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 1949 年,1985 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 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 158.99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76.92 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 2025与德国工业 4.0 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 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0.81 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 19 个学院、2 个教学部和 2 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 59 个本科专业、11 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 17860 人,硕士研究生 3532 人,博士研究生 399人,专科生 1485 人,成人教育学生 9854 人,外国留学生 186 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 93.18%,年终就业率 94.63%。
学校现有师资队伍 1310 人,其中教授 244 人、副教授 431 人、讲师 610 人,博士生导师 200 人、硕士生导师 657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6.4%,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 87.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51.5%。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2 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 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1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8 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 4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 70 人,辽宁特聘教授 10 人,辽宁省优秀专家 8 人,辽宁省教学名师 16 人,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 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 1 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 4 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 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 9 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 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精心打造品牌特色专业,4 个专业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5 个专业入选辽宁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现有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5 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 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7 个,辽宁省示范性本科专业 8 个,辽宁省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4 个,辽宁省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 3 个,辽宁省重点支持建设专业 2 个,辽宁省本科优势特色专业 4 个,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 1 个。积极探索课程和教材改革,现有省级精品课 24 门,省级视频公开课 3 门,省级资源共享课 13 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5 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 20 部。持续推进教学改革,去年以第一、第二完成单位荣获两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批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50 强和国家新工科建设项目,完成的基于数学模型的人才供需对接和人才供需预测数据平台获得省政府高度评价,一流课堂建设工程在全省推广。切实加强教学团队培育,现有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省级教学团队 10 个。不断加强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现有与企业共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 个,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8 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5 个,辽宁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8 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 1 个,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1 个,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1 个。大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先后荣获全国首届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 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 所)等荣誉称号,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三等奖 1 项。在这里,诞生了 4 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 1979 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 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 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 1亿元,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8 项,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 4 项。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 5 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近 20 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三市两区”为重点,创建铁岭研究院、辽阳研究院,完善营口研究院,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德国韦格纳吉、中国太库科技三方合作共建“中德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实习基地,获批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 项,辽宁省创新创业试点专业 2 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专业 12 个,其中有 7 个专业被评为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职业能力大赛,1 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先后获得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5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 62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从 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 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700 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 MBA 研究生已毕业九届。目前,学校正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布局,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勠力同心创建国内一流大学,以“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篇章。第一章 报 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简称“推免生”,下同),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 10 人。招生专业仅限如下非全日制专业:
(1)中央校区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代码 085400];
(2)辽阳分校化工装备学院:机械[代码 085500]。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0 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15 人。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 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 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25496237)。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 试
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
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0 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 复 试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
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 2020 年 3 月。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
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 125100]、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
码 125602]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 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
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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