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复试学姐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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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0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02考生诚信承诺书(非全日制调剂考生用).docx
03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doc
04考场规则.docx
05.学院联络人.doc
2021复试附件1到附件5汇总.zip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为做好海洋与科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学校复试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疫情防控。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领域) | 学制 | 合计 |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水产(含与中科院海洋所联合培养计划23个) | 3年 | 44 |
专业学位 | 渔业发展 | 3年 | 22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渔业发展 | 3年 | 3 |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水产专业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 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0分)。
渔业发展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水产、渔业发展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5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和英语口语(5分)四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
考核内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微生物学》。
考核方式: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在线口述作答,时间原则上为6分钟。
(2)面试
考核内容: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主要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或职业能力;大学期间综合表现、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在线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查,时间原则上为 12 分钟。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以英语作为工具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英语词汇和句子翻译的考核。
考核方式:由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口述作答,时间原则上为 2 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科目为《水域生态学》。加试科目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核方式:考试原则上为 15 分钟,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通过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在线口述作答的方式考查。
4.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 3 天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
(四)复试及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2021年3月27日。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名;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5.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宣传与咨询
学院将在复试前,通过校研究生处网站、研招网、青岛农业大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等相关规定与通知,推送有关信息,如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宣传解读相关招生政策及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受理考生咨询,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指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1人,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学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和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58957598,0532-58957921。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640)。学院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交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七、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水产专业(专业代码:090800)专项招生计划,计划数为23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进行培养。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校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总监督员一名, 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考场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人数
类别 | 专业(领域) | 招生计划 | 学制 |
082800 农业工程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2800 农业工程全日制学术学位 |
29 |
3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0 机械 (其中联合培养 4 个名额) |
13 | 3 |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其中联合培养 4 个名额) |
30 | 3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0 机械 | 1 | 3 |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6 | 3 |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复试成绩要求
(1)082800“农业工程”学术学位“农业工程”学术学位总分不低于 253 分且英语一或英
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4 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不
低于 51 分。
(2)085500“机械”专业学位
“机械”专业总分不低于 263 分且英语一或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7 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不低于 56 分。
(3)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总分不低于 252 分且英语
一或英语二、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 分,业务课一和业务
课二不低于 50 分。
2. 复试差额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农业工程”学术学位和“机械”专业学位,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 150%;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 12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
1. 复试资格
(1) 符合我校 2021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2)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 的 学 生 证 及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上
(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 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 位 证 、 及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上
(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电子证明材料。
2. 加分资格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
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 试平台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 加试科目考试
仅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机械”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同等力学考生参加。① 考 核 范 围“机械”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两个非全日制专
② 考核流程
综合测试前单独组织,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进行在线口述作答。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 10 分钟,每一科目满分100 分。加试科目每门合格线为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2.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四个复试项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 100 分。
综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 30 分、面试 60
分、英语听力 5 分、英语口语 5 分。综合测试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
(1) 专业课考试复试环节:
① 考核范围考试科目为《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要求的考试科目。
082800“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的“农业机械化工程” 方向复试科目为《材料力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方向复试科目为《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复试科目为《土木工程材料》或《制冷空调》。
085500“机械”和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两个专业学位方向复试科目为《农业机械学》。
② 考核流程
(2) 面试考核复试环节:
① 基本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
(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 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 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 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 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提前上传复试网络平台,供复试小 组人员查看。
② 考核流程由复试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面试考核基本内容轮流与考生进行线上提问,考生即时回答。面试考核复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
(3) 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复试环节: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
② 考核流程
由该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用随机英语听力和口语试题与复试考生进行线上英语交流,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学生线上回答对应问题并用英语交流。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 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四)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1. 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 180 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2. 复试时间安排第一批次复试: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 3 月 26 日下午 2:00 正式开始。
082800“农业工程”学术学位和 085500“机械”专业学位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校各专业(领域) 的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 复试通知为准。
3. 复试时间要求
请考生及时在“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查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的复试项目,按规定或通知的时间参加复试。(六)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的 A 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调剂时只能按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 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学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 24 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 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初试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的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
2.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3.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
《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 0532-58957843。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和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 0532-58957843)。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七、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学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 “机械”(专业代码:085500)和“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代码:095136)两个专业学位领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各 4 人。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学院负责人签字:
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1 年 3 月 25 日
