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6:0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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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按照教育部关于 2021 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部署和辽宁省 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有关工作要求,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 究生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 等有关文件要求, 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 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切实维护考生的合 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 选拔规律, 采用多元化的考查方式方法, 择优录取, 确保生源 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增强服务意识, 尊重考生, 服务 考生, 提高管理水平, 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进行。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
导、政策审定和统筹管理, 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的监督工作, 负 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 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 方案, 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指导复试小组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 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 由研究生部牵头对所有人员进行政 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 和纪律, 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 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 招生复试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 少于 5 人并设立组长 1 名, 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秘书 2 名。各复 试小组按预先设定的流程进行复试(面试), 复试小组组长负责 主持复试过程,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三、复试条件
(一)复试名额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能源动力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类)》A 类要求的考生, 按照成绩排名, 采取 120%差 额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志愿考生, 符合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原则和条件且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 报名并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调剂复试名额=计划录取调剂 考生数(招生计划数与已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数的差额)*200%。
(二)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下述材料需复试前提交实 物照片电子版, 面试时根据考官要求展示原件, 录取考生入学 后核验原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 证;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 截 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 章, 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 或人事档案中 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 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说明原因 或提供相关证明。
四、复试方式、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调剂志 愿考生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复试。
(二)复试科目及分值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1) 笔试 100 分(测试 2 门专业核心课程, 各 50 分, 闭 卷)。
(2) 面试 100 分, 包含 4 个科目, 其中:
①英语口语与听力 20 分(汉译英、英译汉各 1 题 10 分);
②时政评论 20 分(1 道题, 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 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专业基本素养 40 分(专业认知 20 分, 专业基础理论问 答 20 分);
④创新能力与素养 20 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 思维、创新意识等)。
注: 同等学力考生, 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阶段主干课程(科目及要求见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 总成绩, 加试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 包含 5 个科目, 总分 200 分, 其中:
①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10 分;
②时政评论 30 分(1 道题, 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
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英语交流能力 40 分(汉译英、英译汉各 1 题, 20 分/题);
④专业基本素养 80 分(专业认知 30 分, 专业基础理论问 答 2 题, 25 分/题);
⑤创新素养与思辨能力 40 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 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29 日。调 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放时间确定, 预计为 3 月 30 日-4 月 4 日。
(四)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等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侧重能力考核, 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 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 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到 120 分), 不予录取。
(二)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 0.6(满分折合 300 分), 与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 相加, 即为考生总成绩, 满分为 500 分。
(三)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依次录取。
相同分数排名规则为: 若总成绩相同, 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 序; 初试总分也相同, 按业务课 2(专业课)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业务课 2 得分再相同, 则按业务课 1(数学)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 不得参 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组成学校巡视小组, 深入各研究方向复试现场, 在不干扰 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 采取随机走进面试考场、旁听面试等 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 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 坚决抵制 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要认真负责, 严格保密, 切实维护复试 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 失职的单位和个人, 将追究其责任,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 育或纪律处分,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等信息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 可于事件 发生或成绩发布 24 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 诉, 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属实的, 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 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考生如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 可在收到答复通知 24 小时内 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将在受理申诉申请后及时组织复议, 并 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投 诉 受 理 部 门 :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联 系 电 话 :
024-31975861
申诉受理部门: 学校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4-31975103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对违反教 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 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 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24-31975181(纪委、监察处)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 不 论何时发现,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 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记 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 要求,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 学校将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 复查, 办法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 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二)收到新生档案后, 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 案是否一致。
