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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石油化工学院

理学院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文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MBA教育中心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化工装备学院

软件学院

MEM教育中心

MPAcc教育中心

一、学术学位类



二、专业学位类

三、专项计划

四、其他说明
1.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攻读硕士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拟录取阶段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将原报考类别修改为非定向就业或者定向就业。
4.享受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须将有关证明材料在3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发送至邮箱:yzb@sut.edu.cn,请在主题中标注“加分考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5.关于复试、调剂工作相关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202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pdf】已下载8460

    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
    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
    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1.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1.71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2025
    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95.8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22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63个本科专业、
    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981人,硕士研究生4151人,博士研究生459
    人,专科生1240人,成人教育学生10691人,外国留学生85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3.55%,年终就业率95.73%。
    学校坚持依靠教师办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中教授238人、副教
    授434人、讲师644人,博士生导师231人、硕士生导师656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8.1%,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87.97%,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59%。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
    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
    业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8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17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省高
    等学校攀登学者2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
    人选45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17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资源与环境10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国内一流本科教育。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
    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
    建设点5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成果奖3
    项,承担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中国大学慕课网上线运行课程11门;国家
    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国家级规划教材
    5部;获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所),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50强,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获批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99项;省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77项;省级精品开放课
    程40门;省级教改项目193项;省级规划教材20部;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
    级教学名师21人;省实验教学中心22个,省实践教育基地15个,辽宁省虚拟
    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其中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辽宁省
    首批一流本科建设专业1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
    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虚拟
    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
    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在这里,诞生了4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1979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1
    亿元,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6项。
    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5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通过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20余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本地为重点,创建完善铁岭研究院,与盘锦市、鞍山市、抚顺县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同时辐射国内其他区域,共建无锡沈工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新动能创新创业联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多个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连续三届获得辽宁省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一等奖,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素质能力大赛,1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素质(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获得团体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平台,始终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70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设立了“一带一路”耿飚奖学金,助力培养熟悉中国,热爱中国的留学人员。学校从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
    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700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MBA研究生已毕业十四届。
    在新形势下,学校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着力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培养。学校正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布局,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努力开创内涵提升的新局面,勠力同心创建国内一流大学,以“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报名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5人。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
    院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非全日制专业。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1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人。
    第二条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
    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
    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三条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初试
    第四条初试均为笔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1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复试
    第六条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1年3月。
    第七条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考生除外。
    第八条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年  0.8 万元/年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6 MPAcc 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76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2.2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
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20 商贸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第六章教学地点
    第十五条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第十六条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分校。
    第七章奖助体系
    第十七条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高能力和才干、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8000元~24000元不等。
    2.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4000元~
    8000元不等。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三)其他
    1.国际交换生: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校外培养: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第八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八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其他
    第十九条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我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4-25496275 xuqi@sut.edu.cn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024-25496301 447471557@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柯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4-25496380 494978027@qq.com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5 管理学院 黄老师 024-25496552 979606580@qq.com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4-25495230 hhxy@sut.edu.cn
007 人工智能学院 李老师 024-25494170 494978027@qq.com
008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孟老师 024-25496580 mengmeng800205@163.com
010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25497097 273923212@qq.com
011 文法学院 宋老师 024-25494709 982018692@qq.com
012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 024-25494305 yangnaikun@sina.com
014 MBA 教育中心  
 
冷老师
 
 
024-25691541
 
 
mba@sut.edu.cn
015 MEM 教育中心
016 MPAcc 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52 mpacc@sut.edu.cn
017 石油化工学院 张老师 0419-5319274 1316459308@qq.com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895653150@qq.com
019 化工装备学院 李老师 18904196379 403184471@qq.com
020 商贸学院 李老师 0419-5317386 2419718330@qq.com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 QQ 群:1106477643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第一章报名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5人。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
    院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非全日制专业。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1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人。
    第二条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
    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
    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
    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三条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初试
    第四条初试均为笔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
    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1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复试
    第六条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1年3月。
    第七条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考生除外。
    第八条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
    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 年 0.8 万元/年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6 MPAcc 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 年 1.76 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2.2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
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物理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20 商贸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第六章 教学地点

 
第十五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 1 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 30 号。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分校。
 
 

