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1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重庆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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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一、复试通知
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及各学院二次划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6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1年3月26日陆续开始,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请上线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查看,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信息。
 
三、复试系统
我校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复试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发邮件至所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见附件2):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3);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我校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内容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学院自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八、加分申请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1年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九、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各所报考学院。
 
十、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监督与复议
1.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374(学校研招办)
023-65103501(学校纪委)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复试通知
    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及各学院二次划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6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1年3月26日陆续开始,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请上线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查看,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信息。
    三、复试系统
    我校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复试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发邮件至所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见附件2):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3);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我校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内容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学院自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八、加分申请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1年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九、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各所报考学院。
    十、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监督与复议
    1.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374(学校研招办)
    023-65103501(学校纪委)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规范复试的原则。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姚飞

副组长:曾佐伶、胡佳、李放春、唐杰

成员:潘家恩、钱锋、张文涛、谢利民

秘书:夏璐璐、肖文芳

二、招生计划

学校下达我院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数目前为31名 (不含专项计划),已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共21名。

三、复试流程、方式与要求

(一)复试通知

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哲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学院无二次划线),请于2021年3月26日17: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院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复试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信息完整的校园卡)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需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截止时间:在2021年3月28日12点之前

提交方式: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学院邮箱:gyy65102006@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2021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硕士复试材料”。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当天考生展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核验身份。

(四)复试形式与要求

1.复试形式:

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加入高研院2021级硕士复试QQ群:685021846(关注群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要求:

(1)考生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复试全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面试组有权终止面试。

(2)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面部,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3)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4)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表达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三个部分,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专业知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

2.复试时间:2021年4月1日(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以QQ群通知为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做好面试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成绩将于一周之内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1.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成绩×100%。

2.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考生拟录取

(一)考生按照以下规则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非专项计划考生在各自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差额拟录取。

专项计划考生,由全校统筹拟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规则

总成绩按照分值计算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五、体检:按照学校通知执行

六、缴费:复试费 150 元/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 25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七、复试监督与申诉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复试成绩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1.复试咨询电话:(023)65102009

