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5: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西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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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2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文件《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西音校党发【2021】12号文件关于印发《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1.学术型各专业方向及专业学位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20%。
2.专业学位型(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100分)*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5%。
3.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视唱练耳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写作成绩(分值100分)*5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1.2021年我校学术型(除舞蹈学)及专业学位型(音乐)复试科目1(专业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此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术型(舞蹈学)及专业学位(舞蹈),复试不设定单科合格线,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依次录取。
3.学术型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4.专业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5.专业型(指挥、视唱练耳、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计划分配
我校2021年实际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45名,包含5名退役大学生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其中学术型研究生100人,专业型研究生245人。我校2021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类别    
录取计划     备注    
学术型     艺术学理论     21人      
音乐与舞蹈学     57人      
专业学位型     音乐     240人     含3名士兵专项    
舞蹈     5人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查询方式
1.考生可于2021年4月8日12:00-4月11日12:00,凭初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登录西安音乐学院考生信息综合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成绩及初、复试综合成绩查询。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成绩查询请点击此处进入查询。
六、其他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本人体检表。主要体检项目参照常规入学入职体检项目,应包括:内科、外科、胸透、心电图、常规检查等(血常规、尿样等)。考生须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于2021年5月10日前递交我校招生就业处(面交或邮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收件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88667077 邮政编码:710061
3.拟录取考生须在2021年6月20日之前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本人档案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部。
档案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收件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88667116 邮政编码:710061
4.档案自带的考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面交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所在单位为西安音乐学院的考生无须办理调档事宜。我校出具的调档函详见附件2,请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去档案所在单位进行调取;如需调档函原件,请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8667076,88667077。
5.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招生信息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我校招生录取监督电话: 029-88667024(纪委、监察处)
7.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20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30分+口语测试成绩10分)+业务课专业面试60分+业务课专业笔试成绩100分。       
 
同等学力或非音乐、舞蹈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仅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各专业录取依照初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西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报名时间
 
1. 复试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来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四号教学楼4-119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17:00。
 
三、复试考试科目及时间:2019年3月23—3月24日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提出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生源实际情况,制定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00分。       
 
2.专业型总分不低于347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二不低于110分。      
 
 二、复试报名时间
 
1. 复试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来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四号教学楼4-119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17:00。
 
三、复试考试科目及时间:2019年3月23—3月24日       
日 期 时 间 考 试 内 容
2019323 09:00 --- 12:00 业务笔试 (511中外音乐作品综合分析、512室内乐写作、
                 513中外音乐作品分析、514艺术评论写作
                  515舞蹈评论写作517文博综合知识
2019323 14:00 --- 18:00 各专业面试(详见各专业面试考场安排表)
2019324 08:15 --- 9:00 外国语听力英语、日语
2019324 09:15 --- 12:00 外国语口语英语、日语
2019324    
    14:00 --- 18:00
 
外国语口语英语
视唱练耳专业面试14:30-15:30
同等学力及非音乐专业加试视唱练耳及写作15:00-17:30
四、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办法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视为同等学力。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音乐舞蹈学、音乐专业,必须加试加试视唱练耳、写作;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舞蹈专业,必须加试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剧目表演。       
 
3. 凡报考我校音乐舞蹈学或音乐、舞蹈专业,本科非音乐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视唱练耳、写作;本科非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剧目表演。       
 
 五、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20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30分+口语测试成绩10分)+业务课专业面试60分+业务课专业笔试成绩100分。       
 
同等学力或非音乐、舞蹈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仅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六、录取办法
 
各专业录取依照初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七、其他
 
1.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3月20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于复试报名时提供学历(学籍)校验报告,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研招网报平台准考证下载再次开通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时至2019年4月30日17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3.《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见附件。       
 
