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7:3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广东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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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招办〔2020〕23号)的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研究潜能、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的原则。坚持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原则。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我校硕士招生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各招生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审定招生学院(学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三、复试管理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一)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相关成员,校纪委特约监察员、各招生学院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将每个招生考试现场均纳入督查范围,随机抽查招生考试程序、考场纪律、录音录像等情况,为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规范要求提供了保障。特别是处理网络异常和软件异常导致考试终止的情况,判断考生是否能继续参加考试,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判定。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硕士点负责人、学院纪委(纪检小组)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的工作方案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督查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综合考核小组:应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成立,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3.招生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小组长)任组长,学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导师代表及党务秘书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组织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四)各招生学院要做好人文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A类考生要求。
2.复试名单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学校可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按学校核准的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招生名额一般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增大差额比例。
3.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专业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复试和阅卷评分等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有序启动,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错开进行,要求4月5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建议使用平台:“钉钉”,备用平台“腾讯会议”。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进行系统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组织二级招生学院系统模拟培训。针对部分考生网络、设备可能达不到线上复试要求,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针对考生情况进行预先摸底,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协助。
3.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复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复试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占2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复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复试考核:“随机抽题并现场对答”方式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方式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并进行书面记录。网络远程复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同等学力考生需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学校将在同一时间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下发试题至考生,考生须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独立完成作答,并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无效。
(五)体检
复试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各招生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可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
各招生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教育部规定范围为30%-5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例如: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务必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复试结果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
七、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及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
各招生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监督电话:0759-2396185。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23号)的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研究潜能、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考生的原则。坚持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原则。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我校硕士招生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各招生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审定各招生学院(学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三、复试管理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一)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校纪委特约监察员、各招生学院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将每个招生考试现场均纳入督查范围,随机抽查招生考试程序、考场纪律、录音录像等情况,为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规范要求提供了保障。特别是处理网络异常和软件异常导致考试终止的情况,判断考生是否能继续参加考试,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判定。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硕士点负责人、学院纪委(纪检小组)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的工作方案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督查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综合考核小组:应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成立,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3.招生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小组长)任组长,学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导师代表及党务秘书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组织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四)各招生学院要做好人文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A类考生要求。
    2.复试名单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学校可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按学校核准的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招生名额一般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增大差额比例。
