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一对一辅导
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兰州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兰州财经大学报录比、兰州财经大学考研群、兰州财经大学学姐、兰州财经大学考研真题、兰州财经大学专业目录、兰州财经大学排名、兰州财经大学保研、兰州财经大学公众号、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兰州财经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为你找研究生辅导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一对一辅导对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高效考研方法,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一对一辅导,研究生会根据情况提供部分考研资料等,并根据学员的情况制定复习计划和划出考研的重难点,并有答疑解惑的课程设置,让你的学习更有效率,尤其是学长学姐更了解本专业导师的一些情况,历年出题的规律,会让你的备考事半功倍,花更少的时间取得更多的成绩进步。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会计学的研究生。
因为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数量有限,愿意做考研辅导的数量不确定,请加我们顾问的微信进行咨询和确认,抢先预订研究生,以免错失研究生辅导机会。
为你找研究生辅导
兰州财经大学
考研派的考研频道内含有大量优质的课堂讲义真题资源,欢迎考生前去查询和购买。
关注微信公众号:【考研派之家】,了解第一手考研资讯,免费领取考研学习资源。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考研录取分数线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因为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直接就决定了考生需要考取考多少分才能达到成功被院校录取的一个最低标准,这也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个奋斗的目标和计划的基准。另外,考研录取分数线也是考生在前期择校、择专业的一个判断依据,如果考研录取分数线过高的话,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考生就会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可以进行自我衡量能否达到最低分数的要求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如果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尤其是历年分数线和复试分数线)相对而言较低的话,对于考生来说成功的几率就会比较大,备考过程也会相对的容易。考生获取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分数线的途径有很多:研究生官网上通常会有详细的历年分数线情况,考研网站、论坛上也会有相关的资源。考研派的中就为大家总结了详细的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录取分数线情况,以供大家选择使用。最后考研派祝您如愿考取会计学的研究生。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120201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兰州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会计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2]管理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2]工商管理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02)财务理论与方法(03)审计理论与方法(04)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 |
招生人数: | 15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7)会计学 |
|
备 注: |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125300)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理论、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宽广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实务操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针对多变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的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会计学科特色和优势,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主要设置以下研究专业方向,并根据专业方向开设相应的特色课程。
(1)注册会计师方向;
(2)企业理财与税务筹划方向;
(3)审计与内部控制方向;
(4)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方向。
三、学制与学分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并完成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位课13门31学分,专业选修课3门6学分,案例分析和学术报告2分,专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共4学分。
四、培养方式和考核方式
1.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会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成立导师培养小组,采取导师负责制,鼓励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
4.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形式。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实务操作能力训练,同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5.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采用以课堂考试(笔试)为主,课程报告和案例分析为辅的考核方式,成绩评定要参考学生参与学术讨论,专业实践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具体情况,所有考核成绩以70为及格。
6.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中期考试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7.跨专业报考(调剂)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1)非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两门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每年有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分别为十月份,十二月份),考核合格(70分为及格)后可以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两门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相关专业修完上述专业课程,并成绩在70分以上,以本科成绩单为依据,可申请已修课程的免修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六、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导师引导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企业管理调研,督促研究生提交社会与企业实践学习计划,并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并撰写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硕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1.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37学分的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和先进性,选题力求与导师主持或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相结合,同时也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选题工作。
在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并取得导师或指导小组的帮助。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调查和搜集资料为主。论文还应反映作者所查阅的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的本领域科学动态,并能对本选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评述。
3.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在第四学期末,研究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经研究生导师组确认后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以本研究方向导师组为主,组成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的开题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可在第五学期初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根据论文问题情况确定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首先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预答辩小组(包括导师组成员)参加论文预答辩,在广泛听取关于论文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后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参加正式答辩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参加论文答辩,在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论文。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定于提交正式硕士论文之前20天左右。
4.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答辩。撰写格式按照《兰州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进行。
