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更新时间:2022-01-17 11:30:0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海南师范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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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建校70年来,学校薪火相传,教泽绵延。一代代海师人和衷共济,孜孜以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凝练了“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设有23个学院,现有65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博士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地理学、体育学、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等均为海南省仅有的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周知。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拨方式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拨方式均为普通招考,暂无其他方式。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本年度所招博士研究生2021年秋季入学,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划拨,其中在职生源比例原则上限制在总计划的30%以内(含教育部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中的在职计划)。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被录取考生需全日制脱产学习。
 
2.修业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视具体修业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年。
 
3.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与非定向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进行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入学后不得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助学金。入学前需经本人书面申请并与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五)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或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流程
 
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缴费、网上及现场确认几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学校将于2021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2.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报名时上传照片会自动转为录取照片,将与毕业照片进行比对,为保证比对的一致性,请勿对照片进行美颜修图),并下载相关表格进行填写。
 
(二)缴费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请于报名前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缴纳报考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及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报名公告,现场确认将依疫情防控需要根据考试形式酌情开展,具体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告。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进行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七、初试
 
(一)初试科目
 
1.外国语;
 
2.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二)初试时间地点:考前通知。
 
八、复试
 
1.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2.复试录取办法,将于考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两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内容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不单独组织,各专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招生计划3人。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本校生源最多为1人。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除需满足本简章第五项报考条件要求外,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拟招生计划7人。
 
2.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需满足本简章第五项报考条件要求。
 
十一、其他
 
(一)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1.国家奖学金:优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30000元/生,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2.学业奖学金:具体等级、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3.助学金:凡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置三助岗位,鼓励指导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资助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三)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或学校相关规定调整,则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五)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1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关于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有与上级部门2021年关于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内容,将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f.hainnu.edu.cn/2021/0121/20210121032229522.pdf
附件2:高校思政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http://f.hainnu.edu.cn/2021/0121/20210121032410511.doc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自2004年获得硕士学位单位授权以来,不断在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方面积极努力, 截至目前,我校共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授权点9个。目前在校研究生总数102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26人,硕士研究生899人。多年来为海南省教育、科研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周知。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拨方式
我校目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拨方式均为普通招考,暂无其他方式。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本年度所招博士研究生2020年秋季入学,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划拨,其中在职生源比例限制在总计划的30%以内(含教育部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中的在职计划)。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
我校目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被录取考生需全日制脱产学习。
2.修业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视具体修业情况可适当延长。
3.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与非定向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进行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入学后不得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助学金。入学前需经本人书面申请并与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五)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或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流程
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几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学校将于2020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2.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二)缴费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请于报名前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缴纳报考费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届时注意查看。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现场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七、现场确认及复试材料准备
(一)证件证书等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籍材料;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并须注明招生类别非定向、定向。属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呈交原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同时提交复印件)。
3.专家的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
4.政治审查表;
5.在职人员, 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并注明是定向或是非定向培养类别。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政治部意见。
(二)学业及业绩材料
1.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摘要,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3.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成果清单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4.学院及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研读计划、详细个人简历等。
八、初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1、外国语;
2、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二)初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九、复试
1.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2.复试录取办法,将于考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一、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两个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内容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不单独组织,各专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招生计划3人。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除需满足本简章第五项报考条件要求外,遵照教思政厅函〔2019〕17 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招生计划3人。
2.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需满足本简章第五项报考条件要求。
十二、其他事项
(一)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1.国家奖学金:优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30000元/生,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2.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9000元/生,二等学业奖学金7000元/生,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3.助学金:凡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置三助岗位,鼓励指导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资助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三)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或学校相关规定调整,则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五)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0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学校代码:11658
诚挚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f.hainnu.edu.cn/2020/0311/20200311023858355.docx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自2004年获得硕士学位单位授权以来,不断在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方面积极努力,截至目前,我校现共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授权点9个。目前在校研究生总数82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3人,硕士研究生734人。多年来为海南省教育、科研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周知。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拨方式
 
我校目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拨方式均为普通招考,暂无其他方式。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本年度所招博士研究生2019年秋季入学,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9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划拨,其中在职生源比例限制在总计划的30%以内(含教育部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中的在职计划)。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
 
我校目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被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脱产学习。
 
2、修业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职生源4年),视具体修业情况可延长至5年。
 
3、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与非定向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进行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转入我校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入学后不得参评、享受我校各类研究生助学金。入学前需经本人书面申请并与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五)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或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流程
 
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几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将于2019年3月前后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具体明确相关事宜。
 
