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4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青岛理工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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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不断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统筹做到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双安全”。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等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及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青理工疫控组办字〔2020〕28号)的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应对处置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复试小组成员(参加评分)和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组成,其中:1名秘书负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形式记录复试内容,特别是复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以备核查);1名秘书负责设备调试、组织、考生身份比对验证和现场应急处理等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按考生复试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机构职责
各组织机构认真履行《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遵循“要求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减”原则,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类别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五)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差额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复试调剂录取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每个学科专业在一志愿复试和调剂不同复试批次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2、复试成绩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学校按照如下原则确定《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学校网站统一公布:
(1)在满足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
(3)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学院制定复试实施细则
1、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相关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
(2)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
(3)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各环节具体规定,要依据学科专业特点明确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
(4)落实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科(产)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计划所采取的措施。
(5)“双机位”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和应急处置预案,比如“双机位”远程复试网络出现卡顿、断网、缩屏等情况处理措施。
(6)复试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措施。
2、各学院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各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学院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详见附件1)完成相关资料上传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入伍前有关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材料;④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详见附件2)。
(6)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应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件(或pdf文档),并确保清晰、准确无误。
2、加分及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对应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学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部采取“一平台”(钉钉平台)“双机位”(【主机位】、【辅机位】)的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和要求,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复试内容应该包含如下几方面: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1)笔试考试方式,由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选择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或与面试混合方式进行。
(2)各学科专业笔试采取的考试方式、相关规定、考试时间(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采取与面试混合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笔试合格要求,各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远程单独组织笔试,考生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详见附件3)并打印。
①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
②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负责在复试中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④笔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命题、阅卷工作根据网络远程复试实际情况,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方案(修订)》(青理工研究生〔2019〕7号)执行。
⑤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的考生,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决定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和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根据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几方面: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需要,自主决定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考核内容、合格要求等,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2)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⑤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需要,自主决定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测试方式和内容、合格要求等,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3)面试试题命制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负责,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4)在面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信号不畅、考生连续回答不上问题等特殊情况,复试小组可视情况掌握考生复试时间。特殊情况处理,学院须在复试实施细则说明并提前公布。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可以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各学院统一组成专门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要于考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完成: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中,各学院要采取“一平台”“双机位”“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足量的题库和评分参考,试题难度要适当,同一学科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2)坚持“一院一策”原则,全面统筹场地、人员、复试工作量等因素,遵循错时、错峰工作的要求,分学院、分时、分批、有序做好具体安排,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3)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需由本学科专业的 2 名及以上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评分,没条件的学院要聘请专业的英语教师担任。
(4)为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
(5)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小组其余成员打的成绩平均分”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和与面试混合进行的笔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计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测试评分方式确定。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6)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试题和面试中随机问答试题和抽题问答试题等,下同)及其评分参考等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或本题面试启用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材料,须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机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严防泄题、漏题,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
(7)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试题的命制、系统登录、交接、保管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考评教师、工作人员都应签订保密协议书,认真、严格地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8)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9)各学科专业复试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10)各学院强化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配齐配足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及平台的测试、调试(如复试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用前需按要求清理及安全检查);提前组织复试小组和考生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11)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①学院负责组织的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远程复试系统,按要求组织好。
②各学院组织由相关老师参加的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需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保证复试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③在复试各环节,须在复试或阅卷现场(标准化考场)当场完成对考生的各环节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2人同时在场,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各成绩汇总和登分检查、复核。
④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的学院,需在阅卷当天按要求将考生答卷签字密封好,报送研究生处统一保存在学校保密室;复试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12)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学校和学院提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采取措施优化考生服务:
①各学院须及时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
②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邮箱和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电话等方式,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向考生宣传解读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
③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和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双机位”远程复试流程进行:
第一步:考生按要求在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录入用于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的2个实名手机号。
第二步:复试前技术准备。
(1)考生按照有关要求提早用考生实名手机号注册认证的【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以及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并做好相关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
(2)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完成相应的操作。
第三步:签订《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交费及提交面试材料及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用的手机号。
第四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
第五步:远程笔试或综合面试前的系统调试。
第六步: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按报考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远程笔试要求,完成应该参加的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的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如确因网络原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未完成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
(2)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5)和各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
2、复试时间
各学院复试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
(六)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按《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详见附件6)执行。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
其中:
(1)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并提前公布。
(2)其他学科专业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提前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自定。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各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计算权重,由相关学院自主选取,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对社会公布。
5、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须相同的相近学科专业,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按招生简章规定分别排序。
4、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我校招生简章所列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因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公布的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合格要求)。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科目有成绩不合格。
