。
3. 复试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等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加试在复试时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有关特殊要求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按要求向招生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科推荐,学科汇总审核后,报学院审核。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接受申请者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依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附件3)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2. 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各学科复试方案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校验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非定向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具体要求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生;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三)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grad.qdu.edu.cn/yzb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附件:1.《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
2.《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3.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拟录取汇总表
4.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5.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6. 科研计划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用)
7. 全日制博士生报名专家推荐书
8.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1-8.ZIP
青岛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考生应选择一种方式在我校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因招生方式多样,考生报考前,请务必联系报考导师,确认报考方式和报名信息。
三、招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考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定向考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其招生总数的20%(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其它专业为学术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 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
1. 符合(一)中1、3、5各项的要求。
2. 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3. 申请人须为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或为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4. 申请硕博连读的博士专业与硕士就读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5. 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程,且平均成绩应在85分以上;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6.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5年内有效),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要求取得相应级别外语成绩。
7. 硕博连读仅招收非定向考生。
硕博连读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
(三)申请考核
1. 符合(一)中1、3、4、5各项的要求。
2.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应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3. 参加理、工、医学学科“申请制”博士招生的考生,要求近5年具有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申请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包括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中科院3区)及以上,或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参加社科类学科“申请制”博士招生的考生,要求近5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被CSSCI(含扩展版)及以上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5年内有效),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要求取得相应级别外语成绩。
5. 申请人硕士毕业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3)硕士不可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
6.“申请制”仅招收非定向考生。
“申请制”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
五、报名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8--28日,请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du.edu.cn/xscx)进行报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无需缴纳报考费。
2. 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博士报考费为220元/人,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
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形式进行,缴费时间为2020年2月18--28日,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青岛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中的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953976)。
六、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1. 现场确认
地点: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0年4月24日。
需提交的材料:《青岛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初试
2020年4月25日-26日,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请于考试前3天到学校网站查询。
3. 复试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等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5)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加试在复试时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及有关特殊要求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按要求向招生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科推荐,学科汇总审核后,报学院审核。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接受申请者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依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于3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附件3)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2. 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各学科复试方案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校验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非定向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具体要求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
十、奖助体系
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附件:1.《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
2.《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3. 2020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拟录取汇总表
4.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5.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6. 个人陈述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用)
7. 全日制博士生报名专家推荐书
8. 政审表
青岛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生96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计划包含公开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各学科公开招考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招生方式请务必于报名前向导师咨询。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 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6.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报名
1. 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生每年春季招生一次,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模块(http://yz.qdu.edu.cn/xscx 请使用除IE之外的其他浏览器访问,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1月10日。
2. 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博士报考费为220元/人。
缴费时间:2019年1月14日-18日,缴费收据将于现场确认时统一发放,缴费方式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3. 现场确认
地点: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时间:2019年4月19日(具体时间请提前一周到学校网站查询)。
需提交的材料:《青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考生个人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攻读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
五、初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0日-21日,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请于考试前到学校网站查询。
六、跨学科门类报考
跨学科门类报考的硕士生需要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加试在复试时进行,加试科目及有关特殊要求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具体要求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
十一、奖助体系
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附件:全日制博士生报名专家推荐书
