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7: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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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见附件1)。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相关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见附件2),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复试期间复试场所严格按照学校下发文件中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场地消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力争确保每位研招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学校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各院(系)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1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往届考生)、学位证(往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远程线上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 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 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 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各学科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时间: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 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结合疫情实际防控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上传至研招网网络面试系统。疫情严重区域,考生无法按时体检者,须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考生实际情况择期收取考生体检证明。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开通时间为3月22日。
(二)调剂要求
1.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1年A类地区国家线。
2. 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面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 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临床医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的科目)≥30 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240 分。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 ×3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2.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远程线上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1. 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 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和 “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系)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院(系)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
(八)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21年上岗导师。
(二)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我校全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2人;兼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1人。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见附件1)。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相关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见附件2),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复试期间复试场所严格按照学校下发文件中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场地消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力争确保每位研招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学校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各院(系)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1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往届考生)、学位证(往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远程线上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 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 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 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各学科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时间: 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 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结合疫情实际防控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上传至研招网网络面试系统。疫情严重区域,考生无法按时体检者,须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考生实际情况择期收取考生体检证明。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开通时间为3月22日。
(二)调剂要求
1.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1年A类地区国家线。
2. 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面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 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临床医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的科目)≥30 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240 分。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 科 目 | 满 分 | |
初试成绩 | 政 治 | 100 | |
英 语 | 100 | ||
业务课科目1 | 300 | 150 | |
业务课科目2 | ---- | 150 | |
初试总分 | 500 | ||
复试成绩 |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 100 | |
英语能力测试 | 50 | ||
综合素质测试 | 150 | ||
复试总分 | 300 |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 ×3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2.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远程线上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1. 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 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和 “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系)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院(系)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
(八)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21年上岗导师。
(二)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我校全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2人;兼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1人。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2021年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滨州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见附件1)。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相关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见附件2),成员包括各院
(系)党总支(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领导小组
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
7人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
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
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复试期间复试场所严格按照学校下发文件中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场地消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力争确保每位研招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学校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各院(系)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
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1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往届考生)、学位证
(往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我校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
信息。远程线上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各院(系)要做好备选平台选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
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分钟。各院(系)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前各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
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各院(系)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各学科专业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各相关院(系)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结合疫情实际防控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原则上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上传至研招网网络面试系统。疫情严重区域,考生无法按时体检者,须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考生实际情况择期收取考生体检证明。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开通时间为3月22日。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1年A类地区国家线。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面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临床医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的科目)≥30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40分。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