5、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五)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详见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6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七)各学院应采取措施确保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对在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3天内仍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或在复试过程中因违背原则、徇私舞弊而出现问题的招生名额,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1、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复试前,招生学院安排专人逐一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对于本学院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负责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3、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对挑选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巡视督查制度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过程、招生计划变动、调剂政策执行、专项招录、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纠正处理、严肃追责。
2、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全程巡视,加强监管。
3、加强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对本学院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
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处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四)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研究生处和各学院要提前做好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1、各学院负责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各学院拟公布的信息,必须报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公布或公示。
2、研究生处负责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院系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等信息)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六)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七)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所需准备的钉钉平台、“双机位”设备、考场规则等相关要求,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提前公布。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不断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统筹做到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双安全”。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青理工疫控组办字〔2020〕28号)的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应对处置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3、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复试小组成员(参加评分)和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组成,其中:1名秘书负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形式记录复试内容,特别是复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以备核查);1名秘书负责设备调试、组织、考生身份比对验证和现场应急处理等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按考生复试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机构职责
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见《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生录取人数 招生计划数 其中士兵计划数
学术型 全日制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0 13 0
专业型 全日制 0859 土木水利 0 46 0
专业型 全日制 125601 工程管理 0 11 1
专业型 全日制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0 14 1
专业型 非全日制 125601 工程管理 0 23 0
 小计   0 107 2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各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成绩要求
1、土木水利专业
总分≥314分,单科成绩符合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
总分≥182分,单科成绩符合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专业,符合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同一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领域)总分不低于195分,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300分的总分不低于13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以不同调剂复试批次的调剂公告为准。
(三)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差额录取比例
1、根据各专业考生上线人数情况及招生计划,综合确定参加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
(1)土木水利、工业工程与管理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2)其它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按上线人数等额复试。
2、根据各批次、各学科专业符合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人数情况及调剂招生计划,综合确定参加管理工程学院第一批次及以后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
(1)符合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调剂招生人数200%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200%。
(2)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小于计划调剂招生人数200%的学科专业,按照符合调剂申请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审查过程中,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完成相关资料上传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入伍前有关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材料;④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青岛理工大学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6)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应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件(或pdf文档),并确保清晰、准确无误。
(7)参加第一批次复试考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2:00时;参加其他调剂批次复试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以调剂通知要求为准。
2、加分及资格审核
加分及资格审核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受疫情影响,2021年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1)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采取笔试考试的科目为:管理学原理、基础工业工程。各科目考生范围为《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确定的对应专业的上线考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小时。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依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2021年各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采取与面试相混合的方式进行,在面试环节,需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面试外,每门加试科目需另随机抽取加试题目进行作答,根据评分规则进行评分,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分钟。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考生按要求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并打印。
(5)笔试答卷提交按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执行。
考生应通过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等方式,多渠道确保网络畅通,当出现网络连接不畅时,学院将随时电话联系考生,在网络连接恢复之前,不得挂断电话。原则上,单独笔试环节因网络长时间(超过5分钟)无法连接影响考试答题及监考监控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提前命制若干专业综合面试题目,考生需随机抽取两道专业面试题目进行作答;还需与面试老师进行交流,回答相关问题。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根据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几方面: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⑤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测试试题
学院事先组织命制测试试题,每个面试小组将面试题目(专业题、英语题、加试题)随机编号,由考生随机指定题号,抽取题目,由面试秘书将题目通过屏幕共享方式展示给考生,由考生现场作答。答辩秘书对已经被抽取的试题进行剔除,确保每个考生面试试题不重复。
如因网络信号不畅导致答题中断等情况,由复试小组组织学生重新抽取题目进行回答,重新答题机会1次。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混合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5-10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须由学院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由面试秘书将题目通过屏幕共享方式展示给考生,由考生现场回答,并与考官进行现场英语口语交流;答辩秘书对已经被抽取到的试题进行剔除,确保每个考生面试试题不重复。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完成: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学院考核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学院采取“一平台”“双机位”“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本学科专业的 2 名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评分,学院英语测试成员不足时从学院外部聘请专业的英语教师担任。
(3)为优化生源结构,保证公平、公正,各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
(4)专业面试成绩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小组其余成员打成绩平均分”方式计算;英语听说能力试成绩取小组2名英语面试老师打分的平均分确定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5)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学院组织由相关老师参加的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需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保证复试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在复试各环节,须在复试或阅卷现场(标准化考场)当场完成对考生的各环节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2人同时在场,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各成绩汇总和登分检查、复核。
学院在阅卷当天按要求将考生答卷签字密封好,报送研究生处统一保存在学校保密室;复试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双机位”远程复试流程进行:
第一步:考生按要求在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录入用于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的2个实名手机号。
第二步:复试前技术准备。
(1)考生按照有关要求提前用考生实名手机号注册认证的【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并准备好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做好相关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
(2)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完成相应的操作。
3月26日,学院组织进行考生连线测试。在面试及笔试开始前,学院将会再次提前与考生连线,进行考场环境核验等工作。
第三步: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签订《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交费及提交面试材料及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用的手机号。
第四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
第五步:远程笔试或综合面试前的系统调试。
第六步: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按报考学校、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远程笔试要求,完成应该参加的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的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如确因网络原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未完成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
(2)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8:00-18:00,每位考生当日参加面试的次序和具体时间以随机抽签结果为准。
笔试时间:
笔试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2021年3月28日下午 14:00-15:00 管理学原理 闭卷
基础工业工程 闭卷
16:00-17:00 思想政治理论 闭卷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按《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管理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各项成绩计算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专业: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5%+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8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20%]×35%+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须相同的相近学科专业,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不属于同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我校招生简章所列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合格。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5、加试科目有成绩不合格。
6、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7、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五)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6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七、相关工作制度
相关工作制度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处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管理工程学院,电话:0532-86875173 ,Email:glxy@qut.edu.cn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所需准备的钉钉平台、“双机位”设备、考场规则等相关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提前公布。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三)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四)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1、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调入学科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统考科目相同。