第七章 奖助体系

 
第十七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 助学金: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元/年(按月发放)。
2.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高能力和才干、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 500 元补助。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 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 8000 元~24000 元不等。
2.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 20000 元。
3.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 4000 元~
8000 元不等。
4.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三)其他
1. 国际交换生: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 49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 校外培养: 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八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4-25496275 xuqi@sut.edu.cn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024-25496301 447471557@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柯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4-25496380 494978027@qq.com
005 管理学院 黄老师 024-25496552 979606580@qq.com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4-25495230 hhxy@sut.edu.cn
007 人工智能学院 李老师 024-25494170 494978027@qq.com
008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孟老师 024-25496580 mengmeng800205@163.com
010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25497097 273923212@qq.com
011 文法学院 宋老师 027-25494709 982018692@qq.com
012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 024-25494305 yangnaikun@sina.com
014 MBA 教育中心  
 
冷老师
 
 
024-25691541
 
 
mba@sut.edu.cn
015 MEM 教育中心
016 MPAcc 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52 mpacc@sut.edu.cn
017 石油化工学院 张老师 0419-5319274 1316459308@qq.com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895653150@qq.com
019 化工装备学院 李老师 18904196379 403184471@qq.com
020 商贸学院 李老师 0419-5317386 2419718330@qq.com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 QQ 群:1106477643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要求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复试系统:采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具体操作手册请点击“附件”。一机位为考生面试界面, 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或笔记本)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二机位仅显示考生视频画面,主要用于云监考,仅支持手机登录。
2. 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或笔记本)1 台和智能手机 1
 
部,或者智能手机 2 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 PC 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支持 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Mac 操作系统亦支持)。需要提前下载安装 chrome 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

闭,特别是微信、QQ 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仅支持 Android 或 iPhone 系统)且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 设备摆放要求:一机位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 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二机位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设备,进入面试考场后,先用二机位环绕 360°展示周围环境,然后将二机位镜头对准一机位屏幕,由面试组助理检查是否开启其他无关软件。检查完毕后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 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一机位屏幕。
5.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特别提醒,考生在面试期间禁止佩戴耳机、耳麦等辅助设备。
6.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

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7.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 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高校考生远程在线面试提供服务。请考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 下载安装;
 
2. 注册登录;
 
3. 实人验证;
 
4. 同意学信网用户协议;
 
5. 阅读系统须知;
 
6. 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
 
7. 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
 
8. 提交面试材料;
 
9. 选择面试考场;
 
10. 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
 
11. 进入考场远程面试。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下载安装
 
为保证视频面试能够正常进行,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
 
+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iOS 用户请使用Safari 最新版本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 最新版本浏览器。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或每次进入考场之前均需要进行实人验证。系统提供支付宝App和学信网App 两种验证方式。请提前在移动设备上安装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学信网App下载地址为: 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
 
 
2. 登录
 
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
 
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
 
进入系统登录页面,使用报考期间注册的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即可登录。登录后,请认真仔细阅读学信网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 勾选“同意”方可进入系统。

 
 3. 实人验证
 
首次登录系统时,考生须进行实人验证,可从“支付宝App”和“学信网App”中任选一种方式进行验证。下面以学信网App为例进行介绍。

3.1. 电脑端实人验证
 
若考生从电脑端登录系统,则选择“学信网App”方式后,电脑页面会显示实人验证二维码。
 
 
 考生使移动设备上的学信网App右上角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脑页面上的二维码,此时电脑页面显示“验证中”状态,考生在移动设备的学信网App中按照提示进行实人验证操作。
 
 
实人验证通过时,电脑页面显示“实人验证成功”,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注意:验证不通过时,可返回重试。若实人验证不通过次数超过
 
5次,则需要进入人工身份认证流程。
 
3.2. 移动端实人验证
 
若考生从移动设备登录系统,则选择“学信网App”方式后,在

移动设备页面点击【开始】,按照提示进行实人验证操作,完成后点击“返回首页”回到原操作的浏览器进行后续操作。
 
 
 4. 查阅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
 
实人验证通过后,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须知!阅读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可选择考生所报考的学校及考试信息。
 
 

5. 考试流程


5.1. 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
 
选择本次要参加的考试后,进入准考信息确认界面。考生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进入承诺书阅读界面。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勾选“我已阅读相关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
 
