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5: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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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将考生及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
第二条 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培训,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要加强复试综合考核,做好调剂服务,强化复试录取工作管理,严把招生选拔质量关。
第四条 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性,做好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对各类招生计划合理分配、严格执行,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含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六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督导,合理安排全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并提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制定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组织并督导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以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组、保密工作组、宣传工作组、信息技术组、疫情防控组、财务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承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职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时间节点的纪律检查、监察。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录取环节保密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
党委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相关宣传、舆情监控处理等工作。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系统技术支持及保障,负责对接网络服务供应商,培训复试系统使用人员,保障学校复试期间网络畅通、稳定。
后勤管理处(校医院):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要求,制订疫情防控方案,负责对接辖区疾控部门,设置医学观察室、医学隔离室,安排医护人员、救护车辆值守,为应对突发疾病及疫情提供医疗支持。对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进行鉴定。
财务处:设置考生复试费用收款账户,收取复试费。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经费开支。
后勤管理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正常供电、车辆调度使用、以及复试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
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校内的安全保卫、校内巡逻、对接公安机关联系协调、各种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学院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负责对本学院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业务和纪律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导师的主体作用,并提高复试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第三章 复试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考生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确定复试方式,规定复试工作具体内容。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复试时间、方式及组织管理等内容,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页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计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教师负责外语复试。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各学院要根据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心理健康、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通过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第十三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般不低于120%。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十四条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第十五条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选用统一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第十六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采取网络面试答题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第十七条 符合国家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复试命题工作要求参照《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试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细则》规定内容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命题小组组长及成员,明确命题小组职责和分工,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院要加强对命题人员、复试导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及自命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九条 复试小组要按照公布的复试办法中的面试形式和内容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要明确面试中的考查点和要求,掌握好标准和尺度的一致性。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做与复试工作无关的事。考生面试时,全体复试小组成员须全程参加,每位成员应在面试记录表上做好现场记录和评价,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学院要为复试小组配备工作人员,做好复试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登记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面试记录表等材料整理后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面谈,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二十一条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要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是每位教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学院要将教师参加的复试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考核并适当计酬。
第二十二条 考生复试总成绩、各单项成绩均要达到该项满分的60%方能认定为复试合格。各学院根据复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复试成绩(含拟录取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章 调剂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与咨询电话等信息,报研究生院审核。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录取名单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第五章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
第二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占比70%和30%。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总分及各单项成绩有一项低于该项满分60%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九条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未执行完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相关部门要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最终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研究生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第三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对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纪律方面的培训,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复试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家和学校复试、录取相关管理规定和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律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制定复试期间风险防控方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将考生及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
第二条 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培训,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要加强复试综合考核,做好调剂服务,强化复试录取工作管理,严把招生选拔质量关。