2、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二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初试科目是自命题英语的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英语(一)和英语(二)的专业。

(六)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二、第一批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缺额人数

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额人数
信息与通信工程 12
控制科学与工程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14
三、调剂分类

(一)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二)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院按如下原则(各学院需在实施细则详细说明,并提前对社会公示)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学科类别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总成绩要求)、考试科目要求(含参加初试科目)及其他学术要求。

2、对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校、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条件。

(四)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规定遴选调剂生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院给调剂生发放复试通知。

1、考生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准备复试。

3、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学院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研究生处审核确认,考生回复确认。

五、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按《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青岛理工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调剂服务管理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一)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研究生处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学院应尽快给出受理意见,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二)考生在6小时之内未完成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或考生在12小时内未完成在规定系统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友情提醒:复试费一旦缴纳,学校不再办理退费手续)。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三)考生在6小时之内未完成接受待录取通知操作,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学校和学院要安排专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同时要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调剂服务咨询电话: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403、85071303。

2、学院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2-68052206

赵老师 电话:0532-86871382   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安全保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立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学院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复试小组成员(参加评分)和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组成,其中:1名秘书负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形式记录复试内容,特别是复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以备核查);1名秘书负责设备调试、组织、考生身份比对验证和现场应急处理等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按考生复试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机构职责
      1、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见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见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3、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见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即选择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毕业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字样。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由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三)非全日制的具体上课方式
      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由培养学院审核确定:
      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学习,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学习要求。
      2、非脱产上课: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学院安排的上课时间和学习方式选择合适时间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学习要求。
      考生在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四)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五)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和“上课方式”为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六)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额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实际计划 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额
1202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17 17 16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12 12 12
025600 资产评估 全日制 10 10 10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25 28 0
会计 非全日制 30 35 0
小计 94 102 38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必须满足《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各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复试成绩要求
商学院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控制分数线(总分)
120200 工商管理 17 341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2 348
025600 资产评估 10 348
125300 会计(全日制、非全日制) 63 195
备注:
1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专业执行150%复试差额比例
2会计硕士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执行140%复试差额比例
      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以不同调剂复试批次的调剂公告为准。
      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执行200%复试差额比例,会计专业学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执行150%复试差额比例。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若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差额人数的专业,按照实际申请人数确定。
      接受调剂专业要求:调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专业调剂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相同。会计专业学位限定接受报考专业相同的调剂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完成相关资料上传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④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⑥《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用于身份识别的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⑦《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应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件(或pdf文档),并确保清晰、准确无误。
      最终被录取的考生,以上所有材料原件需妥善保存好,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加分资格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对应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复试方式采取“一平台”、“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软件平台采用钉钉软件平台,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2、复试内容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形式采用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会计(专业学位)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会计(专业学位)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形式采用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同等学力加试: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形式采用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于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每生测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5%。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多学科知识素质(含人文素养)、相关技能或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学习、科研、竞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材料情况)。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对于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复试具体要求
      (1)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
      (2)三随机原则: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题。
      (3)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及加试环节,并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政治理论及外语复试小组负责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思想政治与心理素质考核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学院组织专职思政教师完成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心理素质考核测试:考生登录网站http://www.xjkjzg.cn:8080/occc进行测试(用户名和 密码另行通知)。本次测试为考生特点测试,选项无对错之分,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即可。请各位考试按时完成测试,逾期不测的,后果自负。具体流程见附件《2021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通知》。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配备两名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
