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考研英语要求
复试学姐微信
关于《鞍山师范学院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鞍山师范学院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鞍山师范学院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鞍山师范学院考研英语要求来自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考研分数线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以下即是鞍山师范学院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鞍山师范学院复试考研报考有用。
鞍山师范学院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鞍山师范学院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本科,2004年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校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教研部,1个附属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1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452人。学校有特聘教授7人;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1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骨干1人;鞍山市地方领军人才1人,鞍山市高端人才11人。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2万余人,现有教育硕士招生领域12个,硕士在校生284人。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彰显特色优势,主动适应并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我校办学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址为http://yjs.asnc.edu.cn/,E—mail为 asncyjszs@163.com。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为教育硕士,共计12各招生领域,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一《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见文末附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前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可继续参加复试。
4、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7、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五、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一)学习方式
我校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具体招收非全日制的学科领域及招生人数以实际公布为准。两种培养方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修业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二)奖助政策
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15%;二等奖学金5000元,比例25%;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30% 。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先一志愿然后调剂考生的次序评定。
4、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
5、设立“三助”岗位。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根据工作情况最高为600元/月·人。
6、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有关专业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七、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专人为广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2-2960785 、296029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其他事项
(一)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寝室人数不同,分为1200元/年(四人间)与1800元/年(两人间),具体以当年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二)档案转接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培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261/202109/t20210903_558663.html)执行。
(四)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2年8月前有效。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鞍山师范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鞍山师范学院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校现有3个校区,设有16个二级分院、3个公共教研部,还有1个附属中学。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现有51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研究生招生类别为教育硕士。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充足的校外实践基地。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开放性办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高,近五年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彰显特色优势,主动适应并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运行与管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鞍山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0169。
第三条 鞍山师范学院办学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址为http://yjs.asnc.edu.cn/,E—mail为 asncyjszs@163.com。
第二章 培养方式
第四条 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第五条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两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章 报考与录取
第七条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八条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条 初试
(一)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英语二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十一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21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学校复试。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复试科目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的具体办法及要求、时间、地点可于2021年3月中下旬到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第十二条 调剂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 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执行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相关政策不同,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第四章 学费及奖励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
第十七条 奖助政策
学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一)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15%;二等奖学金5000元,比例25%;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30% 。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先一志愿然后调剂考生的次序评定。
(四)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
(五)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有关专业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第五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专人为广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2-2960785、296029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12-2960808;邮箱:assyjjjcc@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年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序言
鞍山师范学院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1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现有4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研究生招生类别为教育硕士。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区域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以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充足的校外实践基地。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开放性办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四年来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彰显特色优势,主动适应并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运行与管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鞍山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0169。
第三条鞍山师范学院办学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址为,E—mail为asncyjs@126.com。
第二章培养方式
第四条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第五条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两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章报考与录取
第七条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八条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十条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英语(或日语、俄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十一条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18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学校复试。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复试科目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及要求可于2018年3月中下旬到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二)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下旬到4月底。
(三)复试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
第十二条调剂
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执行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相关政策不同,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第四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
第十七条奖助政策
学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一)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四)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
(五)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学校还设立“三助”岗位,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利条件。
(六)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第五章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处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专人为广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412—296029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12-2960808;邮箱:zxq602840700@sohu.com。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考研预报名即将开始,考研派手把手教你考研预报名,
2018年鞍山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据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鞍山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鞍山师范学院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1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现有4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研究生招生类别为教育硕士。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区域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以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充足的校外实践基地。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开放性办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四年来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彰显特色优势,主动适应并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
学制与学位
我校从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招生领域有七个: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
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两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招生计划
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院系 |
学前教育 |
045118 |
全日制25人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非全日制5人 |
|||
学科教学(数学) |
045104 |
全日制12人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非全日制3人 |
|||
学科教学(化学) |
045106 |
全日制12人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非全日制3人 |
|||
学科教学(思政) |
045102 |
全日制12人 |
社会发展学院 |
非全日制3人 |
|||
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3 |
全日制12人 |
文学院 |
非全日制3人 |
|||
学科教学(英语) |
045108 |
全日制8人 |
外国语学院 |
非全日制2人 |
|||
学科教学(物理) |
045105 |
全日制8人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非全日制2人 |
2017年鞍山师范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制与学位
我校从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招生领域有七个: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
全日制办学,学制两年。
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鞍山师范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院系 |
学前教育 |
045118 |
30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045104 |
15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化学) |
045106 |
15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045102 |
15 |
社会发展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3 |
15 |
文学院 |
学科教学(英语) |
045108 |
10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教学(物理) |
045105 |
10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最后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三、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每学年学费8000元。
2、奖助政策
(1)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等20%,奖学金8000元;二等30%,奖学金5000元;三等50%,奖学金3000元。
(3)凡被我校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第一年学年均获得一等奖学金。
(4)设立境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研究生,与台北教育大学联合培养。
(5)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奖励创新成果。
四、报考的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1、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下旬;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
六、初试
1、初试日期:2016年12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安排为准。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俄语)、业务课一(教育综合)、业务课二。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七、复试与录取
复试科目与录取办法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及要求请于2017年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八、其他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2、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3、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4、鞍山师范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当年9月公布。
九、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联系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0412-29602950412-2960166
4、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鞍山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学校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都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开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建校50余年来,学校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了祖国的各条战线。
学校占地面积6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2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已形成了从全日制本专科生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学校有教职员工1100人,专任教师752人,其中教授79人、副教授25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青年骨干教师17人,近50人被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有校内硕士生导师60余人。2003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600余篇。
鞍山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办学优势,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英语(或日语、俄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16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复试科目详见《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及要求请于2016年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二)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复试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择优录取。
八、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部分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院系 |
学前教育 |
045118 |
25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045104 |
15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化学) |
045106 |
15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045102 |
15 |
社会发展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3 |
15 |
文学院 |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全覆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都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第二学年将评定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等级分别为一等20%,获得8000元;二等30%,获得5000元;三等50%,获得3000元。凡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第一年学年均获得一等奖学金;
(四)设立境外学习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赴境外进行联合培养学习;
(五)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创新成果奖励。
第五部分联系方式
一、学校代码:10169
二、联系部门: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412-29602950412-2960166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见《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鞍山师范学研究生处网址:
(四)E—mail:asncyjs@126.com
(五)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邮编:114007
(实习编辑:史若阳)
2015年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都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开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建校50余年来,学校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了祖国的各条战线。学校占地面积6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2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已形成了从全日制本专科生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学校有教职员工1128人,其中教授83人、副教授262人,博士112人、硕士458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80%以上。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青年骨干教师17人,近50人被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2003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600余篇。
鞍山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办学优势,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英语(或日语、俄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业务课考试参考书目请见《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业务课一(教育综合)考试,请查询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
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15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的具体办法及要求请于2015年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二)复试时间:2015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复试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择优录取。
八、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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