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8: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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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积极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发展创新。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校各单位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招生学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1.学校向招生学院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进行招生计划分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四、复试分数线
招生学院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一般按招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招生简章有说明的,按照招生简章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情况组织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复试3月下旬启动。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
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全校使用统一的远程复试平台。
考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口头问答、线上笔试等,各考核项目的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长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由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三项组成。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
管理类联考考生增加政治理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复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核算
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权重+复试分项成绩2×权重+复试分项成绩3×权重。总评成绩=100×7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30%×复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前向报考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5.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5.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1)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调剂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接受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招生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就业类别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学习形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
十一、咨询与监督方式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和申诉电话:
027-88663060,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
027-88663907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积极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发展创新。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校各单位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招生学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1.学校向招生学院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进行招生计划分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四、复试分数线
招生学院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一般按招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招生简章有说明的,按照招生简章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情况组织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复试3月下旬启动。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
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全校使用统一的远程复试平台。
考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口头问答、线上笔试等,各考核项目的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长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由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三项组成。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
管理类联考考生增加政治理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复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核算
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权重+复试分项成绩2×权重+复试分项成绩3×权重。总评成绩=100×7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30%×复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前向报考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5.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5.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1)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调剂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接受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招生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就业类别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学习形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
十一、咨询与监督方式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和申诉电话:
027-88663060,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
027-88663907
2021年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1.我院各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备注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全日制 | 15 | 4 | 最终招生指标以学校统筹为准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全日制 | 61 |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非全日制 | 31 |
1.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国家A类线 | 全日制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国家A类线 | 全日制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国家A类线 | 非全日制 |
2.凡报考我院且满足新闻传播学(全日制)、新闻与传播(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院通知公告栏,网站链接为http://xcy.hubu.edu.cn/。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
学院根据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考查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新闻传播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基本技能。
面试时,考官为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装有试题的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考生答题时间为5-6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以下两个环节:(不少于5分钟)
(1)个人自述1-2分钟。
(2)对话3-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专业知识理论、科学研究兴趣和专业实践应用特长等。
(2)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格、心理素质和专业思想。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湖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yz.hubu.edu.cn/info/1011/2290.htm)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2.复试
六、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2021年4月1日-2日,考生在复试平台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为3月30日上午8:00-3月31日上午8:00,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30日上午12:00-3月31日下午6:00。
调剂生以研招网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系统开放准考证下载后,登陆网络复试系统、下载准考证即可获知考试时间安排。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各100分,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占比4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综合素质占比30%。
总评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70%,复试综合成绩占30%,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5968 邮箱:mbnacmfc@163.com 联系人:殷老师
3.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招生专业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网上确认时未能加盖公章,务必盖章后与《体检表》一起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扫描件或拍图(高清)发送邮件至mbnacmfc@163.com(邮件主题:审核补充材料+姓名,图片命名;《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体检表》+姓名)。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排序确定2021学年度学业奖学金。
总评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单独分开排序。
奖学金评定的等级及获得人数根据学校发放的新生奖学金总额及实施细则,按照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原则进行评定。
1.凡获推免录取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计划单列,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2.第一志愿报考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及标准分别按照不同专业类别总评成绩排序评定。
3.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管理办法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八、调剂细则
1.调剂专业
第一志愿复试完成后,根据最终招生名额另行通知。
2.调剂基本条件
参加调剂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与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保持一致,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择优接收调剂生源。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的相关信息,并在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统一进行调剂,所有考生数据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信息为准。
2021年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简章招生计划 |
已接收 推免生 |
备注 |
040100 | 教育学 | 全日制 | 1 | 0 | 最终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全日制 | 60 | 2 | |
非全日制 | 2 | 0 |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10 | 0 | |
055100 | 翻译 | 全日制 | 51 | 0 |
1.根据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040100 | 教育学 | 国家A类线 |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总分≥378分,单科国家A类线 |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国家A类线 | |
055100 | 翻译 | 总分≥357分,单科国家A类线 |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准备相应的网络设备。
学院根据外国语各专业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第一阶段专业知识考试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的不同,主要考查语言学与教学法、外国语言学与外国文学、口笔译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包括口语流利程度、语音语调、表达的连贯程度、思维的清晰度、内容表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语言的准确度以及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对口语成绩进行打分,口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不予录取。
面试时,在专业知识考试过程中,考官为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考试试题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要求考生即刻进行回答。
2.第二阶段综合素质考查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个人特长等。
