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08 23:14:4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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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2021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总原则
(一)安全性。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今年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同时继续强化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确保复试试题安全。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远程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需达到B类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我校的2021年应届本科少数民族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我校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提交资格审核证明资料(应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考非全日制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退役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确定拟录取资格后需提供上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学报到后核查原件,如有不符,取消录取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在复试前进行设备调试,并签订《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确认单》(见附件1)。
2.加分资格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在确认复试名单前提供材料的考生默认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师生安全,今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面试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落实教育部“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和“一平台”、“三随机”过程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场地独立、无干扰、双机位。通过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测试范围与招生简章一致。
2.复试流程
(1)考生进入线上候考室,完成信息采集和身份确认后,按顺序进入线上面试室参加远程面试。
(2)系统随机抽题后发放考生,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面试专家提问并为考生打分。
(3)考生与面试工作人员确认面试结束,经允许后可以离开,关闭监控设备,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交流面试过程和题目内容。
3.其它要求
(1)为保障复试顺利进行,我校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考生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
(2)考生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进入线上候考室,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环节,并协助采集相关的音视频素材。
(4)复试全过程由平台进行录音录像,音视频素材由我校保存。
(5)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部分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于3月30日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2日--4月15日。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是否增加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复试准确时间安排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并通过研招系统通知到考生。
(五)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报《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4),如实填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因身体条件不宜就读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于隐瞒病史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考虑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报考,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说明:个别专业对本科专业有限制,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其他类别的调剂与《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通知一致。
2.调剂生源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接受筛选,获得复试资格并及时确认,且同意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对于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此《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提及的所有材料需在复试前上传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各50%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兼收的招生专业,两类考生分开排名,按各自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外国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1.跨专业考生报考要求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存在欺瞒、舞弊行为,或测试条件未达规定要求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应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s://yjsc.ylnu.edu.cn/)上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统一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七、监督
我校研究生处将会同纪检委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各学院纪检委员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考生对复试工作存在异议,可联系研究生处反映,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999-8131760,仍有异议的,可向伊犁师范大学纪检委反映,监督电话:0999-8126029,答复仍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8日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总原则
(一)安全性。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今年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同时继续强化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确保复试试题安全。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远程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需达到B类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我校的2021年应届本科少数民族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我校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提交资格审核证明资料(应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考非全日制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退役证明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确定拟录取资格后需提供上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学报到后核查原件,如有不符,取消录取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在复试前进行设备调试,并签订《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确认单》(见附件1)。
2.加分资格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在确认复试名单前提供材料的考生默认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师生安全,今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面试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落实教育部“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和“一平台”、“三随机”过程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场地独立、无干扰、双机位。通过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测试范围与招生简章一致。
2.复试流程
(1)考生进入线上候考室,完成信息采集和身份确认后,按顺序进入线上面试室参加远程面试。
(2)系统随机抽题后发放考生,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面试专家提问并为考生打分。
(3)考生与面试工作人员确认面试结束,经允许后可以离开,关闭监控设备,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交流面试过程和题目内容。
3.其它要求
(1)为保障复试顺利进行,我校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考生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
(2)考生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进入线上候考室,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环节,并协助采集相关的音视频素材。
(4)复试全过程由平台进行录音录像,音视频素材由我校保存。
(5)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部分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于3月30日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2日--4月15日。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是否增加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复试准确时间安排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并通过研招系统通知到考生。
(五)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报《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4),如实填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因身体条件不宜就读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于隐瞒病史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考虑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报考,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说明:个别专业对本科专业有限制,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其他类别的调剂与《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通知一致。
2.调剂生源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接受筛选,获得复试资格并及时确认,且同意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对于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此《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提及的所有材料需在复试前上传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各50%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兼收的招生专业,两类考生分开排名,按各自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外国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1.跨专业考生报考要求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存在欺瞒、舞弊行为,或测试条件未达规定要求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应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s://yjsc.ylnu.edu.cn/)上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统一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七、监督