2.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207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br />
<br />
&nbsp;<strong>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strong><br />
(一)复试领导小组<br />
&nbsp;&nbsp;&nbsp;组&nbsp;&nbsp;长: 董天策<br />
&nbsp;&nbsp;&nbsp;副组长:凌晓明<br />
&nbsp;&nbsp;&nbsp;成 员:&nbsp;郭秀荣 郭小安 龙伟 欧阳照<br />
秘 书:贾茜<br />
(二)复试考核小组<br />
复试小组由学院专任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br />
&nbsp;<strong>二、复试基本分数线</strong><br />
我院硕士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了二次划线。详情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br />
<strong>三、招生计划名额</strong><br />
全日制硕士招生指标97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48人。<br />
<strong>四、复试安排</strong><br />
(一)复试形式<br />
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做好复试相关准备工作,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如考生未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而影响复试,则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br />
复试前请考生加入学院复试QQ群687369794,便于查看通知。<br />
(二)复试要求<br />
1.考生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复试全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取消面试资格。<br />
2.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面部,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br />
3.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br />
4.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表达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br />
(三)复试时间<br />
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开始,&nbsp;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做好面试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以零分计。<br />
(四)复试流程<br />
工作人员测试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考生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齐备,检查考生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小组对考生依序进行复试。<br />
(五)复试内容<br />
所有考生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知识运用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等。<br />
&nbsp;<strong>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公示</strong><br />
复试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总成绩后,公示在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网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br />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由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加总。<br />
2.总成绩按100分计,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br />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br />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若有考生按照初试复试加权后的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额满为止,不接收调剂。<br />
&nbsp;<br />
<strong>六、材料审查</strong><br />
请考生将以下复试材料按照顺序打包成为一个压缩文件,在3月26日17:00前发送到学院邮箱:xwyz@cqu.edu.cn&nbsp;,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br />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br />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br />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br />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1);<br />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br />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br />
7.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br />
<strong>注: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复试。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strong><br />
<strong>七、复试费用</strong><br />
复试费&nbsp;150&nbsp;元/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nbsp;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br />
<strong>八、体检</strong><br />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于5月31日前发送至学院邮箱。<br />
&nbsp;<br />
<strong>九、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strong><br />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br />
2.复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br />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br />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br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br />
5.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br />
6.体检不合格者;<br />
7.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管理规定。<br />
&nbsp;<br />
<strong>十、复试监督与复议</strong><br />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br />
申诉电话:023-65678272<br />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执行。<br />
<div>
&nbsp;</div>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刘西蓉黄锡生
    副组长:秦鹏
    成员:刘淳王本存靳文辉
    秘书:陈济新
    二、招生人数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数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招生计划45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17名);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4名: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计划124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0名);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30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3名)。
    我院不接受调剂。
    三、复试流程、方式与要求
    (一)复试通知
    报考法学、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学院无二次划线),请于2021年3月23日12: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材料
    复试考生在3月25日12点之前按照以下复试材料的顺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到学院邮箱cqulawyjs@cq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硕士复试材料”。复试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信息完整的校园卡)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需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当天考生展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核验身份。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1.复试形式: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要求:
    (1)考生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复试全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面试组有权终止面试。
    (2)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面部,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3)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4)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表达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
    所有考生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分值分别为100分、5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情况、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知识运用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等。
    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专业知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
    2.复试时间
    法学:3月27日09:00开始
    法律(法学):3月27日09:00开始
    专项计划:3月27日09:00开始
    法律(非法学):3月28日09:00开始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做好面试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总成绩后,公示在重庆大学法学院网站,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成绩换算之和。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英语测试)/1.5
    2.总成绩按100分计,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考生拟录取
    (一)考生按照以下规则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非专项计划考生在各自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拟录取。
    专项计划考生,由全校统筹拟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规则
    总成绩按照分值计算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五、复试监督与申诉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86661067
    学院纪委电话:023-86661059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资格分数线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
    二、招生指标
    全日制学硕:86(已接收推免生人数:47);
    全日制专硕:69(已接收推免生人数:1);
    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廖强、潘良明
    副组长:孙宽、冉景煜、赵良举、李俊、邓扶平
    成员:石万元、丁玉栋、陈蓉、蒲舸、郑朝蕾、李夔宁、王锋
    秘书:曾理、包健
    四、复试安排与录取
    (一)复试通知
    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在2020年3月26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复试系统及面试环境
    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尽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具体操作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1。
    如果该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发生故障,将启用其他备用平台,考生应保持手机和网络信号畅通。
    考生将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是主机位,从考生正前方拍摄,用于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交流,须为笔记本电脑,或配备摄像头的台式机,台式机须配有麦克风和音箱;第二机位是辅助机位,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可以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或配备摄像头的台式机,手机须提前备好手机支架,注意调整摄像头角度和位置,确保考生方圆1.5米的环境可被收入镜头,且考生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
    特别提醒:
    1.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确保笔记本、手机均带有功能正常的麦克风、摄像头,台式机须配备音响、摄像头、麦克风,可进行正常的视频通话,并进行提前测试。如果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复试过程考生需全程开启视频,保证面部清晰,不允许带耳机,不得翻阅资料。复试全程不允许接听电话,防止意外中断面试视频;关闭QQ、微信等其他即时通信软件;手机开启来电全部呼叫转移,同时注意去掉锁屏及闹铃等设置。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视为舞弊。
    3.考生应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还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复试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完整的PDF版本的电子材料,在3月25日17:00前发送到学院邮箱:cquepss@163.com,邮件和材料附件均以“学硕/专硕+姓名+复试材料“命名。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3);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材料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时间
    复试于4月1日下午13:00开始,复试以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
