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8:2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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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师范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河南师范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河南师范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河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来自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考研分数线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以下即是河南师范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河南师范大学复试考研报考有用。
河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学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形式。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网络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学院所属视频考场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参加复试。
对于网络复试,学校采用“云考场”平台作为统一复试软件平台。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各学院(部)反馈。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2021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均为原则上1:1.2。
2.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名单
考生通过登录学校网站(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此网站内提交考生前期准备的材料。
4.复试方案
各学院(部)的复试方案由各单位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各学院(部)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学院(部)复试方案。
五.复试时间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部)复试方案。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各单位应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
没有及时接到学院(部)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部)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复试候考
各学院(部)按照确定的复试方案组织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候考。考生考试前,阅读并同意“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进行。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必须包含听力和口语,也可以包含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6.工作业绩考核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 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公布。
十.调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所属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学院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7.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校内管理类联考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十一.录取
各学院(部)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因多数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研究方向排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所在学院自行计算汇总,并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7.各学院(部)必要时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8.拟录取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各学院(部)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各学院(部)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各学院(部)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各学院(部)的复试工作受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的巡视监督。复试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督导各学院(部)复试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部),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有关责任人,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校督查小组电话:0373-3325862;研究生院电话:0373-3329034;邮箱:hnsfdxyzb@163.com。
十三.违规处理
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各学院(部)应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部),按照规定对我校相关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本单位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学院(部)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学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形式。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网络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学院所属视频考场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参加复试。
对于网络复试,学校采用“云考场”平台作为统一复试软件平台。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各学院(部)反馈。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2021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均为原则上1:1.2。
2.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名单
考生通过登录学校网站(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此网站内提交考生前期准备的材料。
4.复试方案
各学院(部)的复试方案由各单位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各学院(部)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学院(部)复试方案。
五.复试时间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部)复试方案。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各单位应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
没有及时接到学院(部)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部)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复试候考
各学院(部)按照确定的复试方案组织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候考。考生考试前,阅读并同意“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进行。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必须包含听力和口语,也可以包含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6.工作业绩考核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 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公布。
十.调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所属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学院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7.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校内管理类联考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十一.录取
各学院(部)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因多数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研究方向排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所在学院自行计算汇总,并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7.各学院(部)必要时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8.拟录取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各学院(部)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各学院(部)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各学院(部)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各学院(部)的复试工作受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的巡视监督。复试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督导各学院(部)复试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部),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有关责任人,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校督查小组电话:0373-3325862;研究生院电话:0373-3329034;邮箱:hnsfdxyzb@163.com。
十三.违规处理
1.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各学院(部)应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部),按照规定对我校相关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并核减本单位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学院(部)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河南师范大学硕士招生实际,现将我校近期有关工作预公告如下:1. 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拟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预计在3月下旬开始分批组织。
2. 近期学校及各学院正在拟定复试录取办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案,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的网站。
3. 我校调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办法将随复试录取办法一同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及时关注。
4.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以下1-4项材料;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性的准备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月16日更新内容:
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专家推荐信;
(4)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荣誉。