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科目满分
初试成绩政治100
英语100
业务课科目1300150
业务课科目2150
初试总分500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00
英语能力测试50
综合素质测试150
复试总分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
绩。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二级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远程线上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
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1.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安排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各院(系)开辟研究生复试工作官网专栏,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zs.bzmc.edu.cn/)和“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
各院(系)就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不予录取。
(二)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系)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院(系)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
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
(八)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21年上岗导师。
(二)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我校全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2
人;兼职泰山学者须保证招生计划为1人。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只可招收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附件:1.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滨州医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人员名单
3.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1
滨州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赵升田院长副组长:王广成副院长
成员:田梗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
李建民第一临床医学院(滨州附属医院)院长王强第二临床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院长杨成基础医学院院长
曹同涛特殊教育学院院长赵明东口腔医学院院长许红梅护理学院院长
李兆松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王春华药学院(葡萄酒学院)院长郑秋生中西医结合学院院长
曹高芳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院长李祥林医学影像学院院长
王德强康复医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田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滨州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周连顺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成员:耿涛研究生党工委书记、研究生处副处长
赵景刚第一临床医学院(滨州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刘大华第二临床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盖立起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
崔保华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长城口腔医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美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忠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梅药学院(葡萄酒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加刚中西医结合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美春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崔良波康复医学院党总支书记
于翔医学影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耿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滨州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姓名性别政治
面貌出生年月
报考学院报考专业
档案所
在单位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盖章)
滨州医学院院长办公室2021年3月21日
滨州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滨州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2015年4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我校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接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于4月7日上午8:00到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办公楼13楼1311房间报到。
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交的证件和表格
①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在校应届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
④往届考生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黑白、彩色均可)。
(2)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与资格审查,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3)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约100元。
二、时间安排
1、英语听力测试(100分)
时间:4月7日9:10-9:40
地点:B区3楼302语音室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2、专业课笔试(100分)
时间:4月7日10:00-12:00
地点:教学实验C楼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会议室(C206)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3、面试(300分)
时间:4月7日13:00-18:00
地点:教学实验C楼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会议室(C206)
4、体检
时间:4月8日早上8:00
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注意:空腹
三、相关说明
1.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试题命制和考核工作由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理论(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和专业外语测试(50分)等三部分内容,满分300分。专业面试工作由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组织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
四、复试流程
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号依次提前15分钟抽取专业外语试题准备,按顺序号逐一面试。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专业外语测试(50分):考生现场口译一定篇幅的专业外语文章。
(3)专业基本理论测试(100分):各学科准备口述试题,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并作答,除抽答问题外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4)专业技能测试(150分):根据各学科情况,由复试小组确定测试方法。
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复试小组秘书现场统计。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人
(1)研究生处: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311房间(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可乘坐10路、17路、56路公交车到汽车东站或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站下车)
研究生处联系人:许老师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35-6913152
(2)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教学实验C楼2楼C209房间(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可乘坐10路、17路、56路公交车到汽车东站或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站下车)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联系人:韩老师孔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535-6913191
附: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复试人员名单
考试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编号 | 报考专业名称 |
106105107400014 | 李敬华 | 105300 | 公共卫生 |
102265100200233 | 李娇娇 | 105300 | 公共卫生 |
103135211001406 | 张铖 | 105300 | 公共卫生 |
2016年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突出重点,持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复试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英语听力测试、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复试录取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见附件2),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组5~7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教育部不进行划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上级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得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对初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总分排序,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须含审核的内容、流程、要求及审核结果的使用等。如对考生携带材料有要求,应注明。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分为听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共计5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1.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研究生处。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由各相关院(系)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招生科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4月30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参见复试通知。
(五)政审
