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8: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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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及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开展。
三、复试录取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复试调剂政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做好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做好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及入学复检工作;
4.做好相关院系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各相关院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和教师(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网络远程复试考核的原则、办法、程序、评分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该细则是复试录取工作的依据,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和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网页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公示。
2.根据各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应不少于5名教师,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各复试工作组配备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3.各复试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中,需遵循“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各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各复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并按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原则,研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
6.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对有争议的学生,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方案集体议定,严禁以复试录取方案以外的理由确定是否录取,严禁以个人意志确定是否录取。
7.各院系应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无记名评分表》
(4) 复试录音录像资料
(5) 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从复试合格但未能待录取的考生中选报适量的备选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当有待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本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增加时,从备选考生中递补待录取。
四、复试资格及调剂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普通志愿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各院系可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对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调剂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名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2.学校对申请人的调剂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在线上综合面试之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原件,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3)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线上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5.政治审查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表可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提供须加盖印章。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与定向就业单位签定的保证全日制学习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二)线上综合面试
1.线上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及合格要求由相关院系制定。
2.线上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工程意识、职业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局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等),学术型与专业型考查重点要有所区别,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线上综合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工作组成员分别评分,按平均值计算线上综合面试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但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笔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共计2小时。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比例
各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5,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大比例。
六、成绩认定
(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权重为7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30%)之和。
(二)初试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即:初试成绩=总分/5
(三)线上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相关院系写出书面报告,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录取办法
(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调剂考生。
(三)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需与学校、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复试及待录取结果,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结果,待录取结果发出后,考生需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未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学校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六)对所有录取考生开学后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破格复试原则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可破格允许参加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公共课(只能有一科)单科成绩与国家分数线单科成绩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含5分);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5.线下考生排名原则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6.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报省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的考生不能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九、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督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安排巡视员对各学院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报告。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五)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复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申诉工作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313-4187718
(六)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3-4187629、0313-4187630
投诉邮箱:jyjiwei@163.com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及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开展。
    三、复试录取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复试调剂政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做好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做好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及入学复检工作;
    4.做好相关院系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各相关院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和教师(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网络远程复试考核的原则、办法、程序、评分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该细则是复试录取工作的依据,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和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网页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公示。
    2.根据各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应不少于5名教师,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各复试工作组配备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3.各复试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中,需遵循“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各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各复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并按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原则,研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
    6.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对有争议的学生,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方案集体议定,严禁以复试录取方案以外的理由确定是否录取,严禁以个人意志确定是否录取。
    7.各院系应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无记名评分表》
    (4)复试录音录像资料
    (5)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从复试合格但未能待录取的考生中选报适量的备选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当有待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本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增加时,从备选考生中递补待录取。
    四、复试资格及调剂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普通志愿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各院系可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对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调剂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名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2.学校对申请人的调剂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在线上综合面试之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原件,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3)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线上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5.政治审查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表可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提供须加盖印章。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与定向就业单位签定的保证全日制学习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二)线上综合面试
    1.线上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及合格要求由相关院系制定。
    2.线上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工程意识、职业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局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等),学术型与专业型考查重点要有所区别,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线上综合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工作组成员分别评分,按平均值计算线上综合面试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但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笔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共计2小时。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比例
    各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5,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大比例。
    六、成绩认定
    (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权重为7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30%)之和。
    (二)初试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即:初试成绩=总分/5
    (三)线上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相关院系写出书面报告,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录取办法
    (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调剂考生。
    (三)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需与学校、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复试及待录取结果,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结果,待录取结果发出后,考生需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未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学校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六)对所有录取考生开学后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破格复试原则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可破格允许参加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3.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公共课(只能有一科)单科成绩与国家分数线单科成绩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含5分);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5.线下考生排名原则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6.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报省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的考生不能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九、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督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安排巡视员对各学院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报告。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五)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复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申诉工作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313-4187718
    (六)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3-4187629、0313-4187630
    投诉邮箱:jyjiwei@163.com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一、时间安排
1.考生上传材料——2020年5月25日18:00(截止)
2.复试系统及设备调试时间——2020年5月25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7日下午3:00-5:00
4.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开始时间——2020年5月26日8:00
二、复试平台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使用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三、考生材料准备
考生需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截止时间之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包含: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
3.学籍学历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5.考生政治审查材料(须加盖印章)扫描件或照片;
6.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若当地不具备体检条件,待开学后统一组织考生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
1.以上材料1-6需汇总在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复试材料”,例如:“张三-复试材料”;体检报告需单独放在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体检报告”,例如:“张三-体检报告”。
2.如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有可能被打回,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
3.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料,视为弃权,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设备准备
(一)设备
1.考生需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外接麦克风)和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为二机位,另一部手机保持通信畅通,方便在出现突发状况与学校取得联系。通信手机也可作为面试备用手机,以便电脑网络出现故障且无法解决,需启用备用设备时,考生可使用两部手机完成双机位要求。