以上信息均为预通知,请各位考生以我校近期即将出台的“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准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按照国家和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在《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面试小组三个组织机构负责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招生复试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面试小组名单见附件1-3)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时间
学院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和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按照国家复试线执行,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 ||||||||
院系代码 | 报考院系 | 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022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37 | 37 | 56 | 56 | 263 |
022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37 | 37 | 56 | 56 | 263 |
022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7 | 37 | 56 | 56 | 263 |
复试时间:
复试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统一进行,时间:2021年3月26日
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见附件3),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为1个pdf文件,并以“JF+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在学校研招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材料清单: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要求:
学院于复试前查验考生的上述材料,复试的每场考试均须查验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以备核验。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并将信息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届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包含听力、阅读和口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专业技能测试
复试方式区分现场复试和网上复试两种,具体详见附件4、附件5。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由研究生院后统一公布。
七、调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所属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学院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调剂时限视复试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4.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而我院不予复试或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6.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校内管理类联考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复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录取时按专业排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所在学院自行计算汇总,并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特别说明:
1. 2021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6〕5号)执行。
九、本办法由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3、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
4、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
5、现场复试方案
6、网上复试方案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信息公开包括: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公开、考生复试名单公开、分专业招生指标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公开的渠道包括学院网站、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等。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专业学科方向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其中2人为秘书,负责材料收集及审核,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充分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根据招生指标数量,学院在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人数)的1.2倍,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可以适当提高。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线相同。
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学校和学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3月28日为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后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及要求
1、考生提交相关材料
(1) 必须材料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在学校研招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提供所有毕业证书);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补充材料
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补充材料。如果提交补充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②专家推荐信。
③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
2、学院审核
(1) 学院在复试前审核查验考生的上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以进行身份核验。
(2) 学院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
(3)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4) 复试过程中每环节均有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成绩构成
1、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复试,具体详见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实施办法(附件一)。
2、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这三部分每部分均以百分计。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由上述三部分成绩构成:
(1) 学术型考生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40%+综合素质成绩×30%。
(2) 专业学位考生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
3、综合成绩
考生复试后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方法不同。
(1) 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2) 调剂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2×60%+复试成绩×40%
六、调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学院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综合成绩分类排队。
1、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调剂复试开始及结束时间,待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后另行通知。
3、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之前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对于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而我校不予复试或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4、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
5、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7、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自行决定是否再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七、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满分100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三项中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时,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按研究方向排序,公示后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其他
录取时考生需要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学校和学院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群
附件一:
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确定第一志愿复试采用网上复试方式,为了顺利完成复试工作,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按照上级部门的进度安排,制定统一录取标准,严格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过程和导师、工作人员管理。
二、组织、流程及评分要求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书记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 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一般为副高职称或以上)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主要负责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做好整个过程的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2、网上复试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推荐的复试平台,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利用学院官网和电话等通知每一位复试考生,提前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请考生提前准备两台设备,确保网络畅通,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馈。请考生选择安静的面试环境、网络信号强、光线充足均匀、背景单一、画面适中、半身位上镜。同时加强复试人员技术培训,使复试人员熟练掌握网上复试技能和流程。
3、每个考生视频复试的流程如下:
(1)面试小组通过视频核查考生信息、检查考生所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随机抽取试题组,确保网络畅通;
(3)外语水平测试;
(4)复试笔试科目的现场提问(含专业技能测试的现场展示与提问);
(5)同等学力进行加试科目的现场提问;
(6)综合面试。
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如果出现网络故障断线,必须重新抽题进行面试。
