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1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海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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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特制定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4.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差额的比例。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6.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本校所有学科专业、所有复试批次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拟使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https://bm.chsi.com.cn。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会适时启动应急备用平台,将会提前通知。
三、复试时间
统筹考虑疫情形势,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考虑技术准备和平台因素,经综合研判,本校复试启动时间定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提前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
四、复试内容
1.基本内容(原则上需要考察以下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及科研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需要加试,加试内容需涵盖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来确定。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远程网络复试中一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每个专业可以在此基础上,确定其他复试内容。
五、复试通知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通知书由考生凭个人帐号登录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查阅、下载。
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并保存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远程复试平台维护好个人信息和复试材料,准时参加复试,逾期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要发送给联系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的材料
(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文档不大于1M)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3)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有特殊情况,撰写情况说明,上传平台,允许上传本科学校成绩管理系统成绩截图)。
(4)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个人简介和自述。
(10)考生认为能够反映自身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论文、发表论文、获奖材料、相关证书等)。
(11)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网络复试平台上需要上传的材料以平台设置为准。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网络复试平台使用准备
根据复试平台的操作说明,掌握平台功能使用及其复试流程。配备复试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校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学校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各学院的联系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反映,做好沟通。
设备和网络环境:建议用笔记本电脑(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和智能手机,手机支持安卓或者iOS,版本不能过于陈旧,电脑需安装并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5G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学校各学院的联系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会对考生远程复试相关事宜进行调研、排摸,考生需积极配合。
八、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在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成绩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总分220分。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总分220分(含政治)。
复试成绩一般在复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zxt.shmtu.edu.cn/xscx/查询。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排名
在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初试总分加复试总分的总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4.调剂考生录取
在一志愿录取有余额的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5.录取公布
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结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查询,不需要在该网点击确认。
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接收确认学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即视为拟录取。
最终拟录取结果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十、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由考生本人档案据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二、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违反诚信复试承诺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十四、其他说明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十五、监督和申诉渠道
(1)研招办:
电话:(021)38284585,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楼516室
(2)纪委
电话:(021)38284080,电子邮箱:jiwei@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317室
(3)信访办
电话:(021)38284168,电子邮箱:smupo@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149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特制定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4.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差额的比例。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6.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本校所有学科专业、所有复试批次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拟使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https://bm.chsi.com.cn。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会适时启动应急备用平台,将会提前通知。
    三、复试时间
    统筹考虑疫情形势,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考虑技术准备和平台因素,经综合研判,本校复试启动时间定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提前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
    四、复试内容
    1.基本内容(原则上需要考察以下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及科研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同等学力需要加试,加试内容需涵盖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来确定。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远程网络复试中一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每个专业可以在此基础上,确定其他复试内容。
    五、复试通知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通知书由考生凭个人帐号登录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查阅、下载。
    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并保存复试通知。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远程复试平台维护好个人信息和复试材料,准时参加复试,逾期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要发送给联系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的材料
    (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文档不大于1M)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3)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有特殊情况,撰写情况说明,上传平台,允许上传本科学校成绩管理系统成绩截图)。
    (4)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个人简介和自述。
    (10)考生认为能够反映自身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论文、发表论文、获奖材料、相关证书等)。
    (11)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网络复试平台上需要上传的材料以平台设置为准。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网络复试平台使用准备
    根据复试平台的操作说明,掌握平台功能使用及其复试流程。配备复试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校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请考生提前按学校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各学院的联系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反映,做好沟通。
    设备和网络环境:建议用笔记本电脑(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和智能手机,手机支持安卓或者iOS,版本不能过于陈旧,电脑需安装并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5G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学校各学院的联系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会对考生远程复试相关事宜进行调研、排摸,考生需积极配合。
    八、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在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成绩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总分220分。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复试成绩总分220分(含政治)。
    复试成绩一般在复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zxt.shmtu.edu.cn/xscx/查询。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排名
    在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初试总分加复试总分的总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4.调剂考生录取
    在一志愿录取有余额的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5.录取公布
    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结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查询,不需要在该网点击确认。
    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接收确认学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即视为拟录取。
    最终拟录取结果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十、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由考生本人档案据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二、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违反诚信复试承诺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十四、其他说明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十五、监督和申诉渠道
    (1)研招办:
    电话:(021)38284585,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楼516室
    (2)纪委
    电话:(021)38284080,电子邮箱:jiwei@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317室
    (3)信访办
    电话:(021)38284168,电子邮箱:smupo@shmtu.edu.cn
    地址: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149室
上海海事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成绩核算方式
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各100分,复试总分200分。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政治(开卷)各100分,复试成绩= 个人面试成绩*50%+专业课笔试*40%+政治笔试*10% 。
 (2)复试时考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中的个人信息后提交给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考核、写出评语并签名,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所有其他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保存在学院备案。
 (3)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排名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 计算结果进行排名,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计算结果进行排名。
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1. 复试时间:学校复试时间安排在三月底、四月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一般在复试前5天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安排。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3.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没有学位证书的,可以不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4)已获英语六级证书者需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给辅导员保存:         
(1)   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2)   历届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复试报到时需从辅导员处领取以下材料:
(1)复试情况记录表;
(2)调档通知;
(3)政审表(应届生);
(4)非全日制学生学习方式确认单。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身份的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时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毕业证书的审查各学院辅导员应对往届考生进行毕业证书和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审查。
对考生有疑问的,应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毕业证书存在问题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学习方式的确认    有些专业学位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学院复试时务必确认考生的学习方式,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填写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确认单,由学院辅导员统一收好。
非全日制学生不用调档案。
(4)身体状况的审查考生复试期间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结果由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统一报研究生招生办。
因特殊情况未能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体检的学生,可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在5月10日之前将学校统一格式的体检表(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和医院的体检结果寄交给学院辅导员。
(5)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研究生辅助导员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由学院辅导员负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由考生本人档案据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及应用能力。
2.复试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笔试科目统一按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目录来设置,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录取。
报考法硕,MBA和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录取。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6)心理素质。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在复试记录表上签名。
2)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综合面试未达到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4)面试环节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尽可能全程录像。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1.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
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差额的比例。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6.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三、复试组织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院系所当年的招生名额,监控、协调全校的复试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计划的实施,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
复试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若干人。
学院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各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并对参与复试的导师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专业学位建议吸纳企业导师加入复试小组。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课复试(含笔试和综合测试)的命题、复试和阅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复试和阅卷工作。
(4)负责制定本单位外语听力和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听力和口试的命题工作和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工作。
(5)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查工作。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负责保存好研究生复试(含笔试试卷等)的各种原始材料。
3.各专业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老师组成,设组长1人,记录员1名。
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其他复试工作。
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对面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及应用能力。
2.复试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笔试科目统一按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目录来设置,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录取。
报考法硕,MBA和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录取。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6)心理素质。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在复试记录表上签名。
2)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综合面试未达到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4)面试环节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尽可能全程录像。
五、复试时间、名单及资格审查     1. 复试时间:学校复试时间安排在三月底、四月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一般在复试前5天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安排。
 2.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其初试成绩公布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通知书由考生凭个人帐号登陆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查阅、打印。
  调剂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学校参加复试。
 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3.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没有学位证书的,可以不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4)已获英语六级证书者需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给辅导员保存:         
(1)   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2)   历届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复试报到时需从辅导员处领取以下材料:
(1)复试情况记录表;
(2)调档通知;
(3)政审表(应届生);
(4)非全日制学生学习方式确认单。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身份的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时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毕业证书的审查各学院辅导员应对往届考生进行毕业证书和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审查。
对考生有疑问的,应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毕业证书存在问题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学习方式的确认    有些专业学位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学院复试时务必确认考生的学习方式,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必须填写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确认单,由学院辅导员统一收好。
非全日制学生不用调档案。
(4)身体状况的审查考生复试期间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结果由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统一报研究生招生办。
因特殊情况未能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体检的学生,可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在5月10日之前将学校统一格式的体检表(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和医院的体检结果寄交给学院辅导员。
(5)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研究生辅助导员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由学院辅导员负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由考生本人档案据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各100分,复试总分200分。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政治(开卷)各100分,复试成绩= 个人面试成绩*50%+专业课笔试*40%+政治笔试*10% 。
 (2)复试时考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中的个人信息后提交给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考核、写出评语并签名,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所有其他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保存在学院备案。
 (3)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排名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 计算结果进行排名,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计算结果进行排名。
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接收确认学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即视为拟录取。
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的五天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查询,不需要在该网点击确认。
最终拟录取结果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管理     
1.学校纪委组织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生院组织巡视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监督和申诉渠道: (1)研招办:    电话:(021)38284585,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2)纪委    电话:(021)38284080 ,电子邮箱:jiwei@shmtu.edu.cn   (3)信访办    电话:(021)38284168 ,电子邮箱: pmzhou@ shmt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邮编: 201306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考试方式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20204 金融学 全国统考 345 49 74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全国统考 345 49 74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全国统考 345 49 74
025200 应用统计 全国统考 345 49 74
030104 刑法学 全国统考 320 44 66
030105 民商法学 全国统考 320 44 66
030106 诉讼法学 全国统考 320 44 66
030107 经济法学 全国统考 320 44 66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国统考 320 44 66
030109 国际法学 单独考试 320 44 66
030109 国际法学 全国统考 340 44 66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全国统考 320 44 6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硕联考 320 44 66
035102 法律(法学) 法硕联考 320 44 66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国统考 325 44 66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全国统考 355 51 77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全国统考 355 51 77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国统考 355 51 77
055101 英语笔译 全国统考 375 51 77
080200 机械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全国统考 260 35 53
080800 电气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12Z1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1500 水利工程 全国统考 260 35 53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23Z3 ★海洋运输工程材料与防护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23Z4 交通运输安全与环境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全国统考 260 35 53
082402 轮机工程 全国统考 260 35 53
085201 机械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5207 电气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5212 软件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5214 水利工程 全国统考 260 35 53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全国统考 270 39 59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全国统考 260 35 53
085240 物流工程 全国统考 310 39 5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国统考 345 49 74
120201 会计学 全国统考 345 49 74
120202 企业管理 全国统考 345 49 74
120203 旅游管理 全国统考 345 49 74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全国统考 345 49 74
1202Z1 财务管理 全国统考 345 49 74
125100 工商管理 管理类联考 170 42 84
125300 会计 管理类联考 200 42 84
125600 工程管理 管理类联考 170 42 8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48
 30  45
  各位一志愿考生3月16日10:00起可登录我校研招网硕士查询系统,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准考证号)查询确认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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