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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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师范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宪法原理与人权保障 02行政法原理与法治政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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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4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专业综合考试一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④804专业综合考试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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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 一级学科名称:法学)(二级学科代码:030103 二级学科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培养目标 |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努力奋斗的献身精神。 2、热爱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风及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善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独立地从事高校专业课的教学、科研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初步掌握第二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具备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
二、学习年限 |
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读博。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
三、研究方向 |
1、宪法原理与人权保障 2、行政法原理与法治政府建设 |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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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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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
六、培养环节 | ||||||
1、综合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一般考核工作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确定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第5学期的11月份,学位点将对研究生论文撰写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导师对论文初稿批阅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质量的毕业(学位)论文。 4、学术活动:为拓展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本学科前沿的发展,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创造条件尽力使研究生能够参加一些本省或全国的有关学术会议。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撰写文献综述1篇。 5、实践活动:可从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1)教学实践:本专业研究生应面向本科生进行教学实践(包括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以及辅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20课时,其中给本科生上课的时数不少于10课时。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学期进行。(2)社会实践:本专业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例如,参加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社会调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以了解国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第六学期进行论文定稿、打印送审及答辩工作。学位授予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 ||||||
七、培养方式 | ||||||
1、本专业研究生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导师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所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其跨学科选修课程。 3、导师应切实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工作,除应认真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外,还要积极指导其撰写与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创造条件让其参加一些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导师应了解、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及生活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以确保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4、涉及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论文工作检查等重要培养环节,导师组应集体讨论。 |
2021山东师范大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目
2021山东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师范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宪法原理与人权保障(02)行政法原理与法治政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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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4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专业综合考试一(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④(805)专业综合考试二(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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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院校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代码:030103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扬州大学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武汉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专业解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行政法治服务。在50年代,本学科统称“国家法”。后来分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1997年修改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会合为一个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