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7:2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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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若干名(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该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统,报考条件参照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报考条件。我校设置2022年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南京邮电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推荐免试直接攻博、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考核。
(一)推荐免试直接攻博
推荐免试直接攻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直博生,直博生报考程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接收办法》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二)硕博连读选拔
硕博连读选拔,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生(含学硕和专硕)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2021年10 -12月,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规定》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修订)》。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于2021年12月报名,2022年3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是否举行第二批次将视第一批次录取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类别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五、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包括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要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中获得奖励等;优先接受来自国内重点高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全日制硕士生除外)以及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6.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500或CET-6≥430(满分710)或IELTS≥6.0(满分9分)或TOEFL≥80(满分120)或在国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
六、申请考核报名日期、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相应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30日。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考生登录”,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需缴纳报名费200元(只接受网络支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180.209.64.113:8080/zsgl/bswb/index.aspx)将下列材料合并生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①《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②《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一份,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⑥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需专家手写签名);
⑦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
⑧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⑨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决议(加盖管理部门章);
⑩《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卡》。
考生请按以上顺序生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博士报名网报系统”。
七、申请考核资格审查与考核
资格审查:各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相关办法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给出审查意见或成绩。
2022年1月中旬各一级学科将公示第一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申请考核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一级学科自主确定,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通过标准、具体的考核时间、方式等详见各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我校拟于2022年3月初统一组织博士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一级学科挂靠学院网站主页的相关信息。
八、录取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总人数的10%。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我校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2.学费: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博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5.8万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3.奖助学金: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按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覆盖面:

等 级  标 准
(元/年)
   覆盖面   
(一年级)
覆盖面
(二、三年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18000 10% 10%
二等学业奖学金 14000 20% 20%
三等学业奖学金 10000 70% 60%
 
(3)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
(4)博士研究生导师将给予博士研究生科研补助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5)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将给予博士研究生科研补助;
(6)学校和学院设有完整的奖助体系,优秀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津贴等,评选及发放标准详见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
十、其他说明
1.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报到后通过审核注册中美两校双学籍。
学生读博期间可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一年及以上。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后,符合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该校授予相应博士学位;符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③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所有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前对本人硕士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籍进行认证并保存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硕士学历证书的应届硕士生需同时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除定向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6.若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jupt.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492350,(025)83492231,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行政南楼451室
 
十二、附则
本章程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1年我校在16个学院39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协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名左右。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后将以下报考材料寄送至研招办: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寄送至研招办: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四条  2020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六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十九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拟安排在2021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等。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调剂
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三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二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外,其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二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推荐免试生的相关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055100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为3年)。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第十一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另外,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三十三条  被拟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公示的政策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三十六条  招生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 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0年我校在16个学院38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35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名。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信息后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 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 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 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 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 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 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四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 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五条 2020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它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九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大约在202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 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调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四条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外,其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二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推荐免试生的相关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055100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为3年)。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第十一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另外,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三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025-83492086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 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三条2019年我校在16个学院43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201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10人左右(包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人。
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请考生查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院系“备注”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三条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四条2019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五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应当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南京地区的考生在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209)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第十七条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报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错过现场确认将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初试与复试
第十九条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教育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和其余科目(满分为150分)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大约在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调剂
第二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二十三条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调剂工作办法和程序,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第七章体检
第二十四条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录取
第二十五条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九章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二十八条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均实行硕士—博士连读制度,推荐免试生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
第二十九条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推荐免试生的相关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章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第十一章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二条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另外,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十三条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四条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二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章其他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025-83492086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33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以同等学力(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

  二、报考时间及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需要记住网上报名编号。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江苏省指定报考我校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原则上只能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三、准考证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1月7日-8日,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复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考生到我校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和办法4月初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现场确认信息后需送交以下报考材料:①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③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2.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2.5年,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考生考上研究生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考生本人应在复试时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报考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以同等学力(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
  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

  (二)报考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江苏省指定报考我校的报考点(3209 南京林业大学)确认报名信息。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原则上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需要记住网上报名编号。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考试方式、报考单位、报考专业3项信息,任何人不得修改。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三)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初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满分为150分)由我校命题。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在全国录取工作会议、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进行,大约在2013年4月上旬。考生需到我校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和办法4月初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七)其他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现场确认信息后需送交以下报考材料:①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③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2.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2.5年,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考生考上研究生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考生本人应在复试时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报考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工程管理硕士(1256)、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现场确认信息后需送交以下报考材料:
  ①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③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3209南京林业大学)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报名时填写报考学科专业即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考试方式、报考单位、报考专业3项信息,任何人不得修改。
  3、《准考证》下载打印: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所受奖惩等情况;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三)初试与复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教育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和其余科目(满分为150分)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网址:tp://202.119.236.102/s/26/t/775/a/14485/info.jspy)。
  3、复试时间和形式:
  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大约在2014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加强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和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加大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核。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并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
  http://pg.njupt.edu.cn/s/26/t/775/p/1/c/517/list.jspy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南京邮电大学三牌楼校区
  单位代码:10293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通讯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03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联系电话:025-83492350
  (七)其他说明
  1、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均实行硕士—博士连读制度,推荐免试生和统考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考生可于2013年9月初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规定和申请手续。
  2、学费和奖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3、学习年限: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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