各位考生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进行政审,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对不予提交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录取。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时,应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研究生处调取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结束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在相近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考生。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同时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到我校须达到我校自主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择优给考生发送复试邀请,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邀请。如未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具体分值见下表:
成绩种类 | 科 目 | 满 分 | |
初试成绩 | 政 治 | 100 | |
英 语 | 100 | ||
综 合 | 300 | ||
复试成绩 | 英语听力测试 | 100 | |
专业笔试 | 100 | ||
综合素质 面试 |
英语口语测试 | 50 | |
专业基本理论测试 | 100 | ||
基本技能测试 | 150 | ||
总成绩 | 1000 |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排名、研究方向进行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其他方面要求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180分、或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英语听力测试缺考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同一个专业既有学术学位、又有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首先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进行录取,其次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本人意愿进行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复试日程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到我校指定的保密印刷地点印刷,并由2名专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试卷应密封批改。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16年上岗导师。其中双导师制是指两位不同一级学科(专业)的导师共同参与指导同一名研究生。
(二)每位研究生导师选择学生(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不得超过2名(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招收1人,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或为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人才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校外兼职导师招收研究生最多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2017年滨州医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突出重点,持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复试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英语听力测试、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复试录取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组5~7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考生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规模的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文件及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籍认证材料: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顺利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分为听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共计5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1.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研究生处。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各相关院(系)需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招生科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4月30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参见复试通知。
(五)政审
各位考生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进行政审,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对不予提交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录取。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时,导师应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研究生处调取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结束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一志愿报考外校申请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需高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10分,一志愿报考外校申请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以外专业的考生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教育部不进行划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30分,总分≥国家线-60分。按上级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得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到我校须达到我校自主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30分,总分≥国家线-60分。
(二)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择优给考生发送复试邀请,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邀请。如未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具体分值见下表:
成绩种类 | 科 目 | 满 分 | |
初试成绩 | 政 治 | 100 | |
英 语 | 100 | ||
业务课科目1 | 300 | ||
复试成绩 | 英语听力测试 | 100 | |
专业笔试 | 100 | ||
综合素质 面试 |
英语口语测试 | 50 | |
专业基本理论测试 | 100 | ||
基本技能测试 | 150 | ||
总成绩 | 1000 |
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成绩;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成绩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180分、或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英语听力测试缺考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对于同一个专业既有学术学位、又有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首先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进行录取,其次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本人意愿进行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复试日程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到我校指定的保密印刷地点印刷,并由2名专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试卷应密封批改。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17年上岗导师。其中双导师制是指两位不同一级学科(专业)的导师共同参与指导同一名研究生。
(二)每位研究生导师选择学生(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不得超过2名(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或为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人才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招收研究生最多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2017年滨州医学院考研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轮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轮复试定于2017年3月24-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试报到
请一志愿过线考生及调剂考生于3月24日下午2:00到各学院复试校区报到。报到后下午4:00在报到地点召开会议。
烟台校区 | 滨州校区 | |
报到地点 |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教学科研楼C区5002室 |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661号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旧办公楼四楼409学术报告厅 |
复试院系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护理学院 基础医学院 口腔医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药学院 中西医结合学院 康复医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
临床医学院 (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1.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应届生 | 往届生 |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一份 | 各一份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各一份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无 | 各一份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各一份 | 无 |
能顺利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证明信 | 各一份 | 无 |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 |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 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
3.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根据体检项目,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时间安排
1、英语听力测试(100分)
时间:3月25日8:30-9:00
烟台校区地点:教学科研楼C区5001室、5002室
滨州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北校区(黄河三路,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北门对面),进门后左转新教学楼101、102、201室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2、专业课笔试(100分)
时间:3月25日9:20-11:20
烟台校区地点:教学科研楼C区5001室、5002室
滨州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北校区(黄河三路,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北门对面),进门后左转新教学楼101、102、201室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3、面试(300分)
时间:3月25日(具体时间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地点: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4、成绩公布
时间:3月26日上午8:30
烟台校区地点:教学科研楼C区5002室
滨州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旧办公楼四楼409学术报告厅
5、体检
时间:3月27日早上7:30
烟台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体检中心(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滨州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注意:空腹
