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5:0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新疆艺术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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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并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工作防疫专项方案;

2.核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划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4.对各学院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5.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7.接受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

由学校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受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监察各学院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监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三)学校各协调保障组

1.保卫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入校园进行安全管控;

2.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防疫工作,处理可能的突发事件,确保校内供电正常;

3.宣传部门负责处置危害复试安全的网络舆情;

4.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保障,对各学院突发网络或软件故障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并负责提供远程复试程序的安装、测试和培训工作的技术支持;

(四)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成员中指定一人专项负责防疫工作。主要职责有:

1.制定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落实;

2.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3.组建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复试方案;

4.组织实施复试,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公示考生复试名单和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

6.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

7.复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按照《2021年硕士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五)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建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

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包含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流程等,并报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维护,调试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二、基本原则

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按照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根据国家线确定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形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考生按照国家调剂政策根据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执行,复试前在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比例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严把复试入口关。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熟悉如何使用审查功能,加强考生身份核验。

2.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学院提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料进行以下审查:

(1)查看系统比对结果,对比对异常提示进一步核实;

(2)是否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要求;

(3)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生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等补充材料;

(6)调剂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协议;历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证明材料;

(8)加分考生是否在学校提供的可加分名单中;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形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

1.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对独立的复试空间,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摄像头、麦克风),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网络通畅并准备必要文具。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舞蹈类复试环境需要满足一定的动作展示空间;音乐类复试环境需要麦克风满足一定的音效需要;美术类考生复试环境需要满足绘画创作空间和高清摄像头;设计类需要上机操作考生需要自备电脑和按照相关操作软件。

(四)复试内容

1.学院应提前准备面试提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应包含思想政治表现、英语听说能力测评、专业综合能力以及原笔试科目或创作考核的内容),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2.面试情况应在复试情况表上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环节包含:面试和专业能力考察。面试环节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的根据具体要求执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面试环节(满分100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属于不合格,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分)。一般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或者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察(7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专业技能的水平等内容。

专业能力考察环节(满分100分):对考生专业能力水平进行测试。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要适当加长面试时间,增加跨专业科目考核内容。

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考核内容并调整分值。相关情况须在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2.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要明确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复试方式、分专业招生计划、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内容、复试流程和成绩计算办法、公示及申诉渠道等事项,各学院自主确定加试笔试形式,明确加试考生类别、考试科目、分值等。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于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拟录取考生需要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单扫描件。

五、组织管理

1.严格执行《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防疫工作方案》。

2.采用统一复试平台。学校拟采用统一复试平台,各学院有特殊需求采用其他平台的,应确保本专业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平台,并提前报学校审批。

3.加强过程监管。复试过程要做到“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多个导师组的情况下)、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充分利用技术化手段,切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4.强化培训。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招生关键岗位和人员的培训;各学院要进一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5.加强方案演练。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熟悉软件流程,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做好后勤保障。校内复试场地要标识清楚、环境整洁,照明、桌椅设施完好。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以上。录像时注意画面完整、画质清晰,音质清楚。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B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划定的分数线;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的正常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非照顾专业的国家线;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参与遴选工作。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请关注学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告,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七、录取

1.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50%+面试成绩×50%)×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排名方式,按照研究方向排名等。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四)审核及录检

1.各学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

2.各专业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内部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须附说明。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3.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4.经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教育厅进行录检,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五)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依据录取名单,及时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和解释说明工作。

1.研究生处负责公布复试和录取方案、学校分数线、调剂公告;公示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1)研究生处网站是我校发布信息和公示的平台;

        (2)复试和录取方案于复试前公布;

(3)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

2.各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示复试人员名单及考生成绩。

(1)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复试人员名单包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3)各学院要在每批次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说明。

(二)咨询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咨询,咨询方式见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联系电话:0991-2579283。

(三)举报

若发现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艺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举报专用电话:0991-2565907。

九、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

(一)工作日程

我校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同一批进行复试工作,预计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开展调剂工作,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暂定4月10日、11日,若一批次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进行第二批次调剂,时间暂定4月17日、18日。4月30日前我校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在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每次复试结束后2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 材料报送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违规处理