5.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如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等,同时也应重点表现出硕士生对科学研究过程的把握和表达能力。
6.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
一般在正式答辩30 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院联系电话:0931-5252095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考研经验
回想考研时的经历总有千言万语,在此仅将我自己感触最深的一些事情与大家分享,希望能给正在考研路上艰苦跋涉的你们送去一壶清泉。一、参考书
《财务会计学》
《会计学基础》
每年命题老师均有不同成都的更替,但是命题的主要方向变化不是很大,有比较系统的规律可循,建议同学在初试专业课复习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目标学校的命题动态,复习的时候做到有的放矢,切勿大意,尤其是离你哪的真题,它明确表明了明年的题型及出题重点。
二、招生
该专业每年招生的人数大概是20-25人,分数线一般是国家线的C区线。对于想跨校一次性考研成功或者获取奖学金的同学而言,建议同学专业课最好按照三个阶段,金扣重点难点和必考点,稳扎稳打。
三、复试
该学校,复试要求程度相对来说比较宽松,复试大概能考一本书,复习时间注意方法,并非所有内容都会考。复试刷人是一定的,刷人的主要原因大多是阐述问题不能做到自圆其说。建议同学在平时复习的时候,可以多关注一下复习相关的内容,同时在复试之前必须清楚地掌握复试的流程、内容及需注意事项。
2021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120201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兰州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会计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2]管理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2]工商管理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02)财务理论与方法 (03)审计理论与方法 (04)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
|
招生人数: | 15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7)会计学 |
|
备 注: |
2021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财务会计学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120201)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理论、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拥有较为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发展动态;掌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的专业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的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会计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我校会计学专业主要设置以下研究方向:
1.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
2.财务理论与方法;
3.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三、学制及学分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并完成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位课10门28学分,专业选修课4门8学分,跨专业(学科)选修课2门4学分,文献阅读与学术报告2分,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共2学分。
四、各方向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五、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1.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并成立导师培养小组,采取导师负责制,鼓励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在导师组和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3.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引导其德、智、体全面发展。
4.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采用课堂考试(笔试)为主,课程论文和案例分析为辅的课程考核办法,成绩评定要参考学生参与学术讨论和科研实践能力的具体表现,成绩评定以70分为及格。
5.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中期考试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则不能提交并参加论文开题报告。
6.跨专业报考(调剂)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1)非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两门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每年有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分别为十月份,十二月份),考核合格(70分为及格)后可以按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两门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相关专业修完上述专业课程,并成绩在70分以上,以本科成绩单为依据,可申请已修课程的免修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六、科研能力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应当注重培养自学和科研能力,自觉地利用时间多读书、勤思考。在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研究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
2.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之前,必须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且应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
七、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1.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并至少完成一次做学术报告,撰写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2.结合专业及其研究方向,开展必要的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专业工作实习和教学活动。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积极引导硕士研究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1.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40学分的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和先进性,选题力求与导师主持或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相结合,同时也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选题工作。
在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并取得导师或导师组的帮助。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和创新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调查和搜集资料为主。论文还应反映作者所查阅的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的本领域科学动态,并能对本选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评述。
3.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第四学期末,研究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经研究生导师组确认后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以本研究方向导师组为主,组成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的开题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可在第五学期初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根据论文问题情况确定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进行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首先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预答辩小组(包括导师组成员)参加论文预答辩,在广泛听取关于论文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后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参加正式答辩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参加论文答辩,在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论文。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定于提交正式硕士论文之前20天左右。
4.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论文内外审查及答辩。论文格式按照《兰州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进行。
5.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如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等,同时也应重点表现出硕士生对科学研究过程的把握和表达能力。
6.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
