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5: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潍坊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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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 8 号) 、《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下达 2021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 30 号) 、《教育部高 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 通知》(教学司〔2021〕 2 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 知》(鲁招考〔2021〕 35 号) 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 为做好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 校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 研究生处等相关职 能部门、招生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 统筹疫情防控、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复试录取工 作的组织领导、有异议问题和考生投诉问题的处理。领导小 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 成立由学校分管院长任组长, 有关职能部门、学 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 负责对学科 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巡视督查。
(三) 成立由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招生学科 负责人为成员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 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 5 人, 成员由严谨公正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 师) 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 的复 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 成立由学校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人、招生学院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参加的疫情防控小组, 负责制定实施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方案, 确保人员和场所 安全。
二、复试
(一)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复试成绩要求
(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国家 2021 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单科不得低于国家 A 区线 5 分, 总 分不低于 A 区线 20 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 划,不能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 3 )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如“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加分政策按 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复试比例
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 2021 年硕士 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规模、生源 情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 1: 1.2 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二)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采用线上网络方式进行, 研究生处负责组 织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考生需线上提供以下材料的 扫描件电子版: 准考证; 身份证; 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 考生的学生证、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 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招 生简章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 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 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的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需线上提供入   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以上材料待新生入学时需提供原件, 学校将进行再次审 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处理。经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我校招生录取要求的考 生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 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方式
所有专业均采用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需提前在学信网实 名认证, 查看、学习操作流程,并保证复试网络通畅。
具体要求:
(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 2)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 1 人,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 试工作; 秘书 1-2 人, 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 等;
( 3)考生采用“双机位”参加复试工作;
( 4 )采取“三随机”确定复试顺序,即随机选定考生 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 5 )各复试小组要准备充足的试题。小组成员须现场 独立评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 场记录;
( 6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时间、试题 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 7 )考生需线上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 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 取消复试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 档案。
2. 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面试(满分 100 分)、英语口试(满分 100 分) 、实践(实验) 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三部分,满分 为 300 分。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实践(实验) 能力考核采用线上可操作的形式进行, 根 据专业特点, 可采用病例(案例)分析、影像学诊断、病理 学诊断、心电图分析、实验室检查、实验设计等形式。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 可根据学科(专业) 特点及线上 面试的形式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 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加强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医学职业 素养、医患关系、临床伦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考 核;
D.外语听说能力;
E.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 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 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D.心理健康情况;
E.人文素养;
F.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潍坊医学 院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等 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4. 考生拟录取的学位类型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招生 计划、考生志愿、初试复试成绩、教育背景、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要求等综合确定。
5. 原则上采用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学科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师生意见后对双向选择志愿做 适当调整。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人数合理确定导师带教 人数, 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高 层次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招收 2-3 名研究生。带教临床专业学 位研究生的导师, 其工作单位应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基地。
6. 复试过程由学科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 学科将录音、录像存储 U 盘, 由复试学科组长、研究生招生 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送研究生处保密室保 存。
(四) 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 3 月下旬至 4 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视复试  进展和疫情防控情况, 可分批次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所有拟参加复试考生请根据我校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请 考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处 官 网  (http://yjshb.wfmc.edu.cn/)发布的通知。
2. 复试流程
( 1 )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 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后, 在本校网站、教育部研究生 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 )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 平高、作风过硬、办事公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加强对复 试教师政策、纪律、线上复试系统使用等业务方面的培训, 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明确具有 招生资格的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规范工 作行为。
( 3 )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导师和 工作人员均需签订《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廉洁自律承 诺书》。
( 4 )命制复试试题。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 机密材料, 试题命制与管理人员应强化保密意识, 做好保密 工作。
( 5 )复试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有关文件和学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 6 )复试前考试。符合招生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 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课程名称参见我校 2021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 ,满分是 100 分,成绩及格( 60 分)后方 可参加复试。加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 7 )学科复试。以复试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复试 考核。
(五)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审核。考生 需线上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由所在单 位人事、政工部门出具; 应届考生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 鉴 定中要对考生诚信等做出评判) 。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受 疫情影响不能在复试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 可在入学时提交, 学校将再次组织审核, 审查不合格者取消 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 号)要求。凡患有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 医学各专业将不予录取; 凡患有活动性肝炎、肺结核等传染 性疾病, 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 定录取的其他疾病者, 各专业将不予录取。请考生根据个人 健康状况合理选择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体 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生源调剂
(一)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 依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结合 2021 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开展调剂工作。
(二)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 续。
(三) 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 合格生源不足的, 可以从报考校内、校外单位的合格生源中  调剂。调剂考生一般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 须由本人提  出申请, 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 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类考生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 并按相同标准 进行复试。
(五) 调剂时,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 同或相近, 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 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 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 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其中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 不可逆向调剂。如英语一 的专业可向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六)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   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每次开放不少于 12 小时。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   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视   为自动放弃。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   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七) 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 生的考生之间的调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综合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 取的原则。同时, 兼顾各学科的培养计划和招生需要。
2. 考生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复试成绩合格方可 录取。
3. 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复试合格考生, 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复试学科剩余计划 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二) 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500 分×100 ×60% +复试 成绩/300 分×100 ×40%。各复试学科均按该方式核算考生总 成绩。
(三) 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内科学、外科学、公共卫生、药学专业第一志愿考 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其在本学科(研究方向)核算的复试总 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其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分别按其在本专业核算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复试成 绩单独排名。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四) 其他方面要求