三、复试成绩相关说明:
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实施分类面试,专业学位考察侧重点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包括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临床思维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学术学位考生考察侧重点为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等。
四、复试流程
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号逐一面试。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英语口语测试(50分):考生现场口译一定篇幅的专业外语文章或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3)专业基本理论测试(100分):各学科准备口述试题,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并作答,除抽答问题外复试小组成员可根据学科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4)基本技能测试(150分):根据各学科情况,由复试小组确定测试方法。
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评分,复试小组秘书现场统计,复试组长公布成绩。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五、联系人
(1)研究生处联系人:许老师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35-69131520543-3256927
(2)各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 | 联系电话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0535-6913191 |
护理学院 | 0535-6913468 |
基础医学院 | 0535-6913159 |
口腔医学院 | 0535-6913273 |
临床医学院(复试期间电话) | 0543-3256927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0535-6913185 |
特殊教育学院 | 0535-6913302 |
药学院 | 0535-6913719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0535-6913187 |
康复医学院 | 0535-6913348 |
准考证号
基础医学院 | 袁培花 | 303 | 100104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106578500080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李兰兰 | 299 | 100104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897018000231 | 病原生物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徐正 | 296 | 100103 | 医学微生物学 | 102997211705698 | 病原生物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张爱萍 | 346 | 100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3437137060262 | 免疫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刘燕 | 316 | 100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6317020340551 | 免疫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王宝玉 | 296 | 100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617370603080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王茜 | 304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 | 101617372303512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姚彩云 | 329 | 1001Z3 | 学习与记忆 | 100897044000183 |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周宇 | 331 | 1001Z1 | 非编码RNA与肿瘤 | 103437137010619 |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学术 | 调剂 |
基础医学院 | 季晓宇 | 320 | 1001Z1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837217311473 | 儿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园园 | 316 | 105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837217512600 | 儿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吕朦 | 315 | 105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2857212515967 | 儿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周雪 | 309 | 105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2857212616243 | 儿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雨萌 | 307 | 105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017009750023 | 儿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贵芝 | 307 | 10510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837217411490 | 耳鼻咽喉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孙文凯 | 321 | 10511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257370302807 | 耳鼻咽喉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范义燕 | 309 | 10511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017009600067 | 耳鼻咽喉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丽婷 | 325 | 105110 | 生殖医学科 | 104407650000773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峰波 | 303 | 105110 | 生殖医学科 | 104407650000830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志敏 | 344 | 105110 | 妇科学 | 104407650000819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明秀 | 326 | 105110 | 妇科学 | 104407650000840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延钦 | 320 | 105110 | 妇科学 | 104407650000791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孙宁 | 311 | 105110 | 妇科学 | 104407650000778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徐彦 | 295 | 105110 | 妇科学 | 104407650000814 | 妇产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马龙月 | 296 | 105110 | 产科学 | 110657850007467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葛明明 | 313 | 105103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257112500185 | 老年医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刘超 | 301 | 100203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897044000203 |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安杰 | 310 | 105128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837217312493 |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吴会会 | 315 | 105108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0257370202745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姚欢 | 309 | 105108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1147114153469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瑞 | 239 | 105108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4407650000883 | 麻醉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高婕 | 314 | 105116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4407650000891 | 麻醉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立冬 | 306 | 105116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04407650000871 | 麻醉学 | 专业 |
临床医学院 | 郗虹娇 | 104407650000868 | 301 | 105116 | 麻醉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刘文蓉 | 104407650000881 | 300 | 105116 | 麻醉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付明燕 | 100257370302791 | 324 | 105101 | 内科学 | 血液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李焕梅 | 101837217411825 | 319 | 105101 | 内科学 | 血液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贺光磊 | 104407650000391 | 332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洋 | 104407650000348 | 325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徐文成 | 104407650000359 | 314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杨海娇 | 104407650000301 | 306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董彬昌 | 104407650000379 | 301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于秀燕 | 104407650000364 | 297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程浩 | 104407650000325 | 296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蒋双强 | 104227510000008 | 326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鑫 | 101837217312303 | 313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孟娜 | 104227510090813 | 308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杨志 | 104227510090224 | 307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邢丹丹 | 104227510090990 | 305 | 105101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才霞 | 104407650000318 | 341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刘君 | 104407650000429 | 341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丹 | 104407650000362 | 333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管祥栋 | 104407650000392 | 326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金娣 | 104407650000394 | 321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刘榕 | 104407650000294 | 318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唐凯月 | 104407650000323 | 315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程俊秀 | 104407650000285 | 314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苗得利 | 104407650000422 | 313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崔超 | 104407650000274 | 304 | 105101 | 内科学 | 消化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金林 | 104407650000389 | 307 | 105101 | 内科学 | 肾脏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郭秋杰 | 104407650000353 | 301 | 105101 | 内科学 | 肾脏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倩 | 104407650000377 | 339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牛春雪 | 104407650000426 | 314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怡文 | 104407650000333 | 303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苏瑞瑞 | 104407650000384 | 296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胡晓雨 | 104227510090927 | 346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丽羽 | 102857212515264 | 333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贾真妍 | 102857212515292 | 330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丁华琳 | 104227510090300 | 314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冉冉 | 104227510090280 | 313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韩晓 | 104227510090885 | 310 | 105101 |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赫娜 | 104407650000360 | 313 | 105101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东晓 | 104407650000409 | 306 | 105101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振凯 | 102267006004614 | 328 | 100201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学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郑萍萍 | 104867303019999 | 312 | 100201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学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利利 | 101597100702393 | 311 | 100201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学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冯佳丽 | 110657850006192 | 304 | 100201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学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秋双 | 104407650000352 | 305 | 105101 | 内科学 | 风湿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崔亚楠 | 104407650000395 | 296 | 105101 | 内科学 | 风湿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彭柔 | 105597210006847 | 323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蔄小云 | 101837217311643 | 322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燕芹 | 102857212616534 | 312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胡景景 | 104227510090937 | 308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一汀 | 103847213700468 | 307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皓 | 100627000104660 | 304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春燕 | 104407650000470 | 338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陈盼盼 | 104407650000491 | 328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郑海非 | 104407650000492 | 322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沈新月 | 104407650000483 | 308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杨红彦 | 104407650000474 | 300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颖 | 104407650000485 | 299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窦燕 | 104407650000481 | 297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万蓁蓁 | 100257370903229 | 310 | 105109 | 外科学 | 整形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薛宝函 | 103137210201099 | 309 | 105109 | 外科学 | 胸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马任驰 | 110657850007526 | 305 | 105109 | 外科学 | 胸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彭江涛 | 104407650000718 | 324 | 105109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恒禄 | 104407650000752 | 322 | 105109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丁金科 | 104407650000349 | 301 | 105109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苏文 | 104407650000579 | 300 | 105109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晨 | 100257370903206 | 308 | 105109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海滨 | 104407650000684 | 318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黄啟顺 | 104407650000592 | 313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徐文浩 | 104407650000576 | 308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吴燕彬 | 104407650000723 | 307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郭庆群 | 104407650000667 | 304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建平 | 104407650000690 | 302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徐卿芯 | 104407650000701 | 300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宋佳 | 101837217411624 | 322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姜帅 | 110657850008294 | 308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路帅 | 101837217311475 | 307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超 | 110657850005074 | 307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曹文东 | 100017009300302 | 306 | 105109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学(含外科营养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周忠宝 | 105707567891306 | 330 | 105109 | 外科学 | 泌尿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商卫勋 | 110657850008029 | 307 | 105109 | 外科学 | 泌尿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黄镇 | 104407650000753 | 345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蒋昇源 | 104407650000685 | 342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李修国 | 104407650000583 | 315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博 | 104407650000623 | 311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成年 | 104407650000676 | 311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欣 | 104407650000683 | 301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春鹏 | 104407650000618 | 299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杨佳林 | 104407650000708 | 299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胡西壮 | 104407650000702 | 298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王雪彦 | 101617370503068 | 339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天奇 | 101837217511031 | 324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宋乐乐 | 101837217311953 | 319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郭亚迅 | 104227510090901 | 315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胡宇宁 | 104877000133942 | 315 | 100210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王金伟 | 101837217512326 | 314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候宗斌 | 101837217512452 | 312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陈为凯 | 102267005003767 | 312 | 105109 | 外科学 | 骨外科学 | 专业 |