2021年青岛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草业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动物科技学院草业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学科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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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畜牧学和草学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一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畜牧领域和农艺与种业领域(草业方向)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二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复试差额比例15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和英语口语(5分)四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
复试小组人员与考生以在线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查。
(2)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见下表。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试题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思考2分钟后,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专业(领域)名称 | 复试科目 | 备注 |
畜牧学 |
① 家畜育种学和动物繁殖学 ②动物营养学和饲料学 |
任选其中1门课程 |
草学 | 草地学 | 无 |
畜牧 | 家畜育种学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农艺与种业 | 草地学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若有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可按规定上传到指定邮箱,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2.同等学历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前应加试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科目。采取线上笔试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家畜环境卫生学》和《畜牧学概论》为畜牧领域的加试科目,加试科目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每门课成绩合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基本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质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以下为第一批次复试安排,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综合测试时间安排
专业(领域)名称 | 时间 |
畜牧学 | 3月26日 |
畜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3月26日 |
草学、农艺与种业(草业方向) | 3月25日 |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9)。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英语二不可调剂到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分排名;初试总分相同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排名;初试总分和初试英语科目成绩均相同的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0532-58957781。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动物科技院和研究生处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781)。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畜牧领域和农艺与种业领域(草业方向),招生计划分别为18人和2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农艺与种业领域(草业方向),招生计划为10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招生专业为畜牧领域,招生计划2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进行培养。培养要求要遵循联合培养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专项专用。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青岛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青岛农业
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特制
定生命科学学院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专业(领域) |
全日制计划数(个) |
非全日制计划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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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0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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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复试专业分数线
“生物学”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280 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语、政治不低于 37 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6 分),“生物与医药”
领域初试成绩不低于 263 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语、政治不低于
37 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6 分)。
2. 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生物学专业和生物与医药领域(生命科学学院)复试人数原则上按照本专业或本领域招生计划的 150%确定。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该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按照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前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1. 复试资格
(1) 符合我校 2021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
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 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 加分资格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审核。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过程遵循“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 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生物与医药”领域复试前应加试规定的两门科目:①发酵工程,②分子生物学。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加试科目考试采取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进行在线口述作答。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2.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 分)、面试(60 分)、英语听力(5 分)和英语口语(5 分)四个复试项目,满分 100 分。综合测试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综合测试合格线为 50 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不予录取。
(1) 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为我校《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普通生物学》,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思考后,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2) 面试
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
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
(3) 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通过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在线交流进行考核,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
(四)复试具体安排
1. 缴费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 180 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 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3 月 26 日(生物学);3 月 26 日(生物与医药)。复试时间见学院考生复试须知。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 )的A 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中,调剂时只能按照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
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学院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
2. 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 24 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 24 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
4. 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 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复试批次对复试合格的不同专业(领域)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如初试总分相同则依次以初试英语、复试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 按批次对各专业(领域)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
(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4.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5. 学院工作小组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监督。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 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疫情防控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 2021 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织牢织密防护网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鲁指办发〔2021〕10 号)、《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总监督员 1 人,每个复试小组各设立监督员 1 人, 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
律的, 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为
0532-58957640。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 0532-58957640)。学院进行核查、处理。
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根据学校参与山东省科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生物学专业(专业代码:0710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 17 人。
2. 根据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设立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 2 人。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各联培单位进行培养。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联合联培单位相关导师组织实施。
生命科学学院
2021 年 3 月 25 日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学科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食品科学与工程
总招生计划数:20个。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专业学位总招生计划数:2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招生计划数:2个。
食品加工与安全全日制专业学位87个,其中联合培养专项3个,特种食品研究院定向分配招生计划26个。
食品加工与安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招生计划数:4个。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食品科学与工程总分不低于263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37分,政治不低于37分,业务课一(满分>100分)不低于56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6分;
生物与医药总分不低于263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37分,政治不低于37分,业务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56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6分;
食品加工与安全总分不低于252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政治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100分)不低于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名单
复试差额比例为150%,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负责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学院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前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加试科目考试,时间2个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加试科目《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学》。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取消录取资格。
2. 综合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四个复试项目,综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总分100分,要求考生复试综合测试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业课考试总分30分,考试科目《食品工艺学》。通过复试网络平台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每名考生试题不重复,考生可以根据题目口答。
(2)面试考核基本内容