 
 5.2. 面试材料
 
同意承诺书后,进入面试信息界面。考生可在此页面进入交费、提交面试材料及进入考场。
5.2.1. 提交面试材料
 
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面试附加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数量、大小等要求上传并保存。同一个面试考场要求的所有必填材料都添加后,方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学校审阅。材料一旦提交不可修改。

 
 
注意:如上传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材料有可能被打回,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
 
 
 
5.2.2. 面试列表
 
点击“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列表界面。考生可以查看面试时间要求及考场信息等。考生在面试前须再次实人验证。点击面试名称进入实人验证界面。具体见“3.实人验证”操作介绍。

 
 
5.3. 远程面试
 
实人验证通过后,考生进入考场候考页面。考生可以查看考试开始时间、考试顺序、考官发送的群消息和私信等。
 
 
 
 
 5.3.1. 调试设备

如考生使用台式机+摄像头进行远程面试,登录系统后,在候考区界面,建议进行摄像头调试。点击【调试摄像头】按钮进入调试界面。若设备有多个摄像头,可点击【转换摄像头】按钮转换,若设备仅有一个摄像头则不可转换。调试界面的图像无异常后,点击【调整完毕】结束调试返回考场候考区等待考官发送面试邀请。
 
 
注意:调试设备功能,网页端提供,移动端不提供。
 
5.3.2. 候考区
 
考生完成设备调试后,进入考场候考。在考场候考区,考生可以看到本人姓名及面试序号,其他考生仅显示考生序号。如考场当前无人在考试,则显示“无人考试”;如有考生正在考试,则显示该序号

的考生正在考试,同时该考生在考生列表中高亮显示。
 
注意:候考中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考场动态,下一位即将面试的考生可能会收到考官发送的私信通知,提醒考生准备面试。
5.3.3. 远程面试
 
考生远程面试模式使用双机位。双机位指考生同时使用两台设备进行考试。
 
 
 考生需要用两台设备进行远程面试,可以是电脑+手机、笔记本+ 手机、手机+手机。主界面为考官界面,可以看到考官的视频画面, 听到考官的声音。一机位为考生面试界面,考官们通过此界面可以听见考生声音。二机位仅显示考生的视频画面,不支持音频播放及采集
(即二机位仅显示考生静音状态的视频画面)。

 
注意:一机位可以使用电脑、笔记本、手机,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二机位二维码扫一扫操作。
5.3.4. 面试结束
 
考官点击【结束面试】按钮后,考生会收到面试已结束的提示, 考生点击【确认】即退出考场,且考生不允许再次进入考场,该考生在考生列表中消失。
 
 
 
6. 常见问题
 
1. 如果无法正常开启视频,请检查是否授权麦克风、摄像头/相机。
2. 面试为远程实时视频方式,请考生提前确认视频设备和环境可

用。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 网络, 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 若使用手机设备进行考试,建议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面试。请尽量确保在考试过程中无电话打入,防止对考试造成干扰。
4. 考生需提前确认面试场地的光线清楚、不逆光,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
5.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若出现视频卡顿现象,可以尝试刷新界面。
 
6. 如考试使用台式机+摄像头进行远程面试,尽量不要在面试过程中插拔摄像头设备。
联系方式
1.联系邮箱:yzb@sut.edu.cn;
2.研招办咨询电话024-25494900、024-25496237;
3.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xy.sut.edu.cn/
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全国统考与单独考试(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
全国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四、调剂相关要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0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以及我校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2.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领域)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领域)考试科目数一致。
5.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可以向我校学术型专业调剂,也可以向专业学位领域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领域仅在专业学位领域接收调剂。
6.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要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一可向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领域)调剂,数学二可向数学三的专业(领域)调剂,反之不行。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可视为统考数学三(科目代码303)。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调剂阶段不接收初试科目外国语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具体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36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接收调剂复试后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4.各招生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内容
1.参加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能力(2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25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4)专业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参加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政治理论考核(1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的了解和掌握。网络远程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试范围参见我校复试考试大纲F500政治理论。
(3)外语听说能力(1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20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5)专业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在完成上述复试内容后,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工程管理硕士[1256]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
4.每名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下列pdf格式的文件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材料上传至网络远程面试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姐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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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网址:www.sut.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yjsxy.sut.edu.cn
  •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 邮箱:yzbsut@163.com
  •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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