我校研究生处将会同纪检委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各学院纪检委员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考生对复试工作存在异议,可联系研究生处反映,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999-8131760,仍有异议的,可向伊犁师范大学纪检委反映,监督电话:0999-8126029,答复仍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8日
2020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须知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伊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通知事项做好复试准备:一、提前熟悉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伊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设备要求与软硬件安装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软硬件及环境要求:
1.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
(1)笔记本电脑(配置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保证视频、通话质量清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配置较高的设备、并提前安装Chrome浏览器);
(2)智能手机(需在手机下载安装支付宝 App 或学信网 App,并用本人账号登录);
2.宽带网络,保证网络畅通(尽量选择宽带网络,4G热点作为备用网络);
3.考生提前熟悉“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在复试工作没有正式开始前,需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点击页面显示的“考生操作手册”,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说明,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查验保证相关软件已更新为最新版本。
三、复试环境
1.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2.此次复试采用双机位测试,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用于面试,为主设备;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方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为辅助设备;复试期间,考生的主设备应关闭其他相关软件,保持面试考场界面最大化状态,并将主设备音量调高;考生的辅助机位设备应始终保持静音模式,并关闭该设备扬声器或将音量调至最低。具体形式如下图:
四、对考生个人要求
1.考生复试全程须清晰显示面容以及双手,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考生回答问题时,须目视前方,视线不得离开,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3.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4.复试面试全程不允许接听电话,防止意外中断面试视频;关闭QQ、微信等其他即时通信软件,同时注意去掉锁屏及闹铃等设置。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则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则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与学院及时取得联系。
5.复试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私自保存或将相关信息泄露。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 复试准备资料
考生复试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保持清晰度的前提下控制文件大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④报考非全日制类型在职考生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提供上传一张人证合一的照片如:
5.学院考查要求准备的其它材料。
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请妥善保管以上资料纸质版。
六、咨询
联系电话:0999-8141713
电子邮箱:ylsfxyyjsc@sina.com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5000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6日
2020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调剂(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报考,调剂专业必须为考生原报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课科目相同或相近,原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到学术硕士专业。
2.调剂生源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接受筛选,获得复试资格并及时确认,且同意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2020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四)复试时间我校研究生复试于5月16日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在5月19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预计于5月下旬,是否增加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复试准确时间安排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并通过研招系统通知到考生。
2020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确保安全,今年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面试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落实教育部“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测试范围与招生简章一致。
2020年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0〕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一、总原则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为确保安全,今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继续强化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确保试题安全。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远程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达到B类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我校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提交资格审核证明资料(应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非全日制类型在职考生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在复试前上传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确定拟录取资格后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开学报到时核查原件,如有不符,取消录取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在复试前进行设备调试,并签订《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确认单》(见附件1)。
2.加分资格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校明确说明,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在确认复试名单前提供材料的考生默认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为确保安全,今年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面试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落实教育部“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测试范围与招生简章一致。
2.复试流程
(1)考生进入线上候考室,完成信息采集和身份确认后,按顺序进入线上面试室参加远程面试。
(2)系统随机抽题后发放考生,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面试专家提问并为考生打分。
(3)考生与面试秘书确认面试结束,经允许后可以离开,关闭监控设备,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交流面试过程和题目内容。
3.其它要求
(1)为保障复试顺利进行,我校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考生需主动配合我校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
(2)考生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进入线上候考室,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配合我校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环节,并协助采集相关的音视频素材。
(4)复试全过程由平台进行录音录像,音视频素材由我校保存。
(5)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另行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
我校研究生复试于5月16日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在5月19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预计于5月下旬,是否增加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复试准确时间安排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并通过研招系统通知到考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对于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报《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4),及时、如实向我校报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身体残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因身体条件不宜就读的专业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一致。对于隐瞒不报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考虑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报考,调剂专业必须为考生原报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课科目相同或相近,原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到学术硕士专业。
2.调剂生源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接受筛选,获得复试资格并及时确认,且同意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各50%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兼收的招生专业,两类考生分开排名,按各自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不占各专业招生计划,只占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外语成绩、思政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1.跨专业考生报考要求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4.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存在欺瞒、舞弊行为,或测试条件未达规定要求者不予录取。
5.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ylnu.edu.cn/)上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统一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六、监督
我校研究生处将会同纪检委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各学院纪检委员对各学院工作进行监督。考生对复试工作存在异议,可联系研究生处反映,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999-8131760,仍有异议的,可向伊犁师范大学纪检委反映,监督电话:0999-8126029,答复仍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6日
伊犁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伊犁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1)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首先在学校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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