第四条 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性,做好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对各类招生计划合理分配、严格执行,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含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六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督导,合理安排全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并提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制定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组织并督导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以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组、保密工作组、宣传工作组、信息技术组、疫情防控组、财务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承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职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时间节点的纪律检查、监察。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录取环节保密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
党委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相关宣传、舆情监控处理等工作。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系统技术支持及保障,负责对接网络服务供应商,培训复试系统使用人员,保障学校复试期间网络畅通、稳定。
后勤管理处(校医院):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要求,制订疫情防控方案,负责对接辖区疾控部门,设置医学观察室、医学隔离室,安排医护人员、救护车辆值守,为应对突发疾病及疫情提供医疗支持。对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进行鉴定。
财务处:设置考生复试费用收款账户,收取复试费。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经费开支。
后勤管理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正常供电、车辆调度使用、以及复试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
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校内的安全保卫、校内巡逻、对接公安机关联系协调、各种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学院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负责对本学院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业务和纪律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导师的主体作用,并提高复试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第三章 复试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考生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确定复试方式,规定复试工作具体内容。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复试时间、方式及组织管理等内容,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页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计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教师负责外语复试。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各学院要根据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心理健康、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通过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第十三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般不低于120%。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十四条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第十五条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选用统一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第十六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采取网络面试答题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第十七条 符合国家初试成绩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复试命题工作要求参照《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试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细则》规定内容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命题小组组长及成员,明确命题小组职责和分工,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院要加强对命题人员、复试导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及自命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九条 复试小组要按照公布的复试办法中的面试形式和内容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要明确面试中的考查点和要求,掌握好标准和尺度的一致性。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做与复试工作无关的事。考生面试时,全体复试小组成员须全程参加,每位成员应在面试记录表上做好现场记录和评价,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学院要为复试小组配备工作人员,做好复试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登记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面试记录表等材料整理后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面谈,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二十一条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要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是每位教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学院要将教师参加的复试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考核并适当计酬。
第二十二条 考生复试总成绩、各单项成绩均要达到该项满分的60%方能认定为复试合格。各学院根据复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复试成绩(含拟录取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章 调剂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与咨询电话等信息,报研究生院审核。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录取名单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第五章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
第二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初试、复试成绩分别占比70%和30%。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总分及各单项成绩有一项低于该项满分60%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九条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未执行完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相关部门要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最终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研究生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第三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对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纪律方面的培训,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复试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家和学校复试、录取相关管理规定和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律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制定复试期间风险防控方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按《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督导和检查,扎实做好信息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安排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具体实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承担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监督检查、经费收支、疫情防控、体检鉴定、宣传教育、信息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职责。
三、复试流程
(一)复试准备
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学校采用腾讯会议作为主要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作为备用平台。建立健全一平台、二识别、三随机的工作机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调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模拟演练复试流程,指定专人全面掌握复试程序,细化风险防控方案。
3.选聘、培训复试人员。开展覆盖全体复试人员的复试工作培训,各学院负责培训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包括复试导师、复试工作人员。所有培训人员均填写《复试工作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字确认,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人员应掌握复试工作政策、业务、技术和记录等方面要求,明确复试工作规范、责任、操作办法和纪律要求。配备考生资格审查人员,审查考生身份。配备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复试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4.规范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学院依据招生简章公布信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等考题。复试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试题数量应满足每位考生不少于四道考题,且试题内容不得重复。同时,制订复试试题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避免评分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5.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告知考生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将受到严肃处理,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替考等严重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6.落实考生复试准备。各学院为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网络远程复试专用场地,保障每一位考生在符合要求的场所参加研究生复试。在正式复试前,开展复试方式的宣传教育,告知考生复试流程和操作方法。学院安排专人确认考生复试环境,测试复试流程,确定相关软硬件达到复试要求。
