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1-12-30 18:29:5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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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集体决策,制定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学科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或院长担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工作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一)分数线
我校各招生专业全部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划定。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0分。
(二)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分数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复试,名单附后。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调剂原则及调剂分数线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湖北医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具体规定依据《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6.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开通后登录“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可对各专业指标数进行微调。
7.根据各学院一志愿上线情况,公布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人数,待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调剂指标通过“调剂系统”发布,同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复试流程
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复试。使用系统进行“双识别”即“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考生端详细使用流程将会在复试前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届时提前熟悉系统,按要求调试设备。
(一)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用于考试的设备: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iOS用户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
2.学信网(研招网)登录的账号密码;
3.身份证、准考证电子版的图片;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的图片,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图片;
5.考生体检在二甲医院(及以上)完成,通过网络复试平台提交体检报告的图片(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前提交),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胸正位片、心电图、色盲色弱及外科普检,入学后将进行复查;
6.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图片;
(二)复试步骤
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1)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2)缴纳复试费,上传审核材料;(3)调试设备,进入远程面试考场。
各面试组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人格和性格,采取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心理测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考生请于复试前向各面试组反馈(面试前有专人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的主要方式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治学态度和英语口语及听力等。面试专家组一般由各招生学院或学科选派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家和导师代表参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家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
综合面试是通过考官线上提问、考生线上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中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给分。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面试分组
考虑到我校招生的院系和专业的实际情况,2021年我校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按学院或学科分十二个组:基础医学组;第一临床学院组;第二临床学院组;第三临床学院组;第四临床学院组;第五临床学院组(含恩施州中心医院基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基地);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组;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组;口腔医学院组;药学院组;护理学院组;麻醉组。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循错时错峰工作原则,各学院或学科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做好应对准备。根据网络面试系统的功能特点,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面试工作,及时发布各面试组的详细安排,详情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c.hbmu.edu.cn)。
(三)复试的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和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专业和对应导师名单。
六、复试录取安排
(一)我校4月上旬开始启动复试。
(二)综合成绩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后,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录取结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签订《湖北医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全日制定向,须在被录取前签订《湖北医药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励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破格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九、复试的监督和申诉渠道
建立招生工作岗位监督机制。在复试过程中,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岗位实行操作审核、多人监督机制,每项操作至少2人确认无误方可执行,确保复试工作操作准确、执行无误。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中,由各面试组长和小组秘书相互确认考生面试记载及完成情况,确认后结束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记录表、面试成绩汇总表经招生学院院长或附属医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试全程接受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719-8878051;0719-8891077;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联系电话:0719-8878051。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集体决策,制定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学科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或院长担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工作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一)分数线
我校各招生专业全部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划定。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0分。
(二)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分数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复试,名单附后。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调剂原则及调剂分数线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湖北医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具体规定依据《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6.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开通后登录“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可对各专业指标数进行微调。
7.根据各学院一志愿上线情况,公布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人数,待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调剂指标通过“调剂系统”发布,同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复试流程
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复试。使用系统进行“双识别”即“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考生端详细使用流程将会在复试前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届时提前熟悉系统,按要求调试设备。