临床医学院 | 张睿倩 | 104407650000405 | 297 | 105111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刘奇奇 | 101837217512012 | 321 | 105111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马建红 | 100257371403326 | 320 | 105111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颜东 | 101597101504283 | 312 | 105111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张琳琳 | 110657850005126 | 310 | 105111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韩明月 | 102487121715386 | 310 | 105111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佘春晖 | 104227510090889 | 302 | 100212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戴寒晗 | 104407650000048 | 328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学术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刘梅婕 | 104407650000521 | 315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杨立光 | 104407650000533 | 311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文杰 | 104407650000045 | 300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学术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周倩 | 104407650000505 | 296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刘伟 | 104407650000510 | 295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张贝贝 | 104407650000561 | 295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于美霞 | 104227510090316 | 362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杨新蕊 | 102467210013446 | 319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曲正伟 | 101597100703314 | 319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沈善昌 | 101837217512444 | 318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刘谋源 | 121217000000814 | 253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影像诊断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于鹏 | 104407650000553 | 328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超声医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齐鲁 | 104407650000508 | 321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超声医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临床医学院 | 田林 | 100257370302796 | 308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临床医学院 | 马龙 | 100257370602889 | 308 | 105113 | 肿瘤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徐畅 | 104407650000115 | 335 | 100302 | 口腔临床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柳蓉蓉 | 104407650000967 | 316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周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文瑞雪 | 104407650000921 | 312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周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付丹丹 | 101837217612466 | 331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周病学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黄婉如 | 121217000002153 | 330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周病学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杨忠学 | 101597100903778 | 321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周病学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牛月月 | 104407650000954 | 303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体牙髓病学 | 专业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褚敏 | 102847213513059 | 310 | 105200 | 口腔医学 | 牙体牙髓病学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张肖雅 | 104407650000935 | 345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正畸学 | 专业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王乐 | 101837217611668 | 324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正畸学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姜凯丽 | 104407650000972 | 315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刘梦佳 | 104407650000968 | 299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专业 | 一志愿 |
口腔医学院 | 王德飞 | 101837217612467 | 321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专业 | 调剂 |
口腔医学院 | 王雯虹 | 104407650000929 | 308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儿童口腔医学 | 专业 | 一志愿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吕俊慧 | 104407650000117 | 308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一志愿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陈毅 | 104127105701327 | 331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刘文静 | 100267000002419 | 313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李文凤 | 104417376600242 | 310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赵雨薇 | 103157212100036 | 306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护理学院 | 邓方方 | 104407650000231 | 332 | 101100 | 护理学 | 临床护理 | 学术 | 一志愿 |
护理学院 | 路广平 | 104407650000136 | 312 | 101100 | 护理学 | 临床护理 | 学术 | 一志愿 |
护理学院 | 柏乐 | 102847213513061 | 337 | 101100 | 护理学 | 临床护理 | 学术 | 调剂 |
护理学院 | 熊银环 | 104407650000209 | 302 | 101100 | 护理学 | 护理管理 | 学术 | 一志愿 |
护理学院 | 逄泽辉 | 104407650000247 | 296 | 101100 | 护理学 | 护理管理 | 学术 | 一志愿 |
护理学院 | 杨祯 | 110657850005156 | 299 | 101100 | 护理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药学院 | 张雪 | 102857212313915 | 328 | 105500 | 药学 | 药物化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于杰 | 102267008006010 | 316 | 105500 | 药学 | 药物化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张伟欣 | 104597411790030 | 306 | 105500 | 药学 | 药物化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苏长鸣 | 103667210001150 | 303 | 105500 | 药学 | 药物化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王睿 | 104977400337890 | 331 | 105500 | 药学 | 药物分析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钟美佳 | 102857212314463 | 321 | 105500 | 药学 | 药物分析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邢汝月 | 104597411820017 | 336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王圣洁 | 102267008005927 | 318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张亚男 | 101597100400389 | 313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刘秀秀 | 900307370700570 | 307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王瀚萱 | 103667210001107 | 306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兰天驰 | 102267008006032 | 304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化维 | 103667210001277 | 302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荆晓红 | 104417376601855 | 297 | 105500 | 药学 | 药理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王艳霞 | 121217000000824 | 323 | 105500 | 药学 | 药剂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张露 | 104227510092120 | 309 | 105500 | 药学 | 药剂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李静 | 101637000000747 | 303 | 105500 | 药学 | 药剂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韩梅 | 106107100700280 | 295 | 105500 | 药学 | 药剂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孙思骏 | 104227510092125 | 297 | 105500 | 药学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专业 | 调剂 |
药学院 | 李莎莎 | 100017009100374 | 315 | 1001Z4 | 医学生物技术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刘胜芬 | 102857212314013 | 317 | 105500 | 药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张馨 | 104417376601317 | 304 | 105500 | 药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李长叶 | 102857212314155 | 304 | 105500 | 药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董晓彤 | 104407650000980 | 306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卫生事业管理 | 专业 | 一志愿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于婷婷 | 105337370604157 | 351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卫生事业管理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宋勇燕 | 100257370602851 | 336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卫生事业管理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左艺 | 104227510091933 | 321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卫生事业管理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曹悦 | 101837217211685 | 314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卫生事业管理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张安琪 | 101837217211682 | 324 | 105300 | 公共卫生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孙力伟 | 107307021004120 | 312 | 105300 | 公共卫生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付长金 | 102867610515530 | 309 | 105300 | 公共卫生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方振 | 101837217211681 | 322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专业 | 调剂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张军 | 100257370602852 | 298 | 105300 | 公共卫生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宋方兴 | 107187370609086 | 363 | 045400 | 应用心理 | 临床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徐茹茹 | 104457690004500 | 312 | 045400 | 应用心理 | 临床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童静谣 | 101837211111662 | 348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健康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张雨晨 | 100067210504073 | 332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健康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孙铭婧 | 104147040200083 | 329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健康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孟丽雯 | 104917213020832 | 323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健康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韩美玲 | 102707000005035 | 321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健康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陈晓静 | 100287370600013 | 320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健康心理学 | 专业 | 调剂 |