7.建立复试费收费专门账户,公布复试费缴纳方式,开通收费咨询电话,指导考生完成网上缴费。
8.做好困难考生兜底保障支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对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由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电子件),详述具体情况,在了解考生实情的基础上,确定具体解决方案,避免考生因为网络覆盖、流量限制和技术限制等原因影响其顺利复试。
9.做好疫情防控。制订《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方案要求。
10.充分评估网络复试风险,制订《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风险防控方案》,执行方案要求。
11.各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招生计划安排,公布本学院所辖专业的招生指标。根据《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进行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须在复试之前由学院完成。复试前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将个人相关材料(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传至学院指定邮箱。学院逐一查验,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行为。
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不同学籍学历形式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1.对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考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毕业证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同),需审查其毕业证书,证件不符者,不予复试。对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专科毕业未满2年(未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
2.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核查学生证及其注册情况,对大学期间没有按时进行注册的考生,请其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对入学不满四年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入学不满四年的考生,如果该考生所在学校实行学分制,考生须提供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和学校出具的学分修满、可提前毕业的证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3.对于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对大学本科毕业未满3年(未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大学专科毕业未满5年(未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未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予复试。
4.对于法律硕士考生,须审查其报考资格。凡是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不予复试;凡是非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不是030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不予复试。
5.对于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和本科结业生,按教育部要求以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6.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教育部不承认学历的境外高校毕业生,不予复试。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前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学历类型为“普通”)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复试前本人须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对无法出示的不予复试。
(三)考生复试准备
1.按照学院要求,提前将个人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提交扫描件至学院指定邮箱。考生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必要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准考证、复试费缴款证明。
补充材料: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研究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如提交补充材料,需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手写签名确认后上传。
2.考生网上缴纳复试费12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缴纳80元的加试费(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3.按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做好软件测试。
4. 选择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建议使用白色背景墙。复试期间保证房间有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
5.配合学校开展复试测试,保障视频音频效果,调整好合适的视面角度,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况及考生正面。
6.学习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规,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复试纪律要求。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釆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二)复试占比: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三)面试内容及分值:学院根据复试要求和复试题库中试题,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等。
1.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查、专业知识考查)分值:总分150分(MBA、MPA专业总分10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2.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分值:总分5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3.MBA、MP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分值:总分5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面试流程
1.综合面试:考生2分钟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考生抽取专业知识试题回答;考官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提出专业相关问题。
2.外语能力考查: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
3.MBA、MPA思想政治理论考查:采用网络面试答题形式。
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增加考核内容,确保公平、公正,但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实施。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六)复试小组将复试考生各项成绩、考核结果填入《2021年复试考生成绩排名总名单》。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科目采取网络面试答题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复试流程
(一)工作安排流程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复试结束两天内,学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填写《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与其他报表、评分记录等全部原始资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考生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均应达到该项总分的60%以上(含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自命题科目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4.秉承“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5.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6.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如认为有必要,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含笔试、综合面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体检及政审
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一周内邮寄近7天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至学院指定收件地址,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到我校医院鉴定盖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将《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审表》由考生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指定收件地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复试要求
(一)复试人员要求
1.复试教师身份保密,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公开。
2.复试教师手机在复试前交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中途不得发放。复试教师着装整洁,禁止随意出入复试现场,严禁抽烟、吃东西、打瞌睡等不规范行为。