1. 复试内容各部分分值均为 100 分, 各部分不足 60 分 者,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 不合格者(按百分制,不足 60 分) 不予录取。
(五) 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结果报请党委会研究通过, 经校党委书记签批后 予以公示。
五、工作制度
(一)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 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 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 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复试工作 进行全面监督。
(三) 实行信息公示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 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结束后, 拟录取名单由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报请党委会研究通过后, 在学 校研究生处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10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四)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 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不 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 和个人,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直至追究
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把握政策。参与研究生招生 复试的部门、学院、个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从政治高度 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对选拔培养人才、维护公平正义、维护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各学院、各学科要认真学习 文件,充分了解政策,正确把握政策。
(二) 加强组织管理, 严格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 规范流程, 完善研招复试工作管理, 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 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复试录取工作机制。要严格遵守纪律, 以安全保密为根本底线, 用铁的纪律把“防火墙”筑牢, 维 护研招的公信力。
(三) 强化业务培训, 加强监督检查。各学院、各学科 要在学校培训的基础上, 强化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 训, 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维护招生政策的统一性、严 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 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 坚决纠正, 对于失职渎职、徇私 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及时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依规依纪 严肃查处。
(四)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服务保障。各部门、各学院、   各学科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 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做好后勤保障、政策解答等服务工作,  为考生复试营造良好环境。
(五) 强化疫情防控, 确保师生安全。把广大师生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严 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 工作。复试期间, 学校为考生提供线上政策咨询, 未经学校 批准, 严禁考生进入校园, 严禁导师等学校老师和工作人员 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为考生提供线下咨询。
七、其他事项
(一)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 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 考生 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 三) 复试合格的定向培养研究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 意后,方有资格进入录取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0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招生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异议问题和考生投诉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由学校分管院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负责对学科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巡视督查。
    (三)成立由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由严谨公正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成立由学校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招生学院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参加的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方案,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国家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不得低于国家A区线5分,总分不低于A区线2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划,不能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3)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复试比例
    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根据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规模、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核采用线上网络方式进行,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考生需线上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需线上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以上材料待新生入学时需提供原件,学校将进行再次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经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我校招生录取要求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所有专业均采用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需提前在学信网实名认证,查看、学习操作流程,并保证复试网络通畅。
    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1-2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技术保障等;
    (3)考生采用“双机位”参加复试工作;
    (4)采取“三随机”确定复试顺序,即随机选定考生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5)各复试小组要准备充足的试题。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6)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7)考生需线上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复试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口试(满分10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三部分,满分为300分。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采用线上可操作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可采用病例(案例)分析、影像学诊断、病理学诊断、心电图分析、实验室检查、实验设计等形式。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线上面试的形式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加强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医学职业素养、医患关系、临床伦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考核;
    D.外语听说能力;
    E.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D.心理健康情况;
    E.人文素养;
    F.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4.考生拟录取的学位类型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初试复试成绩、教育背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等综合确定。
    5.原则上采用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学科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师生意见后对双向选择志愿做适当调整。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人数合理确定导师带教人数,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招收2-3名研究生。带教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其工作单位应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6.复试过程由学科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将录音、录像存储U盘,由复试学科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送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3月下旬至4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视复试进展和疫情防控情况,可分批次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拟参加复试考生请根据我校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yjshb.wfmc.edu.cn/)发布的通知。
    2.复试流程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后,在本校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办事公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政策、纪律、线上复试系统使用等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3)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
    (4)命制复试试题。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命制与管理人员应强化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5)复试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和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6)复试前考试。符合招生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课程名称参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满分是100分,成绩及格(60分)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7)学科复试。以复试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复试考核。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审核。考生需线上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出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鉴定中要对考生诚信等做出评判)。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受疫情影响不能在复试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可在入学时提交,学校将再次组织审核,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凡患有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医学各专业将不予录取;凡患有活动性肝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定录取的其他疾病者,各专业将不予录取。请考生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合理选择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生源调剂
    (一)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合格生源不足的,可以从报考校内、校外单位的合格生源中调剂。调剂考生一般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考生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并按相同标准进行复试。
    (五)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其中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英语一的专业可向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六)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不少于12小时。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七)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之间的调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综合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兼顾各学科的培养计划和招生需要。
    2.考生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复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3.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复试学科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0分×100×60%+复试成绩/300分×100×40%。各复试学科均按该方式核算考生总成绩。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内科学、外科学、公共卫生、药学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其在本学科(研究方向)核算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其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其在本专业核算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单独排名。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四)其他方面要求
    1.复试内容各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各部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按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结果报请党委会研究通过,经校党委书记签批后予以公示。
    五、工作制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请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政策。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部门、学院、个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对选拔培养人才、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各学院、各学科要认真学习文件,充分了解政策,正确把握政策。
    (二)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规范流程,完善研招复试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复试录取工作机制。要严格遵守纪律,以安全保密为根本底线,用铁的纪律把“防火墙”筑牢,维护研招的公信力。
    (三)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各学院、各学科要在学校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维护招生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及时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保障。各部门、各学院、各学科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后勤保障、政策解答等服务工作,为考生复试营造良好环境。
    (五)强化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安全。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复试期间,学校为考生提供线上政策咨询,未经学校批准,严禁考生进入校园,严禁导师等学校老师和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为考生提供线下咨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合格的定向培养研究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后,方有资格进入录取工作程序。
 
