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5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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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研复试要求2022: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统筹做到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双安全”,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工作安全规范。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2.各院(部)成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
三、落实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2.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
3.各院(部)按照本方案、《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各单位通过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
4.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严格复试管理
(一)招生计划分配
1.学校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
2.上线人数少于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单独考试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2021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1.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实现考生排队候场、全程录音录像、信息保密、提问及互动等基本功能。
2.复试成绩满分100,占总成绩权重30%~50%,由各院(部)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各院(部)应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条目式”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采取“小组集体命题、考生随机抽题”的方式。
4.外语能力测试,可通过考生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查。
5.综合素质考核,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赋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
6.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重点关注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加强考生的资格审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7.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
1.学校对各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复试详细流程、复试平台使用说明、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各院(部)须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专职秘书,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网络复试操作手册(至少包括资格审查及复试各环节串连词、评委工作规范、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各院(部)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应全程回避。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命题、复试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复试工作纪律。
4.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监督。复试期间,省考试院将派出专人来校巡视,学校将对各院(部)复试全程进行现场巡检。
5.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学历学籍信息以教育部权威机构的认证为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
1.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按“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调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繁杂,各院(部)要及时将调剂信息与研究生院沟通。
3.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和帮助,积极引导未能复试或录取的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调剂。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统筹做到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双安全”,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工作安全规范。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附件1),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2.各院(部)成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
    三、落实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2.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
    3.各院(部)按照本方案、《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各单位通过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
    4.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严格复试管理
    (一)招生计划分配
    1.学校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
    2.上线人数少于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单独考试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2021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1.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实现考生排队候场、全程录音录像、信息保密、提问及互动等基本功能。
    2.复试成绩满分100,占总成绩权重30%~50%,由各院(部)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各院(部)应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条目式”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采取“小组集体命题、考生随机抽题”的方式。
    4.外语能力测试,可通过考生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查。
    5.综合素质考核,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赋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
    6.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重点关注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加强考生的资格审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7.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
    1.学校对各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复试详细流程、复试平台使用说明、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各院(部)须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专职秘书,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网络复试操作手册(至少包括资格审查及复试各环节串连词、评委工作规范、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各院(部)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应全程回避。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命题、复试评委名单严格保密,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复试工作纪律。
    4.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监督。复试期间,省考试院将派出专人来校巡视,学校将对各院(部)复试全程进行现场巡检。
    5.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学历学籍信息以教育部权威机构的认证为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
    1.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按“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附件3)执行。
    2.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调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繁杂,各院(部)要及时将调剂信息与研究生院沟通。
    3.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和帮助,积极引导未能复试或录取的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调剂。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2.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2021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组长:张 伟
    成员:姚海田吕宏凌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
    附件2
    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文件要求,为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布复试方案
    3月19日,学校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复试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院(部)应于3月25日前完成复试模拟演练。
    3月22日前,各院(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名单、招生计划安排、复试线及要求、差额比例、复试名单、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复试安排、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通过单位网站公布给考生。
    二、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6日进行,由各院(部)负责组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流程: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素质测试--复试环境测试
    1.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upc.yanzhao.edu.cn/kspt/)。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3日至3月25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纳复试费180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由院(部)各复试小组秘书通过“腾讯会议”功能实施,各院(部)应于3月25日公布ID号及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另外往届生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注: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出示当地民教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等学力考生应出示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素质测试:要求每位考生本人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我已知晓学校复试相关要求,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学校复试要求,诚信应考,不向其他人泄露或索取考试内容。如果出现违规、作弊、作假等情况,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之后登陆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4.复试环境测试:查看考生复试环境,测试设备运转情况。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3月27-28日,具体时间由各院(部)自主安排,使用的腾讯会议室ID号及复试时间须至少提前一天告知考生。
    1.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40%,外语能力占10%,综合素质占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单独制订,其中“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阶段增加对工业工程知识和能力考核;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翻译硕士的考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思想品德考核:由学工干部或复试评委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要求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须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负责资格审查、设备调试、考生排序入场、复试记录及突发事件处置。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封存。
    2.评委分组、考生排序、试题抽取执行“三随机”原则。复试分成多个小组的评委到达现场后随机抽签分组,同一专业只有一个小组的应从评委备选库中随机确定;科学安排考生分组,复试当天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中,由考生本人从题库中随机抽题。
    3.同一小组评委应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离开。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4.考生应处于独立无干扰的复试环境中,不能佩戴口罩。考生端采用“双机位”,主机位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复试全程要始终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副机位放置于考生后方45度位置,监控考生复试全程。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评委应对这三部分内容分别打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
    6.专业基础知识考查试题启用前为国家机密级事项,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
    7.各院(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
    8.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录取表、音像材料待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
    五、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提前予以公布。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计划、海洋信息科教融合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
    3.各院(部)于复试后3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4月12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等有关纸质表格及音像材料报研究生院。
    4.提交录取后相关材料。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应向录取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复试专栏”下载):
    (1)体检报告单。我校今年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6个月内均可,我校应届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体检项目可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入学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定向就业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由考生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校一式三份,待我校盖章后于考生入学报到时返还考生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5.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同时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寄发《人事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寄至我校。
    六、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校疫控组办发〔2021〕1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网络远程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查督办、应急处置。
    2.我校全部专业实施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处于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中,做好自我防护。
    3.各院(部)在本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设立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同一复试小组评委及秘书应在同一考场内,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复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场所清洁消毒。准备好消毒剂、口罩、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资;复试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复试开始前应对房间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开关等,每天复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
    附件3
    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
    一、接收调剂的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4.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三不可调向二,依此类推)。
    5.全日制专业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同时达到调出、调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三个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逾期视为放弃。
    2.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进行的调剂申请。
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结合体育教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体育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及招生限额
1.复试分数线:327分
2.差额比例:按照1:1.2执行
3.招收全日制学术型8人
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10人)
序号 考生编号 初试分数
1 104251540003250 392
2 104251540008422 390
3 104251540005218 379
4 104251540000859 367
5 104251540000854 359
6 104251540000857 351
7 104251540003249 349
8 104251540006004 346
9 104251540004495 331
10 104251540004494 327
 
