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42:5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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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暨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600人,学术型博士生约450人,专业学位博士生约15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约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约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四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国(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试时须提交认证书。
(七)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八)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九)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特别提示: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先举行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录取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且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1.招生对象:已获得2022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仅限于学术学位专业招生。
2.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9月份,与当年度推荐免试工作同步进行,其接收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一致。
(二)申请审核制。
考生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直接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2月12日,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申请审核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10)各学院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成册,于2021年12月13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或邮寄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5.材料审核。
2021年12月17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部分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6.审核成绩及格要求。
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7.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全日制非定向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学术型在校硕士生,一年级在校硕士生、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只允许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申请,其他专业学位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2月12日,请登陆暨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8)各学院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成册,于2021年12月13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或邮寄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四)统一考试。
1. 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在职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全日制非定向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3月20日,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
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
3.初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
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5.复试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具有复试资格考生提交两份至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五)报名考试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复试与拟录取。
(一)时间与方式。
1.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复试工作于2021年12月下旬完成。
2.统一招考的复试约在2022年5月中旬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各学院通知。
3.复试以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5.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二)成绩与拟录取。
1.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复试范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超出复试比例范围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上线人数低于200%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
3.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师生互选。
六、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二)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2.2万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生学费按学制收费。具体详见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七、关于奖助学金方案。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科研创新,学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方案,详情可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网页(网址:https://gsd.jnu.edu.cn/),具体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备注:
(一)奖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不享受奖助金。
八、附则。
(一)考生若在博士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暨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500人,学术型博士生约400人,专业学位博士生约10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约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约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国(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试时须提交认证书。
(七)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八)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先举行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面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且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即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径直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2月13日,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20年12月14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5.材料审核。
2020年12月19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6.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2月13日,请登陆暨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20年12月14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三)统一考试。
1. 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我校2022年起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少干计划)。
(1)经济学院、理工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
(2)2021年拟招收定向生专业统计表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收定向生指标 |
产业经济研究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1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国际关系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中共党史方向) | ≤1 |
文学院 | 0501J8 | 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 | ≤3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
060300 | 世界史 | ||
华文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1 | 新闻与传播学 | ≤2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0710Z2 | 生物医药 | ≤1 |
071300 | 生态学 | ≤1 | |
0831Z1 |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 ≤1 |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120203 | 旅游管理 | ≤1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1 | |
