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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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组织指导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复试的成绩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对应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确定并发布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单科: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120分(满分=300分)。总分:3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单科:34分(满分=100分)、68分(满分=200)。总分170分。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单科:34分(满分=100分)、51分(满分=150)、102分(满分=300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下16分。
我校今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国家分数线”相同。
(二)在复试中需进行术科考试的专业和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上线生源等情况,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20%-150%。其它所有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150%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有加试要求的,其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加试的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并予以公布,加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应于复试前将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核实后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4.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6.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7.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三、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5日以后。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复试时间安排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做适当调整。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现场复试为辅的方式。音乐学院的135101音乐、135106舞蹈,美术学院的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体育学院的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45201体育教学、045202运动训练,文学院的130400美术学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其它所有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同一专业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组织指导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复试的成绩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对应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确定并发布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单科: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120分(满分=300分)。总分:3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单科:34分(满分=100分)、68分(满分=200)。总分170分。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单科:34分(满分=100分)、51分(满分=150)、102分(满分=300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下16分。
    我校今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国家分数线”相同。
    (二)在复试中需进行术科考试的专业和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上线生源等情况,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20%-150%。其它所有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150%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有加试要求的,其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加试的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并予以公布,加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应于复试前将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核实后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4.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6.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7.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三、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5日以后。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复试时间安排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做适当调整。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现场复试为辅的方式。音乐学院的135101音乐、135106舞蹈,美术学院的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体育学院的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45201体育教学、045202运动训练,文学院的130400美术学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其它所有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同一专业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部分特殊专业如需进行网络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应制定网络笔试方案,书面上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网络面试主要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各复试小组应事先设计好面试的试题,试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选答题须建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自己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网络面试的主要内容如下: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复试科目测试。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复试科目测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
    复试时还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主要进行现场面试和复试科目的考核。
    现场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各复试小组应事先设计好面试提问的问题。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选答题须建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自己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复试科目的考核内容见《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
    2.复试成绩
    网络远程复试:
    总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复试科目测试成绩200分。
    现场复试:
    总分220分(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其中现场面试成绩100分,复试科目成绩120分。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总分300分,其中现场面试成绩100分,专业方向课程成绩200分。
    在现场面试成绩100分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
    (四)复试程序和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可为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附加材料。
    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2.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按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应按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复试场地的准备工作。
    现场复试:
    考生按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参加现场复试。
    4.思想政治考核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3)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5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4)。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一)调剂原则
    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接收调剂。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可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获奖、本科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选拔,具体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单位制定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三)调剂程序
    需进行调剂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招生办将各单位调剂信息发布到“调剂系统”。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研究生院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各二级招生单位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工作
    (一)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定向就业合同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硕士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二级招生单位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官方网站:http://yjsy.hunnu.edu.cn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兆峰 鲁良 副组长:许春晓
成员:贺小荣 向智勇 唐健雄 王凯 郑群明 刘颖洁 梁爱君
(二)复试工作小组
面试分专业进行,每个专业面试小组由5至6名专任教师组成。
(三)复试工作办公室:旅游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电话0731-88872077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有关政策规定
2021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单科: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120分(满分=300分)。总分:3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单科:34分(满分=100分)、68分(满分=200)。总分170分。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单科:34分(满分=100分)、51分(满分=150)、102分(满分=300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下16分。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复试差额比例为1:1.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如下图: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
全日制 非全日制
旅游地理学(0705J2) 372(不含单独考试考生2人) 30  
旅游管理
(120213)
359 13  
饭店管理
(1202Z1)
无人上线 2  
旅游管理
(125400)专硕
176 12 5
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方向
(045120)专硕
370 13 10
合计   70 15
 
五、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30日-4月1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4月5日以后。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应提前加入“湖师大旅院2021年复试考生群”(QQ群号:494736494)。
(三)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
1.复试形式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应事先设计好面试的试题,试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选答题须建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自己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复试主要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复试科目测试。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复试科目测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考核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测试科目如下:
报考专业 复试测试科目
旅游地理学(0705J2) 区域经济学
旅游管理(120213) 管理学概论
饭店管理(1202Z1) 管理学概论
旅游管理(125400)
专硕
思想政治理论及旅游学概论
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方向(045120)专硕 管理学概论
 