潍坊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人:yjsc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9500


各位考生:

    根据《潍坊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安排,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和学校复试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复试考生简况表(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提前填写,并粘贴照片)。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见附件2)。

(3)本人身份证。

(4)准考证。

(5)全日制在校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7)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下列材料: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成绩单的原件,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2位)的证明,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11)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原件。

考生面试现场需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备查,其他材料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上传至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经审查,不符合我校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缴纳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省发改成本[2021]6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网址同上)代收,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三、复试内容

1.面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面试过程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养。包括专业课口试、英语口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三部分,满分为3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简章。

四、复试相关要求

1.设备及环境要求

(1)面试设备要求。1台电脑(有摄像和语音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作为主设备,电脑用于近距离视频复试;1部智能手机作为副设备,用于监控复试场所。两台设备应能够同时打开学校指定的复试软件。如果电脑摄像头、话筒效果不佳,需配置外置摄像头、麦克风。手机电量需保持充足,并将电话设置为“免干扰模式”。

(2)面试环境要求。选择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作为复试场所。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座位附近1.0-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等资料及其他电子设备。桌面请不要放置除复试所需材料以外的物品。

(3)面试机位要求。根据国家规定,面试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为电脑(主设备),第二机位为智能手机(副设备)。

第一机位摄像头应当正对考生,复试全程保持开启状态。复试时考生与摄像头保持合适距离,保证摄像头能够拍摄到考生上半身和双手。复试过程中主设备除复试程序外,建议关闭其他应用程序,以免干扰复试。

第二机位一般摆放在考生侧后方,距离考生0.5-1.0米左右,与考生后背成45度角,保证能够清晰拍摄到考生整体以及主设备屏幕、确保面试导师能够从第二机位监控到主设备屏幕。请设置好手机“屏幕常亮模式”,确保全程开启复试程序,避免面试过程中出现手机锁屏,影响视屏效果。复试过程中副设备除复试程序外,建议关闭其他应用程序,以免干扰复试。