1.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依规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7日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并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工作防疫专项方案;
2.核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划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4.对各学院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5.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7.接受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
由学校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受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监察各学院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监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三)学校各协调保障组
1.保卫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入校园进行安全管控;
2.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防疫工作,处理可能的突发事件,确保校内供电正常;
3.宣传部门负责处置危害复试安全的网络舆情;
4.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保障,对各学院突发网络或软件故障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并负责提供远程复试程序的安装、测试和培训工作的技术支持;
(四)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成员中指定一人专项负责防疫工作。主要职责有:
1.制定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落实;
2.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3.组建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复试方案;
4.组织实施复试,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公示考生复试名单和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
6.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
7.复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按照《2021年硕士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五)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建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
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包含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流程等,并报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维护,调试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二、基本原则
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按照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根据国家线确定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形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考生按照国家调剂政策根据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执行,复试前在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比例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严把复试入口关。学校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熟悉如何使用审查功能,加强考生身份核验。
2.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学院提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料进行以下审查:
(1)查看系统比对结果,对比对异常提示进一步核实;
(2)是否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要求;
(3)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生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等补充材料;
(6)调剂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协议;历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证明材料;
(8)加分考生是否在学校提供的可加分名单中;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形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
1.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对独立的复试空间,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摄像头、麦克风),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网络通畅并准备必要文具。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舞蹈类复试环境需要满足一定的动作展示空间;音乐类复试环境需要麦克风满足一定的音效需要;美术类考生复试环境需要满足绘画创作空间和高清摄像头;设计类需要上机操作考生需要自备电脑和按照相关操作软件。
(四)复试内容
1.学院应提前准备面试提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应包含思想政治表现、英语听说能力测评、专业综合能力以及原笔试科目或创作考核的内容),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2.面试情况应在复试情况表上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环节包含:面试和专业能力考察。面试环节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的根据具体要求执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面试环节(满分100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属于不合格,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分)。一般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或者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察(7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专业技能的水平等内容。
专业能力考察环节(满分100分):对考生专业能力水平进行测试。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要适当加长面试时间,增加跨专业科目考核内容。
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考核内容并调整分值。相关情况须在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2.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要明确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复试方式、分专业招生计划、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内容、复试流程和成绩计算办法、公示及申诉渠道等事项,各学院自主确定加试笔试形式,明确加试考生类别、考试科目、分值等。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于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拟录取考生需要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单扫描件。
五、组织管理
1.严格执行《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防疫工作方案》。
2.采用统一复试平台。学校拟采用统一复试平台,各学院有特殊需求采用其他平台的,应确保本专业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平台,并提前报学校审批。
3.加强过程监管。复试过程要做到“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多个导师组的情况下)、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充分利用技术化手段,切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4.强化培训。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招生关键岗位和人员的培训;各学院要进一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5.加强方案演练。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熟悉软件流程,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做好后勤保障。校内复试场地要标识清楚、环境整洁,照明、桌椅设施完好。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以上。录像时注意画面完整、画质清晰,音质清楚。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B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划定的分数线;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的正常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非照顾专业的国家线;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参与遴选工作。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请关注学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告,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七、录取
1.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50%+面试成绩×50%)×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排名方式,按照研究方向排名等。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四)审核及录检
1.各学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
2.各专业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内部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须附说明。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3.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4.经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教育厅进行录检,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五)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依据录取名单,及时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和解释说明工作。
1.研究生处负责公布复试和录取方案、学校分数线、调剂公告;公示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1)研究生处网站是我校发布信息和公示的平台;
(2)复试和录取方案于复试前公布;
(3)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
2.各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示复试人员名单及考生成绩。
(1)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复试人员名单包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3)各学院要在每批次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说明。
  我校对于部分专业进行二批次调剂工作,现将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我校《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执行。
二、调剂时间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批次调剂工作于6月2日正式开启调剂系统,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其他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
    2.查询缺额。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
    3.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进行调剂并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36小时内)不能进行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考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请按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5.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四、复试考试
6月4日,20:00点前,所有接受到二批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要按照各学院要求,提交材审核材料。具体要求请参照《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
6月5日,各学院与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测试,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实际安排为主;
6月6日,进行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考试。
五、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按《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6月2日
  