复试时还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80分、复试科目测试成绩120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
(四)复试程序和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
我院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在3月27日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打包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505771175@qq.com。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其他附加材料: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2.缴纳复试费
3月28日前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 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操作流程见《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说明》。
3.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应按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复试场地的准备工作。考生按照学院复试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进入复试小组,做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准备,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4.思想政治考核
学院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3)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5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指定邮箱505771175@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4)。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日程安排
1、3月25-26日,制定复试方案(含调剂方案)、确定复试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3月27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复试方案并确定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3、3月27日前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4、3月28日前考生完成复试缴费。
5、3月29日前完成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6、3月30日上午8:30 -17:30旅游管理(120213)、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方向(045120)面试;
7、3月31日上午8:30-22:00 旅游地理(0705J2)、旅游管理专硕(125400)面试。如果复试未完成,延期至4月1日上午8:30进行。
8、4月2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9、4月5日以后,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4月20日,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学院上报纸质版《录取审批表》。
八、调剂安排
根据学校下拨的招生计划,我院今年接受少量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调剂生,凡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调剂原则:学院坚持择优原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学院同时在本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五)调剂人数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预调剂名额 调剂要求
饭店管理(1202Z1)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方向(045120)专硕 10(非全日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旅游管理(125400)专硕 2(非全日制) 凡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上国家线,且符合旅游管理硕士的报考条件(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者均可调剂到旅游管理专硕(MTA)。
合计 14  
 
九、录取工作
(一)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定向就业合同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旅游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请考生按照复试方案工作要求和《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复试的顺利进行。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已经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钟声
 成员:孔春辉 杨俊明 刘利民 余柏青 朱发建 伍成泉 徐良利 彭长林 刘潆檑

二、复试程序流程安排
1、3月 25日-26 日,制定复试方案(含调剂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3月27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复试方案,学院公布复试方案(含调剂方案)并发放复试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3、3月29日-4月1日学院组织复试。
4、4月2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
5、3月28日前,提醒考生扫码缴纳复试费;通过指定邮箱接收复试考生资审材料。邮箱:lishi005@sohu.com

三、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课程与教学论:1人;中国古代史:11人,历史文献学:1人,中国近现代史:29人(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史学理论及中国史学史1人;世界史:13人;文化产业管理:1人;学科教学(历史 全日制):30人;文物与博物馆12人(其中非全日制5人)。


四、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5DD4


五、复试程序和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附加材料。
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2.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4)。
3.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按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考生应按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复试场地的准备工作。
4.思想政治考核
学院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5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学院邮箱lishi005@sohu.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近日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2、同等学历加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加入学院QQ群:633018109。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说明》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医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三、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计划人数 复试分数线
071003生理学 全日制 2 280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全日制 4 299
100102免疫学 全日制 8 299
100103病原生物学 全日制 5 299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全日制 11 299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全日制 7 299
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全日制 0
03卫生毒理学 全日制 3
04社会医学与卫生服务 全日制 1
100700
药学
01药物化学 全日制 3 299
02药剂学 全日制 3
03药物分析 全日制 3
04药理学 全日制 6
105300公共卫生 全日制 15 299
105400护理 全日制 23 333
105400护理 非全日制 17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学院科研办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并于3月29日前发到邮箱405446552@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1)。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五、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2。
 
六、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4月5日以后。
20210330 上午8:00- 病理生理学 护理
(全日制)
病原生物学
下午13:00- 药物分析
药剂学
药物化学
药理学
20210331 上午8:00- 生理学 护理
(非全日制)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免疫学
下午13: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三)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专业知识测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00分。
4.各学位点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5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05446552@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八、有关政策规定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4.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6.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7.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二)2021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达到国家公布线。我院按照120%的复试差额比例下拨复试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
(四)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已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九、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在医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成绩。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十、录取工作
(一)我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定向就业合同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
(一)请各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加入学院QQ群:604501059。
(三)考生申诉受理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四)学院咨询与联系电话:0731-88912466.
(五)其他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不早于5月10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不早于5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复试所需软硬件的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2.考生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使用手机请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3.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不逆光、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在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4.考生应提前准备好黑色的中性笔、空白A4纸若干以及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二、提前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所需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工作。资格审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可点击附件下载此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附加材料。
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我校将于近期发布《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及时掌握复试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移动电话和联系电话畅通。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
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的调剂考生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九、录取工作
(一)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3)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因体检不合格而导致不能录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通知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再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并将原始数据保留备查。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一)调剂原则
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接收调剂。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可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本科所学专业、获奖等情况进行选拔,具体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各单位制定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需进行调剂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须制定调剂方案, 3月26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布,并按《调剂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的格式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招生办将各单位信息汇总后发布到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考生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 “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研究生院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各单位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确认拟录取,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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