所有设备要确保考生复试全程五官清晰显露,以便核对考生身份和监控复试全程。

(4)远程复试系统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考生需提前查看、学习《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说明》(附件4)。备选平台为钉钉,考生需在复试前下载APP、注册账号并熟练使用。

(5)复试中请准备好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6)考生在准备复试时遇到困难,可与研究生处联系。

2.工作要求

(1)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严规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开始前需线上确认《潍坊医学院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2)复试前1-2天学校将与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通畅,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过程中要关闭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候考期间考生要保持安静,不得接打电话或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与考试无关人员交流。开考前如工作人员3分钟无法联系到考生,将自动切换下一位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断线2分钟以上且无法重新连接,工作人员将启动其他连线方式。具体情况将根据现场复试专家组研究决定。

(4)遵守考场纪律。复试过程中目光需直视面试视频,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于视频范围内,不得翻阅参考材料,不得上网查看其他信息,复试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如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情况,请不要紧张。复试老师会第一时间与你联系,按照老师的要求操作即可。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发生变更的,请提前告知学校。

(6)资格审查未通过、材料弄虚作假、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严重舞弊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复试日程安排

1.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6-27日

复试学科、专业:麻醉学、护理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学)

2.第二批复试时间:3月28日-4月10日

复试学科、专业:除麻醉学、护理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学)外其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3.根据生源和疫情防控情况,其他批次复试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复试学科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话畅通,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六、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须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盖章。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学生管理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如人才交流中心无法盖章,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入学有关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第二及其他批次复试考生名单将根据复试进程及时公示,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8462341、0536-8462126

     E-mail:yzhb@wfmc.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学院代码 学院 学科名称 面试时间 联系方式
101 基础医学院 生理学 5月27日8:30 李老师0516-83262091
   
微生物、病原生物学、免疫学 5月29日8:30
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5月28日13:00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5月28日14:00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 5月27日9:00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生 5月28日9:00
法医学 5月27日14:30
102 第一临床医学院 内科学(血液病) 5月28日8:30  
内科学(传染病) 5月28日8:00
内科学(呼吸系病) 5月27日14:30
内科学(消化系病) 5月28日15:00
内科学(风湿病) 5月27日15:30
儿科学 5月29日10:00
老年医学 5月28日12:00
神经病学 5月29日13:30
精神与精神卫生学 5月29日13:30
皮肤病与性病学 5月29日8:30
外科学(普外) 5月28日9:00
外科学(骨外) 5月27日15:30
外科学(泌尿外) 5月27日16:00
外科学(神外) 5月27日8:30
    5月28日8:30
外科学(胸心外) 5月28日8:00
外科学(烧伤) 5月29日14:00
耳鼻喉科学 5月29日14:00
肿瘤学 5月28日8:00
运动医学 5月28日8:30
全科医学 5月28日8:00
临床病理学 5月27日14:30
103 医学影像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5月28日9:00 夏老师0516-83262160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5月29日14:00
104 医学技术学院 临床检验诊断学 5月26日14:00 李老师13852080420
医学检验技术 5月26日8:30
听力学 5月29日16:00
眼视光 5月29日14:00
105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5月27日9:00 仝老师0516-83262537
106 麻醉学院 麻醉学 5月27日14:30 段老师0516-83262681
急诊医学 5月27日9:00
107 第二临床医学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5月26日13:30 金老师0516-83265231
108 护理学院 临床护理学 5月27日8:30 胡老师0516-83262165
护理(专业学位) 5月27日8:30 胡老师0516-83262165
110 公共卫生学院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5月30日8:30 丁老师0516-8326265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5月28日8:30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5月29日14:00
公共卫生硕士 5月29日8:30
111 药学院 药物化学 5月27日8:00 郭老师0516-83262251
药剂学 5月27日8:30
药物分析学 5月26日8:00
药理学 5月26日8:00
药学(专业学位) 5月28日8:30
112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学 5月27日8:00 杨老师0516-83262079
神经生物学 5月26日8:30
遗传学 5月27日8:00
细胞生物学 5月26日13:30
113 管理学院 卫生事业管理学 5月28日8:30 陆老师18086750860
201 附属连云港医院 外科学(骨外) 5月28日14:30 刘老师0518-85767228
临床药学、药学 5月28日8:00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5月28日14:30
外科学(神外) 5月29日15:00
麻醉学 5月28日8:00
急诊医学 5月27日8:30
护理学 5月27日14:30
202 附属淮安医院 普外、骨科、神外 5月26日14:30 吴老师0517-80871604
消化、内分泌、神经 5月27日08:20
肾病、皮肤、检验 5月27日14:30
呼吸、血液 5月28日08:20
203 第二附属医院 外科学(骨科) 5月27日10:00 赵老师0516-85326128
内科学(心血管科) 5月27日15:30
神经病学 5月28日8:30
301 盐城临床学院 内科学、神经病学 5月26日15:00 路老师0515-88508060
外科学 5月27日15:00
护理(专业学位) 5月28日15:00
302 江阴临床学院 内科学(消化系病) 5月28日8:50 侯老师0510-86879031
内科学(心血管病) 5月28日10:00
外科学(神外) 5月27日9:00
303 徐州临床学院 临床专业/口腔专业 5月27日8:30 任老师0516-83956030
304 淮安临床学院 内科学/肿瘤学 5月26日7:30 陈老师0517-84911327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参加5月28日、29日复试的考生复试费缴纳时间定于5月25日20:00至26日14:00。请面试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缴纳复试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不要缴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成功!
                              