4.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复试科目



专 业 方 向  初 试 科 目  复 试 科 目 
音 
乐 
学 
西方音乐史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1音乐学综合理论 
④  801专业课(笔试) 
① 512中外音乐作品分析B卷 
② 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③ 乐器演奏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音乐美学 
民族音乐学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音乐编辑学 
作 
曲 
与 
作 
曲 
技 
术 
理 
论 
作  曲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2作曲综合理论 
④  801专业课(笔试) 
① 511中外音乐作品分析A卷 
② 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③ 乐器演奏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注:曲式与作品分析专业方向考室内乐写作B 
和  声 
复  调 
曲式与作品分析 
配  器 
指挥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3中外音乐史 
④  801专业课 
① 513中外音乐作品分析C卷 
② 外语听力口语 
③ 专业面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视奏)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视唱练耳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2作曲综合理论 
④  801专业课(视唱、听写及论文写作) 
① 512中外音乐作品分析B卷
② 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③ 钢琴演奏(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含车尔尼740程度)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音乐表演·器乐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3中外音乐史 
④  801专业课(演奏) 
① 512中外音乐作品分析B卷 
② 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音乐表演·声乐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3中外音乐史 
④  801专业课(演唱) 
① 512中外音乐作品分析B卷 
② 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音乐教育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一门 
③  713中外音乐史 
④  801专业课(演唱或演奏) 
① 512中外音乐作品分析B卷 
② 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③ 钢琴演奏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写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的明确规定,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1]7号)的最新要求,本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2011年4月16.17日(周六.周日)
  地 点:西安音乐学院
  
  二、 复试内容
  1.音乐作品分析(100分)
  2.英语听力.口语(40分)听力30分.口语10分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60分)
  注:音乐学系考生须加试乐器演奏;非音乐专业考生须加试视唱练耳。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
  视唱练耳(100分).写作(100分)
  
  三、 各系复试小组要求和考察内容提要
  
  (一)各系复试小组要求
  1.各系复试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和副教授以上5-7人组成,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
  2.各复试小组须制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以及实施程序。
  3.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以形成面试意见的基本评价标准。
  5.各系.室务必于4月6日前将参加复试的导师名单.时间.地点及复试细则报送研究生部。
  6.复式结束后务必当场将考核成绩和现场记录密封后送交研究生部。 
  
  (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应包含以下各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要求考生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2)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调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各学科(专业)考察提要
  
  音乐学系各研究方向
  1.乐器演奏(曲目自备)。
  2.选择研究方向的理由(为什么选择这个研究方向以及本人的研究意向),教师就此提问。
  3.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
  1.本人创作(作品或论文)的简介和评析。 
  2.有关研究方向问答。 
  3.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表演.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
  1.学习音乐经历介绍。 
  2.对研究生学习的认识与设想。 
  3.研究方向问答及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四、参加复试资格条件 
  1. 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突出专业.学科平衡。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2011年4月11日携带《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部四号教学楼109室进行复试报名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六、录取方式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按国家计划名额自高向低分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201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4月16日(16:00-17:00) 论文写作4月16日(16:00-17:00)
考 试 科 目 时    间 地    点
中外音乐作品分析 音乐作品分析4月16日(8:30-11:30) 四号教学楼 403、405、407教室
外国语听力、口语 4月16日(14:00) 四号教学楼 403、405、407教室
同等学力加试 四号教学楼 411教室
专业面试 4月17日(8:30) 见各系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的明确规定,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2]6号)的最新要求,本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复试安排 时间 备注
1 复试报名 4月9日
08:30-11:00
14:30-17:00
地点
研究生部
2 外国语 4月15日08:30-11:30
(含听力、笔试)
地点
4号教学楼
3 艺术评论写作
中外音乐作品分析
舞蹈评论写作
4月15日14:00-17:00 地点
4号教学楼
4 各系、室面试 4月16日08:30 考生须用外国语介绍本人情况
5 同等学力加试 4月16日16:00-17:00
(视唱练耳、论文写作)
地点
4号教学楼
6 体检 4月17日 院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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