 
  2.“机位一”建议使用电脑,用其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其摄像头监控范围能够完整覆盖考生上半身;“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45°,并使复试人员能清晰看到考生全身及“机位一”的面试屏幕。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保证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考生不得使用各类耳机。
4.考生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手部动作,考生眼睛平视面试屏幕(摄像头),不得四处张望,不得中途离场。
(二)软件准备
每名考生需预先准备 2 个钉钉账号,以便在使用备用平台时,在不同的设备(主机位和辅机位)上登陆。
(三)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2.若使用手机进入复试(不管作为主机位还是辅机位),需保证以下几点要求:
①复试过程中,如果有电话、微信或视频拨入,请立即拒接;
②关闭无关的手机应用。
3.考生需保证自己用于与招生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的手机保持通畅,以便紧急情况时联系。
五、备考及候考
1.在正式复试前,复试助理与本组的考生取得联系,考生向复试助理提供用于主机位和辅机位上的钉钉账号。
2.备考群为禁止私聊群,群内禁言考生不得私下与备考群中考生交流复试内容,造成复试过程被干扰,以考生违规处理。
3.在正式复试的当天,考生登陆学信网面试客户端,等待面试助理邀请开始复试。
4.若启用备用平台进行复试,考生需分别在主机位和辅机位的设备登陆两个钉钉账号,形成二机位,复试过程中,关闭二机位的音频,以免和主设备形成干扰。
六、复试
1.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进行身份确认,考生手持身份证,面对摄像头,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正面内容、考生头部应清晰,文字、号码、照片等不得遮盖。
2.考生进行音、视频测试。
3.考生进行360°面试空间展示。学生手持摄像头缓慢环视学生的面试环境一周,确保该环境密闭且仅有学生一人,如主机位摄像头无法单独调动,可以手持二机位的手机来完成环境检视操作。
4.考生根据面试助理指引,进行相关事项确认。
5.考生进行中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
6.考生进行英语听说及应用能力面试。
7.考生抽题,进行专业知识问答。
8.面试组成员提问。
9.复试过程中,考生需独立作答,严谨翻阅资料或者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查阅资料。
10.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并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否则按照违规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若在复试过程中网络中断或出现设备问题,请务必1分钟之内与招生单位取得联系,否则视为放弃。
2.若向考生发送面试邀请后无应答,且在当日最后一名考生复试结束5分钟内,复试小组仍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则按缺考处理。
3.其他要求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5月21日:考生按照《建筑与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体检报告发至指定邮箱。
5月22日:上午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4:30-1930之间安排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远程面试系统测试,系统测试于正式复试前1-2天完成,学院会与考生提前约定具体时间。
5月23日:开始进行正式复试,各专业和研究方向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方向
5月23日 8:00-10:20 建筑技术科学
10:30-13:00 建筑历史与理论
15:00-19:30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5月24日 8:00-12:00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4:30-19:00
5月25日 8:00-12:00 艺术设计
14:30-19:00
5月26 15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
1630-1730
 
 
  
 注意:
(1) 作品集文件夹、PPT自述文件最晚须在正式面试前1天发至指定邮箱。
(2) 已经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迅速加入QQ群:853640954,网络测试安排会通过本群发布,加群请备注:专业方向+姓名。
联系方式:电话:0313-4187722,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文章来源
一、时间安排
1.考生上传材料——2020年5月22日18:00(截止)
2.复试系统及设备调试时间——2020年5月22-23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3日下午3:00-5:00
4.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开始时间——2020年5月24日8:00
 
二、复试平台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使用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三、考生材料准备
考生需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截止时间之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包含: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
3.学籍学历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5.考生政治审查材料(须加盖印章)扫描件或照片;
6.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若当地不具备体检条件,考生需提交情况说明,待开学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
1.以上材料1-6需汇总在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复试材料”,例如:“张三-复试材料”;体检报告需单独放在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考生姓名-体检报告”,例如:“张三-体检报告”。
2.如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有可能被打回,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
3.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料,视为弃权,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设备准备
(一)设备
1.考生需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外接麦克风)和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为二机位,另一部手机保持通信畅通,方便在出现突发状况与学校取得联系。通信手机也可作为面试备用手机,以便电脑网络出现故障且无法解决,需启用备用设备时,考生可使用两部手机完成双机位要求。
 