                                                     研究生处
报考我校药学院有关学科的考生:
我校药学院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六个学科的复试时间调整至2020年5月25日上午8:30开始,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复试设备,并网上提交审核材料,缴纳复试费,按时参加复试。请大家保持通讯畅通。
药学院联系人:唐老师,电话:13455668019。
研究生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462341。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成功!


                     研究生处                                      药学院                          2020年5月22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统筹考虑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第二批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至5月31日(具体安排详见学院通知),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24-26日  考生准备相关复试材料;
5月26-27日  学院通知联系考生,公布需要上交的复试材料;
5月27日-28日 心理测评;
5月28日-29日学院与考生进行系统测试,考生上传复试材料,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5月30--31日  考生根据学院安排,进行线上远程复试。
二、考生需提交的复试材料
考生须在5月27日前,通过线上复试系统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材料请考生务必分别以考生本人考生编号+姓名+材料类型命名,分别上传即可(例:10762***+姓名+政审表)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考生政审表扫描件
所有考生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附件1,相关部门盖章后,考生扫描上传。
3.考生学生证、毕业证扫描件
(1)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2)历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如果考生只取得学历无学位,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考生网络设备登记表扫描件
所有考生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网络设备登记表》附件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上传PDF扫描件。
5.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学院需要提交的其他各项材料。
三、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环境准备要求
考生在模拟面试前,务必将用于复试的网络设备和环境准备好,收到院系模拟面试通知后,提前与院系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
1.具体设备、环境要求:
(1)考生须提前确定适于复试的封闭、安静的复试场所,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背景和桌面无杂物,光线充足。房间内除考生本人不能有其他人员。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
(2)房间内须保证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并准备备用网络Wi-Fi或者4G网络。
(3)准备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钉钉”软件,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 Windows10版本,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
(4)考生复试时正向面对第一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第二机位须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桌面、视频电脑的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
(5)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复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6)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复试过程中,新疆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确保公平公正。
四、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环境调试图例演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硕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4.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部  门 联系老师 办公电话
1 研究生处招生科 赵老师、李老师 0991-4112165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老师 0991-4112504
3 商学院 马老师 0991-4112535
4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991-4112568
5 历史学与社会学学院 穆老师 0991-4112643
6 教育科学学院 胡老师 0991-4112684
7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刘老师 0991-4112767
8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0991-4112831
9 数学科学学院 刘老师 0991-4112909
10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赵老师 0991-4332589
1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蒋老师 0991-4333264
12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麦麦提艾力老师 0991-4332078
13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王老师 0991-4332295
14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991-4332474
15 化学化工学院 李老师 0991-4332091
16 体育学院 苑老师 0991-4332820
17 音乐学院 欧阳老师 0991-4332322
18 美术学院 刘老师 0991-4332479
19 初等教育学院 张老师 0991-4113234
 
报考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有关学科的考生:
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四个学科的复试时间调整至2020年5月24日上午8:30开始,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复试设备,并网上提交审核材料,缴纳复试费,按时参加复试。请大家保持通讯畅通。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人:孟老师,电话:15953647614。
研究生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462341。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成功!
                                             


                                                  研究生处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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