(一)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用于考试的设备: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iOS用户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
2.学信网(研招网)登录的账号密码;
3.身份证、准考证电子版的图片;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的图片,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图片;
5.考生体检在二甲医院(及以上)完成,通过网络复试平台提交体检报告的图片(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前提交),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胸正位片、心电图、色盲色弱及外科普检,入学后将进行复查;
6.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图片;
(二)复试步骤
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1)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2)缴纳复试费,上传审核材料;(3)调试设备,进入远程面试考场。
各面试组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人格和性格,采取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心理测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考生请于复试前向各面试组反馈(面试前有专人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的主要方式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治学态度和英语口语及听力等。面试专家组一般由各招生学院或学科选派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家和导师代表参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家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
综合面试是通过考官线上提问、考生线上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中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给分。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面试分组
考虑到我校招生的院系和专业的实际情况,2021年我校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按学院或学科分十二个组:基础医学组;第一临床学院组;第二临床学院组;第三临床学院组;第四临床学院组;第五临床学院组(含恩施州中心医院基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基地);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组;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组;口腔医学院组;药学院组;护理学院组;麻醉组。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循错时错峰工作原则,各学院或学科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做好应对准备。根据网络面试系统的功能特点,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面试工作,及时发布各面试组的详细安排,详情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c.hbmu.edu.cn)。
(三)复试的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和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专业和对应导师名单。
六、复试录取安排
(一)我校4月上旬开始启动复试。
(二)综合成绩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后,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录取结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签订《湖北医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全日制定向,须在被录取前签订《湖北医药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励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破格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九、复试的监督和申诉渠道
建立招生工作岗位监督机制。在复试过程中,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岗位实行操作审核、多人监督机制,每项操作至少2人确认无误方可执行,确保复试工作操作准确、执行无误。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中,由各面试组长和小组秘书相互确认考生面试记载及完成情况,确认后结束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记录表、面试成绩汇总表经招生学院院长或附属医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试全程接受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719-8878051;0719-8891077;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联系电话:0719-8878051。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第二批调剂我校的考生名单公布(附后)。
一、准备工作
所有调剂考生请仔细阅读《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yjsc.hbmu.edu.cn/info/1014/2078.htm)各专业招生的要求,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照《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c.hbmu.edu.cn/info/1014/2164.htm)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及网络环境。复试时间预计在6月12日开始,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的后续通知。
二、考生网上报到
考生使用钉钉APP完成网上报到。研究生院通过钉钉APP导入考生在研招网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向各位考生发出短信邀请,考生接受邀请后请尽快安装钉钉APP,并用研招网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进行注册,同时完成钉钉APP的实名认证。心理测试将于正式入学后进行。
(一)身份核验、资格审查。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人脸识别及人证比对。考生须按照《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中要求的材料提前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材料。
(二)考生提前准备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图片,用于网上资格审查。
(三)分组及模拟测试。研究生院在复试前会进行随机分组,面试分组确定后,考生可以登录钉钉APP查看所在的面试组钉钉群。考生在该群仅能接收工作秘书的通知和视频会议连线,并可以向群主(即工作秘书)发钉钉消息。秘书会至少提前一天采用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与考生视频测试。考生根据系统流程提示完成复试费缴纳,我校复试费100元/人。
三、考生复试
复试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登陆学信网APP,做好相关准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用于账号实人认证、缴费和复试使用,钉钉APP用于提醒考生候考、发布通知、提交复试材料、资格审核使用。
考生复试操作步骤如下所述,相关步骤详细的操作演示请见附件。
(一)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使用考生学信网账号登录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二)考生身份核验
考生登录后,账号需进行实人验证,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
(三)复试
考官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
使用电脑端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内点击【接受】即可进入视频面试。
使用手机端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内点击【接受】后,系统自动跳转到学信网APP,视频面试在学信网APP中进行。使用手机端的考生请提前安装学信网APP并登陆个人学信网账户。
面试过程中,考官会发送考题,并在视频中通知考生查看考题,考生需点击【刷新考题】查看考题详情。
面试完成时,由考官主动结束,考生端提示“面试已结束”,考生点击“确认”后退出考场。
四、注意事项
(一)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二)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验、管理,遵从考试指令。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研究生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三)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避免因停电或手机电量不足影响考试。手机需退出除考试APP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录音、闹钟、音乐、视频等,避免在考试过程中被干扰。建议考前重启手机,清理内存。同时,保持钉钉APP在线,确保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请配备手机架并调试至合适位置;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五)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需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
(六)考试诚信: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6月8日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4、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
 