基础医学院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 |
药学院 | 100701 | 药物化学 | ≤1 |
100706 | 药理学 | ≤1 | |
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工程 | ≤1 |
3.初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
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上述材料,复试前请直接递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报名费。三种招生方式的报名费均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关于复试与拟录取
(一)时间与方式。
1.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复试工作于2020年12月下旬完成。
2.统一招考的复试约在2021年5月中旬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各学院通知。
3.复试以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5.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二)成绩与拟录取。
1.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复试范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超出复试比例范围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上线人数低于200%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
3.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师生互选。
六、关于学制与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学制3年。
(二)全日制非定向科学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2.2万元;定向博士生学费每年4万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生学费按学制收费。
七、关于奖助学金方案。
等级 | 覆盖面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津贴 | 总金额 |
一等 | 5%(新生0%) | 1.5万元 | 1.8万元/年 | 3万元/年 | 6.3万元/年 |
二等 | 25%(新生30%) | 1.8万元/年 | 1.6万元/年 | 4.9万元/年 | |
三等 | 70% | 1万元/年 | 1.2万元/年 | 3.7万元/年 | |
备注 | 按月发放 | 按年发放 | 按月发放 |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不予发放。
八、附则
(一)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暨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500人,学术型博士生约400人,专业学位博士生约10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约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约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国(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试时须提交认证书。
(七)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八)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先举行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面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且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即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径直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2月13日,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20年12月14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5.材料审核。
2020年12月19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6.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2月13日,请登陆暨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20年12月14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三)统一考试。
1. 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我校2022年起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少干计划)。
(1)经济学院、理工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
(2)2021年拟招收定向生专业统计表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收定向生指标 |
产业经济研究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1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国际关系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中共党史方向) | ≤1 |
文学院 | 0501J8 | 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 | ≤3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
060300 | 世界史 | ||
华文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1 | 新闻与传播学 | ≤2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0710Z2 | 生物医药 | ≤1 |
071300 | 生态学 | ≤1 | |
0831Z1 |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 ≤1 |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120203 | 旅游管理 | ≤1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1 | |
基础医学院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 |
药学院 | 100701 | 药物化学 | ≤1 |
100706 | 药理学 | ≤1 | |
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工程 | ≤1 |
3.初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
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上述材料,复试前请直接递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报名费。三种招生方式的报名费均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关于复试与拟录取
(一)时间与方式。
1.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复试工作于2020年12月下旬完成。
2.统一招考的复试约在2021年5月中旬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各学院通知。
3.复试以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5.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二)成绩与拟录取。
1.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复试范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超出复试比例范围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上线人数低于200%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
3.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师生互选。
六、关于学制与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学制3年。
(二)全日制非定向科学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2.2万元;定向博士生学费每年4万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生学费按学制收费。
七、关于奖助学金方案。
等级 | 覆盖面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津贴 | 总金额 |
一等 | 5%(新生0%) | 1.5万元 | 1.8万元/年 | 3万元/年 | 6.3万元/年 |
二等 | 25%(新生30%) | 1.8万元/年 | 1.6万元/年 | 4.9万元/年 | |
三等 | 70% | 1万元/年 | 1.2万元/年 | 3.7万元/年 | |
备注 | 按月发放 | 按年发放 | 按月发放 |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不予发放。
八、附则
(一)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暨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学术型博士生353人,专业学位博士生47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八)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即先举行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面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且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即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径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9年12月8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5.材料审核
2019年12月15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
6.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具体要求见暨研﹝2019﹞文(自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9年12月8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三)统一考试
1. 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全日制。
(2)2020年拟招收定向生专业统计表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收定向生指标 |