  
                  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邮箱地址
1 音乐学院 任老师 13899902629 xjartmusicy@vip.163.com
2 舞蹈学院 孙老师 13999145394 xywdxy@vip.163.com
3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李老师 19945813325 xjartmsxy@vip.163.com
4 设计学院 徐老师 15099617904 xjysxysheji@vip.163.com
5 戏剧影视学院 李老师 15099520559 xijuyjsfs@vip.163.com
6 传媒学院 陈老师 13109928511 xycmxy2020@vip.163.com
 
 

附件:
学院 拟调剂
专业代码
拟调剂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拟调剂
计划
调剂学术性要求
(如本科专业,单科分数等)
备注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01民族音乐研究 1 本科专业为音乐学或作曲理论,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1声乐表演 4 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音乐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2管弦乐器 3 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音乐 单簧管1名,萨克斯1名,中国乐器1名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3音乐教育 8 本科专业为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钢琴+声乐或器乐+声乐
舞蹈学院 130106 舞蹈 01舞蹈表演 1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舞蹈学院 130106 舞蹈 02舞蹈编导 1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03现当代美术研究 1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1油画 5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2国画 2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3水彩 4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4雕塑 4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戏剧影视学院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01影视艺术研究 3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戏剧影视学院 135102 戏剧 01戏剧表演与创作 2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传媒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01播音主持艺术 1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传媒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02影视创作 2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传媒学院 105108 艺术设计 02动画设计 1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调剂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2020年5月下旬启动,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系统主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双机位”模式),备用平台采用阿里的“钉钉”。
所有考生在正式复试之前,须提前准备相关硬件、软件、账户(含学信网账户及钉钉账户)。考生须按照相关学院的要求完成考前模拟测试等。如确有困难,可提前与所报考学院沟通。考生需要登录各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实施细则,了解复试环节和复试要求。
一、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须在5月26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材料请考生务必以“一志愿/调剂-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姓名-考生编号”命名本文档,根据要求上报。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籍学历材料
(1)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2)历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如果考生只取得学历无学位,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考生政审表扫描件
填写《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附件1,相关部门盖章后,考生扫描上传。
4.个人陈述
   5.考生网络设备登记表扫描件
所有考生填写《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网络设备登记表》附件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上传扫描件。
6.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需要加盖公章
   7.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个人签字)
   8.其他各类学业能力佐证材料
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供材料
    历届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少数民族地区缴纳的社保流水或就业协议扫描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照片。
 应届生:提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本学院)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学校各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专业能力佐证材料

二、硬件和软件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可以完成“双机位”要求的硬件设备,即需要两台(部)可上网、具有摄像、音频输入输出功能的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带有内置摄像头)或台式机(带有高清摄像头+音箱+麦克风)或智能手机等,确保设备均可进行正常的视频通话。另外,考生可根据需要,准备手机支架等。若笔记本电脑或手机的摄像头分辨率较低或者麦克风效果不理想,建议配备外置摄像头及麦克风。
 主机位、辅机位都须放置在稳定的位置,不可手持。复试期间须保证所有设备电量充足。

   1.主机位

“双机位”的第一机位是主机位,放置在考生正前方,用于近距离拍摄考生正面,完成师生在线交流。主机位设备须为笔记本电脑(若摄像头分辨率较低或者麦克风效果不理想,建议配备外置摄像头及麦克风),或台式机(另需配置高清摄像头+音箱+麦克风)。正式复试时,须关闭电脑中的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其他类似应用程序,确保复试期间主机位电脑桌面除了复试系统界面外,不会出现任何其他应用程序界面。
 主机位摄像头应正对考生本人,考生须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应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辅机位

 第二机位是辅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45度角、1.5米左右处,用于监控考场环境。辅机位若使用智能手机,则建议配置手机支架。正式复试时,应取消闹钟、锁屏等手机设置,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同时关闭手机信息、通话等功能以及相关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干扰。
 辅机位须保证能够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注意调整辅机位摄像头角度和位置,以确保在辅机位的镜头画面中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的屏幕。