4、面试小组采取集中网络面试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分科目分项目评分,实行每生打分制,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取其平均值,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5、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单科目成绩计算时,取其平均值。
三、复试实施
1、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规范考生在复试开始前的身份证明、环境验证操作。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报名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检查重点包括考生是否独自一人,考生所处环境是否安静、背景单一、无辅助手段。
2、外语能力测试采用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翻译方式,建立试题库(试题套数大于复试考生数),考生随机抽题进行测试。
3、复试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拟采用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提问、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建立试题库(试题套数大于复试考生数),考生随机抽题进行测试,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学科教学(生物)的专业技能测试拟采用5分钟说课的形式,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
4、综合面试采用提问方式,主要考核考生自我评价(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思维判断、语言表达)等内容。
5、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业绩的考核成绩并入综合面试成绩,具体进行参考学校本年度相关文件执行。
四、特别说明
1、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接收的调剂生人数须注明)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等,并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2、请复试考生提前进入候考室,调试音视频设备。提前做好电源补充的准备。耐心等待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有问题找复试秘书解决。
3、如果网络平台出现问题,参照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https://www.htu.edu.cn/yjsxy/2021/0323/c2805a190778/page.htm)中“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上复试备选方案”执行。
4、体检工作,考生拟录取后在校医院统一组织,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
5、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和社会监督。
6、对于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而我校不予复试或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7、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高书燕院长、薛万新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高书燕院长、薛万新书记为组长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遴选产生了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确保复试工作科学、高效。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在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划定专业分数线和研究生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为招生规模的1.5倍。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3月28日为复试时间。依据研究生院和学院安排确定复试时间。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为1个pdf文件,并以“JF+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研招科打印申请,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学院,同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结果。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 专家推荐信。
4.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相关要求:
复试前查验考生的上述材料,复试的每场考试均查验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 等材料,以备核验。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并将信息上报教育部,上报后不得改动。届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 外国语,包含英语听力、口语和专业英语。
2. 专业复试,包含材料研究方法和基础化学实验
3. 综合面试,包括工作业绩、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等。
复试方式采取集中网上复试方式进行。面试小组采取集中网络面试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每个考生视频复试的流程如下:
(一)面试小组通过视频核查考生信息、检查考生所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二)英语听力、口语和专业英语测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的现场提问;
(四)综合面试。
保证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科目占比
分类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占比(%) | |||
外国语复试 |
专业 复试 |
综合 面试 |
合计 |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0 | 20 | 60 | 100 |
专业学位 | 材料与化工 | 20 | 20 | 60 | 100 |
七、调剂
学院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的规定。
2.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院。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院。
3.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复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参加本学院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本学院必须重新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九、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预通知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河南师范大学硕士招生实际,现将我校近期有关工作预公告如下:1. 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拟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预计在3月下旬开始分批组织。
2. 近期学校及各学院正在拟定复试录取办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案,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的网站。
3. 我校调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办法将随复试录取办法一同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及时关注。
4.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以下1-4项材料;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性的准备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月16日更新内容:
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专家推荐信;
(4)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荣誉。
以上信息均为预通知,请各位考生以我校近期即将出台的“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准。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4日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考研复试安排
1. 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拟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预计在3月下旬开始分批组织。
2. 近期学校及各学院正在拟定复试录取办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案,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的网站。
3. 我校调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办法将随复试录取办法一同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及时关注。
4.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以下1-4项材料;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性的准备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月16日更新内容:
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专家推荐信;
(4)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荣誉。
以上信息均为预通知,请各位考生以我校近期即将出台的“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准。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4日
2020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网上复试考生须知
河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采用网上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平台首选教育部推荐的“云考场”系统(备选“钉钉”软件,备选复试方案请参见附件1)。请考生相应做好以下准备。一、硬件准备
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和1部智能手机、高清摄像头、话筒、耳麦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尽可能使用电脑及有线网络进行网上复试,如确有困难的可仅使用智能手机,需准备两部手机,并保持电量充足。
二、软件准备
请考生按照“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见附件2、附件3)内容,进行系统安装操作。
浏览器版“云考场”网址: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HENANNU
请各位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操作。
用研招网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注册“云考场”,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及时与所报考学院(部)取得联系,进行换号操作。
三、环境要求
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
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面试全程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考生考场设立“双机位”,主机位为考生电脑(或智能手机),主要用于回答复试专家的问题。要求考生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为宜。备用机位为考生另一部智能手机,主要用于考生考场的视频监考,要求画面清晰,手机固定于考生侧后方大致1.5米远高的位置,以视频中能显示考生及考生操作台的全景为宜。
四、考生分组
学院(部)复试前会进行随机分组,面试分组确定后,考生可以登录“云考场”查看自己所在考场的信息,学院(部)会提前安排测试场供各位考生测试设备,具体测试场及复试考场的安排,由各学院(部)负责通知,请关注各学院网站或QQ群。
五、复试候场
复试当天,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云考场”,按照步骤操作进入候考区,向候考官报到,接受候考官的线路测试,等待主考官的邀请参加复试。主考官会根据现场专家的抽点,随机邀请考生入场考试。
六、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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