经济学院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4 |
020204 | 金融学 |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
027000 | 统计学 | ||
产业经济研究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1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30107 | 经济法学 | ≤1 |
国际关系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中共党史方向) | ≤1 |
文学院 | 0501J8 | 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 | ≤3 |
060200 | 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 | ||
060300 | 世界史 | ||
华文学院 | 0501Z2 | 海外华语及华文教学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1 | 新闻与传播学 | ≤2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0831Z1 |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 ≤1 |
药学院 | 100702 | 药剂学 | ≤1 |
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070300 | 化学 | ≤1 |
环境与气候研究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工程 | ≤1 |
2.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0日——3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
3.初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12日。
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上述材料,复试前请直接递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报名费
三种招生方式的报名费均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关于复试与拟录取
(一)时间与方式
1.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复试工作于12月下旬完成。
2.统一招考的复试约在2020年5月中旬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各学院通知。
3.复试以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5.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二)成绩与拟录取
1.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扩大。
3.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师生互选。
六、关于学制与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学制3年。
(二)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2.2万元;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学费每年4万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生学费按学制收费。
七、关于奖助学金方案
等级 | 覆盖面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津贴 | 总金额 |
一等 | 5%(新生0%) |
1.5万元 |
1.8万元/年 | 3万元/年 | 6.3万元/年 |
二等 | 25%(新生30%) | 1.8万元/年 | 1.6万元/年 | 4.9万元/年 | |
三等 | 70% | 1万元/年 | 1.2万元/年 | 3.7万元/年 | |
备注 | 按月发放 | 按年发放 | 按月发放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不予发放。
暨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28人,学术型博士生301人,专业学位博士生27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2.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正高职称复印件。
(八)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即先举行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面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即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径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学术型专业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专业学位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12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附正高职称复印件;
(8)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9)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8年12月8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5.材料审核。
2018年12月15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
6.审核成绩及格要求。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具体要求见暨研﹝2011﹞66号文(自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12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正高职称复印件;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8年12月8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三)统一考试。
1.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产业经济研究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先进耐磨蚀及功能材料研究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医学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均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类别(不含少干计划),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
(2)2019年拟招收定向生专业统计表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收定向生指标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3 |
020204 | 金融学 | ||
027000 | 统计学 |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30105 | 民商法学 | ≤1 |
国际关系学院 | 030200 | 政治学 | ≤1 |
文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3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060300 | 世界史 | ||
华文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2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071300 | 生态学 | ||
0831Z1 |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 ||
药学院 | 1008Z1 | 中药化学 | ≤1 |
1008Z2 | 中药药理学 | ≤1 |
2.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0日——3月1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
3.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
4.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正高职称复印件;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上述材料,复试前请直接递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报名费。三种招生方式的报名费均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关于复试与拟录取
(一)时间与方式。
1.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复试工作于12月下旬完成。
2.统一招考的复试约在2019年5月中旬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各学院通知。
3.复试以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5.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二)成绩与拟录取。
1.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扩大。
3.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师生互选。
六、关于学制与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学制3年。
(二)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2.2万元;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学费每年4万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生学费按学制收费。高校教师(包括本校)不再享受学费减免待遇。
七、关于奖助学金方案。
等级 | 覆盖面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津贴 | 总金额 |
一等 |
5% (新生0%) |
1.5万元 |
1.8万元/年 | 3万元/年 | 6.3万元/年 |
二等 |
25% (新生30%) |
1.8万元/年 | 1.6万元/年 | 4.9万元/年 | |
三等 | 70% | 1万元/年 | 1.2万元/年 | 3.7万元/年 | |
备注 | 按月发放 | 按年发放 | 按月发放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不予发放。
2022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第二条 2022年暨南大学面向中国大陆高校计划招收硕士生约51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约4300人,学术型硕士生约17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约8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3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约32人,单独考试专项计划招生约10人。