一般在正式答辩30 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0257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具备多学科综合知识和敏锐的观察力,能够全面、科学地分析和解决各种复杂的审计问题,能够按照审计逻辑,客观公正地观察、评价审计事项,具备娴熟的沟通与表达能力,有效表达审计意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审计专门人才。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现代审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现代公司治理、公共管理、领导能力和沟通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了解审计及相关管理实务,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开拓创新、应变、判断、决策、组织指挥与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针对多变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审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的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兰州商学院审计学专业条件和特色,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主要设置以下研究专业方向,并根据专业方向开设相应的特色课程。
(1)注册会计师审计;
(2)政府审计;
(3)内部审计;
三、学制与学分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42学分,其中,学科公共课3门共6学分,专业基础课4门共12学分,专业方向课至少6门12学分,选修课3门6学分,案例分析和学术报告2分,专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共4学分
四、培养方式和考核方式
1.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会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成立导师培养小组,采取导师负责制,鼓励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
4.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形式。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实务操作能力训练,同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5.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采用以课堂考试(笔试)为主,课程报告和案例分析为辅的考核方式,成绩评定要参考学生参与学术讨论,专业实践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具体情况,所有考核成绩以70为及格。
6.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中期考试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7.跨专业报考(调剂)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1)非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审计学、财务会计学两门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每年有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分别为十月份,十二月份),考核合格(70分为及格)后可以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两门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相关专业修完上述专业课程,并成绩在70分以上,以本科成绩单为依据,可申请已修课程的免修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六、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导师引导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企业管理调研,督促研究生提交社会与企业实践学习计划,并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并撰写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审计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硕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1.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36学分的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和实践操作性,选题力求与导师主持或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以及校外导师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同时也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选题工作。
在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并取得导师或指导小组的帮助。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调查和搜集资料为主。论文还应反映作者所查阅的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的本领域科学动态,并能对本选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和专业实践发展状况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评述。
3.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在第四学期末,研究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经研究生导师组确认后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以本研究方向导师组为主,组成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的开题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可在第五学期初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根据论文问题情况确定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首先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预答辩小组(包括导师组成员)参加论文预答辩,在广泛听取关于论文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后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参加正式答辩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参加论文答辩,在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论文。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定于提交正式硕士论文之前20天左右。
4.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答辩。撰写格式按照《兰州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进行。
5.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如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等,同时也应重点表现出硕士生对科学研究过程的把握和表达能力。
6.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一般在正式答辩30 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导师介绍:袁有赋
▶个人简介:袁有赋,兰州商学院副教授,1957年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系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学术研究及成果:
先后在《兰州大学学报》、《兰州商学院学报》、《开发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课题多项,主编出版《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等教材多部,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
2021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考研考试大纲
一、考核性质《会计学》是2021年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之一。《会计学》考试要全面反映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考试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试考生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实务操作能力,以利于选拔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高级会计专业人才。
二、考核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和会计核算与管理决策基本分析工具。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会计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由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构成。其中会计学原理占30%、财务会计学占30%、管理会计学占40%。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四、考核内容
第一章 会计学原理
第一节 会计概述
1、会计的概念与本质
2、会计目标和会计对象
3、会计假设
4、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5、会计的基本程序
第二节 会计要素
1、资产
2、负债
3、所有者权益
4、收入
5、费用
6、利润
第三节 会计核算基本方法
1、设置账户
2、复式记账
3、填制和审核凭证
4、登记会计账簿
5、成本计算
6、财产清查
7、编制会计报表
第四节 账户与复式记账
1、会计科目与账户的概念
2、记账方法的概念
3、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4、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
5、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第五节 会计循环
1、会计循环的概念
2、会计循环的基本步骤
第二章 财务会计学
第一节 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的组成部分
2、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
3、存货的计价方法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第三节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