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由体育部复试秘书通过腾讯会议功能实施,各位考生按照体育部通知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室ID号3月25日公布在体育部网页及复试QQ群),报到后由复试小组秘书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环境测试及基本素质考核。
时间:考生必须在3月26日上午8:30-11:30时段内进行网上报到,完成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流程: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素质测试—复试环境测试
1.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upc.yanzhao.edu.cn/kspt/)。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3日至3月25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纳复试费180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报到及资格审查:3月26日上午8点30开始,根据会议室ID号,提前15分钟候场。复试小组秘书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另外往届生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注: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出示当地民教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等学力考生应出示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其他材料: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于3月24日之前发到指定邮箱372932401@qq.com 
3.素质测试:要求每位考生本人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我已知晓学校复试相关要求,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学校复试要求,诚信应考,不向其他人泄露或索取考试内容。如果出现违规、作弊、作假等情况,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之后登陆指定系统完成测试并按时提交。
4.复试环境测试:查看考生复试环境,测试考生设备运转情况。
考生应处于独立无干扰的复试环境中,不能佩戴口罩。考生端采用“双机位”,主机位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复试全程要始终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副机位放置于考生后方45度位置,监控考生复试全程。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00开始,所有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复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功能远程面试,考生复试环境要求同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腾讯会议室ID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体育部官网及复试QQ群公布的信息。
1. 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由学院专家命制试题库,复试时考生本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现场口述回答,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打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体育专项技能的深度考察等,并审核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其中体育专项技能测试,不在现场进行,由考生按所选项目,根据要求提前制作视频(不超过3分钟),并在25号之前发到指定邮箱372932401@qq.com。
2.思想品德考核:由学工干部或复试组评委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
复试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考核(含体育专项技能)成绩×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录取及评定奖学金办法
1.录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奖学金评定: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确定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复试后3日内在体育教学部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
4.提交录取后相关材料。
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应向录取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复试专栏”下载):
    (1)体检报告单。我校今年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6个月内均可,我校应届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体检项目可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入学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现实表现情况表。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七、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需按照体育部复试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应流程。复试期间不得泄露及索取考试相关内容,如有违反,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981186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务必加2021年体育学硕士复试QQ群:715763539,后续相关通知在此群公布。
九、组织领导
体育教学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锋
成员:王永胜   周伟
体育教学部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王永胜
成员:付罡   孙占光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1987
邮箱:yswang@upc.edu.cn

  1、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调剂政策。
  2、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仅限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第一轮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
  3、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原则上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申请调剂药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申请调剂中药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中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申请调剂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为“349药学综合”或“710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考生在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科专业应为药学类下设主干专业。
  鉴于我校药学(专业学位)在不同招生学院都有调剂计划,请考生务必在国家调剂报名系统中的“备注”栏中填写拟申请调剂的学院。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的相关资格要求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信息。
  5、对申请我校同一学院相同学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调剂指标数与调剂人数约1:1.8比例,依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流程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起8小时内确认复试信息,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研究生院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学院组织各学科开展录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对外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考生,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如果1:1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进入1:1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本学科录取。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奖学金名额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确定。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第一学年最低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考生录取入校后,第二学年起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标准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两大部分。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12:00。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二○一九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二)综合测试(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

  1、综合测试原则:技能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50%,着力考查考生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学术学位实验类学科不能用笔试考查代替实践操作,专业学位实验类学科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专业实践考核形式,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相关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分值占比不超过50%(两部分比重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学术学位考生着力考查考生创新潜质和专业素养,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查学生专业应用能力。

  2、综合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附件6格式上报综合测试安排。

  考生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查询。

  3、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药大研函[2019]2号)文件要求开展。综合测试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兼顾学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重视考生现场表现,也要重视考生本科期间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的能力素质。该部分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各学科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需在综合测试环节进行,具体分值及测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拟定。

  (3)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学术学位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或参与本科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专业学位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校级示范基地导师或行业专家组成。

  (4)每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其中在面试环节中应对考生逐一考核,且必须确保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进行全景录音录像,视频录音资料由各学院保存,并上报研究生院一份。

  (6)复试小组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评分标准与细则。

  (7)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硕士复试情况记录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8)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复试小组须将最后的平均分填在《综合测试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研究生院。 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3月29日-4月4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日程安排表.pdf

  鉴于我校多个学院均招收药学专业学位统考生,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2019年药学专业学位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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