    3.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专业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科目的命题、复试和阅卷评分等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有序启动,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错开进行,要求4月5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建议使用平台:“钉钉”,备用平台“腾讯会议”。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进行系统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组织二级招生学院系统模拟培训。针对部分考生网络、设备可能达不到线上复试要求,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针对考生情况进行预先摸底,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协助。
    3.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复试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复试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占2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复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复试考核:“随机抽题并现场对答”方式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方式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并进行书面记录。网络远程复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同等学力考生需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学校将在同一时间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下发试题至考生,考生须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独立完成作答,并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无效。
    (五)体检
    复试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各招生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可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
    各招生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教育部规定范围为30%-5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例如: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务必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复试结果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
    七、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及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
    各招生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监督电话:0759-2396185。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招办〔2020〕2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择优选拔,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安排
根据缺额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等情况,安排一轮或多轮复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参加第一批次复试,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批次及以后的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待定,329日(周一)
第二批次复试时间:预计3月30日-4月27日之间,具体以学院网页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明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②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③ 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④ 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 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⑥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⑦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⑧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可选择性提交
3)调剂考生还须提交《广东海洋大学接受调剂硕士生申请表》扫描件。
2.身份认证
秘书负责复试时比对考生相关材料照片与考生视频图像,杜绝发生替考现象。
3.复试形式
1)网络视频面试,采用“钉钉”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2个钉钉账号、熟悉操作。
2)学校端: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集中面试。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检测体温、戴好口罩;学院负责入场人员手部消毒,登记信息,准备防疫物资,场地消杀通风,网络保障等。
3)考生端:准备好硬件设备,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提前调试演练软件,确保网络通畅、环境简洁安静,准备必要的文具和相关提交材料。面试前须将摄像头旋转360度进行环境展示,并背对门而坐进行复试。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对应2个钉钉账号)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手机)。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和测试。如确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和沟通。
4.考察内容
网络视频面试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主要包括:
1)学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硕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5)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7)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网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构成如下:
1)专业课笔试(占30%):形式为“随机抽题并对答”方式,先读题后解答(考生思考时间≤5分钟);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占20%);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需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学校将在同一时间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下发试题至考生,考生须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以“开卷形式”独立完成作答,并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无效。
(三)体检
复试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各硕士点成立5人以上的面试小组,负责本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以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
(二)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
四、复试纪律
(一)“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接触。
(五)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个人身份审核。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前,学院进行身份确认,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替考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七)面试环境要求。线上复试要求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复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向复试小组报备面试地点。
(八)网络通讯保障。考生提前测试网络是否通畅,对于不满足基本复试条件的考生,及时联系当地考试院提供应考条件。面试前由复试秘书审核考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九)复试内容保密。严禁考生泄题,严禁考生在远程面试期间对复试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一)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专业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选报我校。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四)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六、考生复试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考生下载、注册2个钉钉账号,复试小组秘书建立复试考生钉钉群,并发布给小组内的考生,考生须用2个钉钉账号加小组秘书为钉钉好友。
2.小组秘书发布给每个考生一个三位数编号,并要求考生修改钉钉名片(昵称)为“编号+姓名1”、“编号+姓名2”格式,如“001张三1”、“001张三2”,便于后续流程。编号并非复试的顺序,复试顺序随机产生。
3.考生须按照本方案中“复试安排:1.资格审查”要求,逐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文档格式和命名规范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 “学习证明材料”“调剂申请表”命名规范为“资审+编号+姓名”“承诺书+编号+姓名”“学习+编号+姓名”“调剂+编号+姓名”,如“资审001张三”。表内考生个人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要求签名处须手写签名。以上3份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返回给小组秘书本人,压缩包命名规范为“编号+姓名”。