2、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3、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4、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述
2、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3、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六节 负债
1、负债概述
2、流动负债的会计处理
3、非流动负债的会计处理
第七节 所有者权益
1、所有者权益概述
2、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
第八节 收入、费用和利润
1、收入、费用与利润概述
2、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3、收入、费用与利润的会计处理
第九节 财务报告
1、财务报告概述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现金流量表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三章 管理会计
第一节 成本性态分析
一、成本性态的概念
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
三、成本性态分析的基本方法
四、边际贡献、边际贡献率、变动成本率
第二节 本量利分析
一、保本点的基本特征及其计算
二、安全边际和安全边际率
三、盈亏平衡点(保本点)的图解法
四、有关单一因素(价格,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变动对盈亏临界点和利润的影响和关系。
第三节 经营决策
一、产品功能成本决策
二、品种决策
三、产品组合优化决策
四、生产组织决策
五、定价决策
第四节 成本计算原理
一、成本计算概述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三、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归集与分配
第五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一、品种法
二、分批法
三、分步法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25600)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资产评估学理论、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资产评估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宽广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资产评估实务操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针对多变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领导潜质。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的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会计学与资产评估学的学科优势与特色,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主要设置以下专业方向:
(1)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
(2)房地产估价师方向;
(3)企业价值评估与企业并购方向;
三、学制与学分
会计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并完成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位课13门31学分,专业选修课3门6学分,案例分析和学术报告2分,专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共4学分
四、培养方式和考核方式
1.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资产评估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成立导师培养小组,采取导师负责制,鼓励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
4.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形式。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加强实务操作能力训练,同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5.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采用以课堂考试(笔试)为主,课程报告和案例分析为辅的考核方式,成绩评定要参考学生参与学术讨论,专业实践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具体情况,所有考核成绩以70为及格。
6.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中期考试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7.跨专业报考(调剂)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1)非资产评估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财务管理学、资产评估学两门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每年有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分别为十月份,十二月份),考核合格(70分为及格)后可以按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资产评估学专业,并取得资产评估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两门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相关专业修完上述专业课程,并成绩在70分以上,以本科成绩单为依据,可申请已修课程的免修资格。
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
见附表
六、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导师引导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企业管理调研,督促研究生提交社会与企业实践学习计划,并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并撰写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硕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43学分的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和先进性,选题力求与导师主持或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相结合,同时也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选题工作。
在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并取得导师或指导小组的帮助。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调查和搜集资料为主。论文还应反映作者所查阅的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的本领域科学动态,并能对本选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评述。
2.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在第四学期末,研究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经研究生导师组确认后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以本研究方向导师组为主,组成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的开题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可在第五学期初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根据论文问题情况确定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首先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预答辩小组(包括导师组成员)参加论文预答辩,在广泛听取关于论文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后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参加正式答辩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参加论文答辩,在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论文。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定于提交正式硕士论文之前20天左右。
3.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答辩。撰写格式按照《兰州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进行。
4.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如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等,同时也应重点表现出硕士生对科学研究过程的把握和表达能力。
5.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一般在正式答辩30 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
会计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大学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3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4 | 10558 | 中山大学 | A+ |
5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6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7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8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9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10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1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2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A- |
14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1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A- |
