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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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正文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120201)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理论、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拥有较为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发展动态;掌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的专业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工作的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的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会计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我校会计学专业主要设置以下研究方向:
1.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
2.财务理论与方法;
3.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三、学制及学分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并完成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位课10门28学分,专业选修课4门8学分,跨专业(学科)选修课2门4学分,文献阅读与学术报告2分,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共2学分。
四、各方向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五、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1.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并成立导师培养小组,采取导师负责制,鼓励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在导师组和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3.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引导其德、智、体全面发展。
4.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采用课堂考试(笔试)为主,课程论文和案例分析为辅的课程考核办法,成绩评定要参考学生参与学术讨论和科研实践能力的具体表现,成绩评定以70分为及格。
5.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中期考试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则不能提交并参加论文开题报告。
6.跨专业报考(调剂)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1)非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两门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每年有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分别为十月份,十二月份),考核合格(70分为及格)后可以按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两门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相关专业修完上述专业课程,并成绩在70分以上,以本科成绩单为依据,可申请已修课程的免修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六、科研能力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应当注重培养自学和科研能力,自觉地利用时间多读书、勤思考。在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研究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
2.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之前,必须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且应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
七、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1.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并至少完成一次做学术报告,撰写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2.结合专业及其研究方向,开展必要的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专业工作实习和教学活动。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积极引导硕士研究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1.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40学分的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和先进性,选题力求与导师主持或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相结合,同时也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选题工作。
在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并取得导师或导师组的帮助。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和创新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调查和搜集资料为主。论文还应反映作者所查阅的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的本领域科学动态,并能对本选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评述。
3.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第四学期末,研究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经研究生导师组确认后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以本研究方向导师组为主,组成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的开题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可在第五学期初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根据论文问题情况确定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进行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首先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预答辩小组(包括导师组成员)参加论文预答辩,在广泛听取关于论文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后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参加正式答辩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参加论文答辩,在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论文。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定于提交正式硕士论文之前20天左右。
4.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论文内外审查及答辩。论文格式按照《兰州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进行。
5.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如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等,同时也应重点表现出硕士生对科学研究过程的把握和表达能力。
6.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
一般在正式答辩30 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
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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