2、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二)缴费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请于报名前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缴纳报考费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届时注意查看。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现场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七、现场确认及复试材料准备
 
(一)证件证书等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籍材料;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并须注明招生类别非定向、定向。属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呈交原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同时提交复印件)。
 
3、专家的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
 
4、政治审查表;
 
5、在职人员, 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函,并注明是定向或是非定向培养类别。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政治部意见。
 
(二)学业及业绩材料
 
1、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摘要,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3、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成果清单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4、学院及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研读计划、详细个人简历等。
 
八、初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
 
2、外国语;
 
3、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二)初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九、复试
 
1、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2、复试录取办法,将于考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一、其他事项
 
(一)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按实际修业年限缴纳。
 
(二)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1、国家奖学金:优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30000元/生,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2、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9000元/生,二等学业奖学金7000元/生,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3、助学金:凡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置三助岗位,鼓励指导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资助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三)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或学校相关规定调整,则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五)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19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学校代码:11658
 
诚挚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报考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http://f.hainnu.edu.cn/2018/1226/20181226080354449.docx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有各类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建成院士创新平台18个,并成立海南省首个人文院士工作站。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
 为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诚挚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校,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涉学科专业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相关类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各管理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在符合上述“(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修业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
3.收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全日制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所有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在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军队相关要求执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含各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含各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二)复试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管理类专业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其中本科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入学前需注销第二位学籍,方可办理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手续。
7.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8.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二)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三)档案转接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培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人数,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2年8月前有效。
(七)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学校代码:11658
联系人:白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2022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001马克思主义学院                                     011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02教育学院                                              012外国语学院
003初等教育学院                                       013音乐学院
004体育学院                                              01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05文学院                                                  015国际教育学院    
006数学与统计学院                                  016新闻学院               
007化学与化工学院                                  017心理学院  
008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018经济与管理学院
009生命科学学院                                      019旅游学院
010美术学院                                              020历史文化学院
                                                                      021法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建校70年来,学校薪火相传,教泽绵延。一代代海师人和衷共济,孜孜以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凝练了“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设有23个学院,现有65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博士点,教育学、中国史、地理学、体育学、心理学、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等均为海南省仅有的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诚挚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校,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1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与9个专业学位类别,具体专业设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及拟录取推免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推免系统中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两个类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符合上述“(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程脱产学习。
2.修业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
3.收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12000/年。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所有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在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军队相关要求执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含各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含各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二)复试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8.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其他事项
(一)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二)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三)档案转接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培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人数,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1年8月前有效。
(七)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学校代码:11658
联系人:白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93907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
建校70年来,学校薪火相传,教泽绵延。一代代海师人和衷共济,孜孜以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凝练了“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已为社会培养了17多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广大毕业生在各条战线上做出了骄人的业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民教师和其它行业优秀工作者。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65个本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态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教育学、中国史、地理学、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等均为海南省仅有的学位授权点,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热烈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学术型16个一级学科、专业型9个类别,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及拟录取推免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推免系统中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部分专业领域外均需符合上述(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4的要求。
2、部分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中“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各专业领域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正式版招生简章中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内容。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补充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四)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接收条件请考生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及毕业年月等。
毕业后更改姓名等的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原毕业学校更名或合并者,如在下拉列表找不到学校名称,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注:具体报名事宜请留意关注海南省考试局发布的《海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四、初试
初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按照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执行,各专业初试科目请注意关注我校发布的正式版招生专业目录内容。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五)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其他事项
(一)基本修业年限
目前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具体见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12000/年。
(三)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四)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五)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0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学校代码:11658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学术型15个一级学科、72个研究方向,专业型9个类别、31个专业领域,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及拟录取推免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推免系统中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部分专业领域外均需符合上述(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4的要求。
    2、部分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各专业领域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内容。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补充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四)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接收条件请考生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及毕业年月等。
    毕业后更改姓名等的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原毕业学校更名或合并者,如在下拉列表找不到学校名称,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注:具体报名事宜请留意关注海南省考试局发布的《海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科目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由考点统一安排。
    4、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各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四)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其他事项
    (一)基本修业年限
    目前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其中工程硕士与艺术硕士为3年,其余类别均为2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12000/年(实际学费标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批示执行)。
    (三)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1、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初、复试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奖励,额度拟定为8000元,入学当年一次性发放。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入学当年的学业奖学金与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不兼得,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3、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2万,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依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4、助学金:凡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5、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置三助岗位,鼓励指导教师使用科研经费资助学生进行科学研究。
    (四)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五)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外(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六)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19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学校代码: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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