16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17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8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9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20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21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A- |
22 | 10532 | 湖南大学 | A- |
23 | 10610 | 四川大学 | A- |
2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25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26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27 | 10056 | 天津大学 | B+ |
2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29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B+ |
30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1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32 | 102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94 | 河海大学 | B+ |
35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36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37 | 10358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B+ |
38 | 10359 | 合肥工业大学 | B+ |
39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0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41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42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B+ |
43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44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45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46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7 | 10613 | 西南交通大学 | B+ |
48 | 10614 | 电子科技大学 | B+ |
49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B |
5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51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52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B |
5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54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55 | 10031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B |
56 | 10080 | 河北工业大学 | B |
57 | 10145 | 东北大学 | B |
58 | 10214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B |
59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60 | 10255 | 东华大学 | B |
61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6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63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64 | 10287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65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6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68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B |
69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70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71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72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73 | 10013 | 北京邮电大学 | B- |
74 | 10019 | 中国农业大学 | B- |
75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B- |
76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B- |
77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78 | 10271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B- |
79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80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81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B- |
82 | 1033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B- |
83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8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8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86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B- |
87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88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89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90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91 | 10699 | 西北工业大学 | B- |
92 | 10700 | 西安理工大学 | B- |
93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B- |
94 | 11660 | 重庆理工大学 | B- |
95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96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97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98 | 10010 | 北京化工大学 | C+ |
99 | 10037 | 北京物资学院 | C+ |
10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10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C+ |
102 | 10217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C+ |
103 | 10288 | 南京理工大学 | C+ |
10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105 | 10405 | 东华理工大学 | C+ |
10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10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108 | 10500 | 湖北工业大学 | C+ |
109 | 10512 | 湖北大学 | C+ |
110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111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112 | 10635 | 西南大学 | C+ |
113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114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15 | 10856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C+ |
11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117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118 | 11417 | 北京联合大学 | C+ |
119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120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121 | 10022 | 北京林业大学 | C |
122 | 10060 | 天津理工大学 | C |
123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24 | 10078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C |
125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126 | 10143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C |
127 | 10216 | 燕山大学 | C |
128 | 10252 | 上海理工大学 | C |
129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130 | 10289 | 江苏科技大学 | C |
131 | 1029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132 | 10293 | 南京邮电大学 | C |
133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134 | 10307 | 南京农业大学 | C |
135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36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137 | 10488 | 武汉科技大学 | C |
138 | 10504 | 华中农业大学 | C |