青岛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青岛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 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 硕士生。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340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长学制转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将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b.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 或相近;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 4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 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 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 码为 125601)、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 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5.报名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 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限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 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2022 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 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 年 10 月 5—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网 址 : http : //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2 年 9 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 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 区。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 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代码 3785)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青岛市往届生(社会考生)。往届生如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青岛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青岛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b.非青岛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 2021 年连续 6 个月的青岛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地的报考点,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 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1 年 12 月 18 日—27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12 月 27 日为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三)初试科目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设计和美术等特殊科目除外),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
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
(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
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
求见招生专业简章和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
(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高校学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
(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奖助体系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 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项目。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 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允许修业年限 2
—6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2-3 年,最长修业
年限为 4-6 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 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 308 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电子邮箱:qd85953655@163.com
2022年青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学校最早的历史源头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年来,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0余万各类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招生本科专业79个,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在2019、2020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中连续两年位列全球第401-500位,进入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百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连续六年位列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百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山东省一流学科8个。入选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和1个高峰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2个优势特色培育学科;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等9个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8个学科入选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29个学科入选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其中系统科学位居全国第2位;7个学科进入USNews2021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榜。
青岛大学是第七批由国务院学位办授权获批的MBA培养院校,从2007年开始招收MBA研究生,是山东半岛地区较早开展MBA教育的院校之一。经过多年的沉淀与发展,秉承“经世致用、正德厚生”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了“立足本土”、“百战归来再读书”等富有特色的实战派MBA教育。目前我校MBA教育设有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创新创业管理、金融投资管理、健康管理七个研究方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掌握广博的现代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竞争本领,拥有战略眼光、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驾驭复杂环境、较强分析判断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中高级职业经理人。
二、项目特色与优势
1.“百战归来再读书”,打造实战化MBA。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重视实践与应用,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和国际评估的有机衔接。
2.“企业案例实战化”,打造企业移动课堂。采用理论学习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形式,直接把课程教学放到教学实践基地中去,倡导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自主化教学。
3.“校友终身会员制”, 打造产学研沟通平台。学员入校后自动加入MBA会员俱乐部,定期参加青岛大学MBA和MBA联合会举办的相关活动,各行业成功人士同窗求学、广结良友、拓展人脉。
三、健康管理特色培养方向
健康管理招生对象为已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以及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理论、管理技能和管理方法,能在卫生行政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等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高级管理人才。该方向旨在培养学员健康医疗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健康管理公司治理、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能力。
四、优秀学员选拔计划
为了加强对优秀学员选拔计划的工作组织,特成立优秀学员选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面试专家小组。组织工作将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商学院非全学位中心具体实施。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察每一位申请者的背景,并进行线上面试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结果。(选拔计划具体信息可参考《青岛大学2022年MBA、MEM非全专业优秀学员选拔计划》)
1、2022年MBA优秀学员选拔计划面试时间安排
批 次 |
在线申请 起止时间 |
资格评审 结果查询 |
选拔面试 时 间 |
选拔面试 结果公布 |
第一批 | 8月20日-9月6日 | 9月8日 | 9月11日 | 9月13日 |
第二批 | 9月16日-10月2日 | 10月4日 | 10月7日 | 10月9日 |
2、注意事项
a.以上时间为初步计划时间,请关注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官方公众号通知;
b.每位考生每年仅有1次申请机会,请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在线申请;
c.提前面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2017年9月前毕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2019年9月前毕业);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20年9月前毕业)。
六、考试科目及辅导教材
1、考试科目:
英语二(10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含数学、逻辑、写作;200分)
2、辅导教材:
《2022年MBA联考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
《2022年MBA联考辅导材料》
(全国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中心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
七、报名、考试、复试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究生招生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www.moe.edu.cn)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现场信息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3. 打印准考证时间按照研究生官网发布信息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4. 初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官网发布信息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考试地点:网报时所选考试点。
5. 复试:2022年3或4月,具体时间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科目:政治、英语口语与听力、综合素质面试
6. 录取通知:2022年6月。按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7. 入学报到:2022年9月。
注:主要时间节点由青岛大学研究生院、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公布。
八、学制与课程上课方式
学制(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上课方式为周末上课或定期集中授课。
九、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青岛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十、学费
学费共计6.9万(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十一、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100人(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3号,青岛大学西院商学院办公楼108办公室
电 话:0532-85950065,85950969
联系人: 李金克15589892535
栾戈伟18661919783(微信同号)
网 址: http://ibc.qdu.edu.cn/mba/
青岛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按全日制(含推荐免试、长学制转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各专业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b.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4门及以上主干课程;d.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专业学位专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五)特殊学科(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美术学院各专业、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别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纺织服装学院机械类别工业设计工程方向和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并到我校报名考试,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六)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1年8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社会考生)须本人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具体要求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其他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高校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奖助体系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项目。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6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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