(三)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 学习,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 需要在家休养的,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病情严重者, 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 考试成绩 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 将深入调查原因, 一旦发现存 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将取消录取资格; 已经取得 学籍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 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部协 商解决, 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沈阳工程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 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 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 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 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 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 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 考生,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进行。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
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 年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委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 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 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 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 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 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 考生,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进行。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
导、政策审定和统筹管理,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的监督工作,负 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 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指导复试小组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由研究生部牵头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并设立组长 1 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秘书 2 名。各复试小组按预先设定的流程进行复试(面试),复试小组组长负责主持复试过程,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三、复试条件(一)复试名额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能源动力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类)》A 类要求的考生,按照成绩排名,采取 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2. 调剂志愿考生,符合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原则和条件且在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 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指导复试小组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由研究生部牵头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并设立组长 1 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秘书 2 名。各复试小组按预先设定的流程进行复试(面试),复试小组组长负责主持复试过程,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三、复试条件(一)复试名额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能源动力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类)》A 类要求的考生,按照成绩排名,采取 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2. 调剂志愿考生,符合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原则和条件且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报名并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复试名额=计划录取调剂考生数(招生计划数与已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数的差额)*200%。
(二)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下述材料需复试前提交实 物照片电子版,面试时根据考官要求展示原件,录取考生入学后核验原件):
1. 初试准考证;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 证;
4.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 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 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 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说明原因 或提供相关证明。
四、复试方式、科目及时间安排(一)复试方式
(二)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下述材料需复试前提交实 物照片电子版,面试时根据考官要求展示原件,录取考生入学后核验原件):
1. 初试准考证;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 证;
4.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 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 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 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说明原因 或提供相关证明。
四、复试方式、科目及时间安排(一)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调剂志愿考生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复试。
(二)复试科目及分值
1.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1) 笔试 100 分(测试 2 门专业核心课程,各 50 分,闭卷)。
(2) 面试 100 分,包含 4 个科目,其中:
①英语口语与听力 20 分(汉译英、英译汉各 1 题 10 分);
②时政评论 20 分(1 道题,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专业基本素养 40 分(专业认知 20 分,专业基础理论问
答 20 分);
④创新能力与素养 20 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阶段主干课程(科目及要求见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 总成绩,加试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2.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包含 5 个科目,
总分 200 分,其中:
①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10 分;
②时政评论 30 分(1 道题,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
(二)复试科目及分值
1.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1) 笔试 100 分(测试 2 门专业核心课程,各 50 分,闭卷)。
(2) 面试 100 分,包含 4 个科目,其中:
①英语口语与听力 20 分(汉译英、英译汉各 1 题 10 分);
②时政评论 20 分(1 道题,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专业基本素养 40 分(专业认知 20 分,专业基础理论问
答 20 分);
④创新能力与素养 20 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阶段主干课程(科目及要求见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 总成绩,加试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2.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科目与分值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包含 5 个科目,
总分 200 分,其中:
①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10 分;
②时政评论 30 分(1 道题,考核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或热点
问题的了解情况与认知水平);
③英语交流能力 40 分(汉译英、英译汉各 1 题,20 分/题);
④专业基本素养 80 分(专业认知 30 分,专业基础理论问答 2 题,25 分/题);
⑤创新素养与思辨能力 40 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29 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放时间确定,预计为 3 月 30 日-4 月 4 日。
(四)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侧重能力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 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 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到120 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 0.6(满分折合 300 分),与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
(三)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③英语交流能力 40 分(汉译英、英译汉各 1 题,20 分/题);
④专业基本素养 80 分(专业认知 30 分,专业基础理论问答 2 题,25 分/题);
⑤创新素养与思辨能力 40 分(创新创业经历、获得奖励及创新思维、创新意识等)。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29 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放时间确定,预计为 3 月 30 日-4 月 4 日。
(四)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侧重能力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 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 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到120 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 0.6(满分折合 300 分),与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
