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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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考试科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郑州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 )宪法学
02(全日制 )行政法学
06(全日制 )行政法学(联培单位 河南警察学院)
07(全日制 )党内法规与监察法

招生人数: 22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1-法理学、 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④849-刑法学、 民法学
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 法)
同等学力和非法学本科毕业考生加试外国宪法、外国行政法
备  注: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拟接收推免生。报考河南警察学院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 可调报02方向,与其他考生一并排名,备注填写联合培养单位信息。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郑州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宪法学
02(全日制)政法学
06(全日制)行政法学(联培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07(全日制)党内法规与监察法
招生人数: 24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1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④849刑法学、民法学
备  注: 复试科目: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
加试科目:同等学力和非法学本科毕业考生加试外国宪法、外国行政法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拟接收推免生5人。
郑州大学研究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介绍:
  一、专业研究方向及专业特色
  本学科点设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和外国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在宪法学研究领域,在苗连营教授的带领下,以宪政原理、社会转型与宪政建设、人权保障法律制度、立法程序等为研究重点,着力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进行法理层面的分析与探讨。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在沈开举教授、宋雅芳教授的带领下,以行政法学体系研究、土地法律制度、行政规划、行政征收与补偿为研究重点,积极回应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行政法治热点问题,密切关注行政法的制度安排及其理性建构。在外国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注重对俄罗斯的宪政与行政法律制度进行跟踪研究,为国内学者研究俄罗斯宪法与行政法问题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二、硕士、博士点取得时间
  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在1999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从2000年开始招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取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二级博士授予权,实现了河南法学领域博士点零的突破。
  三、师资力量
  本学科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学术梯队,现有专职教授4人,兼职教授3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11人。在本学科教师的共同努力和广泛参与下,现已建成了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和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2个校级研究机构,并已开通“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网”、“中国土地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网”和“俄罗斯法律研究网”3个专业网站。
  四、主要学术成果
  苗连营教授发表《立法程序论》、《和谐社会的宪政之维》等论文著作100余项,其中《立法程序论》,获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沈开举教授发表研究成果80余项,撰写的《行政征收研究》是国内第一本研究行政征收的学术专著,主编的《行政实体法学》、《行政程序法学》和《行政救济法学》三卷本行政法教科书,提出了一套全新的行政法研究教学模式。宋雅芳出版的《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一书是我国目前出版的从行政法角度研究行政规划的第一部专论。刘向文教授出版《俄国政府与政治》、《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等多部俄罗斯法律研究专著。本学科教师先后主持《行政征收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宪政建设研究》、《俄罗斯司法改革制度研究》等1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人才培养情况
  自2000年开始招生以来,本学科共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法律硕士)429人;其中40余人继续深造,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国内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自2007年开始博士研究生培养以来,共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众多毕业学生已经在政府部门、政法系统以及高等院校等法学教育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代码:030103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扬州大学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武汉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专业解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
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行政法治服务。在50年代,本学科统称“国家法”。后来分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1997年修改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会合为一个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参考书: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
周叶中《宪法》
肖蔚云《宪法学概论》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版)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行政审判案例卷),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课上推荐参考书之一)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就业去向: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但需要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的制定或修改,而且急需加速对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加强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搞好国家机关的建设和体制改革,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效率极高、办事公正而又廉洁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