基础医学(1001)和医学技术(1010)专业的考生由基础医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口腔医学(1052)专业的考生由口腔医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公共卫生(1053)专业的考生由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护理学(1054)专业的考生由护理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药学(1055)专业的考生由药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专业课笔试范围:
 
基础医学、医学技术的考生:考试题型有两种,由考生进行选择:
 
(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病理学》、《诊断学》
 
(I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细胞生物学》、《分子遗传学》
 
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考试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和诊断学基本知识点。
 
口腔医学专业型考生:考试范围为《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医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公共卫生专业型考生:考试范围为《流行病学》或《卫生事业管理学》(二选一)。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护理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含护理学导论和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基本知识点。
 
药学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物化学基本知识点。
 
(2)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英语口语及听力等。面试专家组一般由各招生学院或学科选派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家和导师代表参加,专家组成员不少于9人。
 
面试方式是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中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给分。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四、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成绩×40%。
 
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专业和对应导师名单。
一、复试组织工作
 
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制定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审核录取名单。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1、分数线
 
我校招生各专业全部依据国家线A区分数线划定。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分。
 
2、招生计划
 
2019年,国家下达我校招生全日制计划为151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35人,专业学位116人(含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0人。
 
3、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分数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复试,名单附后。
 
4、调剂原则及分数线
 
(1)全日制
 
基础医学(1001):医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16人(包括校内调剂)。
 
临床医学(1002):医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调剂指标及调剂要求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公布。
 
医学技术(1010):接收影像、康复和检验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4人(包括校内调剂)。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全日制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临床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调剂指标及调剂要求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公布。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全日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临床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4人。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临床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4人。
 
护理专业学位(1054):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参加护理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2人。
 
药学专业学位(1055):药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15人。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接收调剂人数2人
 
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1054):接收调剂人数7人
 
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接收调剂人数1人
 
有意向的考生请在3月21日18:00以后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三、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
 
3月24日开始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告知。
 
1、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
 
(1)麻醉专业(105116、100217):3月24日8:00-9:00
 
复试费100元,交至财务处(地点:科教楼304室)
 
资格审查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科教楼1603室
 
(2)除麻醉专业外其他考生:3月24日14:30-17:30
 
复试费100元,交至财务处(地点:科教楼304室)
 
资格审查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科教楼1603室
 
提交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应届毕业生必须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再交验;④近期一寸照片2张;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⑥出示缴纳复试费的发票。
 
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2、体检:由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单独组织。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人格和性格,采取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时间:3月24日19:00-20:00。
 
4、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占复试总成绩的4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
 
基础医学(1001)和医学技术(1010)专业的考生由基础医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口腔医学(1052)专业的考生由口腔医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公共卫生(1053)专业的考生由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护理学(1054)专业的考生由护理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药学(1055)专业的考生由药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阅卷; 
专业课笔试范围:
 
基础医学、医学技术的考生:考试题型有两种,由考生进行选择:
 
(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病理学》、《诊断学》
 
(II型).《生理学》、《生物化学》、《外科学总论》、《细胞生物学》、《分子遗传学》
 
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考试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和诊断学基本知识点。
 
口腔医学专业型考生:考试范围为《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医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公共卫生专业型考生:考试范围为《流行病学》或《卫生事业管理学》(二选一)。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护理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含护理学导论和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基本知识点。
 
药学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物化学基本知识点。
 
(2)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英语口语及听力等。面试专家组一般由各招生学院或学科选派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家和导师代表参加,专家组成员不少于9人。
 
面试方式是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中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给分。
 
面试分组情况:
 
考虑到我校招生的院系和专业的实际情况,2019年我校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按学科或学院分十二个组:基础医学组;护理组;药学组;麻醉学组;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口腔医学院。
 
综合面试考试过程中,学生统一在候考室集中。考官和考生的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保管,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归还。
 
四、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成绩×40%。
 
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专业和对应导师名单。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1日公布复试方案并通知一志愿考生。
 
2、综合成绩报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后,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录取结果。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基础医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每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外,还有条件享受其它各类奖助金;其他专业的学生按复试总成绩确定获得第一年学业奖学金的人数,第二年之后按有关文件实行学业奖学金评审。
 
七、复试的监督和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2017年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预计于3月中旬公布(据:往年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推定)。 2018考研初试结束后,初试成绩查询及2018年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成为考生关注的重点。湖北医药学院不属于34所自主划线院校,根据往年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推定,2018年湖北医药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时间:预计于3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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