第三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仅为预计招生数,且已包含推免生名额。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录取情况,于2021年10月中旬再详细公布各学院各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在2022年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与统考生初、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22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也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内地公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第二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仅限大陆地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应同时满足以下具体业务要求:
1)通过英语CET-4级或达到同等水准;
2)已修读8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金融、审计、出版、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第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暨南大学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每一位考生须认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十四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与管理[125603]、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十五条 关于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
(二)自命题科目由学校负责。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自主确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二十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初试成绩基本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复试考生名单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专业,要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第二十一条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予以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
第二十二条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统一命题管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参加单考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二十八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具体调剂政策以当年调剂公告为准。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三条 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使用。
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三十六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2022年5月1日前,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四十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与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及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五条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另文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022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学费与学制一览表
一、奖助方案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科研创新,暨南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方案,详情可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网页(网址:https://gsd.jnu.edu.cn/),具体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备注:
1.奖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关于学制与校区分布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1.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详见学制情况统计表。
(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学生按学制每年缴纳学费。
(四)校区分布
1. 广州广园东校区:华文学院。
2. 广州番禺校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气候研究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等学院。
3. 深圳校区:深圳旅游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4. 珠海校区:国际商学院、人文学院、附属珠海医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5. 校本部石牌校区:其它各学院。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三、关于学费(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年;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28000元/年。
(二)专业学位学费标准见附表。
(三)单考生按相应的定向类标准收费。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生8000元/年(不分学硕和专硕)。
附: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对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第二条 2022年暨南大学面向中国大陆高校计划招收硕士生约51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约4300人,学术型硕士生约17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约8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3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约32人,单独考试专项计划招生约10人。
第三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仅为预计招生数,且已包含推免生名额。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录取情况,于2021年10月中旬再详细公布各学院各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在2022年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与统考生初、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22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也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内地公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第二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仅限大陆地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应同时满足以下具体业务要求:
1)通过英语CET-4级或达到同等水准;
2)已修读8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金融、审计、出版、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第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暨南大学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每一位考生须认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十四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与管理[125603]、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十五条 关于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
(二)自命题科目由学校负责。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自主确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二十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初试成绩基本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复试考生名单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专业,要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第二十一条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予以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
第二十二条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统一命题管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参加单考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二十八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具体调剂政策以当年调剂公告为准。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三条 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使用。