特殊教育学院 | 赵彤 | 100257351002562 | 369 | 1002Z6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特殊教育学院 | 徐昂 | 106787000003638 | 322 | 1002Z6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特殊教育学院 | 孙泽华 | 102467210013444 | 303 | 1002Z6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调剂 |
康复医学院 | 邱荣美 | 104407650000100 | 358 | 100215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学术 | 一志愿 |
康复医学院 | 张丁文 | 105587810110840 | 326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康复医学院 | 任爽爽 | 101597100702396 | 321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康复医学院 | 张艺 | 100017009300261 | 312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康复医学院 | 饶尧 | 104037141680002 | 312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专业 | 调剂 |
康复医学院 | 王秀丽 | 104037141550766 | 310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17年滨州医学院考研第三轮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三轮复试定于2017年3月31日-4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试报到
请考生于3月31日下午2:00到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报到(办公楼1311房间)。报到后下午4:00在报到地点召开会议。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应届生 | 往届生 |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一份 | 各一份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各一份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无 | 各一份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各一份 | 无 |
能顺利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证明信 | 各一份 | 无 |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 |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 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
3.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根据体检项目,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时间安排
1、英语听力测试(100分)
时间:4月1日8:30-9:00
地点:烟台校区教学科研楼C区5001室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2、专业课笔试(100分)
时间:4月1日9:20-11:20
地点:烟台校区教学科研楼C区5001室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3、面试(300分)
时间:4月1日(具体时间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地点: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4、成绩公布
时间:4月1日下午16:30
地点:烟台校区教学科研楼C区5001室
5、体检
时间:时间待定
烟台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体检中心(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注意:空腹
三、复试成绩相关说明:
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流程
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号逐一面试。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英语口语测试(50分):考生现场口译一定篇幅的专业外语文章或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3)专业基本理论测试(100分):各学科准备口述试题,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并作答,除抽答问题外复试小组成员可根据学科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4)基本技能测试(150分):根据各学科情况,由复试小组确定测试方法。
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评分,复试小组秘书现场统计,复试组长公布成绩。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五、联系人
(1)研究生处联系人:许老师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35-6913152
(2)各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 | 联系电话 |
葡萄酒学院 | 0535-6913154 |
院系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初试成绩 | 专业 |
葡萄酒学院 | 万洪志 | 104417376601078 | 305 | 药学 |
2017年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四轮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四轮复试定于2017年4月10-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试报到
请考生于4月10日下午2:00到各学院复试校区报到。报到后在报到地点召开会议。
烟台校区 | 滨州校区 | |
报到地点 |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图书办公楼1311房间 |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661号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办公楼二楼213室 |
复试院系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康复医学院 |
临床医学院 (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1.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应届生 | 往届生 |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一份 | 各一份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 各一份 | 各一份 |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各一份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无 | 各一份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各一份 | 无 |
能顺利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证明信 | 各一份 | 无 |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 |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 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
3.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根据体检项目,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时间安排
1、英语听力测试(100分)
时间:4月11日8:30-9:00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2、专业课笔试(100分)
时间:4月11日9:20-11:20
注意: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3、面试(300分)
时间:4月11日(具体时间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地点: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4、成绩公布
时间:4月12日上午8:30
5、体检
时间:4月13日早上7:30
烟台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体检中心(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
滨州校区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注意:空腹
三、复试成绩相关说明:
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实施分类面试,专业学位考察侧重点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包括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临床思维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学术学位考生考察侧重点为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等。
四、复试流程
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英语口语测试(50分):考生现场口译一定篇幅的专业外语文章或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自行确定。
(3)专业基本理论测试(100分):各学科准备口述试题,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并作答,除抽答问题外复试小组成员可根据学科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4)基本技能测试(150分):根据各学科情况,由复试小组确定测试方法。
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评分,复试小组秘书现场统计,复试组长公布成绩。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五、联系人
(1)研究生处联系人:许老师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
烟台校区:0535-6913152
滨州校区:0543-3256927
(2)各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 | 联系电话 |
临床医学院(复试期间电话) | 0543-3256927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0535-6913185 |
康复医学院 | 0535-6913348 |
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四批复试人员名单
2017年4月6日
院系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初试成绩 | 专业 | 专业代码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孙艺哲 | 100437171062181 | 335 | 应用心理 | 045500 |
康复医学院 | 刘春华 | 110657850007121 | 319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05114 |
临床医学院 | 刘丰进 | 110657850008016 | 314 | 急诊医学 | 10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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