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考研四级没过

更新时间:2022-01-17 11:47:0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成都体育学院考研四级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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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知识坚实,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造诣,能从事教学、 训练、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体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拟招收 32 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 人, “申请-考核”制计划 8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
三、招生专业
详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
非定向生:三年;定向生:四年。
五、招考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两种,考生可兼 报两种招生方式。
1.申请—考核:具体要求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2.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选拔。考生须参加 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择优录取。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学位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含非学历教育在职人员攻 读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 认的硕士学位)。
5. 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 书。
6.报考者应征得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
7. 报考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体育译介与跨文化研究方向的考生大 学英语六级(CET-6)需达 500 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TEM-8)合格。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部的有关 规定办理。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 合上述 1-7 点条件外,应为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 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 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 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 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10.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七、报名 
2021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首页右上角点击“博士网报”, 使用个人学信网账号进行登陆,未注册用户请重新注册,注册时请仔细 阅读注册须知。
(2)在页面右侧的学校名称栏内输入“成都体育学院”,点击查询, 点击“开始报名”进行报名,所有信息须填写准确、无误。
(3)报名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首页”可以查看已填报成功的信 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信息核对无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并填写附加信息(否则不能完成报名信息采集)。 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应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 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 业博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就业。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类别即为录取 类别,报名后无法更改。
2.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 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费 180 元。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缴费(登陆后首页点击“交费信 息”进行缴费)。 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或者是否参加考试, 一律不退返报名费,请慎重报考。(注:如兼报“普通招考”和“申请— 考核”制两种方式,则需交纳两份报名费。) 
3.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材料(1)-材料(9)扫描后在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填写附加信息,上传附加材料(生成报名号后点击“填写附 加信息”进行材料上传,否则不能完成报名信息采集)。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后打印,应届毕 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 职人员考生单位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再进行扫描上传);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书(详 见附件 1);
(3)科研成果一览表(详见附件 2);
(4)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 印件,待录取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不提供);
(8)大学英语六级(CET-6)(500 分以上)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 书(报考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体育译介与跨文化研究方向);
(9)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自行下载《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由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尽快提交纸质登记 表。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交登记表,视为报考无效。(详 见附件 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录取办法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缴费—提交材料) 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4.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一般为考试前 一天)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或研究生证原件)到成都 体育学院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完成现场确认手续。 《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未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不 得参加考试。
八、考试
1.考试时间: 申请—考核: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普通招考: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2.考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 3.考试科目:详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单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九、复试及录取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 加复试。依照当年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 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录取办法详见《2022 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十、学费及资助 6 按照四川省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9000 元/生·年,按三年 收费,共计 27000 元。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 助学金,具体政策按《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1.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需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 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 概不负责。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我校、所在单位签订定 向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2.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签订三方(或 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 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 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担。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经查不属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
附件 1:《专家推荐书》;
附件 2:《报考 2022 年博士研究生考生科研成果一览表》;
附件 3:《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 记表》;
附件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 书》;
附件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 议书》。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 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 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 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有教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下的 14 个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 4 个全日制
硕士专业学位,及体育 1 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498 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1 名),其中全日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 460 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8 名,
详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
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下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和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专业的考生, 限招符合中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二)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 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 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 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 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 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体育学院 2022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我校的复试办法、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 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

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 分。体育、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 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统考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将在 2022 年 4 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

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
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会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八、调剂
待初试结束,我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确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一级学科内不接受相互调

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详见《2022 年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十、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 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 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也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 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 1 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按学校《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修业年限: 3-5 年。
(三)学费标准以我校计划财务处公示为准。咨询电话:028-85096075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有教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下的 14 个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 4 个全日制
硕士专业学位,及体育 1 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519 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8 名),其中全日制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 465 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4 名,详
见《成都体育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 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
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下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和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专业的考生, 限招符合中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二)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
(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体育学院 2021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
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和方向,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我校的复试办法、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2)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
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
(1) 考生根据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 分。体育、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
 
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统考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将在 2021 年 4 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
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会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八、调剂
待初试结束,我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确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一级学科内不接受相互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详见《2021 年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十、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也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 1 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按学校《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修业年限: 3-5 年。
(三)学费标准以我校计划财务处公示为准。咨询电话:028-85096075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有教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下的14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4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及体育1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65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3名,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下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和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专业的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二)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和方向,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我校的复试办法、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统考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将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会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八、调剂
待初试结束,我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确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详见《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也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按学校《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二)修业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3〕887号)和四川省《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规定执行。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都体育学院优秀运动员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构成,详见研究生手册《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咨询电话:028-85096075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有教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下的14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4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及体育1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23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下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和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专业的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和方向,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我校的复试办法、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在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统考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将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专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会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八、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也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按学校《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修业年限: 3-5年。
(三)学费标准:全日制医学硕士:8000元/生/年 ; 全日制教育学、文学硕士:7200元/生/年 ; 全日制体育硕士:7000元/生/年 ; 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7200元/生/年 ; 全日制中医硕士:8000元/生/年 ; 全日制艺术硕士: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体育硕士:7000元/生/年。
咨询电话:028-85096075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有教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下的14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4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及体育1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23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下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和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专业的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和方向,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我校的复试办法、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在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统考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将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专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会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八、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也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按学校《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修业年限: 3-5年。
(三)学费标准:全日制医学硕士:8000元/生/年 ; 全日制教育学、文学硕士:7200元/生/年 ; 全日制体育硕士:7000元/生/年 ; 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7200元/生/年 ; 全日制中医硕士:8000元/生/年 ; 全日制艺术硕士: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体育硕士:7000元/生/年。
咨询电话:028-85096075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有教育学、医学和文学三个学科门类下的14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4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及体育1个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23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下中医骨伤科学(105703)、针灸推拿学(105707)和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专业的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是经教育部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和方向,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我校的复试办法、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在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统考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将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专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不会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应在复试前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酌情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八、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也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按学校《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二)修业年限:3-5年。

  (三)学费标准:全日制医学硕士:8000元/生/年;全日制教育学、文学硕士:7200元/生/年;全日制体育硕士:7000元/生/年;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7200元/生/年;全日制中医硕士:8000元/生/年;全日制艺术硕士: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体育硕士:7000元/生/年。

  咨询电话:028-8509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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