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40:4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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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18个(含一个交叉学科)。
我校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理工科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部院系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学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学部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部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初审和复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103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数量居全国高校第6位。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者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的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请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2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毕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我校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我校奖助体系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2022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考生应遵守我校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双证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MPA培养目标与特色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学科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百年学府,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北京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培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的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
基于当前的时代要求和学校自身的定位及特色,北京师范大学MPA教育以“掌握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管理者”为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推动教育模式创新,形成“扎实的学科依托、充足的教学资源、显著的培养效果、多元的活动服务”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内重要的MPA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方向
招生计划:拟招收265人。
报考方向:2022年招生分“01不区分方向(北京校区)”和“02不区分方向(珠海校区)”两个报考方向。
主要招生专业方向: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政府经济与公共服务、数字政府与数据治理、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管理、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与应急。
不同报考方向(校区)招生计划见下表(具体以研招办发布的2022年的招生简章为准)。
报考方向 | 专业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01不区分方向(北京校区) |
1.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2. 政府经济与公共服务 3. 数字政府与数据治理 4. 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 5. 公共卫生与应急 |
非全日制 | 165人 | 培养地点在北京,不接收推免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
02不区分方向(珠海校区) |
1.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2. 政府经济与公共服务 3. 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管理 |
非全日制 | 100人 | 培养地点在珠海,不接收推免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
三、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已满3年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前)。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已满5年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前)。
(3)获硕士、博士学位已满2年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应于2021年10月(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允许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关键信息提示: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报名费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纳。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
①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
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考前面试与正常批复试)
1.考前面试
(1)考前面试日程安排(面试时间暂定,将视疫情情况调整)
培养地点 | 申请截止日期 | 面试资格查询 | 面试时间 | 面试形式 |
珠海校区 | 8月27日 | 8月30日 | 9月4日 | 线下(暂定) |
北京校区 | 8月27日 | 8月30日 | 9月18日 | 线下(暂定) |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或线下面试方式。具体信息详见后期发布的2022年MPA考前面试方案,届时将公布于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京师政管MPA。
(3)考前面试报名
申请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进入中心官网https://mpa.bnu.edu.cn/,点击考前面试入口进行申请。或直接进入链接 http://kqmsmpa.bnu.edu.cn/ 进行申请。
(4)申请材料提交
请根据考前面试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项目逐一进行填写并提交附件。
MPA教育中心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考前面试名单。
(5)考核内容及结果
考核内容包括时事与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口语、管理学基本概念与知识等,重点考核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的敏捷性、表达的逻辑性,以及继续培养的潜力等。
面试总分值为200分。其中时事与思想政治理论满分50分,30分及格;其他部分满分150分,90分及格。任一部分低于及格分都为复试不合格。
考前面试结果分为“有条件录取资格”和“递补资格”两种,具体名额根据每批次的考试成绩确定。
参加2022年考前面试、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考生,考前面试结果可保留至2023年。
已参加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专业2021年考前面试的考生,2021年考前面试的结果有效保留至本次考前面试。请符合保留资格的考生进入中心官网https://mpa.bnu.edu.cn/,点击考前面试入口进行保留申请;或直接进入链接 http://kqmsmpa.bnu.edu.cn/ 进行申请。
2.正常批复试
正常批复试包括以下三类考生:
①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但未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未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
②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递补资格,但未递补成功的考生;
③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MPA复试线,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复试大约安排在2022年3月中下旬,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具体时间。
六、录取
(1)考前预录取
① 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国家线、报考资格和学历档案复审无误后,即可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
② 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可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初试成绩没有达到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国家线的情况下,按照考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
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正常批录取程序。
注:2022年本专业分数线是否按照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国家线,请届时以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发布的信息为准。
(2)正常批复试录取
正常批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应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证书授予
1.录取后于2022年9月入学,学制3年。
2.报考北京校区的考生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太平庄校区,报考珠海校区的考生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3.课程学习共3个学期,采用周末上课的形式。
4.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标注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奖学金及住宿
我校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7.8万元,分三个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6万元,开学凭该学年学费发票报到注册。
政府管理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北师大MPA的考生设立“MPA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MPA新生。
我校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和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考前面试相关信息在学院和MP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www.sg.bnu.edu.cn;https://mpa.bnu.edu.cn)。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
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网址:https://yz.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58808176
电子邮箱:mpa@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100875
网址:https://mpa.bnu.edu.cn
微信公众号搜索:京师政管MPA。
北京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位列高校第8位。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数量居全国高校第6位。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7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者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的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1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毕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21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考生应遵守我校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我校202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10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详情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0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均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20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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