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1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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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2.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招生学院(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学院(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4.在招生学院(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招生学院(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对象
1.达到“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复试。
2.达到我校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收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破格复试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现的考生;成绩只单项破格,不双项或多项破格;
(3)破格复试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4)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须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本人材料,经校院二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为复试的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7.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021-58559439转815,联系人:潘老师。
(二)复试方式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1.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选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在辅机位设备上安装好 “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原笔试环节相关内容一并纳入网络远程复试考核。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各招生学院(单位)拟定于3月20日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单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
(1)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上传证书。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10)报考学院(单位)所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入学报到时须复核上传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六、调剂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以后续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但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021-61900053
监督电话:021-61900075
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2.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招生学院(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学院(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4.在招生学院(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招生学院(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对象
1.达到“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复试。
2.达到我校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收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破格复试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现的考生;成绩只单项破格,不双项或多项破格;
(3)破格复试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4)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须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本人材料,经校院二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为复试的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7.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021-58559439转815,联系人:潘老师。
(二)复试方式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1.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选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在辅机位设备上安装好 “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原笔试环节相关内容一并纳入网络远程复试考核。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各招生学院(单位)拟定于3月20日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单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
(1)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上传证书。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10)报考学院(单位)所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入学报到时须复核上传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六、调剂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以后续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但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021-61900053
监督电话:021-61900075
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式
 
  1. 复试成绩为复试的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 + 面试成绩*0.5。
 
  2. 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30%。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但学院复试小组需事先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否则加分无效。
 
  4.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录取成绩的使用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公共管理专业为(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各招生学院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需提交查验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需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考生政审表;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身份核查。各招生学院复试时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毕业证书核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身体状况检查。考生在复试期间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察指标: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 心理素质。
 
  (二)主要方式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招生学院为单位,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组织专业课测试。测试采用笔试方法,试题由各学院自行命制。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 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总分100分。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2)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小组应在面试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且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期间,开展心理普查测试,复试考生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2. 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差额复试原则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 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二、组织管理
 
  1. 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招生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组成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未达到复试分数线拟破格录取的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2. 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1人,配备记录员1名。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察指标: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 心理素质。
 
  (二)主要方式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招生学院为单位,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组织专业课测试。测试采用笔试方法,试题由各学院自行命制。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 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总分100分。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2)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小组应在面试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且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期间,开展心理普查测试,复试考生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8001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
 
  四、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1. 复试时间
 
  研究生院下设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3天左右在校园网上公布复试安排,考生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学校参加复试。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复试。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及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复试同一时间进行。
 
  注:破格复试考生要求如下:
 
  (1)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以内(含5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现的考生;成绩只单项破格,不双项或多项破格。
 
  (3)破格复试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4)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须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本人材料,经校院二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2. 资格审查
 
  考生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需提交查验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需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考生政审表;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身份核查。各招生学院复试时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毕业证书核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身体状况检查。考生在复试期间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的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 + 面试成绩*0.5。
 
  2. 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30%。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但学院复试小组需事先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否则加分无效。
 
  4.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录取成绩的使用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公共管理专业为(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各招生学院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管理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察制度。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察,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临港校区)
 