3.复试提问用语要清晰、准确,不得有暗示,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不对复试试题扩展追问,把握复试进程和节奏。
4.客观评价考生学业成绩、学术成绩,不得有歧视性语言,不得有与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无关的其他问题。
5.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分原则,按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6.复试教师不得协商或互相暗示评分。
7.复试小组候考官确定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移出复试系统,再允许下一位考生进入系统复试。一次仅允许一名考生进入复试系统。
8.复试结束后,复试教师不得将评分记录表等复试相关资料带离复试现场,不得提前公开复试成绩。
(二)考生要求
1.复试全程应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
2.考生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回答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3.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
4.复试全程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考生不得截屏、录屏、拍照、录像,不得将复试试题、图像视频资料传递给他人、上传互联网,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泄密责任。
6.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应首先由考生本人进行自我介绍(确认考生身份)、确认知晓复试要求,然后回答复试试题。
7.如学院认为有必要,经研究生院审核,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不按规定参加再次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保密要求
1.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学院应指定保密人员按机要件妥善保管。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应专门存储一年,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3.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将复试全部材料,包含评分记录、复试成绩表、拟录取名单等原始资料提交研究生院。
4.复试教师不得私自对外公开考生复试成绩。
九、复试监督、申诉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有序实行学校及学院两级信息公开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5522615,邮箱:3081165125@qq.com。
2.学校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28—85523524,邮箱:jjjc@swun.edu.cn。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邮编610041。
2021年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如下:一、复试名单
请查阅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
二、录取指标
招生专业 | 计划录取总数 | 非专项录取数 | 少民骨干录取数 | 士兵计划录取数 | 推免生录取数 |
030101 法学理论 |
4 | 4 | 0 | 0 | 0 |
030102 法律史 |
5 | 5 | 0 | 0 | 0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3 | 0 | 0 | 0 |
030104 刑法学 |
4 | 3 | 1 | 0 | 0 |
030105 民商法学 |
10 | 8 | 1 | 0 | 1 |
030106 诉讼法学 |
3 | 2 | 1 | 0 | 0 |
030109 国际法学 |
1 | 1 | 0 | 0 | 0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38 | 32 | 2 | 4 | 0 |
035102法律(法学) | 28 | 27 | 0 | 1 | 0 |
三、复试事项
1、复试平台
学院采用腾讯会议作为优先主要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请在附件中下载)。
2、复试分组、复试测试及正式复试时间安排
(1)第一组:法律(非法学)
①测试时间:2021年4月1日(周四),上午9点——下午17:00。
②测试要求:按照网络远程复试正式复试流程进行。考生测试地点应与正式复试场所一致,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场所要求。
③正式复试时间:2021年4月3日(周六)上午8:30——4月4日(周日)晚19:00。
(2)第二组:法律(法学)、诉讼法学
①测试时间:2021年4月1日(周四),上午9点——下午17:00。
②测试要求:按照网络远程复试正式复试流程进行。考生测试地点应与正式复试场所一致,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场所要求。
③正式复试时间:2021年4月3日(周六)上午8:30——4月4日(周日)晚19:00。
(3)第三组: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
①测试时间:2021年4月1日(周四),上午9点——下午17:00。
②测试要求:按照网络远程复试正式复试流程进行。考生测试地点应与正式复试场所一致,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场所要求。
③正式复试时间:2021年4月3日(周六)上午8:30——4月4日(周日)晚19:00。
说明:复试测试及正式复试的腾讯会议号在复试QQ群另行通知。
四、复试材料
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考生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第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扫描如下材料原件于A4纸上;
第二,扫描件分别合成一个PDF文件并按照如下顺序压缩打包;
第三,扫描件分别以如下格式命名:
1、“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手机号码+应届生或往届生+必要材料”;
2、“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补充材料”。
第四,提交扫描件至学院指定电子邮箱1805267378@qq.com
第五,复试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周三)16:30,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1、必要材料(考生必须提交全部必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考生类别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往届生 | 1 | 身份证 | 复印件正反面签字并扫描 |
2 | 毕业证书 | 复印件签字并扫描 | |
3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签字并扫描 | |
4 | 准考证 | 签字并扫描 | |
5 | 复试费缴款证明(缴费后可下载PDF格式电子票据) | 签字并扫描 | |
6 | 2021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签字并扫描 | |
应届生 | 1 | 身份证 | 复印件正反面签字并扫描 |
2 | 学生证 | 复印件签字并扫描 | |
3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签字并扫描 | |
4 | 准考证 | 签字并扫描 | |
5 | 复试费缴款证明(缴费后可下载PDF格式电子票据) | 签字并扫描 | |
6 | 2021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签字并扫描 |
2、补充材料(补充材料为非必要材料,考生自愿选择提交)
考生类别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往届生/应届生 | 1 | 个人简历 | 签字并扫描 |
2 | 大学学习成绩单 | 签字并扫描 | |
3 |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 签字并扫描 | |
4 | 研究成果 | 签字并扫描 | |
5 | 专家推荐信 | 签字并扫描 | |
6 | 其他 | 签字并扫描 |
说明:每个考生网上缴纳复试费120元,(川发改价格[2017] 467号)。考生关注“西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招生信息”——“学生缴费”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用户名为15位考生编号(ksbh),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数。
五、复试内容
参见《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复试科目及
入学考试考察范围。
六、复试准备
1、按网络运程复试要求备妥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井做好软件测试。
2、选择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建议使用白色背景墙。复试期何保证房间有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
3、配合学校开展复试测试,保障视频音频效果,调整好合适的视面角度,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况及考生正面。
说明:准备两台直播设备。一台正对考生正面(笔记本电脑为佳),一台正对考生侧面并确保考生全身处于视频之中(符合条件的手机亦可)。
七、如遇不可抗力,如复试过程中突然停电,导致复试中断,请及时联系负责老师说明情况,等该生恢复网络后重新抽题,复试成绩以最后一次复试为准。
八、其他
1、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如下文件为准。
《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腾讯会议)考生操作手册》。
2、体检报告、政审材料邮寄地址(请通过中国邮政EMS进行邮寄):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邮编610041、收件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522001。
3、请考生扫描附件第一志愿复试QQ群二维码加入复试QQ群。
2020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5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安排请关注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网页通知。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文件,阅读学校及招生学院相关通知,了解复试安排
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glxt.swun.edu.cn:8080)查看《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等复试安排通知,及时查看学院网页公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安排充分知情了解。
二、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设备及环境要求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教育网Zoom(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做好测试工作。
1.复试一般采用“双机位”模式,考生需提前使用电脑和手机分别下载电脑端、手机端软件,熟悉软件使用,并按照《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进行登录测试。复试设备测试遇到困难请及时与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人员联系。