(三)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相同分数排名规则为: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初试总分也相同,按业务课 2(专业课)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业务课 2 得分再相同,则按业务课 1(数学)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 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组成学校巡视小组,深入各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 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面试考场、旁听面试等 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 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 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 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 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 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等信息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 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组成学校巡视小组,深入各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 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面试考场、旁听面试等 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 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 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 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 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 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等信息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可于事件 发生或成绩发布24 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考生如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通知 24 小时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受理申诉申请后及时组织复议,并 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投诉受理部门: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4-31975861
申诉受理部门: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975103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
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 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24-31975181(纪委、监察处)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不 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 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 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考生如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通知 24 小时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受理申诉申请后及时组织复议,并 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投诉受理部门: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4-31975861
申诉受理部门: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975103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
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 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24-31975181(纪委、监察处)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不 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 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 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
要求,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办法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二)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 案是否一致。
(三)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病情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考试成绩 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将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 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取得 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部协 商解决,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2020年沈阳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备考相关要求
各位复试考生:现就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备考相关要求做如下说明,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复试日期、场次、面试顺序安排
(一)日期安排
1.动力工程方向(一志愿):5月15日14:00-17:00
2.电气工程方向(一志愿):5月17、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动力工程方向(调剂):预计为5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请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场次安排
1.动力工程方向:一志愿复试考生在同一场、同一组次参加复试;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随机分组,共分2场8组。
2.电气工程方向:复试前对考生进行随机分组,共分4场16组。
(三)面试顺序安排
同一组复试考生的面试顺序在复试当天抽签决定。
二、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
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主选系统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阿里钉钉。现将相关要求介绍如下:
1.机位要求
面试采用“单机位”。
2.设备要求
请考生准备以下设备之一,用于面试:
(1) 笔记本电脑(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1台;
(2) 台式机(需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1台;
(3) 智能手机1部。
推荐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进行面试。电脑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7及以上版本、Mac操作系统,需提前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笔记本电脑应保证电量充足,推荐接通电源使用。
智能手机(仅支持Android或iPhone系统)应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并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特别提醒: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进行面试时,在实人验证环节,将需要通过手机上下载的学信网APP扫码进行验证。(具体要求见附件中的操作手册)
3.网络要求
请使用有线网络、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5G网络。
建议使用电脑的考生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
4.环境要求
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5.个人仪表要求
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保密要求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诚信复试要求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通过复试平台在线签订诚信承诺书。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凭自己能力回答问题,不得向他人请教,不得使用也不准使用参考材料和电子设备。为保证公平,复试成绩公布前,不得向他人泄露复试相关信息。
8.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和更换视频背景。
(3)复试全程需清晰显示考生面容以及双手,考生需正面注视摄像头;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考生不佩戴耳机,宜采用外接麦克风,不得遮盖耳朵。
(4)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5)复试期间不得查阅任何形式的资料。
三、面试科目及材料提交
(一)面试科目
1.语言表达能力:考生自我介绍及问答;
2.英语交流能力:汉译英、英译汉;
3.专业基础能力:电气工程方向主要考核电机学、电力系统暂态分析2门课程相关知识及应用;动力工程方向主要考核锅炉原理、汽轮机设备及系统2门课程相关知识及应用;
4.综合素质与科学素养:主要考查考生科学研究及创新创业训练经历及成果。
(二)材料提交
1.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提交下列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须按上述序号顺序排序,将所有电子版材料生成一个文档(word或PDF),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后六位+姓名(如“821001+张三”)。如有不能提供的材料,请在对应序号处写明真实原因。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予录取。
2.面试材料
请将本人参加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经历及获奖情况,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经历及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等面试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统一生成一个文档(word或PDF),命名格式为专业方向(电气/动力)+考生编号后六位+姓名(如“电气+821001+张三”)。复试时,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放在身边,根据面试教师要求进行展示。
以上两项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11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umingjs@sina.com),邮件主题为“复试材料(考生编号后6位+姓名)”,两项材料均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
四、系统测试
(一)考前系统测试
1.系统测试时间:5月13日10:00
2.系统测试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3.系统测试流程:参加系统测试前,请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操作手册,并准备好相应的设备、环境。系统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实人认证等各项操作后进入候考区,按照工作人员安排,逐次进入面试间,同工作人员测试音频、视频效果,熟悉系统操作。