2)第一志愿考生无需填写“调剂申请表”。
4.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准备好身份证,复试时须出示。
2)认真检查和调试好软硬件,确保网速畅通,操作熟练。
(二)进入复试
1. 随机顺序。小组秘书按照随机产生的复试顺序逐一呼叫考生进入复试(线上考场),并提前通知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耐心等待,因个人原因退出复试考生钉钉群,小组秘书通过电话等形式多方联系不回应,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责任自负。
2. 复试考生网络异常(掉线)。若视频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更换面试题目)。
(三)身份核验
1. 复试时,小组秘书、学院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再次核对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失或不合规范要求,则不能进行复试。
2. 考生须在摄像头前清晰展示身份证,复试小组进行核查。
七、应急预案
(一)平台崩溃
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提前进行复试实战演练,测试复试平台的稳定性。
(二)网络异常
各复试小组准备好备用网络,如数据流量包。如网络突然中断,立即启用备用网络。
(三)应急预案
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系统平台、网络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各复试小组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为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名单
所有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按学科门类统一划定的各专业、学科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执行A类线。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志愿申请的实际情况,等调剂系统开放后,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以相同(相近)专业的分数高低排序等情况决定。考虑到发送复试通知人数与实际参加复试人数可能存在的差额等因素,以1:2的比例发送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及体检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5月22日8:00前将相关审查材料、个人简历和本科期间获得奖项、科研情况集合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50900780@qq.com。具体审查材料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完成后三天内,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包括:
1、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内外科、血压;
2、血化验:血常规、肝功(谷丙转氨酶);
3、胸部正位片。
请考生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集合成一个pdf,及时发送至邮箱:50900780@qq.com。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复试时间
2020年5月23日。
专业课、英语、综合面试均采取现场问答方式。
四、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一样,均按照专业分为二组。海洋化学专业和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
五、复试纪律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等文件,并发送到邮箱:50900780@qq.com。具体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为准。
六、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A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大学所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选报我校。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七、复试联系方式
1、咨询QQ群:1051118534。
2、网络面试:采用钉钉平台,双机位方式,考生需提前调试好软件和设备,准备好身份证等备查。
3、复试前,考生加入相应的微信群和钉钉群,联系复试小组秘书做好候考。
4、联系人:王老师,17313213925,请在qq留言并解答。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0年5月18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择优选拔,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 调剂流程
1. 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最低分)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2. 调剂申请
调剂考生需在北京时间2020年5月22日(周五)8:30-18: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中填写调剂申请,并将“广东海洋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并确认。
3. 确认复试通知
根据调剂名额、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以不低于1:1.2的比例,学院在21号之前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调剂系统回复,并按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网络远程复试。
4. 资格审查
接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至复试秘书邮箱(chaowang@gdou.edu.cn),用于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放能参加复试。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 政审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政审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3. 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 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2020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8.《广东海洋大学接受调剂硕士生申请表》
9)其他材料: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可选择性提交
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学校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额满为止。
5. 拟录取后确认
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
三. 复试时间
首轮调剂复试时间:522日(周二)
若首轮调剂复试后仍有缺额,即在5月30日之前开展次轮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 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复试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占2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
(1)专业课复试考核:“随机抽题并现场对答”方式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方式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并进行书面记录。网络远程复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科目
我院物理海洋学专业复试科目可选择《海洋学》或《动力气象学》,复试前,复试秘书与参加复试的考生一一确认选定科目,一旦确认后不得更改。
3.复试方式
1)网络视频面试,采用“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2个钉钉账号、熟悉操作。
2)学校端: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集中面试。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检测体温、戴好口罩;学院负责入场人员手部消毒,登记信息,准备防疫物资,场地消杀通风,网络保障等。
3)考生端:准备好硬件设备,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提前调试演练软件,确保网络通畅、环境简洁安静,准备必要的文具和相关提交材料。面试前须将摄像头旋转360度进行环境展示,并背对门而坐进行复试。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对应2个钉钉账号)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手机)。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和测试。如确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和沟通。
秘书负责复试时比对考生相关材料照片与考生视频图像,杜绝发生替考现象。
五. 体检
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反馈至学院招生秘书。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 录取工作
我校规定复试成绩权重占比40%(教育部规定范围为30%-50%。),据此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调剂名额、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复试管理
(一)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谢玲玲(院长)
副组长:陈法锦(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刘宏英(纪委书记)
(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本院物理海洋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不少于5人),所有参加复试老师均为硕士生导师。院长任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三)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