(2)第二阶段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和心理健康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应按照湖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中有关要求按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网上确认时未能加盖公章,务必盖章后与《体检表》一起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盖章后的表格和《体检表》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考生编号+姓名+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体检表”命名邮件主题和图片名称,通过邮件发送至505081709@qq.com。
扫描件或者高清照片务必平整、无反光、无缺漏、盖章清晰。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高级英语》、《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加试单科科目满分100分,共计2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加试内容现场抽签考核,以口试方式进行,每个科目限时15分钟,加试时长共计30分钟。
加试时间紧接在学生本人第二阶段复试面试之后,每个科目由考官为学生随机抽取一个考试试题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要求考生即刻进行回答。
五、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3月30日12点之前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加试费200元。缴费方式:通过远程复试平台缴费。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六、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4月1星期四下午——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系统开放准考证下载后,登陆网络复试系统、下载准考证即可获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各占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计算考生总评成绩时,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30%,均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sfl.hubu.edu.cn/。
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5987 邮箱:153731426@qq.com 联系人:刘建伟
3.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将按招生专业对考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同一专业考生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若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按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学校,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确定2021学年度学业奖学金。
1.按评定比例确定名额后,先满足推免生,然后将剩余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专业,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得奖学金等次与考生名单。
2.总评成绩在内的所有条件相同时,按初试专业课成绩决定优先次序。
3.获评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取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后期变更培养类别的,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定。
具体奖学金细则将参照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执行。
八、调剂细则
学院今年各专业暂不接收调剂。
2021年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积极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发展创新。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校各单位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招生学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1.学校向招生学院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进行招生计划分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四、复试分数线
招生学院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一般按招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招生简章有说明的,按照招生简章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情况组织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
复试3月下旬启动。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
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全校使用统一的远程复试平台。
考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口头问答、线上笔试等,各考核项目的具体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长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由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三项组成。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
管理类联考考生增加政治理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复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核算
复试综合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权重+复试分项成绩2×权重+复试分项成绩3×权重。总评成绩=100×7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30%×复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前向报考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5.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5.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1)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调剂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接受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招生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就业类别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学习形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
十一、咨询与监督方式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和申诉电话:
027-88663060,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
027-88663907,jiwei@hubu.edu.cn。
2021年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3月下旬启动。
即日起至下周各学院会陆续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含复试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安排等,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现将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设备
考生需准备2台手机(尽量使用最近两三年购置的手机),选择固定机位拍摄,要避免来电震动等致使手机跌落。
主机位:一台手机用于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互动,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二机位:另一台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确保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2.网络环境
建议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
注意选择手机信号良好的位置。使用WIFI网络考试的,应注意网速情况,避免多人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导致网络不稳定。
可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测速,上传、下载稳定在5 Mbps以上。
3.考试环境
考试环境应明亮、安静。相对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光线充足,确保考官能够看清考生。
二、网上报到
1.网上报到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上传1张JPG图片)。
(2)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及成绩单、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等,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文件)(限上传1个PDF文件)
(3)《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1,限上传1张JPG图片),暂未能盖章的,可先上传材料,在学校拟录取公示结束前补交盖章版至报考学院。
(4)其他补充材料。(限1个PDF文件)
2.考生网上报到流程
(1)身份核验: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及人证比对。
(2)提交材料: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后,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上缴费。
考生缴费后因故未参加复试的,不退复试费;需要缴费收据的,6月上旬与报考学院联系,由学院到学校财务处开具。
(3)学院审核报考资格。
(4)考生登录平台下载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时间。
三、考试
考生做好准备,登录系统参加考试。
1.登录考试系统。主机位、二机位的手机,分别使用2个微信账号、分开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进入考试小程序,点击开始远程考试,进入考试页面。
2.身份核验。进入系统后,进行身份核验,按照要求拍摄一张本人头像照片,系统会自动进行人脸识别比对,核验合格的进入考试界面。如2次核验都没通过,页面将出现提示,提交人工审核申请。
3.进入考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主、二机位选择对应选项),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即可开始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部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严格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验、管理,遵从考试指令。
3.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可保持充电状态),退出除微信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如闹钟、QQ、录屏录音、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建议考前重启手机,清理内存。
4.考试期间,考生保持注视摄像头,全程不离开座位、不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使用外接耳机或无线耳机、不接听电话、不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或更改人像、不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不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5.考生在考试时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退出考试的,应尽快从微信小程序回到考试流程,考试倒计时不会因退出考试而暂停。若因网络或设备问题导致考试中断的,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学院。
◆考生网上报到/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均在以下网址:
系统网址:http://hubu.yanjiushengyuan.com
复试平台二维码:
注: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到复试名单后方可登录系统报到,复试名单数据导入系统一般有延后。
2020年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我校第二批次复试定于2020年5月26-29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到、缴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缴费。具体要求见《湖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yz.hubu.edu.cn/info/1011/2082.htm。
招生学院同期审核考生复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有不符合要求的,招生学院将及时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到系统打印准考证。
1.哲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的调剂考生:
5月24日16:00—5月25日12:00,网上报到、缴费。
25日下午下载打印准考证。
2.其他学院的调剂考生:
5月25日16:00—5月26日12:00,网上报到、缴费。
26日下午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日期安排,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当天(8:00-8:30)用两部手机的微信分别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登录考试系统,获取考试顺序号后参加考试。
系统一般按照1个考场不超过40人随机安排考生,正常情况下,上午可以复试12-15人,考试顺序号靠后的考生请根据情况调整在摄像头前的候考时间,随时关注考试进度,招生学院也可能根据复试进度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远程复试平台
考生网上报到/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均在以下网址:
系统网址:http://hubu.hubeiyanjiusheng.com 。
复试平台二维码: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学校集中安排复试为3月29日-31日,请考生关注招生学院的网站通知。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安排以招生学院的通知为准。
(1)3月29日下午未能体检的考生,可30日到校医院体检。
(2)复试报到的地点一般在大学生活动中心1楼,招生学院安排了其他报到地点的,以招生学院的通知为准。
2.部分学院如有二次复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费用
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费用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要求缴纳复试费用:
(1)费用标准:复试费100元,体检费89元,同等学力加试费200元。
(2)缴费方式:支付宝缴费
(3)已经参加毕业体检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缴体检费,按照校医院保健科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添加湖北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湖北大学考研成绩查询、湖北大学考研分数线、湖北大学报录比、湖北大学考研群、湖北大学学姐微信、湖北大学考研真题、湖北大学专业目录、湖北大学排名、湖北大学保研、湖北大学公众号、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湖北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