2.建议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响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考生应当正对“主机位”摄像头。
3.建议准备1部手机(需带有摄像头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同时用此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打卡、及紧急情况下联系复试工作人员等操作。“辅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老师看到。
4.考生应当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证复试过程中设备电量充足,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无线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至少两种以上的网络条件,并确保网络条件良好。若使用手机须确保网络流量充足(建议购买10G以上的流量包)。
5.考生应在独立、安静、光线明亮且封闭的房间作为复试考场。除可准备一支笔和一张A4空白纸张外,可视范围内不能存放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复试考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场所进行复试。
三、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提交资料
考生应当按学院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未完成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四、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关注“西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招生信息”——“学生缴费”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用户名为15位考生编号(ksbh),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数。
2.考生进行复试准备如有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请及时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
3.我校及相关学院通过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学院网页、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纪律
(一)复试总体纪律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提前登录复试平台,进行人证识别,等待复试工作人员做复试安排。
3.考生无故失联的,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复试过程中考生网络多次无故中断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放弃复试。
4.考生不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二)复试过程纪律要求
1.复试开始前,考生要听从复试工作人员的指挥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复试房间环境情况查验等工作,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除识别查验外摄像头应全程固定,不得移动。
2.复试过程中,房间内除考生外不得有第二人出入或在场。桌面上除参加复试必备的电脑、手机、一页白色A4空白纸张、一只黑色签字笔及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外不得有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其他无关物品。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当保持手机畅通,并将手机调整为震动或静音状态,除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外不得接打电话。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如软硬件故障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主动通过电话与复试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从指挥,解决问题。已作答的题目原则上不重新作答。
5.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6.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7.复试过程中,考生除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外不得使用其他无关复试的软件,不得进行网络搜索、查询等与复试无关的操作。
8.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通过随机巡视考生所在房间环境、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于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9.复试过程中,考生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严禁录制、存储复试场景相关音视频,不得在网络传播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与复试相关的音视频、试题等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10.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复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复试会场,不得在复试会场逗留。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2020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联系办法
十、其他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5522615,邮箱: 3081165125@qq.com。
2.学校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28—85523524,邮箱:jjjc@swun.edu.cn。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邮编610041。
2020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2020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及内容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一)复试方式:釆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二)复试占比: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三)面试内容及分值:学院根据复试要求和复试题库中试题,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等。
1.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查、专业知识考查)分值:各专业总分150分(MBA、MPA专业总分10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2.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分值:总分5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3.MBA、MP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分值:总分5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面试流程
1.综合面试:考生2分钟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考生抽取专业知识试题回答。考官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提出专业相关问题。
2.外语能力考查:可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
3.MBA、MPA思想政治理论考查:采用网络面试答题形式。
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订灵活多样的考核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实施。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六)复试小组将复试考生各项成绩、考核结果填入《2020年复试考生成绩排名总名单》。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科目采取网络面试答题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2020年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按《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督导和检查,扎实做好信息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安排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具体实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承担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监督检查、经费收支、疫情防控、体检鉴定、宣传教育、信息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职责。
三、复试流程
(一)复试准备
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推荐网络平台测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提供Zoom、中国移动“云考场”两套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建立健全一平台、二识别、三随机的工作机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调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模拟演练复试流程,指定专人全面掌握复试程序,细化风险防控方案。
3.选聘、培训复试人员。
4.规范复试内容、评分标准。
5.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告知考生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将受到严肃处理,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替考等严重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6.落实考生复试准备。在正式复试前,开展复试方式的宣传教育,告知考生复试流程和操作方法。学院安排专人确认考生复试环境,测试复试流程,确定相关软硬件达到复试要求。
7.建立复试费收费专用通道,公布复试费缴纳方式。
8.做好困难考生兜底保障支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对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电子件),详述具体情况,在了解考生实情的基础上,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9.做好疫情防控。制订《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方案要求。
10.充分评估网络复试风险,制订《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风险防控方案》,执行方案要求。
