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5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Add 北方工业大学
复试学姐微信

关于《北方工业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北方工业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北方工业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来自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考研分数线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以下即是北方工业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北方工业大学复试考研报考有用。

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第一条 招生计划
学校本年度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2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19人(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人。各学院于复试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2021年所属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三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专业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四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管理类联考总分123分,其他专业总分212分。
第五条 在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工作小组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所属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六条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程序以学院各项公告为准,基本程序如下: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等公告。
2.准备并提前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相关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学院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6.远程复试。
7.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学校拟于4月6日前完成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23日前完成硕士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10.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学院通知下载电子版表格,并提交通过政审的表格纸质版。
11.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元/人。
考生应于复试前,按学院规定时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
1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条 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学校拟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使用办法、复试纪律要求等由各学院通知考生。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量化得分。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科研创新潜质。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8)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般不少于20分钟。
第九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条 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0.8—0.9)+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0.1)。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2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十一条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制定,总成绩=初试成绩*(0.7—0.6)+复试成绩*(0.3—0.4)。
第十二条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第十三条 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专业代码第三位为“7”或“8”)。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建筑学专业学位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
经济学(学术学位)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经济类综合能力。
管理学(学术学位)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
设计学、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数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前两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
外国语言文学第一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
我校不接受第二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俄语、日语的考生申请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十四条 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6.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考生记录)。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第十七条 调剂考生遴选
学院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条件应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违规点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等行为,不得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集体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第十八条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第十九条 调剂信息发布
1.学院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应详细说明相应学科(专业)接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条件,时间,工作程序。明确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的条件,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2.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优质服务。应考生请求,解锁调剂考生志愿。
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具体日期以相关学院通知为准。
4.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第二十条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二条 考生查询复试安排、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过相关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复试考生名单等。学院复试后应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第一条 招生计划
学校本年度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21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19人(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人。各学院于复试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2021年所属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三条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专业学位类)”,学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四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管理类联考总分123分,其他专业总分212分。
第五条 在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工作小组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所属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六条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程序以学院各项公告为准,基本程序如下: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等公告。
2.准备并提前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相关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学院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6.远程复试。
7.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学校拟于4月6日前完成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23日前完成硕士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10.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学院通知下载电子版表格,并提交通过政审的表格纸质版。
11.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元/人。
考生应于复试前,按学院规定时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
1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条 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学校拟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使用办法、复试纪律要求等由各学院通知考生。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量化得分。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科研创新潜质。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8)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般不少于20分钟。
第九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条 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0.8—0.9)+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0.1)。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2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十一条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绩加权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制定,总成绩=初试成绩*(0.7—0.6)+复试成绩*(0.3—0.4)。
第十二条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第十三条 普通计划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专业代码第三位为“7”或“8”)。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建筑学专业学位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
经济学(学术学位)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经济类综合能力。
管理学(学术学位)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
设计学、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数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前两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
外国语言文学第一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
我校不接受第二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俄语、日语的考生申请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十四条 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6.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考生记录)。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第十七条 调剂考生遴选
学院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条件应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违规点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等行为,不得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集体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第十八条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第十九条 调剂信息发布
1.学院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应详细说明相应学科(专业)接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条件,时间,工作程序。明确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的条件,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2.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优质服务。应考生请求,解锁调剂考生志愿。
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具体日期以相关学院通知为准。