2.“机位一”建议使用电脑,用其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其摄像头监控范围能够完整覆盖考生上半身;“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45°,并使复试人员能清晰看到考生全身及“机位一”的面试屏幕。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保证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考生不得使用各类耳机。
4.考生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手部动作,考生眼睛平视面试屏幕(摄像头),不得四处张望,不得中途离场。
(二)软件准备
每名考生需预先准备 2 个钉钉账号,以便在使用备用平台时,在不同的设备(主机位和辅机位)上登陆。
(三)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2.若使用手机进入复试(不管作为主机位还是辅机位),需保证以下几点要求:
①复试过程中,如果有电话、微信或视频拨入,请立即拒接;
②关闭无关的手机应用。
3.考生需保证自己用于与招生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的手机保持通畅,以便紧急情况时联系。
 
五、备考及候考
1.在正式复试前3天,复试助理与本组的考生取得联系,考生向复试助理提供用于主机位和辅机位上的钉钉账号。
2.备考群为禁止私聊群,考生不得私下与备考群中考生交流复试内容,造成复试过程被干扰,以考生违规处理。
3.在正式复试的当天,考生登陆学信网面试客户端,等待面试助理邀请开始复试。
4.若启用备用平台进行复试,考生需分别在主机位和辅机位的设备登陆两个钉钉账号,形成二机位,复试过程中,关闭二机位的音频,以免和主设备形成干扰。
 
六、复试
1.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进行身份确认,考生手持身份证,面对摄像头,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正面内容、考生头部应清晰,文字、号码、照片等不得遮盖。
2.考生进行音、视频测试。
3.考生进行360°面试空间展示。学生手持摄像头缓慢环视学生的面试环境一周,确保该环境密闭且仅有学生一人,如主机位摄像头无法单独调动,可以手持二机位的手机来完成环境检视操作。
4.考生根据面试助理指引,进行相关事项确认。
5.考生进行中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
6.考生进行英语听说及应用能力面试。
7.考生抽题,进行专业知识问答。
8.面试组成员提问。
9.复试过程中,考生需独立作答,严谨翻阅资料或者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查阅资料。
10.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并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否则按照违规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若在复试过程中网络中断或出现设备问题,请务必1分钟之内与招生单位取得联系,否则视为放弃。
2.若向考生发送面试邀请后无应答,且在当日最后一名考生复试结束5分钟内,复试小组仍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则按缺考处理。
3.其他要求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一、参加复试人员范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以及调剂到我校且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安排
1. 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18日下午,具体时间由相关院系负责通知,面试系统模拟测试由各院系安排;
2.调剂生
调剂生的复试通知短信会发送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上,届时会通知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周期
复试前几天 复试前一天 正式复试 复试后一天 复试后几天
调剂报名
收到复试通知
测试面试系统 1~2天 同等学力加试 公布复试结果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材料
1.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和相关院系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查和面试所需材料。由于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将所需提交材料扫描或拍照,按要求提交电子图片格式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未经复试资格审查,不能参加复试)。
2. 考生根据相关院系的要求,将资格审查和面试所需材料通过面试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院系指定邮箱。
若考生无法通过研招网面试系统上传资料,则可将所需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若此命名要求与院系不一致,以院系要求为准)。
各院系邮箱
院系 邮箱
土木工程学院 192326986@qq.com
市政与环境工程系 313232950@qq.com
建筑与艺术学院 jzysxyyz@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724174857@qq.com
信息工程学院 3041951631@qq.com
能源工程系 nyxyjszs@163.com

3.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
(1)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在7月20日之前有效)、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政审表;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3)相关院系要求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
(4)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对于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自考准考证、成绩单、当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的证明。
四、定向就业人员
(1)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非全日制学习的协议;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与定向就业单位签定的保证全日制学习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2)考生须在复试前需将盖有工作单位公章和考生本人签名的此协议原件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在收到提交体检表(体检报告)的通知后,须将体检报告拍照或扫描,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体检+姓名”(若此命名要求与院系不一致,以院系要求为准),并发送至各院系的指定邮箱。
六、录取通知书邮寄
考生需填写接收正式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地址必须准确,否则因此造成通知书不能送达的后果由本人负责。若信息有变请致电0313-4187718。(请确认通信地址能收到录取通知书)。
 
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考研咨询群:610305297,后期有任何通知将会在这个群内通知大家。
咨询电话:0313-4187718;0313-4187719。
                     
复试形式
鉴于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开展。
收费标准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学术型每年8000元,专业型每年7000元。
(二)对于非全日制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级新生入学前,非全日制收费标准没有获得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2020级非全日制新生,暂按全日制考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2020级新生入学前,非全日制收费标准获得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则按批准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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