测试无异常的考生,复试期间原则上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环境、网络,测试异常的须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及时解决。
(二)复试当天设备测试
复试当天,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先自行测试设备,并按所在组复试时间(分组结果及每组复试(场次)时间将在复试前一天通过钉钉通知每位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进入侯考区。进入侯考区后请按照管理员老师的要求再次进行设备测试,并按照操作要求及流程进行面试。
五、突发情况处置
1.由复试小组秘书对突发情况做好情况书面记录;
2.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
3.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4.考生网络掉线时,由秘书立即通过备案联系电话(报名时预留的考生联系电话)联系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如能立即恢复,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3分钟内不能恢复,当前面试中止,由秘书做好登记,已完成的考核科目成绩有效,不再重复测试;未完成考核的科目于当日改由其他面试小组进行测试,面试总时长不变。由于考生人为原因导致的面试中断,不再重新组织测试,未测科目按零分计。
研招办咨询电话:024-31975867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19年4月1日开始。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调剂志愿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及时来校参加复试。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标准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标准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课卷面分(100分)*60%+科技英语卷面分(100分)*40%+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成绩(2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80分),满分200分。
(二)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60%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参加同一专业、同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按业务课2(专业课)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1(数学)得分排序。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1.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素质考核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注: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科目及方式
复试科目分为专业课笔试、科技英语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200分。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方式为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测试一并进行。
1.专业课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折合后为60分),时间90分钟。
2.科技英语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折合后为40分),时间90分钟。
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分,其中听力与口语各10分。
4.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8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需对以下情况做自我简介: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政治面貌、选择专业动机及学业规划、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获得奖励情况、参与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取得专利情况等(获奖证书及论文等,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19年4月1日开始。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调剂志愿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及时来校参加复试。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二)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并打印相关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不设统一格式)。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因个人学籍学历问题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019年沈阳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政策审定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实施。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全校复试期间的监督和巡视工作,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由研究生部牵头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立组长1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面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复试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考生的要求,按照考生成绩排名,采取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志愿考生,符合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原则和条件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报名并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复试名额为招生计划*120%与第一志愿符合面试条件考生的差额。
3.初试总分相同,按业务课2(专业课)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1(数学)得分排序。
(二)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并打印相关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不设统一格式)。
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因个人学籍学历问题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复试时间内容与形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1.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素质考核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注: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科目及方式
复试科目分为专业课笔试、科技英语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200分。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方式为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测试一并进行。
1.专业课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折合后为60分),时间90分钟。
2.科技英语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折合后为40分),时间90分钟。
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分,其中听力与口语各10分。
4.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8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需对以下情况做自我简介: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政治面貌、选择专业动机及学业规划、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获得奖励情况、参与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取得专利情况等(获奖证书及论文等,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19年4月1日开始。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调剂志愿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及时来校参加复试。
(四)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执行。考生需要准备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需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五、复试工作具体实施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复试报到、考生资格审查、科技英语及专业笔试命题与评卷的组织、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拟录取考生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二)相关学院复试小组分别向学校差额推荐各门复试笔试课程的命题教师,研究生部随机抽取确定命题人员后组织培训、命题以及制卷和考试、阅卷等工作。
六、复试评定和录取标准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课卷面分(100分)*60%+科技英语卷面分(100分)*40%+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成绩(2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80分),满分200分。
(二)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乘以60%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参加同一专业、同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按业务课2(专业课)得分排序,若业务课2得分也相同,则按业务课1(数学)得分排序。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校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五)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给予考生答复。
申诉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31975867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24-31975181(纪委、监察处)
八、学费及资助体系
学费及奖助学金参照“沈阳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学费8000元/年。
九、其他事宜
(一)复试小组在复试时不能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我校将相关成绩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研究生部负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二)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部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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