  学校申诉电话:61900051,61900294
 
  邮件:yjsb@shou.edu.cn; jubao@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9日
201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名单如下(截止3月29日10:30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注:复试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姓名 报考院系所名称 报考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名称
包先跃 信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鲍鹤鸣 食品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蔡丹丹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蔡广来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蔡文韬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蔡正祥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曹飞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曹娟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学
曹诗雅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曹亭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曹彦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岑明丹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常俊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陈斌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陈笛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陈昊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陈蕾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陈倩 信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陈锐遥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陈昕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陈昕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陈新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3 渔业资源
陈玉 食品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陈志鹏 信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陈志鹏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程鹏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程淑敏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迟伟男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储嫣红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崔康成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学
崔文耀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崔瑜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党连魁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邓加元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丁军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丁小松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3 渔业资源
杜彩丽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300 生态学
杜静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范贝贝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300 生态学
范婷婷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范雯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范雯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范歆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学
方迁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冯红科 食品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冯慧丽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冯晓倩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付旺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3 渔业资源
甘芳容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甘凌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高洁 上海农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高竞铎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高坤 上海农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高婷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300 生态学
高翔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葛俊苗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葛俊苗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葛梦奇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耿道强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郭楠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郭文霞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郭欣娅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韩浩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韩相龙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韩笑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郝赫萱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何思琪 海洋科学学院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何羽丰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2 捕捞学
何钰凝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3 渔业资源
侯娇娇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胡文静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黄海燕 上海农科院 071000 生物学
黄海燕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黄书杰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纪佳丽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季莹莹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2 捕捞学
季莹莹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贾甜甜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贾相相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姜楠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姜琦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焦悦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金肖霄 海洋科学学院 095108 渔业
晋良满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靳瑶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来庆华 食品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兰树雨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雷丽莹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李都林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李非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2 捕捞学
李芙蓉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芙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广洲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李贺闻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李洪涛 国家海洋局 085211 计算机技术
李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71300 生态学
李坚遥 经济管理学院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李君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李开放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李开放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李梦佳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李明杰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李庆伟 上海农科院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李森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李诗怡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诗怡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李西燕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李向前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300 生态学
李小方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李晓雨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李晓雨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李娅茹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营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李雨雨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李月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李月月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芸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李钊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廖凯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林灵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林艺鸿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刘闯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刘登科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刘观园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刘光霞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刘桂扬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刘继宾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刘佳敏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刘静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刘俊雅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刘坤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刘年娇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刘琪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刘倩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刘硕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刘霞勇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刘鑫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刘雪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刘亚娟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刘源 环境监测与评价中心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刘昀翔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卢闻君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吕松洁 上海农科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马彪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梅卡琳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宁育君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牛金霞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潘杲英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潘晓炀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逄炳栋 海洋科学学院 095108 渔业
逄炳栋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彭丰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彭婕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彭康康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彭康康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彭跃有 上海农科院 071000 生物学
祁凤梅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秦浩 食品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秦梦婷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邱来奇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邱来奇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邱为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邱晓东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任宁娜 食品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任义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任远豪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阮会斌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邵诗音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沈春华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沈春华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沈培训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施肇源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时灿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时翠萍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时翠萍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史晋瑜 上海农科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史先肖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宋健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宋倩倩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宋汝浩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3 渔业资源
苏晨丽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苏晨丽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隋臣超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隋臣超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孙佳璐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孙钦军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孙振豪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唐芳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唐亚鹏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陶磊 食品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田洁 信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田文霞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仝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万芩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万月亮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汪云云 人文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王海程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王继伟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王建兴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王金彦 上海农科院 071000 生物学
王清潇 人文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王瑞阳 上海农科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王雾雾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王潇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王晓燕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王薛雪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王玉珍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王章飞 食品学院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王赵飞 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王征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卫丹丹 海洋科学学院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吴迪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吴慧芳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吴佳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吴俊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吴珂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吴强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吴晓峰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学
吴志聪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武琳 食品学院 071000 生物学
谢奎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3 渔业资源
谢玲 食品学院 071000 生物学
谢玲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谢美玲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谢燕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邢晓亮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邢晓亮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熊科胜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熊泽秀 海洋科学学院 0908Z2 渔业环境保护与治理
徐宾 上海农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栋梁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慧平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静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徐静静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学
徐磊 食品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徐南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琦琦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徐香香 海洋科学学院 095108 渔业
徐笑 国家海洋局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徐云超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徐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许慧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许军阁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许自力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300 生态学
薛烨 海洋科学学院 095108 渔业
薛玉洁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闫君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闫珍珍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闫珍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颜腾腾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晏胜男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杨冲 食品学院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杨冲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杨春雪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杨贵洋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杨雷燕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杨明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杨淑跃 海洋科学学院 095108 渔业
杨爽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杨为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杨洋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杨志启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姚航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叶国玲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叶晓星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叶阳 食品学院 071000 生物学
余冬生 上海农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余冬生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余琳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俞涧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俞涧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袁洋 信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袁长春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岳庆春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张晨阳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张海亭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张海芸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张健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张静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张凯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张克琪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张良成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3 渔业资源
张庆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张润霖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张树威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张顺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张顺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张文蕾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张文婷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张亚莉 食品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张颖庆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张雨萌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张玉希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张远远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章健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赵成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赵栋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5108 渔业
赵宏武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赵丽丽 海洋科学学院 090802 捕捞学
赵涛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赵枭健 食品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甄晓然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周东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1300 生态学
周栋梅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5108 渔业
周乐 水产与生命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周马俊 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朱莉莉 食品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朱振祥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90801 水产养殖
卓帅 水产与生命学院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2.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差额复试原则

  4.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则视为复审不合格。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未达到复试分数线拟破格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1人,配备记录员1名。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察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心理素质。

  (二)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招生学院为单位,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组织专业课测试。测试采用笔试方法,试题由各学院自行命制。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总分100分。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测试);

  (2)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复试小组应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

  (4)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心理普查测试

  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可以选择开展心理普查测试,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

  四、时间及资格审查

  1.复试时间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3天左右在校园网上公布复试安排,考生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学校参加复试。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及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复试。

  注:破格复试考生要求:

  (1)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以内(含5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现的考生;

  (3)破格复试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4)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本人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应保证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需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考生政审表;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接受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核查:

  (1)身份核查。各招生学院复试时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毕业证书核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3)身体状况检查。考生在复试期间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了[2003]3号)。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研究生辅助导员应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但学院复试小组需事先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否则加分无效。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录取成绩的使用

  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公共管理专业为(初试成绩/3))*0.7+复试成绩*0.3。

  各招生学院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管理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申诉电话:61900291,61900051;

  邮件:jubao@shou.edu.cn;yjsb@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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