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三十六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2022年5月1日前,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四十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与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及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五条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另文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1 | 001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不分方向 |
2 | 001 | 经济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不分方向 |
3 | 001 | 经济学院 | 025300 | 税务 | 不分方向 |
4 | 002 | 产业经济研究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不分方向 |
5 | 003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不分方向 |
6 | 004 |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 030200 | 政治学 | 不分方向 |
7 | 00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不分方向 |
8 | 006 | 文学院 | 0501J1 | 高级秘书与行政助理学 | 不分方向 |
9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不分方向 |
10 | 00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不分方向 |
11 | 01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不分方向 |
12 | 01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不分方向 |
13 | 013 | 管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不分方向 |
14 | 013 | 管理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不分方向 |
15 | 032 | 中医学院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不分方向 |
16 | 032 | 中医学院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分方向 |
17 | 033 | 口腔医学院 | 105200 | 口腔医学 | 不分方向 |
18 | 01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05101 | 内科学 | 不分方向 |
19 | 01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不分方向 |
20 | 01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05111 | 外科学 | 不分方向 |
21 | 019 |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 120401 | 行政管理 | 不分方向 |
22 | 043 | 护理学院 | 105400 | 护理 | 不分方向 |
2022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学费与学制一览表
一、奖助方案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科研创新,暨南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方案,详情可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网页(网址:https://gsd.jnu.edu.cn/),具体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备注:
1.奖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关于学制与校区分布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1.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详见学制情况统计表。
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1 | 025100 | 金融 | 2年 | 全日制 |
2 | 025100 | 金融 | 3年 | 非全日制 |
3 | 025200 | 应用统计 | 2年 | 全日制 |
4 | 025300 | 税务 | 2年 | 全日制 |
5 | 025400 | 国际商务 | 2年 | 全日制 |
6 | 025600 | 资产评估 | 2年 | 全日制 |
7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年 | 全日制 |
8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年 | 非全日制 |
9 | 035102 | 法律(法学) | 2年 | 全日制 |
1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年 | 非全日制 |
11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2年 | 全日制 |
12 | 055101 | 英语笔译 | 2年 | 全日制 |
13 | 055101 | 英语笔译 | 3年 | 非全日制 |
14 | 055105 | 日语笔译 | 2年 | 全日制 |
15 | 055105 | 日语笔译 | 3年 | 非全日制 |
16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2年 | 全日制 |
17 | 135105 | 广播电视 | 3年 | 全日制 |
18 | 055300 | 出版 | 2年 | 全日制 |
19 | 055300 | 出版 | 3年 | 非全日制 |
20 | 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2年 | 全日制 |
21 | 045201 | 体育教学 | 2年 | 全日制 |
22 | 045202 | 运动训练 | 2年 | 全日制 |
23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年 | 全日制 |
24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年 | 全日制 |
25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3年 | 全日制 |
26 | 085900 | 土木水利 | 3年 | 全日制 |
27 | 085600 | 生物与医药 | 3年 | 全日制 |
28 | 025700 | 审计 | 2年 | 全日制 |
29 | 025700 | 审计 | 2年 | 非全日制 |
30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年 | 全日制 |
31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3年 | 非全日制 |
32 | 125100 | 工商管理(EMBA) | 2年 | 非全日制 |
33 | 125300 | 会计 | 2年 | 全日制 |
34 | 125300 | 会计 | 3年 | 非全日制 |
35 | 125400 | 旅游管理 | 3年 | 非全日制 |
36 | 125601 | 工程管理 | 2.5年 | 非全日制 |
37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2年 | 全日制 |
38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2年 | 全日制 |
39 | 105200 | 口腔医学 | 3年 | 全日制 |
40 | 105700 | 中医 | 3年 | 全日制 |
41 | 105500 | 药学 | 3年 | 全日制 |
42 | 105100 | 临床医学 | 3年 | 全日制 |
43 | 105100 | 临床医学 | 3年 | 非全日制 |
44 | 105400 | 护理 | 3年 | 全日制 |
45 | 105400 | 护理 | 3年 | 非全日制 |
46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年 | 非全日制 |
47 | 135104 | 电影 | 3年 | 全日制 |
48 | 105300 | 公共卫生 | 3年 | 全日制 |
49 | 105300 | 公共卫生 | 3年 | 非全日制 |
(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学生按学制每年缴纳学费。
(四)校区分布
1. 广州广园东校区:华文学院。
2. 广州番禺校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气候研究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等学院。
3. 深圳校区:深圳旅游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4. 珠海校区:国际商学院、人文学院、附属珠海医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5. 校本部石牌校区:其它各学院。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三、关于学费(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年;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28000元/年。
(二)专业学位学费标准见附表。
(三)单考生按相应的定向类标准收费。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生8000元/年(不分学硕和专硕)。
附: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1)全日制(非定向) 计算单位:元/生/学年 |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学制 |
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 | 35000 | 2年 |
会计硕士(MPACC) | 35000 | 2年 |
审计硕士 | 22500 | 2年 |
新闻传播硕士 | 22500 | 2年 |
金融硕士 | 35000 | 2年 |
国际商务硕士 | 22000 | 2年 |
应用统计硕士 | 22000 | 2年 |
税务硕士 | 22000 | 2年 |
资产评估硕士 | 22000 | 2年 |
翻译硕士 | 28000 | 2年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20000 | 2年 |
法律硕士 | 20000 | 法学2年、非法学3年 |
药学硕士 | 15000 | 3年 |
口腔医学硕士 | 20000 | 3年 |
临床医学硕士 | 20000 | 3年 |
电子信息 | 15000 | 3年 |
材料与化工 | 15000 | 3年 |
资源与环境 | 15000 | 3年 |
土木水利 | 15000 | 3年 |
生物与医药 | 15000 | 3年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20000 | 2年 |
护理学硕士 | 15000 | 3年 |
艺术硕士(电影、美术、艺术设计) | 28000 | 3年 |
广播电视硕士 | 35000 | 3年 |
公共卫生硕士 | 20000 | 3年 |
出版硕士 | 20000 | 2年 |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 20000 | 2年 |
体育硕士 | 18000 | 2年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20000 | 2年 |
(2)全日制(定向) 计算单位:元/生/学年 |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学制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46000 | 2年 |