4.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第二十条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二条 考生查询复试安排、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过相关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复试考生名单等。学院复试后应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一、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考生进入工学(学术学位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英语37、政治37、业务课一56、业务课二56,总分263分。(见下表)
分数
报考门类
英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工学[08] 37 37 56 56 263
工程硕士[0852] 37 37 56 56 263
机械专业工业设计工程研究方向总分要求为 318分,单科分数要求与上表相同。
二、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预计调剂考生人数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
名称
全日制总数(学术、专业) 预计调剂考生人数
080200 机械工程 32(学术) 24
85500-01 机械—机械工程 53 16
85500-02 机械—工业设计工程 23 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8 29


三、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复试程序
⒈ 认真阅读我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
⒉ 自2021年3月21日起考生可以下载安装远程复试系统,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⒊2021年3月22日-28日按复试学科(专业)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学科(专业)复试通知为准。
⒋ 拟选择定向就业、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主动声明,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⒌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⒍ 我院相关学科(专业)3月22-4月23号调试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⒎远程面试具体流程请参见本复试录取办法附件。
⒏ 机械-机械工程工程85500-01同等学历加试于3月23-24日进行加试考试,考试科目为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控制工程基础和工程力学。考试方式:远程网络考试,试卷采用开放性试题,闭卷,每门考试时间9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考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考试过程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考生准备双机位。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允许截屏、电脑上不允许出现除了学信网及腾讯会议以外的其他任何软件。桌面上不允许有除答卷纸以及必要文具以外的任何物品。监考老师将试卷逐页在屏幕上展示,考生作答结束后在屏幕上展示答卷,监考老师截屏留存。加试过程不允许学生录像,考试结束后不允许学生以任何途径传播、公开考试内容。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请参见学院复试通知。
⒐ 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加盖公章,并依客观公正原则进行。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通知考生。
⒑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学院通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⒒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00元/人。
考生应于复试前,按学院规定时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
1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 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时间、地点
序号 学科名称 一志愿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地点
1 机械工程080200 2021年3月25日 博闻楼214
(一志愿)
2 机械—机械工程85500-01 2021年3月25日 博闻楼203
(一志愿)
3 机械—工业
设计工程85500-02
2021年3月28日 博艺楼201
(一志愿)
4 材料与化工085600 2021年3月23日 博闻楼203
(一志愿)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相关度等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调整。
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根据学科(专业)招生所需调剂的人数,专家组参考“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考生考前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按比例综合遴选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原则办法:一志愿报考学院考生初试分数进入以上分数线即进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考核方式
⒈ 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学院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用于复试,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具体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纪律要求等请参见本复试录取办法附件。
⒉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⒊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量化得分。
⑵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⑶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⑷科研创新潜质。
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⑹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⑺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⑻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
在复试环节,复试专家组与考生面谈,直接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及道德品质。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七、复试成绩、总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9)+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1)。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3.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八、调剂
⒈调剂基本条件
⑴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1086.htm)。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位须为‘08’)。
⑷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调剂基本程序
⑴考生认真阅读我院调剂基本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⑸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⑹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⑺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接收待录取通知,并确认。
⒊ 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等信息。
4.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12点。
各专业关闭时间:机械工程(080200)2021年3月23日下午23:45;
机械-机械工程(085500-01)2021年3月22日晚上22:10;
材料与化工2021年3月25日下午18:00
如有其余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随时关注研招网调剂平台调剂信息相关工作通知。
5.考生填报我院调剂志愿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
6.为方便第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调剂,学院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九、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必要时学院进行多批次复试。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十一、考生查询复试、通过复试考生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主页(http://cmm.ncut.edu.cn/index.do)查询复试考生名单。
我院将于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通知考生复试结果,请调剂考生按规定时间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十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2975;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及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精神,现结合文法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初试成绩招生计划及基本要求
1.我院2021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
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全日制 非全日制 预计调剂人数
030100 法学 36 0 10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12 0 0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39
(含士兵计划4)
10 全日制31
(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
非全日制10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15 15 全日制2
非全日制12
2.我院第一志愿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分 数
报考门类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法学 44 44 66 66 321
文学 53 53 80 80 355
法律硕士(法学) 44 44 66 66 321
法律硕士(非法学) 44 44 66 66 321
全日制法律(法学)士兵计划 / / / / 212
二、复试程序、时间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可通过文法学院网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栏查询。
2.自2021年3月21日起考生可以下载安装远程复试系统,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2021年3月22日-28日按复试学科(专业)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学科(专业)复试通知为准。
4. 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 按复试学科(专业)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6.远程复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复试通知为准。
(1)外国语言文学(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3月23日下午13:00正式开始;
(2)法学(一志愿、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正式开始;
(3)全日制法律(法学)(一志愿)、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一志愿、调剂考生)、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3月29日下午13:00开始;
(4)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4月2日上午9:00开始;
(5)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考生)、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00开始。
7. 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 政审表格提交方式。考生按面试组通知,从文法学院主页或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4月30日前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10.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元/人。
考生应于复试前,按学院规定时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
11.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名单及复试比例
1.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即可进入复试名单。调剂考生请参见本办法“十三、调剂考生遴选依据与程序”有关内容。
2.复试比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上线生源情况,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我院拟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备选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
2.复试内容。
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内容为:
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国语言学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口试。
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潜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专家组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专业口试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外国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专业口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发布在文法学院网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考生复试流程
1.考生在面试前15分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视频角度及清晰度调整。