面试时间为5-10分钟,总分60分,由相关专家提问相关毕业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等相关专业性的问题。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面试材料,可提前上传到复试网络平台。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包括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时间为5-10分钟,英语听力为考官提问,学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科目《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学》,时间:2021.3.25下午3:00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周五上午8:30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校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将在学院考生须知中公布。
3. 综合测试时间安排
|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学术学位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分别为083200、097200,二者(均含其所辖二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根据复试细则,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筛选出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如果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英语成绩的高低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5.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6. 学院工作小组应在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监督。学院工作小组会加强对公示和上报的材料及成绩真实性的核查,各项成绩会做到有据可查,真实准确。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0532-58957202。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研究生处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202)。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和特种食品研究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食品加工与安全,招生计划分别为3人和26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种食品研究院进行培养。培养要求要遵循联合培养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专项专用。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为做好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院工作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和秘书各 1 人。复试小组按照工作规范要求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面试、英语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另外,每组设置专职督察员1人负责监督复试小组的工作。
(三)成立远程复试网络技术保障小组。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为每个复试小组设置专职技术保障人员1人,保障复试过程中设备的正常运行。于复试正式开始前,组织考生端在线测试及技术指导,确保所有考生在考前达到网络复试软硬件条件并熟悉考生端使用流程;已经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平台使用培训,加强网络复试过程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等,确保远程网络复试顺利开展。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
二、复试
(一)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专业(领域)方向 | 招生计划数 |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33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含联合培养专项计划8个) |
33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3 |
1.复试成绩要求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术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3分,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不低于5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0分。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3分,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不低于5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差额比例150% 。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资格和加分资格详见《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前应加试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加试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通过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进行在线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加试科目考试将安排在综合测试的前一天。
2.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四个复试项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综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共30分、面试共60分、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综合测试总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考试
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考试科目:植物营养学、环境学概论和土地资源学,三个科目任选其一参加复试。
(2)面试考核基本内容
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重点考查以下两方面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考官以英语口头提问,考生即时以英语作答。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
(五)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6日下午16:30。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六)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三、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与我院招生专业(领域)相近或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代码的前两位应为09,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初试的科目2为英语1或英语2。
4.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5.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我院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方向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复试的综合测试成绩排序,仍然相同则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分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4.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6. 学院工作小组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监督。学院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公示和上报材料及成绩真实性的核查,各项成绩要做到有据可查,真实准确。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领导小组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过程、招生计划、调剂政策执行、专项招录、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同时,学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为0532- 58957461。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处、本学院将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461)。学院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我院与中国环境科学院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各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农业硕士-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领域代码:09513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中国环境科学院招生计划为2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招生计划为3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招生计划为3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环境科学院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各所进行培养。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并保证招生计划专项专用。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植物医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1名,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疫情防控。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 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 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 容。每个学科安排1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下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领域) |
招生计 划数 |
学制 |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数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植物保护 |
30 |
3 |
7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46 |
3 |
14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5 |
3 |
2 |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植物保护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一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植物保护方向)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二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复试差额比例14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 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复试中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和英语口语(5分)四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复试小组人员与考生以在线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查。
(2)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要求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思考2分钟后,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专业(领域)名称 |
复试科目 |
备注 |
植物保护 |
普通植物病理学 |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农业昆虫学 |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前应加试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科目。采取在线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植物化学保护》和《普通昆虫学》为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植物保护方向)的加试科目,加试科目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分钟,每门课成绩合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基本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质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以下为第一批次复试安排,其它批次另行通知。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综合测试时间安排
专业(领域)名称 |
时间 |
植物保护 |
3 月 26 日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3月 26 日 |
具体考试时间将在学院考生须知中公布。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调剂时只能按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 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 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 考生,可在填写志愿 24 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 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内,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 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分排名;初试总分相同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排名;初试总分和初试英语科目成绩均相同的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 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 请。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 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 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 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 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 0532-58957776。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植物医学学院和研究生处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 0532-58957776)。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深圳基因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植物保护方向),招生计划分别为 8人、3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深圳基因所进行培养。培养要求要遵循联合培养规定、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植物医学学院
2021 年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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