    考生需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复试。面试时将截屏验证考生身份。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基础知识,以抽题作答的形式进行(学硕涵盖工程热力学、工程流体力学、传热学)(专硕涵盖工程热力学、传热学);2、专业综合能力,以自由问答方式进行,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3、外语水平,以自由问答方式进行。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①热工基础;②动力工程概论,以面试形式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构成如下:
    复试成绩(百分制)=0.3*专业基础面试成绩(百分制)+0.5*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百分制)+0.2*外语面试成绩(百分制)
    (七)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八)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
    (九)调剂政策
    我院将根据一志愿复试结果确定是否接收调剂生。
    (十)录取办法
    学院将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按考生一志愿专业、指标类别(普通招考、“少高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进行排名。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思想政治理论、业务课1、业务课2。
    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结果交学院认定。学生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
    六、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及研究生院招生网,及时了解招生工作动态。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471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QQ群:735883986,加群请备注“姓名+考生编号后三位”。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黄晓旭、王敬丰
    副组长:陈先华、李想
    成员:周正、蒋斌、赵建华、张生富、贾兴文
    秘书:周燕
    2.成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含材料加工、材料科学、电镜中心三个招生单位)、建筑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方向教授和副教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并设置秘书1人。
    二、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1人,已授受录取推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1人。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材料提交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18:00时前将复试系统提交的复试材料同步发送到clyjw@cqu.edu.cn,邮件和复试材料均以“考生姓名+硕士复试材料+报考导师”的格式命名。
    2.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采取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7-28日,复试具体时间按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和复试系统随机确定的次序为准。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1)英语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20%)
    (2)专业能力考核(含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占复试总成绩40%)
    (3)综合素质考核(含考核思想品德和创新精神等,占复试总成绩40%)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将延长复试时间到30分钟,加试内容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课知识为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
    5.成绩计算及公示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由高到低分专业、分类型排序,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以下情况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四、复试前准备
    1.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考生的复试材料请按《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要求提交,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备考前检查。
    2.设备调试
    复试全过程须在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准备,保证环境光线充足,满足视频通话需求。提前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复试过程中除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
    五、其他要求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头饰、帽子、墨镜、口罩等装饰品,不得过度修饰妆容,头发不得遮挡面部,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视频界面须出现考生腹部及以上部位,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复试系统(软件)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
    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屏、录像,以及对外传播。
    六、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将启动调剂程序,具体要求和名额以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3.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3-65127303
    4.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2021年材料硕士复试”QQ群,加群时请以“考生姓名+考生类别(学硕、专硕)+报考导师”备注,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定我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已下达给学院的全日制学术硕士招生指标为84个,已录取推免生人数72人;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指标数为90个,已录取推免生人数35人。
    二、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严薇、刘贵文
    副组长:周滔
    成员:陈兰、叶堃晖、向鹏成、毛超、洪竞科
    秘书:陈杰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各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通知
    按学校相关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及我院二次划线(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6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及时准备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扫描件请发送到学院邮箱。(我院接收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邮箱为:920683959@qq.com,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24:00。发送邮件时,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为: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报考专业代码+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所有资料须按以上顺序编号和命名。)
    五、复试费
    复试费用为150元/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六、复试时间。
    1、专业综合面试
    定于3月27日(周六)至3月28日(周日)两天分组进行,报考我院全日制学术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120100)、工程财务与造价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01J1)和全日制专业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4)的考生均须参加。具体面试分组以及各组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前另行通知。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定于3月29日(周一)上午9:30-11:30进行,仅报考我院全日制专业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3)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4)的考生须参加。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qu.edu.cn/)和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msre.cqu.edu.cn/index.htm)相关通知。学校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七、复试内容
    我院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1、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将通过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等。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5位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加试内容范围:(1)管理学;(2)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需要加试的考生,在该生完成专业综合面试后直接继续进行加试面试环节。加试成绩采用合格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思想政治考试,拟采用看题写论文的形式,我院将在开考前10分钟公开考题,考生在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msre.cqu.edu.cn/)首页“通知公告”查看。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请按照学院提供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答题纸模板》(见附件2)准备纸质版答题纸(A4纸单面打印);考生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在密封线内手写作答,在密封线外作答无效;请在每一页答题纸上将考生信息和页码信息填写完整;请考生务必保证卷面整洁、字迹清晰。卷面不清、字迹潦草所可能导致的不利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并将手写稿电子扫描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页边距为“窄”,上、左边距均为1.27厘米)回传至邮箱920683959@qq.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均须为:全日制专硕思政考试+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请考生核实邮件已成功发送到指定邮箱,例如提示“您的邮件已收到”等)。
    八、复试系统、场地要求
    复试系统为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于3月24日14:00后(具体参加面试时间以学院设置的考场开放时间为准)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考生须准备双机位面试设备:
    【主机位】需使用windows或Mac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
    【二机位】需准备笔记本或台式机或手机或PAD等设备(需预先安装支付宝或学位网APP)。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仅有考生本人在场,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应在画面中保持脸部和双手清晰可见。复试期间不得有任何第三人(包括其真人、声音、视频等任一形式)出现在考生所在的复试现场。考生须确保摄像头、麦克风及扬声器或音箱等可正常、清晰使用。考生须保障面试过程中网络顺畅,关闭微信、QQ等即时通信APP及其他APP的消息提醒功能,确保面试过程不被打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诚信参加复试。
    九、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总成绩计算规则:
    ①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即报考我院全日制学术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120100)、工程财务与造价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01J1):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②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即报考我院全日制专业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3)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4):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20%。
    3、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
    4、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按最终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也相同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3)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604)按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排序,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120100)、工程财务与造价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01J1)按如下顺序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排序:①数学成绩、②英语成绩、③政治成绩。
    5、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针对报考我院全日制专业硕士的考生);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④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⑤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5、体检。待公布拟录取名单后,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报考学院(请关注后续通知)。
    十、调剂
    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不接收调剂考生。
    十一、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23529,学院纪委电话:023-65120851。
    十二、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和学院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复试过程中网络不能无故中断,确因网络导致面试中断,考生须在网络中断1小时内向学院提交二次面试申请(格式见附件3,我院接受二次面试申请的邮箱为920683959@qq.com,邮件名应为“全日制硕士二次面试申请+姓名+身份证号码”),由学校或学院视网络中断情况决定是否准予二次面试以及时间和形式。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学院网站相关通知。本细则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512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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