(四)参与复试的教师须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熟悉工作程序和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参加复试教师的业务培训,做好考生网络复试摸底和复试前在线答疑工作。
(五)参加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六)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七)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察、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别是处理网络异常和软件异常导致考试终止的情况,判断考生是否能继续参加考试,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判定。
八、复试纪律
(一)“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接触。
(五)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个人身份审核。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前,学院进行身份确认,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替考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七)面试环境要求。线上复试要求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复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向复试小组报备面试地点。
(八)网络通讯保障。考生提前测试网络是否通畅,对于不满足基本复试条件的考生,及时联系当地考试院提供应考条件。面试前由复试秘书审核考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九)复试内容保密。严禁考生泄题,严禁考生在远程面试期间对复试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秘书:王老师,18022648458,chaowang@gdou.edu.cn
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调剂专业(类别、领域) 日程安排 学院招生老师 备注
001 水产学院 水产(学硕) 5.23-5.27 朱老师:
13356519302
0759-2383019
QQ群:551780482
gdouzxw@126.com
水产学院:
http://scxy.gdou.edu.cn/
硕导 & 博导 简介
http://scxy.gdou.edu.cn/szdw/wpjs.htm
学院复试安排:
http://scxy.gdou.edu.cn/info/1050/2001.htm
学院调剂安排:http://scxy.gdou.edu.cn/info/1050/2041.htm
渔业发展(专硕)
002 海洋与气象学院 物理海洋学 5.23-5.27 王老师:
18022648458
QQ群:1033174805
chaowang@gdou.edu.cn
海洋与气象学院:http://hyqx.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hyqx.gdou.edu.cn/info/1043/1336.htm
博导简介
http://hyqx.gdou.edu.cn/info/1043/1335.htm
003 食品科技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硕,仅接收08工学方向,须考:数学一或二) 5.23-5.24 李老师:
15775060721
QQ群: 1044860192
877241464@qq.com
食品科技学院:
http://spkjxy.gdou.edu.cn/
硕导&博导简介
http://spkjxy.gdou.edu.cn/jyjx/yjsjy/dsfc.htm
5.23安排专业课复试&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
5.24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生物与医药(专硕)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
004 滨海农业学院
(调剂系统中:农学院)
作物学相关学科复试安排表:
学硕:作物遗传育种、热带园艺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生态学;
专硕: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待定 林老师:
13902502534
QQ群:659274185
14748048@qq.com
滨海农业学院:
http://n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www1.gdou.edu.cn/nxy/web/news.asp?ClassID=21
畜牧学相关学科复试安排表:
学硕: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产学;
专硕:畜牧
待定
专硕:风景园林 待定
00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硕,须考数一) 5.23-5.27 陈老师:
13659718481
0759-2383223
QQ群:1051020782
330596607@qq.com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http://gc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210.38.137.70:83/gcxy/plus/view.php?aid=597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gcxy.gdou.edu.cn/info/1056/1552.htm
机械(专硕,须考数二)
007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学硕,须考数三) 5.23-5.24 叶老师:
19806875850
493932987@qq.com
经济学院
http://jj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jjxy.gdou.edu.cn/rcpy/yjsjy/dsjj.htm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jjxy.gdou.edu.cn/info/1068/1577.htm
农村发展(专硕)
008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硕,须考数三) 5.25-5.26 龙老师:
15811706109
0759-2383233
longzhijun812@126.com
管理学院
http://gl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glxy.gdou.edu.cn/info/1038/1383.htm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glxy.gdou.edu.cn/info/1039/1453.htm
农业管理(专硕)
009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硕,须考数一) 待定 王老师:
18022695020
QQ群:273673076
1048592983@qq.com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http://sj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sjxy.gdou.edu.cn/info/1016/1018.htm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sjxy.gdou.edu.cn/info/1026/3201.htm
01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海洋技术(学硕,须考高等数学) 5.23-5.27 吴老师:
13702687421
QQ群:1051295452
1403363554@qq.com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http://dxxy.gdou.edu.cn/
硕导&博导简介
http://dxxy.gdou.edu.cn/yjsjy/dsjs.htm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dxxy.gdou.edu.cn/info/1021/2071.htm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硕)
011 化学与环境学院 海洋化学(学硕) 5.23-5.25 王老师:
17313213925
qq群:1051118534
50900780@qq.com
化学与环境学院http://hhxy.gdou.edu.cn/
硕导&博导简介
http://hhxy.gdou.edu.cn/yjsjx/dsjj.htm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hhxy.gdou.edu.cn/info/1046/1581.htm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硕)
014 法政学院 法律(非法学)(专硕) 5.23-5.27 高老师:
18125929077
QQ群:519148067
2441728511@qq.com
法政学院
http://fz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fzxy.gdou.edu.cn/yjsjy/dsjj.htm
法律(法学)(专硕)
016 中歌艺术学院 音乐(专硕) 待定 孙老师:
13610382653
0759-2383686
871163718@qq.com
中歌艺术学院
http://ysxy.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ysxy.gdou.edu.cn/szdw/sssds.htm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
http://ysxy.gdou.edu.cn/info/1009/1711.htm
舞蹈(专硕)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待定 全老师:
13828288462
0759-2396259
1059880057@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ks.gdou.edu.cn/
硕导简介
http://mks.gdou.edu.cn/info/1060/1743.htm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政审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于疫情影响,如政审表提交确有困难者,可提前向各招生学院说明,延迟至复试结束后提交。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0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例如: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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