2.专家组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3.考生依次候考。考生人脸识别和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如确需离开,返回后须重新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4.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随身物品查验、周边环境查验、考桌查验、复试设备桌面查验,确认考生已知悉考生复试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5.组织考生抽题。
6.专家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七、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 0.8+英语听说测试成绩 * 0.2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2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 * 0.6+复试成绩 * 0.4
九、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前2为专业代码须为“03”。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法学、法律(法学)前两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
外国语言文学第一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
我院不接受第二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俄语、日语的考生申请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一、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十二、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 相关学科(专业)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科(专业)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6. 学科(专业)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十三、调剂考生遴选依据与程序
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集体,根据考生前置教育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遴选调剂考生,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
十四、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院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十五、调剂信息发布
1.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
3. 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0点。
各专业关闭时间:法学2021年3月23日上午8:00;
全日制法律(法学)2021年3月26日上午8:00;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2021年3月22日中午12:00
如有其余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随时关注研招网调剂平台调剂信息及文法学院主页(http://wf.ncut.edu.cn/)相关工作通知。
十六、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十七、录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八、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十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复试前,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http://wf.ncut.edu.cn/)查询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后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十、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1653
我院申诉电话:010-88803353
本办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如国家政策、疫情防控形势等出现变化,经上级部门批准,本方案将进行适当调整。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1.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纪律要求.doc
    2.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注意事项.doc
    3.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及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doc
       4.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政审函调表.doc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计划调剂人数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计划调剂人数
序号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计划调剂人数
1 080800 电气工程 15
2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23
3 085400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6
4 085800 能源动力 1
5 086100 交通运输 18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所有复试考生于52114:00前可登录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网址http://dqgc.ncut.edu.cn/——通知公告,下载《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及网络突发状况处理办法》,做好网上资格审查准备工作。
2.同等学历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要加试两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合格分数60.00分)后,到相应的专家组进行复试。加试时间为521日下午15:30
3.资格审查完毕之后,请您下载腾迅会议并装好系统(下载地址,请参见附件3)。
4.拟选择定向就业、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主动声明,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5.考生于521日下午1400开始进行资格审查。
6.考生于522日上午900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腾迅会议备用。
7.考生在面试前15分钟登录招生面试系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视频角度及清晰度调整。
8.考生按工作人员的安排确定面试顺序。
9.考生依次候考。考生人脸识别和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如确需离开,返回后须重新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10.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随身物品查验、周边环境查验、考桌查验、复试设备桌面查验,确认考生已知悉考生复试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11.专家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三、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1. 考生需要准备两套设备参加考试。考生准备一套设备(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进行线上考试答题。考生准备另一套设备(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进行线上考试监考监控。此外,还需准备配件(电源、支架)若干。
  2. 考生本人所在考场(严禁在培训机构)环境简洁,安静,照明良好,无遮挡、无死角,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照度清晰展示房间背景、排除他人协助作弊的嫌疑。
  3. 考生应选用稳定通畅的网络环境。
  4. 考生答题时可以用空白草稿纸,需要在考试前向监考老师展示为白纸。
    5)考生考试桌面保持干净整洁。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科研创新潜质。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8)实践操作环节考核,专家组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4.英语测试主要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成绩、总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2.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
    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保留到百分位)。
    必要时,学科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5. 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 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名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学科(专业)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科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各学科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各学科组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科组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6)各学科组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科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
    8)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站http://dqgc.ncut.edu.cn/-通知公告-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下载附件4办理相关政审事项。
    3.调剂考生遴选
    各学科(专业)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条件应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科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集体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4.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院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科(专业)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为北京时间5200点,关闭时间为北京时间5217点。调剂系统其余开通及关闭批次时间,请关注学院网http://dqgc.ncut.edu.cn通知。
  7. 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学科(专业)的拟录取通知后,需要和牛老师(15201149234)联系办理相关的定向手续。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学院同意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校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相关手续和牛老师(15201149234)联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硕士生录取资格无效。
    六、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考生查询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时间及网址
    考生于521日后可以通过学院主页http://dqgc.ncut.edu.cn/查询复试名单;考生于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学院主页http://dqgc.ncut.edu.cn/查询复试结果。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00515201149234
    学院申诉举报电话:010-88803522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学校拟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一个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具体选用复试系统、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纪律要求等由各学院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量化得分。
(2)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3)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科研创新潜质。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8)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4.学院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般不少于20分钟。
第七条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程序以学院各项公告为准,基本程序如下: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
2.准备并提前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学院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
6.远程复试。
7.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于系统调试环节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学校拟于5月20日前完成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硕士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
10.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学院通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1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添加北方工业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北方工业大学考研成绩查询、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北方工业大学报录比、北方工业大学考研群、北方工业大学学姐微信、北方工业大学考研真题、北方工业大学专业目录、北方工业大学排名、北方工业大学保研、北方工业大学公众号、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北方工业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北方工业大学

考研辅导班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