会计硕士(MPACC) | 40000 | 2年 |
审计硕士 | 30000 | 2年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35000 | 2年 |
金融硕士 | 35000 | 2年 |
国际商务硕士 | 28000 | 2年 |
应用统计硕士 | 28000 | 2年 |
税务硕士 | 28000 | 2年 |
资产评估硕士 | 28000 | 2年 |
翻译硕士 | 28000 | 2年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28000 | 2年 |
法律硕士 | 28000 | 法学2年、非法学3年 |
中药学硕士 | 28000 | 3年 |
口腔医学硕士 | 28000 | 3年 |
临床医学硕士 | 28000 | 3年 |
电子信息 | 28000 | 3年 |
材料与化工 | 28000 | 3年 |
资源与环境 | 28000 | 3年 |
土木水利 | 28000 | 3年 |
生物与医药 | 28000 | 3年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28000 | 2年 |
护理学硕士 | 28000 | 3年 |
艺术硕士(电影、美术、艺术设计) | 35000 | 3年 |
广播电视硕士 | 35000 | 3年 |
公共卫生硕士 | 25000 | 3年 |
(3)非全日制(定向) 计算单位:元/生/学年 |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学制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全程20万(前两年7万;最后一年6万/年) | 3年 |
工商管理硕士(EMBA) | 全程32.8万(两年分别交16.4万) | 2年 |
工程管理硕士(125601) | 全程12万(前两年4.8万;最后半年2.4万/年) | 2.5年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30000 | 3年 |
旅游管理硕士(MTA) | 40000 | 3年 |
会计硕士(MPACC) | 40000 | 3年 |
法律硕士 | 28000 | 3年 |
护理学硕士 | 28000 | 3年 |
公共卫生硕士 | 25000 | 3年 |
临床医学硕士 | 28000 | 3年 |
出版 | 28000 | 3年 |
审计硕士 | 7.9万元/年 | 2年 |
金融硕士 | 10万元/年 | 3年 |
2022年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暨南大学概况暨南大学创立于1906年,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广东省三方共建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首批“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院校,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目前是我国在读境外生最多的大学。
暨南大学是广州的一颗明珠,校本部坐落在广州中轴线,交通便利、生活便捷。
2. 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概况
创建于1980年,1984年经教育部、国务院侨办批准成立的我国首个以生物材料研究为主体的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是我国第一个从事生物医用材料的研究机构,主编我国第一本生物材料专著《生物医学材料学》,主编及参编了两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倡导成立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生物材料分会,曾连续承办六届全国生物材料学术会议;是首批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广东省重点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一级重点学科、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广东省高校生物材料重点实验室、“长江学者”和“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单位。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医药学科群);2019和2020年连续两年获评“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进入全球百强,位列76位。
具有从本硕博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以博士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为主体的“倒三角”培养模式;拥有教育部工程中心、省级生物材料重点实验室及药物载体工程中心、生物材料中试基地。成功开发了我国第一条球囊扩张导管,开发的心导管、腹膜透析管、导尿管、人工晶体、角膜接触镜、人工骨、再生型医用植入填充材料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务院侨办、教育部以及广东省的多项科学技术奖励;孵育了众多医疗器械企业,如保视宁、创尔生物等,其中冠昊生物、维力医疗等为超百亿上市公司;支撑我校化学、材料学、药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个学科进入ESI 1%。
3. 学科方向与优势特色
紧扣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生物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为目标,形成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转化应用为特色的模式。设置了生物材料药物载体、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医疗器械、智慧医疗与人工智能四个方向,与珠三角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界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学科方向涵盖生物学、化学、物理学、材料学、临床医学、药学和工程学等多个学科。
现有全职教研人员 40人(不含专职科研人员及博士后),95 %具有博士学位,博导19人;1人现任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生物材料分会主任委员;3人先后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指委委员;2人先后任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生物材料与临床应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入选省级人才计划17项;薛巍等2位教授入选2019年、2020年“中国高被引学者”,3位教师获“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聘请多位企事业单位的校外导师,长期与海内外知名业界专家合作培养,科研成果丰硕,业界知名度高。近 5年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 100余项,科研经费总计约3000余万元;发表SCI论文近 400余篇,影响因子大于 10的论文 4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 55项。在抗疫防护物资、硅橡胶植入物、再生医学材料、角膜接触镜、医美产品等产业化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生物医药”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的支持下,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生物医学工程高端人才。近 5年,共培养博士生 81名,硕士生 57名,获省优博 4人,校优博 1人,校优硕 2人;研究生共发表科研论文 170余篇;12人获国家奖学金;7人获国家“博新计划”及省部级博士后人才计划。
4. 科研条件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是暨南大学“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方向,拥有实验室约2200平方米,科研设备总值约4000万元。设有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测试平台、细胞培养实验室、生物材料实验室、生物材料加工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医学仪器与医学物理实验室、药物载体研究室等教学科研平台。
5. 奖助学金
为在读研究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科研补助、创新成果奖励等。凡被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100%获奖助学金,鼓励参与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
6. 招生专业与方向
全日制硕士有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情况以当年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科学学位硕士: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学制3年,授予学术型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学制3年,授予专业型学位。
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
01生物材料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6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生物材料学 |
02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 | |||
03生物医学物理 | |||
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
不分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8生物化学 ④814 普通生物学 |
微生物学 |
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毕业去向:
a. 留学世界名校: 德国马普高分子所、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慕尼黑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巴黎高等师范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
b. 国内高校深造: 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
c. 高等院校就业: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医科大学、佛山科技学院等;
d. 医院和企事业: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一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广东省医疗器械所、广东省工信厅、迈瑞医疗、冠昊生物、卫光生物、香港艺美达、华为、宝洁等。
8. 联系方式
详情请见:http://bme.j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Tel 18022423391, E-mail: yanyanli2020@jnu.edu.cn)
添加暨南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暨南大学考研成绩查询、暨南大学考研分数线、暨南大学报录比、暨南大学考研群、暨南大学学姐微信、暨南大学考研真题、暨南大学专业目录、暨南大学排名、暨南大学保研、暨南大学公众号、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暨南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