139 | 10530 | 湘潭大学 | C |
140 | 10560 | 汕头大学 | C |
141 | 10596 | 桂林理工大学 | C |
142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143 | 10710 | 长安大学 | C |
144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45 | 11075 | 三峡大学 | C |
14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147 | 11845 | 广东工业大学 | C |
148 | 10057 | 天津科技大学 | C- |
14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5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151 | 10077 | 河北地质大学 | C- |
152 | 10144 | 沈阳理工大学 | C- |
153 | 10146 | 辽宁科技大学 | C- |
154 | 10220 | 东北石油大学 | C- |
155 | 1030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C- |
156 | 10316 | 中国药科大学 | C- |
157 | 10389 | 福建农林大学 | C- |
158 | 10407 | 江西理工大学 | C- |
159 | 10431 | 齐鲁工业大学 | C- |
160 | 10460 | 河南理工大学 | C- |
161 | 10538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C- |
162 | 10554 | 湖南商学院 | C- |
163 | 10615 | 西南石油大学 | C- |
164 | 10618 | 重庆交通大学 | C- |
165 | 10623 | 西华大学 | C- |
166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167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168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169 | 11035 | 沈阳大学 | C- |
170 | 11535 | 湖南工业大学 | C- |
会计学研究生院校排名
排名 | 学校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中国人民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录取分数线)(会计学招生简章) | A+ |
2 | 清华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目录)(会计学参考书目) | A+ |
3 | 上海交通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 | A+ |
4 | 中山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招生简章) | A+ |
5 | 北京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分析)(会计学参考书目) | A |
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专业分析) | A |
7 | 南开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考研经验) | A |
8 | 复旦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分数线) | A |
9 | 上海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录取分数线)(会计学专业分析) | A |
10 | 南京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专业分析) | A |
11 | 厦门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分析)(会计学考研经验) | A |
12 | 西安交通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分数线) | A |
13 | 北京交通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专业分析) | A- |
14 | 中央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研究方向) | A- |
15 | 大连理工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报录比) | A- |
16 | 东北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简介)(会计学考研经验) | A- |
17 | 吉林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录取分数线) | A- |
18 | 浙江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分析) | A- |
19 | 山东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考研经验) | A- |
20 | 武汉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分析) | A- |
21 | 华中科技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目录) | A- |
22 | 湖南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考研经验)(会计学录取分数线) | A- |
23 | 四川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分析)(会计学专业课经验) | A- |
24 | 西南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专业分析)(会计学师资力量) | A- |
25 | 北京理工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分数线) | B+ |
26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分数线)(会计学参考书目) | B+ |
27 | 天津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专业分析) | B+ |
28 | 天津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复试经验) | B+ |
29 | 华北电力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录取分数线) | B+ |
30 | 山西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会计学参考书目)(会计学科介绍) | B+ |
31 | 辽宁大学 推荐阅读:(专业分析)(考研经验) | B+ |
32 | 哈尔滨工业大学 推荐阅读:(参考书目) | B+ |
33 | 同济大学 推荐阅读:(专业分析)(录取分数线) | B+ |
34 | 河海大学 推荐阅读:(参考书目)(录取分数线) | B+ |
35 | 浙江工业大学 推荐阅读:(参考书目) | B+ |
36 | 浙江工商大学 推荐阅读:(参考书目) | B+ |
37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推荐阅读:(专业分析) | B+ |
38 | 合肥工业大学 推荐阅读:(录取分数线)(专业分析) | B+ |
39 | 福州大学 推荐阅读:(参考书目)(考研经验) | B+ |
40 | 江西财经大学 推荐阅读:(参考书目)(会计学简介) | B+ |
41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4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B+ |
43 | 中南大学 | B+ |
44 | 暨南大学 | B+ |
45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46 | 重庆大学 | B+ |
47 | 西南交通大学 | B+ |
48 | 电子科技大学 | B+ |
4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50 | 北京科技大学 | B |
5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52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53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B |
54 | 河北工业大学 | B |
55 | 东北大学 | B |
56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B |
57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58 | 东华大学 | B |
5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60 | 苏州大学 | B |
61 | 东南大学 | B |
62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63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64 | 华侨大学 | B |
65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66 | 长沙理工大学 | B |
67 | 海南大学 | B |
68 | 云南大学 | B |
6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70 | 兰州大学 | B |
71 | 南京审计大学 | B |
7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73 | 北京邮电大学 | B- |
74 | 中国农业大学 | B- |
75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B- |
76 | 吉林财经大学 | B- |
77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78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B- |
79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80 | 上海大学 | B- |
81 | 中国矿业大学 | B- |
82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B- |
83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84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85 | 河南大学 | B- |
86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B- |
87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88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89 | 深圳大学 | B- |
90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91 | 西北工业大学 | B- |
92 | 西安理工大学 | B- |
93 | 新疆财经大学 | B- |
94 | 重庆理工大学 | B- |
95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9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97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98 | 北京化工大学 | C+ |