      (5)专业综合面试评分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满分100分;其它按照成员评分均值计算,满分均为100分。
      (6)复试、评分、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全程须录音、录像、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网络复试的实施
      1、复试流程
      (1)按规定时间提交资审资料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2)请在主机位和辅助机位设备分别下载钉钉软件、安装注册(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自行熟悉操作方法,提前准备考试环境(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
      (3)考试当天在准备好的考试环境中,保持钉钉在线。调试好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等),提前进入系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复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全程视线不离开屏幕。
      (4)考生听到钉钉复试系统呼叫即刻应答进入备考间,校验身份,宣誓承诺诚信考试,用手机环扫所在环境,请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准备进场。
      (5)进入考场再次核对身份和环境,方可进行考试,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可以离开摄像范围。
      ●网络远程复试时中途离场的,原则上面试成绩计0分。
      ●网络远程复试时出现软件故障的,应立即切换到备用软件;若备用软件仍不能正常工作,原则上面试成绩计0分。
      ●网络远程复试时网络故障
      ■出现网络中断时,考生应立即主动与考务人员联系并说明情况,中断2分钟内无法联系考生的(以考场端录像为准),面试成绩计0分。
      ■超出2分钟并在5分钟(含)内解决,重新进入复试,但须重新抽取本环节试题;超出5分钟,将暂停考生复试。
      ■网络中断时面试时间计时不暂停。
      (6)需要提交考试材料的,按照规定时间提交。
      2、复试时间
      学院复试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并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3、复试纪律及免责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 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并且,此种未经允许获得的影音材料不得作为申诉依据,考生申诉时应以考场端的录像、录音资料为依据。
      (7)学院尽最大努力保障考场端的软件及网络通畅,也尽可能地协助考生完成考试,如果考试期间出现非考场端的原因意外,导致考生没有复试成绩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和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体检
      体检要求以学校《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五、调剂
      商学院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进行实施。
      六、录取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会计专业硕士除外)=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3、复试成绩(会计专业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合格但因差额不能录取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有缺额的相近学科(专业),经考生申请、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可以最近一次复试总成绩为准参加录取排名,无需再次复试。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名。
      2、会计硕士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3、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各学科分别按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录取成绩排名。
      4、参加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同一复试批次(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不属于同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或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
      3、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五)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6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1、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一步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对挑选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巡视督查制度
      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学校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随机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监察。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监察部门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招办电话: 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和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重新公示。
      (四)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院将上报学校检查组,移交学校进行处理。
      (六)我院招生复试政策与后期国家、学校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学校文件为准。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532-86870253
 
一、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
我校除以下学院的部分学科专业不接受调剂外,其他学科专业均接受调剂。
学院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学院 全日制 081500 土木水利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全日制 086100 交通运输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全日制 085400 电子信息
理学院 全日制 070104 应用数学
管理工程学院 全日制 085213 土木水利
商学院 全日制 125300 会计
艺术与设计学院 全日制 085500 机械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符合调入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及学业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20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五)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数学应符合难度递减调剂原则:
1、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2、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3、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且满足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20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六)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考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七)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九)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跨门类调剂。
(十)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学位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十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分类
(一)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二)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各学院按如下原则(各学院需在实施细则详细说明,并提前对社会公示)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性和择优性要求。
2、对申请调剂我校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调剂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学院给调剂生发放复试通知。
(五)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qut.edu.cn)和相关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六)考生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准备复试
(八)复试后,各培养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培养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注意事项及特别提示
(一)学校将于2020年5月20日10:00~5月20日22:00期间,第一次开放调剂系统,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12小时。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各学院会尽快给出受理意见,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但期间原则上不接受考生解锁调剂志愿的申请。
(二)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受复试通知或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内未在规定时间在规定系统缴复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友情提醒: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勿交纳复试费,复试费一旦缴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三)我校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受待录取通知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依照录取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联系方式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 刘老师 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老师 68052755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任老师 8507123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徐老师 85071538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王老师 68052206
艺术与设计学院 杨老师 85071598
理学院 徐老师 85071560
管理工程学院 柯老师 86875755
商学院 王老师 86870253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86877067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单老师 86877375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071303
联系人:周老师、郭老师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笔试权重-专业综合面试权重)
其中:
(1)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笔试成绩由复试期间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权重相加折合成百分制,各自权重及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自定。
(2)其他学科专业(领域)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自的权重,具体以各学院提前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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