   3.软件要求

 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下载与安装相关软件,提前熟悉并了解其使用方法,并根据学院安排完成测试和演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 Windows10版本,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

三、网络平台

 考生复试网络环境建议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移动数据网络等形式中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考生须提前测试网络情况,若存在网络不稳定等问题,请务必提前处理,以确保复试时网络畅通稳定。

   1.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该平台为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其操作手册详见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可根据考生手册要求提前按照“双机位”模式进行准备,安装相关软件,并熟悉系统使用方法。
 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等系统要求上传的材料以备查验和备案,考生需给研招网远程面试服务平台缴纳服务费25元/生/次方可参加考试。

   2.钉钉复试平台

 该平台为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备用平台”,考生可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钉钉”软件的使用方法。
 建议直接将备用平台“钉钉”安装在主平台“双机位”中的智能手机上。当“主平台”临时发生故障时,考生可通过备用平台“钉钉”与复试助理取得联系,接受复试助理的指令。

四、考试环境

 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外界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考生复试时须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考生面前桌子表面仅可摆放身份证或学院要求面试时展示或使用的物品。考生复试所用设备内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考生视频中所呈现的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不得开启视频美颜等功能。

五、考生着装

 考生着装要得体大方,干净整洁。

六、模拟测试

 我校各学院将在复试前组织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考前模拟测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前模拟测试。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复试助理取得联系。考生无故失联或者不参加考前模拟测试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考生候考

 候考时,考生须再次确认硬件、网络、软件、环境、衣着等是否符合要求,手机信息、通话等功能以及相关软件是否已经关闭,提前准备身份证以及其他在复试期间要向考官展示的材料,提前完成上卫生间等准备活动。
 考生要确保五官(眉、眼、耳、鼻、口)清晰可见,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口罩、耳机、饰品、帽子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的有效性。

八、正式复试

 正式复试前,考生还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辅机位摄像头环绕360度展示本人应试环境,以及手持身份证接受考务人员远程身份核验及存档等操作。
 正式复试期间,主机位和辅机位设备要全程开启。考生须全程正对摄像头,且保证头肩部和双手在视频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不得中途离开位置。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查询资料或者接收其他信息,不得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考生严禁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截屏等,严禁将复试题目、内容等相关资料在考中或者考后外传。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完成相关操作。考核内容含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步骤含抽题、作答以及交流问答、专业技能考核等环节。
 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情况,请考生保持冷静,并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通过备用平台“钉钉”与复试助理联系。
 接收到考官关于复试结束的明确指令之后,考生方可退出主机位和辅机位的考试系统或平台。
 考生无故失联不参加复试,或者复试过程中无故中断却不主动及时联系复试助理,视为放弃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拒不配合考务人员的指令,将取消复试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硕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4.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复试完成后,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jart.edu.cn/)后续关于录取等方面的通知。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考生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991-2579283(正常工作日的10:00-14:00,16:00-20:00)
 咨询邮箱:xjartyjs@163.com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调剂办法
1.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2.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接受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组织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4.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5.同一专业复试录取时,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分别计算排名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时,由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取。
6.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申请调剂要求
1.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8分,统考科目不低于30分,自命题科目不低于45分。
四、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9日
        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月1日上午9:00-11;30请考生拿身份证原件,自备零钱,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对于体检作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号 (从新疆艺术学院出发可乘坐70路公交车到龙泉街站下车,前行400米;或从新疆艺术学院出发,乘坐10路到新华南路下车,换乘7路在二医院站下车,向左前侧前行100米即到)。
    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月31日。各专业方向复试内容请在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已公布《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新疆艺术学院考研复试报到材料和费用:
 
  1. 研究生处报到(审验原件):
 
  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身份证;
 
  历届考生出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2.领取《复试通知单》,交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3.交纳120元复试费(前往计财处缴纳)、体检费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4.上交材料(交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如有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的考生除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更改证明。
 
  (5)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公章);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1000字左右);
 
  (7)应届毕业生还需准备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8)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情况等资料;
 
  同等学力考生准备上述材料之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各位考生在研究生处报到完毕后,查看专业面试及笔试安排,持《复试通知单》参加专业面试,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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