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8:3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南农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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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确保安全健康。
严格落实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校特点的复试录取办法,审议批准拟录取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商讨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4.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云视讯-云考场”(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等软件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从3月29日开始,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一志愿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5之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
    五、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50分,满分=100分的科目≥25分,满分> 100分的科目≥50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5.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1.5;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原则上不超过 200%。
六、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缴纳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在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要求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7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加试科目:
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③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
④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九、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另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考生的最终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十、录取规则
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5.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8.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9.体检不合格者。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十一、调剂
我校部分学科(领域)接受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接受调剂学科专业以及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具体调剂程序及调剂要求与规则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十二、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十三、调档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四、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五、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学制的设置具体以2021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4.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十七、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研究生招生办,文渊馆218);
0731—84618683(校纪检监察室,行政楼一楼)。
湖南农业大学
2021年3月25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确保安全健康。
    严格落实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校特点的复试录取办法,审议批准拟录取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商讨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4.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云视讯-云考场(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等软件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从3月29日开始,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一志愿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5之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
    五、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50分,满分=100分的科目≥2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50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5.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1.5;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原则上不超过200%。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各学科实际情况,现将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等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确保安全健康。
严格落实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卫国
副组长:王永昌、沈清武、林曙
成  员:秦  丹、王远亮、刘素纯
职  责: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商讨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沈清武
成  员:林  曙、各一级学科(领域)秘书、杨辉、
王仁赫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组建本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导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我院拟成立以下5个复试专家组
分组 学科(专业)
第一组 食品科学与工程
第二组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第三组 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
第四组 全日制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专硕
第五组 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
非全日制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专硕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
门类
学科门类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63 37 56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99 52 180
 
    2、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代码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方向)
263 37 56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252 33 50
 
  (二)复试名单及招生计划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请登陆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院网站(http://spkj.hunau.edu.cn/)学院通知公告栏查看。
    2、招生计划
类别 学习
方式
学科
代码
学科名称 统考招生
计划
是否接受调剂  
 
学硕 全日制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4  
学硕 全日制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2
(含推免1人)
   
专硕 全日制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12  
专硕 全日制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71    
专硕 非全日制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5  
专硕 非全日制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10    
      合计 134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云视讯-云考场”(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等软件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
(二)复试时间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类别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领域、方向)名称 复试时间
学硕 1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3月31日
8:30-12:30
学硕 2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月2日
8:00-13:00
专硕 3 095135 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 4月7日-9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4:00-18:00
晚上:18:30-21:30
专硕 4 086000 全日制-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4月1日
下午:14:00-18:00
专硕 5 095135
086000
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
非全日制-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4月1日
晚上:18:30-21:50
 
(三)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调剂考生须在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参加调剂复试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在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要求详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1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五)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总计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测试方式:考生根据思政考核内容进行简短汇报及专家随机提问,时间:2分钟以内。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查询网址: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zsjz_1590/202009/t20200911_288857.html。测试方式: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题,选择1题作答后由专家根据回答情况提问。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测试方式:由专家小组中的英语面试官提问,考生作答。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7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测试方式:从综合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作答及专家提问。
    5.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开卷限时考试,统一时间公布考题和回收试卷,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综合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考生的最终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八) 录取规则
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8.体检不合格者。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九) 录取类别及调档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 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十一) 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一)调剂程序
1.学院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缺额

类别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缺额  
 
学硕 全日制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3  
专硕 全日制 086000 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 2  
专硕 非全日制 086000 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 4  
      合计 19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以初试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考生的学习背景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一般情况下,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调入全日制。
七、其他说明
1.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一律参照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2.后续有关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spkj.huna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3.请考生在复试期间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调剂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及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办法如下:
一、接收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相同,优质生源、生源不足和照顾类的专业可以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即36小时内无法修改调剂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志愿。
6.除特殊的专业学位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可以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三、接收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以及缺额。各学院5月28日前没完成的计划,由学校重新分配。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我校调剂系统将于5月22日0:00-12:00开放,接受调剂的学科以及缺额信息将在调剂系统公布。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
七、调剂
(一)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除特殊的专业学位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可以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八)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另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五)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
4.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6.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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