11.各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招生计划安排,公布本学院所辖专业的招生指标。根据《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页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须在复试之前由学院完成。复试前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将个人相关材料(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传至学院指定邮箱。学院逐一查验,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行为。
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不同学籍学历形式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1.对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考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毕业证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同),需审查其毕业证书,证件不符者,不予复试。对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专科毕业未满2年(未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
2.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核查学生证及其注册情况,对大学期间没有按时进行注册的考生,请其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对入学不满四年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入学不满四年的考生,如果该考生所在学校实行学分制,考生须提供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和学校出具的学分修满、可提前毕业的证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3.对于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对大学本科毕业未满3年(未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大学专科毕业未满5年(未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未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予复试。
4.对于法律硕士考生,须审查其报考资格。凡是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不予复试;凡是非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不是030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不予复试。
5.对于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和本科结业生,按教育部要求以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6.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教育部不承认学历的境外高校毕业生,不予复试。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前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复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学历类型为“普通”)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复试前本人须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对无法出示的不予复试。
(三)考生复试准备
1.按照学院要求,提前将个人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提交扫描件至学院指定邮箱。考生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必要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准考证、复试费缴款证明。
补充材料: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研究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如提交补充材料,需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手写签名确认后上传。
2. 考生网上缴纳复试费12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缴纳80元的加试费(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3.按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做好软件测试。
4. 选择独立、安静的复试房间,建议使用白色背景墙。复试期间保证房间有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
5.配合学校开展复试测试,保障视频音频效果,调整好合适的视面角度,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况及考生正面。
6. 学习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规,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复试纪律要求。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釆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二)复试占比: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三)面试内容及分值:学院根据复试要求和复试题库中试题,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等。
1.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查、专业知识考查)分值:各专业总分150分(MBA、MPA专业总分10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2.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分值:总分5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3.MBA、MP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分值:总分50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面试流程
1.综合面试:考生2分钟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考生抽取专业知识试题回答。考官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提出专业相关问题。
2.外语能力考查:可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
3.MBA、MPA思想政治理论考查:采用网络面试答题形式。
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订灵活多样的考核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实施。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六)复试小组将复试考生各项成绩、考核结果填入《2020年复试考生成绩排名总名单》。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科目采取网络面试答题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复试流程
(一)工作安排流程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复试结束两天内,学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填写《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与其他报表、评分记录等全部原始资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考生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均应达到该项总分的60%以上(含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自命题科目总成绩。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4.秉承“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5.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6.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如认为有必要,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含笔试、综合面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体检及政审
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一周内邮寄近7天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至学院指定收件地址,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到我校医院鉴定盖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将《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审表》由考生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指定收件地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复试要求
1.复试全程应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
2.考生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回答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3.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
4.复试全程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考生不得截屏、录屏、拍照、录像,不得将复试试题、图像视频资料传递给他人、上传互联网,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泄密责任。
6.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应首先由考生本人进行自我介绍(确认考生身份)、确认知晓复试要求,然后回答复试试题。
7.如学院认为有必要,经研究生院审核,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不按规定参加再次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九、复试监督、申诉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有序实行学校及学院两级信息公开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5522615,邮箱: 3081165125@qq.com。
2.学校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28—85523524,邮箱:jjjc@swun.edu.cn。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邮编610041。
西南民族大学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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