99 | 北京物资学院 | C+ |
100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101 | 大连海事大学 | C+ |
102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C+ |
103 | 南京理工大学 | C+ |
104 | 江南大学 | C+ |
105 | 东华理工大学 | C+ |
106 | 济南大学 | C+ |
107 | 郑州大学 | C+ |
108 | 湖北工业大学 | C+ |
109 | 湖北大学 | C+ |
110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111 | 广西大学 | C+ |
112 | 西南大学 | C+ |
113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114 | 石河子大学 | C+ |
115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C+ |
116 | 广州大学 | C+ |
117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118 | 北京联合大学 | C+ |
119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120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121 | 北京林业大学 | C |
122 | 天津理工大学 | C |
123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24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C |
125 | 山西大学 | C |
126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C |
127 | 燕山大学 | C |
128 | 上海理工大学 | C |
129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130 | 江苏科技大学 | C |
131 | 南京工业大学 | C |
132 | 南京邮电大学 | C |
133 | 江苏大学 | C |
134 | 南京农业大学 | C |
135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36 | 南昌大学 | C |
137 | 武汉科技大学 | C |
138 | 华中农业大学 | C |
139 | 湘潭大学 | C |
140 | 汕头大学 | C |
141 | 桂林理工大学 | C |
14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143 | 长安大学 | C |
144 | 青岛大学 | C |
145 | 三峡大学 | C |
146 | 扬州大学 | C |
147 | 广东工业大学 | C |
148 | 天津科技大学 | C- |
149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50 | 河北大学 | C- |
151 | 河北地质大学 | C- |
152 | 沈阳理工大学 | C- |
153 | 辽宁科技大学 | C- |
154 | 东北石油大学 | C- |
155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C- |
156 | 中国药科大学 | C- |
157 | 福建农林大学 | C- |
158 | 江西理工大学 | C- |
159 | 齐鲁工业大学 | C- |
160 | 河南理工大学 | C- |
161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C- |
162 | 湖南商学院 | C- |
163 | 西南石油大学 | C- |
164 | 重庆交通大学 | C- |
165 | 西华大学 | C- |
16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167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168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169 | 沈阳大学 | C- |
170 | 湖南工业大学 | C-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厦门大学 | A+ | 10 | 武汉大学 | A | 19 | 北京大学 | A |
2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11 | 天津财经大学 | A | 20 | 重庆大学 | A |
3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12 | 北京工商大学 | A | 21 | 南开大学 | A |
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3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22 | 辽宁大学 | A |
5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14 | 中山大学 | A | 23 | 中南大学 | A |
6 | 湖南大学 | A+ | 15 | 中国海洋大学 | A | 24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A |
7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16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25 | 清华大学 | A |
8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26 | 上海海事大学 | A |
9 | 暨南大学 | A | 18 | 复旦大学 | A | 27 | 石河子大学 | A |
B+等(42个):上海交通大学、黑龙江大学、江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长春税务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京大学、山东财政学院、东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四川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上海大学、兰州商学院、天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云南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河北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河海大学、湘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华东交通大学 |
||||||||
B等(42个):苏州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安徽大学、重庆工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河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沈阳农业大学、长安大学、深圳大学、河南财经学院、陕西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福州大学、兰州大学、内蒙古大学、广东商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工业大学、贵州财经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长江大学 |
||||||||
C等(28个):名单略 |
|
|
|
|
1 | 厦门大学 | 5★ | 252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5★ | 252 |
3 | 中山大学 | 5★ | 252 |
4 | 中央财经大学 | 5★ | 252 |
5 | 东北财经大学 | 5★ | 252 |
6 | 清华大学 | 5★ | 252 |
7 | 西安交通大学 | 5★ | 252 |
8 | 上海财经大学 | 5★ | 252 |
9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 | 252 |
10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5★ | 252 |
11 | 西南财经大学 | 5★ | 252 |
12 | 天津财经大学 | 5★ | 252 |
13 | 吉林大学 | 5★ | 252 |
14 | 北京大学 | 4★ | 252 |
15 | 北京交通大学 | 4★ | 252 |
16 | 江西财经大学 | 4★ | 252 |
17 | 南京大学 | 4★ | 252 |
1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4★ | 252 |
19 | 暨南大学 | 4★ | 252 |
20 | 武汉大学 | 4★ | 252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会计学专业全国排名
会计学考研考什么
参考书 | 作者 | 出版社 | 频数 | 占比 |
《财务报表分析》 | 张新民 钱爱民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47 | 9.44% |
《财务成本管理》 | 经济学科出版社 | 30 | 6.02% | |
《财务成本管理》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17 | 3.41% |
《财务管理》 | 胡杨 |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 14 | 2.81% |
《财务管理》 | 荆新,王华诚等 | 人大出版社 | 13 | 2.61% |
《财务管理》 | 李道明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12 | 2.41% |
《财务管理》 | 刘兴云、汪平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12 | 2.41% |
《财务管理》 | 杨义群主编 | 科学出版社 | 8 | 1.61% |
《财务管理》 | 刘志远 | 南开大学出版社 | 10 | 2.01% |
《财务管理》 | 唐现杰,孙长江等, | 科学出版社 | 10 | 2.01% |
《财务管理》 | 经济出版社 | 8 | 1.61% | |
《财务管理》 | 师萍 |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 8 | 1.61% |
《财务管理》 | 姚海鑫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6 | 1.20% |
《财务管理学》 | 王庆成、郭复初主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6 | 1.20% |
《财务管理学》 | 彭韶兵主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6 | 1.20% |
《财务管理学》 | 黄国良等主编 |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 5 | 1.00% |
《财务会计》 | 戴德明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5 | 1.00% |
《财务会计》 | 陈信元主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5 | 1.00% |
《财务会计》 | 侯雪筠 李玉凤 | 科学出版社 | 5 | 1.00% |
《财务会计》 | 孙铮主编 |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